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校准规范制度
物业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校准规范
1引用文件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规程》
2操作规范
2.1以下监视和测量装置可进行内部校准:维修用万用表、钳形表、兆欧表、绝缘表电阻表;水泵压力表;发电机电流表、电压表、锅炉配套压力表。
2.2根据"监视和测量装置周期检定计划",由维修部门负责上述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保存检定或校准的记录并形成校准报告。
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对涉及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检测的计量器具进行统计、鉴于本组织所用计量器具均用于监视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的配套设施,无需直接向顾客提供计量数据,故对计量器具的校准根据计量器具检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各小区的实际使用情况分别作如下规定:
2.3.1对于常压热水器锅炉、水泵配套压力表在使用前作一次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以后每年由维修中心自行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2.3.2对于其他压力表及维修用的仪表由维修中心根据的实际使用情况自行校准。维修中心应备有一只经检定有效的压力表作为校准依据。经校准的压力表应有校准标志。
2.3.3对于只作通表用不出数据的万用表,作好专用标识,不再作检定。
2.3.4对于经检定确定某项功能失准的万用表,在使用前应按检定报告内容作出失准功能项的禁用标志。
2.3.5对作为校准依据的万用表,由计量部门作一次检定,检定周期不超过一年。
2.4检定合格后,由校验人员贴上检验合格标签,并注明有效期限。
2.5检定不合格者,应停用并由使用部门填写报修单后送维修中心维修。维修中心无法修复的,由工程部报总经理批准后送外修理。
2.6维修完毕后,由工程部进行校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2.7对于无法修复的设备,按《设备报废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相关文件
《设备报废规程》
4记录
校准报告
监视和测量装置周期检定计划
篇2:物业项目工程处检验测量装置控制规定
物业项目工程处检验和测量装置控制规定
1.0目的
通过对所用的证实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装置(其中包括本公司、客户提供的装置)的控制、校准和维修,使其在使用时能确保其测量准确。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检验、测量和试验装置的控制和管理。
3.0主要职责
3.1工程处负责统一登记编号,项目管理处对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以及相应的说明书等文件和附件、设备档案。
3.2工程处负责制订年度《设施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依次进行周期核准工作。
3.3设备使用人负责所有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
4.0程序内容
4.1设备的申请、采购、验收及入库建帐。
4.1.1申请
a)当需要购买新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及有关配件时,申请人要填写设备申请报告,由运作部经理、财务部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去购买。
b)申请应详列所需采购测量设备的名称、型式或型号、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精度等级、数量该产品的标准代号(尽可能做到)、用途、参考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名称。
4.1.2采购人员应严格按采购资料进行采购,并核查验证包装、外观及所带证明件。如有变动应事先征询行政部意见。
4.1.3验收
采购来的设备要交与运作部及工程处验收,运作部经理派人将其送至国家授权的计量检定单位进行核准,若验收不合格,则由行政部负责办理退还或维修手续,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4.1.4入库建帐
工程处收到已验收合格的设备后,应进行外观、数量及配件的验证,给出编号,同时将验收报告附与其后,建立档案,填写《设施管理卡》。
4.2测量设备的范围
4.2.1按用途可分为向顾客计费用的;维护和检修设备用的;对设备运行参数进行监视用的。
4.2.2按装置可分为固定管道、设备上的;移动使用的。
4.2.3按来源可分公司原来已有的、新采购的、借用的。
4.2.4按形式可分为仪器、仪表、磅秤、天平、量具、测试软件。
4.3测量设备配置的要求
4.3.1数量满足使用需要
4.3.2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和精度等级满足被测对象精密度、准确度的要求。
4.4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工程处负责制定《设施日常检查表》,并定期监督检查所有设备的使用、贮存及搬运。
4.5检验、测量、试验设备的使用、贮存及搬运。
4.5.1使用
设备使用人须掌握使用方法方可使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随时注意设备的使用情况,如发现功能异常时,则要立即停用并报运作部经理,对检测器具进行检测,发现检测设备不合格时,对它所检验的实物要重新评定。
4.5.2贮存
对暂时不使用和备用的设备,要贮存在工程处;要保持适宜温度,应有防尘、防锈等措施。
4.5.3搬运
在搬运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碰撞和跌落。
4.6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修理和报废
4.6.1修理
当设备损坏时,要填写《设施检修单》,交与工程处将其送去修理。
4.6.2报废
4.7检验、测量设备的检定和标识
4.7.1工程处应在每年一季度根据公司检测设备情况制定《年度检测设备校准计划》,经运作部和总经理批准执行。
4.7.2各物业项目管理处或工程处应依照年度计划分别送到有资格的检定单位检定,检定结果记录在年度计划上。
4.7.3所有在用检测设备应带有校准标识,标明检定日期和有效期。
4.7.4对无须送检的测量仪器,如卷尺、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等,工程处可组织机电人员对其进行自行校对,发现变形、损坏、失准的应停用、更换。
5.0记录
5.1《设施管理卡》MPS-YG2-03
5.2《设施日常检查表》MPS-YG2-05
5.3《设施年度维修保养计划》MPS-YG2-06
5.4《设施检修单》MPS-YG2-07
5.5《年度检测设备校准计划》MPS-YG2-15
篇3:物业测量设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9)
物业测量设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九)
一、目的
确保测量设备的能力满足使用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对测量设备从配置、样准、使用至管理各个环节的控制。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批准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
2、管理处经理负责审核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经理助理负责采购计划的实施。
3、管理处机电维修部负责提出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或申请;负责测量设备的使用、校准和管理。
四、程序要点
1、测量设备的范围
(1)按用途可分为向顾客计费用的;维护和检修设备用的;对设备运行参数进行监视用的。
(2)按装置可分为安装于固定管道、设备上的;移动使用的。
(3)按来源可分为公司原来已有的、新采购的、借用的。
(4)按形式可分为仪器、仪表、磅秤、天平、量具、测试软件。
2、测量设备配置的要求
(1)数量满足使用需要。
(2)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和精度等级满足被测对象精密度、准确度的要求。
3、测量设备的采购
(1)机电维修部主管应根据测量设备的现状和需要,提出采购计划或申请,经管理处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进行采购。
(2)采购计划或申请应详列所需采购测量设备的下列资料:
a、名称、型式或型号、规格、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精度等级;
b、数量、该产品的标准代号(尽可能做到)、用途、参考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名称。
(3)采购人员应严格按采购资料进行采购,如有变动,应事先征询机电维修部主管的意见。
(4)测量设备采购进公司后,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机电维修部主管应核对实物是否与所申报采购资料相符,并核查验证包装、外观及所带证明、证件。
4、测量设备的管理
(1)机电维修部主管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测量设备,其职责为:
a、建立测量设备台账,其内容包括:出厂编号、公司编号、名称、型式或型号、量程参数、精度等级、生产厂家、数量、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开始使用日期等唯一性标识追溯性资料,并随测量设备的变化而保持台账的可用性和可追溯性;
b、对测量设备逐一进行编号标识,其要求为:
--采用符号和顺序进行编号,示例如下:
--符号规则如表一:
本表未作规定的,由专职管理人员依据上述原则予以规定;
--标识方法应按方便、适用、可行、易于观察的原则进行,一般采用带色彩(如红、黄色)的不干胶纸编号后粘贴于测量设备适宜部位的方法实施。
c、规定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根据其使用频率及测量设备精度等级确定,如表二:
d、按确定或规定的校准周期将测量设备委托国家授权的计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校准,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e、对测量设备的使用、停用、报废及校准标识的保持进行检查、监督或办理相关手续。
5、测量设备的使用
(1)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确保测量设备(原安装于机械、电气设备上的除外)在使用前(含采购进入公司的)均经过了校准,且校准结论满足使用要求。
(2)使用人员应熟悉测量设备的使用,正确、合理、按规定选择和使用测量设备,并确保在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3)使用人员在调整测量设备时,应防止由于调整不当,而使校准状态失准。
(4)当发现测量设备失准时,应对已测量或计量的结果进行复查,消除由于失准可能造成的影响。
(5)测量设备的保管防静环境应适当,不应与工具、刀具、原材料零配件混放,防止丢失、碰磕、损坏、失准、锈蚀。
6、测量设备的限制使用和报废
测量设备经校准后判定为不合格的区段或范围,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限制不得在不合格区段或不合格范围内使用,这种限制应以适当的形式通知到所有使用该测量设备的人员,并在设备的适当部位或存放处或包装物上明确予以标识。无法限定区段和范围的,可送有关单位检修,检修后经校准合格方允许使用,无检修价值的予以报废。报废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报总经理批准。
7、校准的委托
(1)如公司无校准设备、标准物及专业人员,即无能力进行校准,凡需校准的测量设备一律委托国家授权校准单位进行校准。
(2)机电维修部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在委托校准时,应将送交校准设备的使用量值范围列入委托中,并请校准单位在校准报告/记录中列出所使用校准设备型号、环境温度、校准判定依据的国家标准代号。
8、机电维修部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长期保存测量设备台账、校准记录、限制使用或报废测量设备的审批单。
9、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五、记录
1、《测量设备台账》
2、《测量设备校准动态记录》
3、《测量设备报废审批单》
4、《测量设备限制使用记录》
六、相关支持文件
篇4:物业公司测量设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3)
物业公司测量设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三)
1.0目的
确保测量设备的能力满足使用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对测量设备从配置、校准、使用至管理各个环节的控制。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批准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
3.2管理处经理负责审核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
3.3维修部负责提出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或申请;负责测量设备的使用、校准和管理。
4.0程序要点
4.1测量设备的范围。
4.1.1按用途可分为向顾客计费用的;维护和检修设备用的;对设备运行参数进行监视用的。
4.1.2按装置可分为安装于固定管道、设备上的;移动使用的。
4.1.3按来源可分为公司原来已有的、新采购的、借用的。
4.1.4按形式可分为仪器、仪表、磅秤、天平、量具、测试软件。
4.2测量设备配置的要求。
4.2.1数量满足使用需要。
4.2.2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和精度等级满足被测对象精密度、准确度的要求。
4.3测量设备的采购。
4.3.1维修部主管应根据测量设备的现状和需要,提出采购计划或申请,经管理处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按《分供方评审与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和《采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规定进行采购。
4.3.2采购计划或申请应详列所需采购测量设备的下列资料:
a)名称、型式或型号、规格、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精度等级;
b)数量、该产品的标准代号(尽可能做到)、用途、参考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名称。
4.3.3采购人员应严格按采购资料进行采购,如有变动,应事先征询维修部主管的意见。
4.3.4测量设备采购进公司后,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维修部主管应核对实物是否与所申报采购资料相符,并核查验证包装、外观及所带证明、证件。
4.4测量设备的管理。
4.4.1维修部主管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测量设备,其职责为:
a)建立测量设备台账,其内容包括:出厂编号、公司编号、名称、型式或型号、量程参数、精度等级、生产厂家、数量、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开始使用日期等惟一性标识和可追溯性资料,并随测量设备的变化而保持台账的可用性和可追溯性。
b)对测量设备逐一进行编号标识,其要求为:
采用符号和顺序进行编号,示例如下:
-符号规则如表一:
装置符号H移动使用测量设备G固定装置上的测量设备
类型符号C测量尺寸的测量设备
D测量电参数(如电压、电流、电阻、电功率)
Z测量重量用测量设备
P测量压力、真空度用测量设备
本表未作规定的,由专职管理人员依据上述原则予以规定;
-标识方法应按方便、适用、可行、易于观察的原则进行,一般采用带色彩(如红、黄色)的不干胶纸编号后粘贴于测量设备适宜部位的方法实施。
c)规定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根据其使用频率及测量
设备精度等级确定,如表二:
测量尺寸的校准周期为2年
测量电参数的校准周期为2年
测量重量的校准周期为2年
测量压力的校准周期为2年
装于设备上,但不能拆卸的测量设备随设备大修时进行校准
法规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测量设备法规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校准周期进行校准
d)按确定或规定的校准周期将测量设备委托国家授权的计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校准,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e)对测量设备的使用、停用、报废及校准标识的保持进行检查、监督或办理相关手续。
4.5测量设备的使用。
4.5.1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确保测量设备(原安装于机械、电气设备上的除外)在使用前(含采购进入公司的)均经过了校准,且校准结论满足使用要求。
4.5.2使用人员应熟悉测量设备的使用,正确、合理、按规定选择和使用测量设备,并确保在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4.5.3使用人员在调整测量设备时,应防止由于调整不当,而使校准状态失准。
4.5.4当发现测量设备失准时,应对已测量或计量的结果进行复查,消除由于失准可能造成的影响。
4.5.5测量设备的保管环境应适当,不应与工具、刀具、原材料和零配件混放,防止丢失、碰磕、损坏、失准、锈蚀。
4.6测量设备的限制使用和报废。
测量设备经校准后判定为不合格的区段或范围,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限制不得在不合格区段或不合格范围内使用,这种限制应以适当的形式通知到所有
使用该测量设备的人员,并在设备的适当部位或存放处或包装物上明确予以标识。无法限定区段和范围的,可送有关单位检修,检修后经校准合格方允许使用,无检修价值的予以报废。报废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报总经理批准。
4.7校准的委托。
4.7.1如公司无校准设备、标准物及专业人员,即无能力进行校准,凡需校准的测量设备一律委托国家授权校准单位进行校准。
4.7.2维修部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在委托校准时,应将送交校准设备的使用量值范围列人委托书中,并请校准单位在校准报告/记录中列出所使用校准设备型号、环境温度、校准判定依据的国家标准代号。
4.8维修部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长期保存测量设备台账、校准记录、限制使用或报废测量设备的审批单。
4.9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测量设备台账》。
5.2《测量设备校准动态记录》。
5.3《测量设备报废审批单》。
5.4《测量设备限制使用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篇5:DS物业管理检验测量试验设备控制程序
物业管理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程序
1、目的
本程序明确对物业管理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实施控制的职责、方法和要求,以确保工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维修用工具类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计量收费用设备,相关部门应配合政府主管部门进行。
3、相关标准要素
3.1GB/T19002-ISO9002
4、相关文件
4.1质量手册
5、职责
5.1机电工程部、物业管理部、沙河管理部、电梯维修中心,分别负责对本部门所使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管理和控制。
5.2总工程师负责对公司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重要性进行分类认定。
5.3机电工程部负责用户委托属用户所有的水、电测量设备的送检联系工作。
5.4机电工程部、电梯维修中心负责按总工程师所认定需定期检测的设备按定期规定送计量主管机构检测,并保存好有关资料、记录。
5.5对国家或深圳市计量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检查工作,各部门均有执行和协助的义务。
6实施程序
6.1机电工程部、沙河管理部、物业管理部、电梯维修中心应分别对本部门所使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清单。
6.2上述部门将设备清单交总工程师分类认定,以确定检测周期、送外部检测项目和内部比照检测项目。
6.3上述部门根据总工程师分类认定的设备清单按规定的时间送深圳市计量主管机构进行检测,或按要求比照检测。
6.4用户所属的水、电测量设备,如委托我公司送检测量的,按供水、供电程序所划分的所属部门受理,报由机电工程部负责对外联系办理。
6.5如对在运行中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可靠性有所怀疑时,可提前送检。
6.6各部门送检仪器的允收标准如需更改,由各使用部门的技术主管(或班、站长),根据各自的情况自行制定并报各部经理批准。无特别指出的,以仪器、设备的原定精度等级为允收标准。凡经检测不合格的仪器不得在工作现场使用。
6.7如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数量和内容发生变化时,相关部门应及时填报清单并报总工程师重新认定。
7记录
7.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清单
7.2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比照检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