工程管理部交接班制度(11)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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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部交接班制度(11)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工程管理部交接班制度(十一)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管理部交接班制度,适用于工程值班人员。

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接班准备工作。

2交班人要做到"五交":

2.1交设备,即设备运行状况及发现的问题;并做清洁与保养;

2.2交使用工具,应齐全,完好。

2.3交场地,交班前需进行清扫工作;

2.4交值班记录本;

2.5交机房的钥匙。

3.接班人要做到:

3.1必须按值班日志的记录,核对设备状况;

3.2检查仪表、工具,听取上一班值班人员对运行情况的介绍;

3.3核对机房钥匙,并在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

3.4如发现未按交接班要求交班,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并报告主管或值班领班。

4.下列情况不得交接班:

4.1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4.2接班人员未到岗,未经主管同意指定合适的替班人时;

4.3接班人数过少,未达到运行值班人数的最低限度时;

4.4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有急病未找到替班人时;

4.5设备故因障不能正常运行,或影响客户和业主办公和生活时。

记录

《值班/接班记录》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篇2:工程管理部弱电组交接班制度范本

工程管理部弱电组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双方必须提前10~15分钟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正点进行交接。交接班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交班者向接班者交待设备运行状况、方式;设备检修及变更等情况;接班者要查看设备运行记录;清点仪表、工具、钥匙;检查设备状况。

2、接班时间在接班人员未到岗、人数不齐或精神状态不良(喝酒、疲倦、伤病),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应及时报告弱电主管,直到主管安排好人员接班,办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岗。

3、交接班时由于设备故障未处理完、重大设备启停或设备运行异常,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并及时报专业主管,待设备完全正常后,办完交接手续,交班者方可离岗。

4、交接班时如发现设备记录与设备运行情况不符、或未如实填写,应停止交班,由交班人员说明原因,同时报告弱电主管现场处理。

5、每班交班前,交班者应负责打扫卫生,做到交班时室内干净、整洁。如发现卫生未打扫应停止交班,由交班人员打扫完后再进行交班。

6、交接班时,必须严肃认真,精力集中,做到交接清楚,双方在交接班登记本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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