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一)在高空作业应有保证安全的设施,如脚手架,梯子、绳子等,必要时应设安全网。

遇有恶劣天气(如风力在六级以上或暴风雨雪)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二)在离地面3m以上的高空及陡坡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带、安全绳和安全帽,并在每次作业前详细检查。

(三)禁止双层垂直作业(有隔离设施的除外)。高空作业时,一根安全绳只限一人使用,安全绳要栓绑在可靠物上。一根安全桩只能栓一安全绳。安全桩打入地面的垂直深度,土质山坡不少于1m,石质山坡不少于0.5m,必要时适当加深;安全桩距边坡边缘的距离不得少于3m。安全绳直径应不小于25mm,安全带绳直径应不小于16mm。在安全桩上栓好后的剩余绳头应不少于1m,不长于3m。使用安全绳左右移动距离不得大于绳长的1/5,亦不得超过5m。必要时应加打护桩或派人看守,防止因安全桩松动发生事故。

(四)登山作业人员应穿防滑鞋,扎好袖口,裤口,以免拌倒跌伤。

(五)高空作业所用材料应堆放稳妥,所用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防止坠落伤人。非指定工作人员,不准攀登脚手架。起重架和绳索不准随同吊装物上下。

(六)高空作业人员工作前不准饮酒。凡患有间发性癫病,高血压,心脏病、神经衰弱和恶性贫血等症的人不得担任高空和陡坡作业。

(七)经常上山下河所通过的陡坡和路滑处所应做成台阶,必要时应设置栏杆,临时通过的陡坡和路滑处所应打安全桩并栓上安全绳。

(八)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都应随时清扫,如有雨水,冰雪,要采取防滑措施。

遵义工务段

篇2: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于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使用的工具要放在工具袋内,常用的工具应系在身上。所需材料或其它工具必须用牢固结实的绳索传递,禁止用手抛掷,以免掉落伤人。

3、凡2m以上悬空、陡坡和无平台处作业要佩带安全带,挂妥安全带钩;有平台的安装好防护栏杆和安全网,防止跌落。

4、所有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都要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登高作业人员要穿胶鞋或软底鞋,不准穿拖鞋、硬底鞋以防滑倒和摔下。

5、六级以上大风,禁止进行高空作业。

6、具体要求如下:

⑴高处作业人员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带定期作荷载、冲击试验。

⑵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硬底鞋、易滑鞋上班。禁止其它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⑶在基坑边缘0.8-1.2m处,设置防护围栏,围栏高度不小于1.2m,要求牢固、结实、可靠。

⑷从事架子、起重作业人员,定期检查身体,必须持证上岗。

⑸作业平台上的脚手板必须满铺,且平顺、牢固、无探头板。施工搭设的梯道、脚手架、防护栏、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经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架子工程施工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规定。

⑹基坑内施工的人员上、下班设专用的斜道或梯道,禁止攀爬模板,脚手架。

⑺高处作业面上用的料具应放置稳妥,小型工具、材料应随时放入工具袋内,传递料具应安全可靠,严禁抛掷,禁止重叠施工。

⑻拆除建筑物应自上而下进行并注意防止其它部分坍塌;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模板、脚手架时必须和整体拆除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待其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除后方可拆除。

⑼夜间作业保持良好照明,基坑周围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和警示灯。

⑽高处作业使用的各种机电设备,钢丝绳等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处理。

篇3:建筑高空作业车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及定议:3.2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均必须执行公司的《高处作业安全规程》。2.2高处作业的范围:作业高度在2~5m以下的为一级;5~10m以下的为二级;10~30m以下的为三级;30m以上为特级。

3:审批手续:3.1.1凡属危险高处作业,必须在作业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填写<高处作业审批表》一式二份,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报安全保卫科审批后,方准施工。3.1.2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必须对现场工作环境作全面检查,确认其符合安全条件时方可施工。3.1.3二级以上(含二级)的高处作业,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公司安全保卫科亲临现场检查后,方准施工。3.1.4未经审批盲目冒险的高处作业,经检查发现后,将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责任者和部门领导进行处罚,造成事故的将给予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3.2.3工作前应正确穿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检查各种工具,设施,发现问题立即调整,更换,停用,直正确认安全可靠,才能作业。3.2.4临时性的高处作业,应报安全保卫科,工艺设备科审批。项目的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并设专人监护和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措施。3.3.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起吊五吨(含五吨)以上物件,需要办理《危险作业申请表》,经安全保卫科批准。起吊十吨(十吨)以上物件,如环境恶劣危险性大的作业,须制定吊装方案,并经得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批准。3.3.7起重作业的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篇4:高空作业安全职责范本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以及公司下达的安全指示和决定,对本单位的职工在生产中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2、在认真贯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同时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高空作业安全工作。

3、经常检查本单位各施工现场建筑物的安全防护、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工作点及生活用具等是否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4、按时提出本单位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检查安全达标所建立的各类台帐、记录,负责对实施项目的实现。

5、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高空作业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宣传安全操作规程,从而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为了安全,消除一切事故隐患。

6、贯彻执行建筑安全法规和标准,加强劳动保护,提高劳动生产利率和经济效益。

7、发生事故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查找原因等工作,拟定改进措施,确保高空作业施工中的安全生产。

篇5:高空作业安全规范

我们在前面章节已经谈到造船与修船作业,有相当一部分工作是由高空作业来完成的。例如船体分段船台合拢、船体壳体的涂漆、安装、电焊等都属于高空作业,十分危险。特别在严寒的冬天,有雪冻和寒风,在上面工作是很艰苦的。在高空脚手架、构件、甲板及舱口处、梯子等上边作业时,常有坠落的危险。高空作业管理应从以下要求着手。

一、对从事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

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贫血、近视、恐高症等疾病,或者孕期女工等均不能从事高空作业。

高空作业人员,不得在工作前饮酒。

进入高空作业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

所携带工具、物品要放置妥当,禁止往下抛。

同时在一块木质架板上操作的人员,不得超过3人。

不准在跳板上打闹追逐。

二、对高空作业设施的安全要求

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灯光照明。

风力超过六级时,禁止作业(指的是露天作业)。

霜、雪、冰冻未清除,或未采取安全防滑措施,禁止作业。

三、对脚手架、脚手板的安全要求

脚手架、脚手板,必须按规定搭设,做到平稳、牢固。

脚手架、脚手板,不准架设在高压输电线附近。

脚手架、脚手板的用料,应以杉木等硬质木料。杨、柳、桦、椴、油松等木料禁止使用。

木质立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cm,大横杆、小横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cm。

脚手架的宽度不得小于1.2m,并需设斜拉杆支架。

竹脚手架,要在立杆旁加设顶撑、或采用双行立杆,小横杆的两头伸出部分不得小于30cm,斜立杆的交叉处要绑牢。

金属脚手架,禁止使用弯曲、压扁、或有裂缝的管子。各连接部要完好,立杆垂直地稳放在垫木上,安置垫木前要将地面夯实、整平。

脚手架的负荷不得超过270kg/皿2。如负荷量加大,架子应加固。

脚手架的长度在6m以上者,其厚度应不小于6em,宽度不得小于30cm;长度在6m以下者,其厚度不得小于5cm,而宽度不得小于25cm。

两层以上的多层脚手架,每层必须装置固定的行人扶梯。

四、船舶修造中的跳板、梯子、防护栏杆、安全网要求

船舷、舷墙、舱口围壁未装之前,必须加设不低于lm的防护栏;囚门未装前必须要加设临时盖。

船舶舱室,应先安装产品扶梯,在产品扶梯未安装前,必须放置有栏杆的临时铁制扶梯。

船舷外,船舱内必须使用双拼脚板,同时加设不低于1m的防护栏或设置安全网。

梯子必须坚固,梯脚要有防滑措施,梯阶间距不能大于30cm。梯子放置的坡度为60°,顶端必须扎牢。

脚手架、脚手板、扶梯、跳板、防护栏杆、安全网等安全措施,必须由专业人架设、搭拆、修理与保管。

登高作业的各种安全措施,必须进行定期的专业性检查与考核,以确保安全可靠。

还要注意以下事项:

1.高空作业要穿软底绝缘胶鞋,决不能穿木屐、拖鞋、硬底鞋,更不能光脚,以防滑倒、摔下。

2.不要在梁、支架,以及无安全防护栏的构件上行走和操作。如有必要,则要安装好防护栏杆和安全网,以防跌落。

3.在船上施工,船甲板上的孔、洞及扶梯口应安放坚固的腹盖板或围栏,以防踏空坠落。

4.登高作业时,安全带要高挂低用,而不能低挂高用。并要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不能栓在有尖锐棱角的构件上,以免当安全带系绳拉紧时割断系绳,使人坠落。

5.在修船中,在高处拆板时,一定要佩用安全带,防止在撬动钢板时,因用力过猛而使搭头断裂而发生坠落事故。拆下的钢板及构件,应及时清理,集中堆放,以防作业人员碰伤。

6.高空作业结束后,所用的工具要清点,并全部收回集中,防止遗留在作业现场,掉落伤人。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