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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用设施管理程序(7)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小区公用设施管理程序(七)

1.0目的

本程序明确了对公用设施管理的职责,方法和要求,以保证公用设施安全可靠的运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目前所承接的物业管理小区内的市政公用设施(煤气供应系统、电话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及小区公用设施(电视闭路监视系统、环境导视系统、造型景点、单车棚、公共照明、路灯等)。

3.0职责

3.1管理处负责由小区内专业部门维修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监管及小区公用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

3.2管理部负责小区内市政公用设施问题的外部协调,负责小区公用设施的策划。

3.3工程部负责小区内市政公用设施的施工审批及图纸资料的收集归档;小区公用设施方案制定及小区公用设施供应商的委托评审工作。

3.4财务部负责按合同的规定向供应商支付规定的费用。

4.0实施程序

4.1小区内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监理

4.1.1市政施工单位在小区内施工时,管理处应要求其出具书面申请及施工图,在签署初步意见后报工程部,工程部在不影响小区内其它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对图纸进行审批。

4.1.2管理处根据工程部的意见收取押金,对施工进行监管,以保证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及施工后的正常恢复。

4.1.3工程部在其施工、验收完毕后将其竣工图收集归档,并补充在相应的资料中。

4.1.4市政施工单位在小区内施工期间,管理处应每日不少于两次巡视检查,以实行对市政公用设施的监管,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在公用设施巡检记录表上做出记录并及时通知市政有关业务部门迅速处理。

4.2小区公用设施的日常监理

4.2.1管理部负责对小区公用设施进行策划,工程部制定方案并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竣工后将资料整理归档。

4.2.2工程部负责按《建筑物维护管理程序》的规定对小区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进行发包和评审,并将情况通知管理处。

4.2.3管理处负责各自小区公用设施的日常维修,无法完成的维修改造工程报工程部安排。

4.2.4管理处负责对供应商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管,并配合工程部对供应商进行评审。

4.3故障状态的处理

4.3.1小区市政公用设施的故障由管理处直接向市政业务主管单位联系报修,影响较大时应及时向管理部报告,同时将结果记录在公用设施巡检记录表上。

4.3.2各管理处负责受理小区公用设施故障,并通知供应商,将处理结果记录在公用设施巡检记录表上。

4.3.3如供应商不能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维修的,管理处应将情况上报工程部,由工程部负责协调处理。

4.3.4如故障维修单位需要,工程部、管理处均有配合的义务。

4.3.5公用设施日常巡检的时间为每周一次;但在台风暴雨前后必须加强巡检,以防故障发生。

5.0相关文件与记录

**008-01公用设施巡检记录表

**008-02小区临时开挖申请表

**010-01供应商资格评定表

**010-02合格供应商清单

篇2:物业公用设施及房屋本体作业指导书(7)

物业公用设施及房屋本体作业指导书(七)

1.目的

保证房屋本体,公共设施的完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管理处的公共设施以及房屋本体的公共部分。

3.定义

公用设施:除公用设备以外的物业相关配套设施,包括房屋本体的公共部分、护栏、围墙、沟渠、池、井、盖、道路、室外各类照明及支持物、外墙、室外休闲设施、水景设施、儿童娱乐设施、楼梯扶手、防火门、车场停车设施、交通道路提示设施、岗亭、车库等。

房屋本体的公共部分:房屋本体的共用部位是指物业结构相连或具有共用性质的部位、设施和设备,包括:房屋本体的承重结构部位(基础、屋盖、梁、柱、墙体等)、抗震结构(构造柱、梁、墙等)、外墙面、楼梯间、公共通道、门厅、屋面、本体共用排烟道(管)、本体上下水主管道等。

4.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

管理处经理进行不定期检查督导。

管理处

工程负责人负责计划性维修及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

工程部人员负责设施的日常巡视检查和例行维护维修。

5.方法及过程控制

5.1每年年底应编制下一年度《公共设施、房屋本体年度检修计划》,明确项目及工

程预算、计划完成时间等,经管理处负责人审批后,并上报品质管理部备案。

5.2公共设施及房屋本体责任人每月巡视小区红线内房屋本体一次;公共设施及外墙有大理石或瓷砖部位,要求每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解除安全隐患,并认真记录填写《设备设施巡视记录表》。

5.3公共设施及房屋本体责任人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上报管理处工程负责人,由管理处

工程负责人依据发现问题做出维护修缮工作安排。特殊或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

经理,并以书面形式知会公司品质管理部,确定维修方案、施工方式后,由管

理处组织实施。

5.4对公共设施及房屋本体在保修期内的问题,由管理处工程负责人协调施工单位维

修;对于超出保修期的,管理处合理安排自修或委托他方维修,并在《设备设

施保养检修记录表》中做好记录。

5.5露台、屋顶、阳台、外墙、窗台、窗口、卫生间防水,渗水,漏水在保修期内的,及时通知地产公司维修中心及时处理解决,物业管理处协助监督与跟踪。保修期以外的需联系专业防水补漏公司查明原因后处理解决,并做好与客户的协调工作。

5.6电梯间,楼梯间,公共走道的墙面、台阶等设施应当至少每三至五年修缮粉刷一次,房屋的天面和外墙应至少每十年修缮粉刷一次。所需费用的支付依照《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基金使用程序》执行。

5.7沟井渠道,侧石,公园椅,旗杆,大型路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油漆翻新,或彻底清洁。木铁围栏,围墙及护栏至少每三至五年油漆翻新一次。

5.8防火通道的楼梯扶手、护栏、闭门器,防火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整修发现的问题,填写《设备设施保养检修记录表》。防火通道的楼梯扶手、护栏、防火门,每三年至少粉刷一次。强电井,弱电井每半年进行一次整修及清理。

5.9业主装修过程中,公用设施及房屋本体的管理依照《装修管理控制程序》执行。

6.相关文件

TJzzWY7.2.1-K01《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基金使用程序》

TJzzWY8.2.3-G01《装修管理控制程序》

TJzzWY7.5.1-G01《公用设备设施管理控制程序》

7.质量记录

TJzzWY7.5.1-G01-F1《设备设施巡视记录表》

TJzzWY7.5.1-G01-F2《设备设施保养检修记录表》

TJzzWY7.5.1-G01-F6《公共设施、房屋本体年度检修计划》

篇3:物业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管理要求

物业项目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管理要求

1、制订钢管桁架、砌体、钢筋混凝土、防水、装饰、门窗等结构、工程以及公用设施的详细维修养护计划和实施细则。

2、定期进行房屋查勘。确保房屋和公用设施的安全、正常使用。

3、规范二次装修,全程跟踪监督。

4、编制详细的、符合行政办事中心及会议大厦物业和东莞气候特点的房屋及公用设施维修养护计划。

5、严格制定维修养护工作时间,在不影响用户活动、办公、交流的前题下开展维修养护工作,并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6、严格搞好房屋结构及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确保房屋及公用设施的优良性能和安全运行。

7、严格做好房屋公共部分内外装饰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确保装饰工程的持久性和完好性。

8、以养护为目的,以维修为手段,确保维修养护的及时性,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消除隐患。

9、确保房屋及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实施过程中使用材料的环保性能。

10、各安全巡逻岗及保洁岗在工作中加强对房屋停车场、道路等状况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技术部补修(单项费用超过3000元的工程书面报机关事务局协调处理),做到"零修不过夜",中修不超过72小时,大修有计划。

1l、对于需分承包的维修项目,严格进行分承包商评审,严格监督施工,保证维修质量。

12、定期检查所有标志,损坏或脱落的标识类标志,在发现后24小时内予以修复。

13、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每年就物业房屋的使用维修情况,做出管理报告。

收银制度

篇4:X住宅区公用设施维修技术员岗位职责

住宅区公用设施维修技术员岗位职责

公用设施维修技术员是在维修主管的直接领导下,对住宅区公用设施的维修实施具体管理。其职责如下:

一、熟悉区内供电、供水、保安系统、消防系统的管线路和控制位置、机电设备的性能及使用状况,不断提高维修保养及设备维修技能。

二、负责小区内各类房屋住宅本体的日常维修及养护工作,确保完好无损。

三、发生停电、停水、火警或其他事故,应及时到场,并迅速查明原因,采取应急措施。

四、经常巡视住宅区,掌握公用设施的状况,定期维护。如发现有损坏、隐患或其他不正常情况,应及时处理,确保公用设施、设备运用、运转的正常,并做好相应质量记录。

五、保证上下水、排污管道畅通,每季度疏通雨水井、污水井及管道一次,化粪池充满达80%即应及时处理,不得造成污水外溢。

六、完成管理处维修主管交办的其他任务。

篇5:小区公用设施管理程序(上)

小区公用设施管理程序(上部)

为规范小区机电设备等公用设施的管理,保持公用设施的良好状态,确保所管辖区域公用设施发挥正常功能,特制定此管理程序。

一、公用设施的分类

1、供配电系统:发电机、高压环网柜、变压器、配电柜、动力柜、控制柜(箱)、公共照明、供电线路等。

2、给排水系统:水箱、水池、雨水井、污水井、化粪池、供水管网、排污管网、水泵、各类阀门等。

3、消防系统:烟雾/温度探测器、报警装置、消防控制主机、联动柜、消防广播系统、消防对讲系统、消防泵类、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水幕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门系统、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等。

4、电梯

5、空调系统:冷水机组、空调泵类、冷却塔、新风机组、风柜、风机盘管、自控箱、温控开关、电磁阀、膨胀水箱、其它类空调等。

6、电讯系统: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等。

7、安防系统:闭路监控系统、门禁控制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保安对讲系统、居家报警系统、周界防越系统、巡更系统等。

8、维修维护设备及工具:电焊机、切割机、打磨机、冲击钻、手电钻、丝锥、板牙、各种检测仪器仪表等。

9、其它公用设施:泳池及设备、娱乐场所及设备、燃气管道及开关、停车场及设备、剪草机及绿化设施、吸尘器等。

10、房屋本体及附属设施:防雷系统、自行车棚(房)、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道路、连廊、建筑小品等。

二、管理职责

1、管理处经理负责公用设施保养维修工作的检查、监督工作。

2、设备主管负责公用设施保养维修工作的组织、安排和实施,建立设备台帐,解决技术难题、草拟技术改造方案。

3、设备责任人负责责任范围内公用设施保养维修的日常工作。设备责任人(技术维修人员,以下及相关作业手册同)

4、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不定期抽查设备保养情况及相关质量记录,监督设备大修及重要维修工作,对检修质量进行鉴定,并记录在《公用设施保养维修记录表》上。

三、管理细则

1、设备房管理

1.1设备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及与管理无关的物品并按消防规定配足有效灭火器材。

1.2设备房门应有“机房重地,非请勿进”等标识,进出随手关门。

1.3设备房中重要设备上端如有管网等设施时,应在设备上端加装喇叭口等设施,做好防护措施,以保证重要设备的安全使用。

1.4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发电机房等重要设备房,应装置干湿球式温度计,对环境的温、湿度进行监测。设备房内温度须保持在+40℃以下,相对湿度须保持在80%以下。

1.5参观来访人员需进入设备房,凭管理处经理通知,并指定专人陪同方可进入。

1.6设备责任人负责每日检查设备房,查看房内环境温度、湿度,并把各种运行数据记录在《公用设施保养维修记录表》上,每周清洁设备房一次。

2、设备保养维修

2.1日常保养工作由设备责任人负责每天巡视责任范围内设施,正常情况下无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公用设施保养维修记录表》上。

2.2设备主管每天负责检查监督保养维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要求设备责任人处理,并记录在《公用设施保养维修记录表》上。

2.3每月管理处经理会同设备主管及设备责任人对各类公用设施的状态及其质量记录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在《设备(设施)检查记录表》中予以记录,明确整改处理的责任人、完成日期,完成后由设备主管进行复查,并做好记录。

2.4设备检修等级按以下分类进行高等级检修包含低等级检修全部内容:

2.4.1日检:属巡视性检查维护。对设备房及周围环境进行清洁,检查设备有无漏水、漏油、漏电、漏气等异常现象,如实记录运行数据,确认设备运行状态是否有异常情况。

2.4.2月检:属预防性检查。对设备性能进行全面检查,对故障隐患部位进行修理或调整,预防事故的发生,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4.3季检(半年检):属维护性检查。对设备进行清扫、加油、调试。

2.4.4年检:属恢复性检查。对设备进行局部解体检查,应着重恢复设备的电气性能、机械精度,视状况更换主要零、部件及附属装置。

2.4.5大修:属彻底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部解体,全面检查、试验、探伤、调试,更换全部不合格零、部件及附属装置。大修应结合小区的发展需要进行技术改造。设备主管应视设备故障情况及时提请设备大修报告,经管理处经理审核后报小区业委会批准执行。

2.4.6分承包方保养维修:依据合同内容,在设备责任人的督促下进行定期保养及处理故障,并按要求记录在《分承包方设备保养记录表》上。

2.5管理处设备主管应将设备检修情况和重要零部件更换情况记录在《公用设施保养维修记录表》、《设备台帐》及《设备(工具)汇总表》中。

2.6对重要设备、设施的易损易耗零、部件,管理处应有适量贮备,便于突发故障的及时处理。

2.7设备主管应根据批准的检修计划和维修内容,做好维修前的调查准备工作及防范措施。涉及人身安全和与生活、办公等密切相关、易引起顾客投诉或影响公司形象的重要维修工作,管理处经理需到场指挥、协调、组织。

2.8设备大修,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主管应到现场进行维修状态检查、督导检修人员按工艺要求检修,解决技术难题,保证检修质量。验收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验收规范要求。

2.9年度检修计划由管理处在每年十二月十五日前上报公司审批。应严格执行检修计划,如有特殊原因需变更检修计划时间,应提前一周上报公司批准。

2.10管理处应设专人负责保存必要的、与运行设备相符合的技术图纸、产品说明书及相关资料等设备管理档案,以便系统地掌握设备状态,便于今后维修工作的查阅。

3、供配电系统管理

3.1管理处应严格遵守电力部门的《供用电协议》,明确高压设备的分界点及供用电设备的产权属性,并保存相关资料。

3.2管理处应认真做好自身设备的管理工作。在巡视设备中发现产权分界点处属电力部门等他方管理的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告知他方,以免影响本小区的供电安全。

3.3管理处应根据《供用电协议》和用电负荷的季节性特点,合理调整变压器的运行方式,力所能及地发挥变压器的利用率,电容补偿屏自动控制器必须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功率因数符合电网运行规定要求。

3.4对供配电设备的检修应尽量

在不影响顾客的时间内进行。如有高压环网柜等设备,则须有一名持有高压进网许可证的技术员作为供配电设备的设备责任人。

3.5为确保小区供配电系统安全,对变压器二次总开关的保护整定值,设备责任人不得随意变更;若需变更整定值需报公司批准。配电回路开关的整定值变更需经管理处经理同意后方能进行,并报公司备案。

3.6备用发电机应经常保持良好状态,在市电停电的情况下,设备责任人应保证在5分钟内使发电机运转供电,以确保重要负荷的正常使用,有关运行情况记录在《柴油发电机运行记录表》上。发电机与市电联络开关的电气、机械联锁装置应动作可靠,防止反送电。

3.7设备责任人要及时、正确地填写电力系统设备的运行记录表、发电机运行记录表,每年需对发电机、电动机做绝缘测试,并予以记录。

3.8停电设备检修时安全注意事项

3.8.1由设备主管指定一名设备责任人为现场监护人,并填写《停送电操作票》。

3.8.2断开隔离开关,必须由设备责任人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标识。

3.8.3停电检修设备必须由设备责任人用高、低压验电笔对变压器和配电柜进行测试,并挂接临时接地线。

3.8.4最后由设备主管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修。

3.8.5检修完毕后,由原挂接地线人员拆去地线,同时原挂牌人员拆去“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标识。

3.9低压带电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3.9.1严禁在感性负载的主回路中或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中作业。

3.9.2设备主管向管理处经理汇报带电检修设备的原因、时间,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检修。设备主管必须指定一名现场监护人。

3.9.3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4、给排水系统管理

4.1无自动切换功能的生活泵每月做一次主、备泵自动切换试验并记录。

4.2消防泵、喷淋泵每两月启动一次管网末端试水装置或打开水泵出水管放水试验阀。

4.3雨水泵、污水泵每年三月份进行年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解体检查并记录。

4.4生活水管的防腐涂层及管网支架的检修,应视情况而定,但至少5年应重新涂刷一次。

4.5泵房控制柜日常维护由给排水设备责任人负责并记录。

4.6水箱、水池至少应每半年清洗一次。清洗后联系水质检测中心取水样检测,结果由管理处存档。

5、消防管理

5.1报警装置、联动装置、管网末端试水装置的试验必须由设备责任人或专业技术人员在场,试验时间应尽量安排在不影响小区顾客休息或工作时间内进行。

5.2消防水管的防腐涂层及管网支架的检修,应视情况而定,但至少5年应重新涂刷一次。

5.3水流指示器每半年检修一次,检修前书面报管理处经理审批,并及时通知顾客。

5.4送风阀、排烟阀、排烟防火阀每季度由设备责任人清洁一次,保证表面清洁,油漆完好无损,转动轴灵活,复位正常,在自动状态下,联动正常,并做好记录。

5.5破玻璃按钮每季检查一次,保持报警按钮外表清洁,字迹清晰、玻璃完好无损,具有报警功能。

5.6送风、排烟风机每季清洁外部一次,保证运行正常。

5.7消防管阀门每月检查一次,阀门处于常开位置。

5.8消防泵、喷淋泵,每两月试运行一次,保证手动、自动启动正常。

5.9消防箱每季检修一次,要保持表面清洁,配件齐全,箱内无杂物,箱门关闭严密,打开顺畅,消火栓玻璃完整,牢固,按钮功能正常,检修完贴好封条及检验条,并在封条上签字,最后做好记录。

5.10灭火器材需每周检查,做好记录,要求压力表指针保持在绿色区域范围内,灭火器表面保持干净,摆放整齐,标签、铅封完好无损,并核对灭火器的使用说明及有效期限,按照使用说明要求对灭火器进行压力测试和充装。管理处须编制灭火器分布清单,列明灭火器品名、规格、数量,分布位置及有效期,以备查阅。

5.11消防工具、防火面具、是发生火灾或消防演习时为专职消防人员灭火所用,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必须按指定位置摆放,表面要保持清洁、整齐,标识清晰,油漆完好。

6、电梯管理

6.1电梯管理设备责任人必须持有本市劳动局颁发的有效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设备责任人负责电梯的日常巡视和清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自己无法解决的通知维修分承包方进行维修,同时知会设备主管,并对分承包方的维修及定期保养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填写相关质量记录。积极配合劳动安全检查部门认真做好审检工作,轿厢内应张贴劳动安全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停用电梯时应将轿厢停放在最顶层。

6.2设备移交后,设备责任人应与前期介入人员进行设备的交接;由设备责任人负责督促保养方提出年度检修计划,每年签订的维修保养分承包合同须将年度检修计划作为合同的一个附件。

6.3分承包公司签订保养合同时,应明确当出现保养不合格或不及时的扣款条款,半保合同中应明确零配件的价格。

6.4每半年由公司相关人员会同管理处经理,对电梯的运行、保养及故障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分承包方的保养计划内容和完成情况综合评价。每季度由管理处经理根据合同规定和质量记录对分承包的保养情况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扣除一定比例的保养费或终止保养合同。结果及建议书面知会分承包单位。

6.5保期或保养合同到期前两个月,部门应对分承包方的工作进行评估,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或更换分承包方。合同签订后,部门经理应将保养条款书面知会设备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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