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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物业园区公共部位巡检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物业园区公共部位巡检制度

1.所有设备机房、竖井等内部设备设施由工程部派人进行巡查检修。一般故障均由巡检员现场修复,较大故障由巡检员汇报后安排检修。巡检员必须按《巡检记录》要求进行逐项巡检,并认真填写《巡检记录》。

2.巡检工作是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掌握设备状况,确保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各巡检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巡视路线、检查项目等认真执行,并认真记录。

3.巡检中发现异常情况,巡视员应立即进行处理,对不能立即修复的,应报告上级,并将详细情况记入《巡检记录》备注栏。

4.巡检人员在巡视完毕机房、泵房、竖井等所有无人值守之设备间后,必须做到随手锁门。

5.巡检人员在巡检完毕设备及其控制箱、动力柜、照明柜、高压柜、低压柜等所有供配电设施后,必须将柜门锁好。

篇2:园区二次装修管理制度(3)

园区二次装修管理制度(三)

1.二次装修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二次装修管理工作程序》,认真办理各项手续,不得缺项。

2.装修公司、装修图纸等必须严格审查,严禁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等行为,如有发现此等行为,将根据《员工手册》严肃处理。

3.施工过程中,二次装修巡视检查人员应每天巡视各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检查施工质量、施工规范,以及是否符合已经审核的设计图纸,并应严格检查是否对本物业原有结构、原有系统、原有公共设备设施造成破坏,认真记录《二次装修巡视检查表》,发现问题,必须立即上报。

4.工程部经理根据装修施工中存在问题之严重性,有权要求停止该施工,经总物业经理批准后,由客服部发出《停工通知》。

5.二次装修中如有系统改造等隐蔽施工,必须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6.二次装修完工后,必须进行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经理签署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客户服务中心向用户发出《入住通知》。

7.如二次装修验收存在问题,工程部应提供具体问题及其改善建议,交总物业经理决定是否同意用户入住。

篇3:园区配电房设备缺陷工作规程(4)

园区配电房设备缺陷工作规程(四)

1目的

消除变电配电室设备缺陷,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2适用范围

所辖园区配电房内的设备。

3职责

3.1当值值班员负责处理、记录设备缺陷。

3.2工程主管负责组织处理设备缺陷。

4工作规程

4.1在额定条件下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或达不到一类的设备条件的问题,均叫做设备缺陷,设备缺陷可分为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

4.1.1重大缺陷:设备缺陷严重威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不及时处理,可能造成事故的。

4.1.2一般缺陷:设备缺陷不及时处理,尚能保持安全运行的。

4.2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当班值班员应立即组织消除或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缺陷进一步扩大。当班不能消除的缺陷,应由工程主任组织力量予以消除。主管无力消除的缺陷,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上级领导应指定专人及时消除,并由值班人员监督执行。

4.3发现设备一般缺陷,可列入正常维修计划进行处理。

4.4发现设备缺陷,无论消除与否,均由值班员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4.5值班人员在运行中,应加强设备缺陷的监视,在交接班时详细进行交待。工程主管应经常查阅设备缺陷记录簿,了解设备缺陷内容和处理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安排处理。

4.6消除重大设备缺陷遇有困难时,应及时向当地电业局部门取得联系,请求支援,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5相关记录

《设备缺陷记录表》HD**-GC-031-A-01

篇4:园区配电房设备巡检工作规程(2)

园区配电房设备巡检工作规程(二)

1目的

了解设备运行状况,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2适用范围

所辖园区配电房设备

3职责

3.1当值值班员负责巡检工作。

3.2工程主任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4工作规程

4.1值班人员对运行和备用(包括附属)设备及其周围环境,每2小时进行巡视检查,记录有关参数。

4.2遇有下列情况由当值人员增加巡视次数:

4.2.1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4.2.2新装、长期停运或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4.2.3设备缺陷有发展,运行中有可凝现象时;

4.2.4遇有大风、雷雨、浓雾、冰冻、大雪等天气变化时;

4.2.5根据领导指示增加巡视等。

4.3巡视后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及时处理和汇报,并将发现的缺陷记入设备缺陷记录薄,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向领导汇报。

4.4工程主管每周至少巡视一次。值班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夜间熄灯巡视。

4.5巡视中遇有严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情况,应按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5记录

《配电房运行日志》HD**-GC-032-A-01

篇5:园区电气维修工作规程(3)

园区电气维修工作规程(三)

1目的

1.1保证园区电气设备和人身安全,使电气维修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

2适应范围

2.1从高压进线到业户电表箱开关前端、到住户室内开关箱前端、到照明灯具、到室内插座的配电系统及其用电设备的维修。

3职责

3.1工程主任负责检查维修质量和维修计划的落实。

3.2电工负责维修工作。

4工作程序

4.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严格按照部颁标准《电气安装工作规程》作业。

4.2在进行电气作业维修时维修人员应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配备良好的电工工具。

4.3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工程主任应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

4.4停电、清扫、检修时,应严格执行倒闸操作的各项规程,认真进行检查,做好操作监护。

4.5在配电干线、变压器、低压配电箱上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至少二人进行。

4.6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作业,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装设隔离挡板,并有专人监护。

4.7在维修的线路上,应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上悬挂“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4.8维修保养后的电气设备或线路,在经检查无误,拆除所有安全措施,全体维修人员撤离工作现场后,方可送电。

5记录

《设备维修保养记录》HD**-GC-033-A-01

《客户服务通知单》HD**-GC-002-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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