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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辖区万能工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物业辖区万能工岗位职责

1、执行公司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守纪律,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2、熟悉物业辖区楼栋号,单元、户数和房屋结构,水电设施,管线走向;

3、负责辖区内关于木、瓦、水、电、焊等方面的小修小补;

4、负责对辖区内公用部位设施设备的巡视和保养;

5、严格遵守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及时处理业主提出的各种报修要求;

6、接到维修任务后按作业标准按时完成维修内容,工作完毕即时清理施工现场,服务结束须请业主签字认可;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以确保安全,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严禁违章作业;

8、积极为业主提供多项便民服务,并做到服务周到、热情、规范,无投诉;

9、爱护工具,杜绝浪费,按规定领用维修材料和工具;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篇2:Z物业辖区变电所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物业辖区变电所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1、值班人员对运行和备用(包括附属)设备及周围环境,按运行规程的规定,定时定点按巡视路线进行巡视检查。

2、在遇有下列情况由值班长决定增加巡视次数:

(1)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2)新装、长期停运或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3)设备缺陷有发展,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4)遇有大风、雷雨、浓雾、冰冻、大雪等天气变化时;

(5)根据领导指示增加的巡视等。

3、巡视后向值班长汇报,并将发现的缺陷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重大设备缺陷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4、值班长每班至少全面巡视一次,变电所长、专责工程师(技术员)每周应分别进行一次监督性巡视,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夜间熄灯巡视。

5、巡视中遇有严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情况,应按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同时向领导汇报。

篇3:Z物业辖区变电所设备验收制度

物业辖区变电所设备验收制度

1、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大、小修、定期试验、临时检修后必须经质量验收合格,图纸资料完备,移交给变电所后,方能投入系统运行。

2、设备验收应按部颁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

3、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中间验收时,变电所负责人应指定专人配合进行。

4、大、小修、预试、继电保护、仪表校验后,由修试人员将情况记入专业记录簿中,并注明是否可以投入运行,确认无疑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5、验收的设备个别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而又急需投入运行时,需报经主管领导批准。

篇4:Z物业辖区变电所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物业辖区变电所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在额定条件下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或达不到一类设备条件的问题,均叫做设备缺陷。设备缺陷可分为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设备缺陷严重威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

不及时处理,可能造成事故者;

一般缺陷:设备缺陷不及时处理,尚能保持安全运行者。

2、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当值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消除或采取可靠措施。当班不能消除的缺陷,应由所长组织力量予以消除。所长无力消除的缺陷,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上级领导应指定专人及时消除,并由值班人员监督执行。

3、发现设备一般缺陷,可列入正常维修计划进行处理。

4、设备缺陷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员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5、值班人员在运行中应加强设备缺陷的监视,在交接班时应详细进行交待。

6、变电所所长应经常查阅设备缺陷记录簿,了解设备缺陷内容和处理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安排处理。

7、消除重大设备缺陷遇有困难时,应及时同当地电业部门联系,请求支助,以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篇5:Z物业辖区变电所保卫及防火制度

物业辖区变电所保卫及防火制度

1、变电所是动力中枢,是重要生产保卫单位,应加强安全消防工作。

2、外来人员应持证明,经本企业保卫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批准(用电监察人员持省局发给的用电监察证件)。建立“外来人员登记簿”,详细记载出、入所时间、姓名、单位等。

3、严禁在变电所电气设备周围动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时,须经主管领导和保卫部门的同意,并做好消防措施。

4、变电所的消防工具和器材,要定期检查,抽样试验,对损坏或过期的应及时更换,不得拖延。

5、防火工具、器材应放在指定地点,使用方便,严禁随便动用。

6、易燃,易爆物品应放在指定地点或专用仓库保管,严禁放在火源附近。

7、变电所应划定消防部位,指定防火负责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并有消防部位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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