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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措施编审交底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一、安全施工措施编审制度

1、工程开工前,各工程项目部必须编写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根据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的环境情况编写,内容要全面具体,并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针对性较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2、工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均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准备的指导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科审查批准,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

5、工地现场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二、施工现场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使广大职工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并说明其重要性。

2、施工现场各分项工程在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施工员在安排分项工程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4、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各工程分包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向其作业人迥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5、安全技术交底使用范本时,应在补充交底栏内填写有针对性的内容,按分项工程的特点进行交底,不准留有空白。

6、安全技术交底应按工程结构层次的变化反复进行。要针对每层结构的实际状况,逐层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7、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交底认签手续,由交底人签字,由被交底班组的集体签字认可,不准代签和漏签。

8、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准确填写交底作业部位和交底日期。

9、安全技术交底的认签记录,施工员必须及时提交给安全台帐资料管理员。安全台帐资料管理员要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

10、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认真履行检查,监督职责。切实保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提高全体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意识。

篇2:建筑施工机械具安全施工措施规定

1、塔吊

A、塔吊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指挥信号采用对讲机联系。各部位应经常检查、维修、保养,使其正常运行。

B、塔吊的钢丝绳、滑轮、吊钩、机械传动各部件应经常检查、维修、保养,运转正常。

C、塔吊的附着件应严格按照塔吊安装方案进行预埋、安装。

D、塔吊在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E、施工时,塔吊司机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2、施工电梯:

A、安全装置(防坠落、防冒领)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各部位应经常检修,使其正常运行。

B、钢丝绳、滑轮应定期检查更换。

C、架体应按规定牢固可靠。

D、电梯笼应安装可靠,防止大小物体滑出。

3、木工机械

圆锯、平面刨(手压刨)各种安全生产防护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凡长度不长于30厘米,厚度大于锯片半径的木料严禁用圆锯裁割。

4、其它机具

A、弯钢机、断钢机应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和操作规程。

B、砂浆搅拌机、输送泵各种安全及监测指示、仪表等装置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配电箱做到一箱一锁,现场配电按三级漏电保护。

篇3:建筑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1、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包含: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等,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3、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编制,方案应符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先报公司(或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再报给公司(或分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

5、公司审批后的方案还应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报项目监理部,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6、分包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若由分包单位编制,分包单位在履行编制、审核、审批手续后,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再报公司(分公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批。

7、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要求根据建质[2009]87号文件),项目部应对专项方案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完善,报专家组组长认可后还须履行报审手续。

8、专项施工方案变更时,还应履行报审程序,经论证审查的应经论证专家组认可。

9、专项施工方案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应由相关人员和单位签字、盖章。

10、补充内容:

篇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审制度

1、企业的技术负责人以及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制订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级编制的具体内容,编制和审批的时限、权限等作出具体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任务情况;

(2)、施工总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计划和施工力量、机具及部署;

(3)、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施;

(4)、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5)、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的时限为工程开工前20天

2、工程开工前,各工程项目部必须编写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根据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的环境情况编写,内容要全面具体,在此基础上编制出针对性较强安全技术措施,对那些施工工艺复杂、专业性强的项目进一步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方案),为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3、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应根据工程及特点、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机具设备的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全面考虑,编制出施工全过程的,全面的、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在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还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及环保、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4、工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均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5、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技术方案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计划、设备、材料、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总工程师审批,然后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特殊的工程还应有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

6、工地现场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篇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供资金保障,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安全环保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公司在建项目试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单列的制度。

第二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措施费)是为了确保施工安全文明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随意增减。安全文明施措施费的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划、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审核,经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所列费用方可计入项目安全文明施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单位安排专业人员购买,归口物资部门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生产)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涵盖工作内容:

一、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涵盖范围:

㈠按规定需设置的施工现场围档及简单装饰,大门、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费用。

㈡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沐浴室、娱乐室、仓库、加工场水电设施等按规定标准设置的费用。

㈢封闭施工、施工道路及场地的硬化、外墙脚手架底座及出入口洗车槽的硬地化费用。

㈣现场污染源的控制、设立洗车槽、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施工垃圾入池、生活垃圾入桶加盖、排水措施、除四害措施费用。

㈤宣传栏及不扰民措施的费用。

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涵盖范围:

㈠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㈡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㈢“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的费用;

㈣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㈤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龙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㈥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㈦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㈧抢险应急措施;

㈨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㈩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十一)提升架体安全网的购置费用;

三、按国家、施工所在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公司每年按固定资产折旧额的5%控制,各单位编制计划时不得大于本项目固定资产折旧的4%;公司按缓、急统一平?。按规定的设备使用年限和价值,属固定资产的,各单位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予以验收和管理,并计提折旧。属低值易耗品的,分期计入成本。对于中标工程,中标合同中有相关单列约定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执行(中标合同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未进行约定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照当地地方政府参考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

第五条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及施工所在省、市有关标准、规范的工作内容及预定的计划方案,完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第六条公司、项目两级安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要做好此项专用资金提取、使用的监督检查,凡不符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列入安全文明措施经费;凡批准下达的安全技术措施,当年必须落实。此项将作为公司年度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七条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文明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尘毒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本办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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