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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维修值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5)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机电维修值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五)

1.0目的

规范值班管理,确保值班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处机电维修值班工作。

3.0职责

3.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对值班工作的监控。

3.2机电维修部班组长负责值班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检查。

3.3机电维修部值班人员负责按此规程进行值班工作。

4.0程序要点

4.1交接班操作

4.1.1交接班人员提前20分钟做好交班准备:

检查设备并确保运行正常;

搞好值班室和设备房卫生工作。

4.1.2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岗位。

4.1.3值班人员首先认真仔细地检查各设备的运行情况:

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通知交接班人处理,接班人协助;

确认无异常情况在回到值班室进行交接班程序。

4.1.4交班人员主动、简要地向接班人介绍值班和设备运行情况,重点讲明操作注意事项;接班人应认真聆听,如有疑问可向交班人提问,直至双方清楚。

4.1.5接班人查看上班地《机电运行值班记录》,检查仪器、工具等物品是否齐全完好。

4.1.6交接双方认为无误后共同在《机电运行交接班记录》上签名确认。

4.1.7交接完毕后所发生地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4.1.8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交接班: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记录不规范,配电室、值班室、操作室不清洁;

接班人未到岗,交班人不准下班;

接班人醉酒或其他情况而未找到接班人;

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

若交接班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协助。

4.2值班操作要点

4.2.1值班人应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岗位,按交接班程序进行交接班。

4.2.2坚守岗位,不得串岗。

4.2.3按有关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对空调设备、电梯设备、供水、供电设备进行巡查、保养、维修。

4.2.4如遇特殊事件,应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4.2.5值班人员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时,必须事前填写调班表,并经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意并签字方可调班。

4.3停送电操作要领

4.3.1正常情况下的倒闸操作:

机电维修部主管提前两天书面通知运行组停、送电范围(包括变压器报停、启用);

运行组接到通知后,一天内完成以下工作:

--立即通知供配电专业人员即到现场,根据负荷分布情况实地考察其可行性;

--若不可行应立即汇报情况,并说明原因;

--若可行,则应明确停送、电时间、范围,填好操作票后,由主管经理审批,同时将停、送电情况书面通知公共事务部。

公共事务部接到通知后,提前一天贴处停电通知以告知住户;

倒闸操作前,运行人员要做好相应地准备工作,电梯降至首层,如有必要可将发电机操作开关置于停机位置;

在确定时间,在监护人的监护下,操作人员按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停电: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

--送电: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

倒闸操作完成后,运行人员要检查电梯的运行情况,发电机操作开关置于自动位置;

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4.3.2紧急状态下的倒闸操作:

发现配电房有冒烟、短路等异常情况或发生火警等重大事故时,运行人员应当立即进行全部或部分负荷停电操作;根据情况立即断开低压配电柜上电源开关,或断开高压柜高压开关;

停电后立即通知机电维修部主管,主管到现场后立即检查事故原因,在查出确定的原因后方恢复部分或全部供电。对损坏部分应尽快修复,以恢复正常供电;

做好各种记录,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管理处经理。

4.4值班房、设备房卫生管理制度

4.4.1各值班人员负责该班次值班室的卫生清洁工作,并保持值班室卫生。、

4.4.2各专业值班人员负责各自专业设备房的卫生清洁工作:

水电工负责配电房、水泵房卫生清洁工作;

空调工负责空调机房卫生清洁工作;

电梯工负责电梯房卫生清洁工作。

4.4.3接班人负责检查上一班的清洁工作,对不合格卫生清洁工作可要求返工,直至合格。

4.4.4各专业早班值班人员为该专业设备房安全卫生责任人。

4.4.5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本部卫生清洁工作的日常检查和督导。

5.0记录

《值班记录表》

6.0相关记录文件

《机电维修部员工绩效考评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篇2:物业项目值班作业规程

物业项目值班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值班管理,确保值班质量。

2.0适应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管辖的项目各部门值班工作。

3.0职责

3.1主管负责对值班工作的监控。

3.2主管负责值班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检查。

3.3值班人员负责按此规程进行值班工作。

4.0程序要点

4.1交接班操作

4.1.1交班人员提前20分钟做好交班准备:

(1)检查物品数量是否完好及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2)搞好岗位的清洁卫生工作。

4.1.2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岗位。

4.1.3接班人员首先认真仔细地检查岗位物品及各设备的运行情况:

(1)清点岗位物品数量及完好情况;

(2)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通知交班人处理,接班人协助;

(3)确认无异常情况再回到值班室进行交接班程序。

4.1.4交班人员主动、简要地向接班人介绍值班的情况及未处理完事项,设备运行情况;接班人应认真聆听,如有疑问可向交班人提问,直至双方清楚。

4.1.5交接双方认为无误后共同在《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名确认。

4.1.6交接完毕后所发生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4.1.7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交接班:

(1)上一班情况未交代清楚,记录不规范;

(2)接班人未到岗,交班人不准下班;

(3)接班人酒后或其他情况而未找到接班人;

(4)在事故处理过程中;

(5)若交接班过程中发生情况,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协助。

4.2值班要点

4.2.1值班人应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岗位,按交接班程序进行交接班。

4.2.2坚守岗位,严禁串岗、离岗。

4.2.3按有关规程对物品及设施、设备进行检查。

4.2.4如遇特殊事件,应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4.2.5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时,必须事前填写调班表,并经部主管同意并签字方可调班。

4.4各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4.4.1各值班人员负责该班次值班室的卫生清洁工作,并保持值班室卫生。

4.4.2各值班人员负责各自管理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

4.4.3接班人负责检查上一班的清洁工作,对不合格卫生清洁工作可要求返工,直至合格。

4.4.4早班值班人员为该安全卫生责任人。

4.4.5部门主管负责本部卫生清洁工作的日常检查和督导。

5.0相关记录表格

5.1《交接班记录表》文件编码:

6.0相关支持性文件

篇3:某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住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三、职责

1、服务中心副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2、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四、程序要点

1、值班

(1)经理助理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服务中心副主管依据《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进行组织及实施工作。

(2)正常的值班时间为晚6:00-10:00;

(3)值班时的主要工作:

a、接待住户的有关咨询;

b、受理住户的求助;

c、协高、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a、时效管理的原则;

b、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c、及时汇报的原则。

(5)管理员值班时的纪律:

a、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守岗位,不得擅离;

b、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服务中心主管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服务中心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即时报告;

c、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

d、有事不能值班,须向服务中心副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服务中心副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

e、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6)值班时的权力:

a、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

b、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7)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服务中心正副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或BB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8)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2、交接班

(1)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住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a、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b、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班人员做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c、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2)交班:交班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桌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a、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

b、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c、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d、一般情况下,交班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再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3、服务中心副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副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4、本规程作为服务中心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五、记录

1、《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

2、《值班记录》

篇4:休息日值班与交接班工作作业规程

休息日值班与交接班工作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管理服务处休息日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住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服务处休息日值班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3.2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值班

4.1.1经办管理员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管理服务处值班安排表》,管理员依据《值班安排表》进行组织及实施工作。

4.1.2正常的值班时间为晚6:00―10:00;

4.1.3值班时的主要工作:

4.1.3.1接待住户的有关咨询;

4.1.3.2受理住户的求助;

4.1.3.3协高、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1.4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4.1.4.1时效管理的原则;

4.1.4.2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4.1.4.3及时汇报的原则。

4.1.5管理员值班时的纪律:

4.1.5.1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守岗位,不得擅离;

4.1.5.2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服务中心主管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服务中心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即时报告;

4.1.5.3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

4.1.5.4有事不能值班,须向服务中心副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服务中心副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

4.1.5.5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4.1.6值班时的权力:

4.1.6.1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

4.1.6.2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4.1.7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服务中心正副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或BB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4.1.8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4.2交接班

4.2.1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住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4.2.1.1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4.2.1.2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班人员做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4.2.1.3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4.2.2交班:交班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桌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4.2.2.1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

4.2.2.2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2.2.3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4.2.2.4一般情况下,交班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再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4.2.3服务中心副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副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5.0记录

5.1《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

5.2《值班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篇5: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2)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二)

1.0目的

规范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住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3.2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值班

4.1.1公共事务部主管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公共事务部管理员依据《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

4.1.2正常的值班时间为:17:30-次日8:30,节假日24小时值班。

4.1.3值班时的主要工作:

接待住户的有关咨询;

受理住户的求助;

负责住户服务中心的安全;

协调、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1.4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时效管理的原则;

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及时汇报的原则。

4.1.5管理员值班的纪律:

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

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公共事务部主管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公共事务部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及时报告;

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

有事不能值班,须向公共事务部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公共事务部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

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4.1.6值班时的权利:

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

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4.1.7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公共事务部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或BB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4.1.8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4.2交接班

4.2.1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住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水瓶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要求交接班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并做好记录;

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接班人员作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4.2.2交接:交接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卓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相关的工作证据;

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加班人员交待清楚;

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一班情况下,交接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在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4.3公共事务部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4.4本规程作为公共事务部员工绩效考评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

5.2《值班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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