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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锅炉运行操作规程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医院锅炉运行操作规程

一、司炉工必须经过技术学习训练,具备应有的安全操作知识,经考试及体格检查合格并持操作证者方可操作。

二、工作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和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及通风除尘设备)确认良好后,方可操作。

三、锅炉在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保持中水位(60%至70%左右),不准烧低水位和满水。锅炉经“叫水”仍不见水位或水位下降及满水时,应采取措施处理。仍不见水位恢复,应停炉检修。

四、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不少于两次。密切注意两只水位表所示水位是否一致,如发现一只表失灵时,要立即修复;两只同时坏时,应停炉检修。如发现水位表有浮油现象,也应停炉检修。

五、司炉人员应定期作自动及手动排汽,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的灵敏可靠。

六、锅炉运行中,锅炉压力应控制在额定范围内。如发现两只表相差超过规定值时,应设法找出失灵的表,并立即更换。

七、为确保排污阀的密封性和可靠性,每班应开启一次,并在运行稳定时及低负荷时选行排污,排污操作应戴手套。

八、锅炉在运行中,严禁在锅炉本体、阀门、人孔、手孔、管道等上面敲击。值班人员必须注意观察锅炉各个部位,如发现锅筒、炉管、人孔、手孔、安全伐、水位表、压力表、排污伐等有漏水或漏汽,要立即停炉检修。

九、每个司炉人员必须带头执行锅炉房的安全规定,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外来参观人员未经有关领导部门同意,不准进入锅炉房。锅炉房内、炉顶、炉膛及锅炉四周不准烘烤衣物和堆放其它无关物品。

十、锅炉的除尘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检查并清除所收集的尘埃。发现除尘设备严重失效时,应停炉检修。

十一、锅炉运行时,汽压表指针不得超过红线(规定压力),当超过时,应立即停止燃料供应,并打开安全伐。

十二、锅炉每年需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2―3年对内部进行一次检查,每六年作一次超水压试验。新安装锅炉及停炉一年或移地安装的锅炉,应进行水压试验。否则不准点火运行。

十三、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各种仪表处,应有足够照明。值班人员应熟知备用照明设备或灯具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十四、发现不正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领导和采取措施。发生事故时,除报告领导和抢救外,还要保护现场。

十五、下班时,锅炉汽压、水位应正常,安全附件应完好有效。应将室内打扫完毕,并填写运行记录后方可离去。

篇2:燃煤热水锅炉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规范措施

一、点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1、锅炉受压元件的检查

⑴检查锅炉受压元件有无鼓包,变形,渗漏,腐蚀,磨损,过热,胀粗等缺陷,保证受压元件完整无损。

⑵检查受热面管子及锅炉范围内的管道,保证其通畅。

⑶检查锅炉所有人孔和手孔盖是否装好,各法兰密封处螺丝是否拧紧等,同时应检查法兰处装置的临时隔板及其它临时堵头是否全部拆除。

⑷确认锅筒和管道内无遗留的工具、螺栓、焊条及其他各类杂物时关闭所有人孔门和手孔门。

⑸检查定期排污管等是否齐全、牢固。

2、锅炉炉墙及烟风道的检查

⑴检查烟道、风道及风室是否严密,有无积灰,其调节门、闸板须完整严密,开关灵活,启闭指示准确。

⑵锅炉外部炉墙应完好严密,炉门,灰门、看火门和检查门等装置完整齐全,关闭严密。

⑶检查炉膛内有无积灰、结焦,检修用的脚手架等已经清除。

3、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及仪表的检查

⑴出水高低温、炉膛负压高低等自动报警和连锁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⑵安全阀、压力表及各种热工仪表应齐全、灵敏可靠,检查合格后,应使压力表旋塞处于工作状态。

4、供、回水管道及其他管道的检查

⑴检查供、回水管道,排污管道是否通畅,管道上的金属堵板应已全部拆除。

⑵管道的支架、吊架应完好,管道应在允许的范围内自由膨胀。

⑶检查管道的保温是否完整,漆色符合规定,表示管道内介质流向的箭头符号是否正确、鲜明。

⑷管道和阀门连接应完好,不渗漏,阀门开关应灵活可靠,主要调节阀门的开度指示应明显。

5、燃烧设备、辅助设备的检查

⑴检查燃烧装置是否完好;对机械传动系统,输煤系统,出碴系统试转正常;调速箱安全弹簧压紧程度应适当,润滑良好;煤闸板尺指示正确。老鹰铁整齐、完好,挡渣器完整,动作灵活,煤仓有储煤。

⑵检查辅助设备(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等)联轴器是否连接牢固;三角皮带松紧适当;润滑油应良好、充足;冷却水畅通。检查合格后,装好安全防护罩,分别进行试运转,并注意空转时的电流。

⑶脱硫除尘装置设备完好,单机试运转正常,水系统畅通,落灰口水封闭严密,不漏风。

⑷引风机和鼓风机的进风调节门及其转动装置开关灵活,开关方向正确,进风调节门处于关的位置;保证鼓、引风机的轴承内有充足的润滑油,用手盘车风机转子转动灵活。

⑸各种转动机械的电动机在启动前,应有专业的电工进行检查,得到其允许后方可启动;在正式投入运行前,各种转动机械应进行试运行,10-15分钟。

⑹经检查锅炉符合运行要求后,即可开始进行上水,上水时应开启锅筒上的空气阀。进水宜缓慢,进水期间应检查人孔、手孔及各部位的阀门,法兰是否有漏水现象;否则,应停止上水进行处理。

二、锅炉点火

1、点火前应先开启循环水泵(分布式变频二级泵系统循环泵的启动见此系统操作规程),

检查循环水泵流量扬程是否正常,待网路系统中水循环、排气、上压至设定值后,确认无问题再点火。

2、升火前先打开锅炉的烟风挡板,自然通风10分钟左右;如用机械通风,则须5分钟左右,以排除烟道和炉膛内积存的可燃气体。

3、将自然通风门开到适当程度,然后用木柴和其他易燃物引火,严禁用挥发性强烈的油类引火。

4、先开引风,后开鼓风,在升温过程中应注意空气预热器出口烟温,当烟气温度达到120℃时刻必须启动送风机,以防止预热器管子过热变形或烧坏。

5、启动脱硫除尘设备。

6、锅炉点火后,火力应由弱到强逐渐加大并能使加入炉内的煤正常着火后,启动炉排,调整煤闸板的开度70-120mm,启动送风机加大风量,尽量使煤达到完全燃烧。

7、当灰渣将要落入灰斗前,启动除渣机投入运行,并保持除渣机水封正常。

8、在升温过程中应注意调整燃烧,保持炉内温度均匀上升,受压元件均匀受热。升火速度不能太快,从冷炉点火到开始起温,一般情况下应不少于0.5-2小时。

三、锅炉的运行调节与监控

1、燃烧调节

⑴根据锅炉的负荷调整鼓风机的频率和煤层厚度,在保证煤充分燃烧的前提下尽量减小鼓风量,以减小过剩空气系数,并在保证炉膛负压的前提下及时调整引风量。

⑵在运行中锅炉炉膛出口负压保持2-3毫米水柱,不允许正压运行。

⑶在运行中应经常注意锅炉各部位的烟气温度和阻力的变化。

⑷经常检查炉排运转情况,不跑偏、不掉片、不过热、不变形。

⑸经常检查炉排上煤的燃烧情况,着火线不能离煤仓太近,也不能脱火,燃尽线离老鹰铁要有一定距离,如出现火龙、风口、火床不平应及时调风、扒煤,消除此现象。

⑹在运行中如发现炉排有过热现象,应加强通风冷却,不可向烧红的炉排上浇水冷却。

⑺检查锅炉的负荷情况,对燃煤锅炉而言,满负荷运行的效率最高。

⑻应经常清理各风室的漏煤、漏灰、以免影响通风,烧坏炉排。

⑼锅炉压火以后,应保证锅炉水温不回升。如产生汽化现象时应

迅速开启泄放阀,同时开启紧急补水管,向炉内补水。并打开放气阀排气。

2、经常检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转情况是否正常,省煤器、脱硫除尘器的堵塞情况。鼓、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引风机是否震动。

3、检查各转动设备的润滑情况,油箱油位是否正常。

4、锅炉运行中,严禁在有压力或炉水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锅炉受压元件(紧固人孔、手孔,和法兰螺丝,管道焊补等),以防止热水喷出伤人。

5、锅炉运行时,值班人员应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不得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按时巡回检查并填写运行记录和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6、必须经常保持现场清洁,做到无杂物、无积灰、无积水、无油垢等。

四、锅炉排污

1、按规定进行定期排污。

2、在压力稳定,负荷较低的情况下进行定期排污。

3、定期排污应按循环回路顺序进行,每一循环回路的排污持续时间不宜超过30秒钟,不准同时开启两个或多个排污阀,以免破坏水循环。

4、当排污管道内发生水冲击时,应稍微关一下排污阀,直到冲击声消失,然后缓缓开大。

5、当运行排污时,应特别注意锅筒压力不得低于额定值。

五、停炉

1、正常停炉

⑴停止向煤斗上煤,采暖期中间停炉,煤仓可适当存煤;采暖期结束停炉,应待煤仓内存煤全部进入炉膛后,再停止炉排转动。

⑵待煤烧完,先停鼓风、后停引风;炉水温度下降至50℃以下时,方可停止水循环。

⑶停炉后4-6小时内,应紧闭所有门孔和烟道挡板,防止锅炉急骤冷却。

⑷停炉4-6小时后,可逐渐开启门孔烟道挡板进行自然通风。

⑸停炉最少4小时后可以启动炉排拉出灰渣;排渣前应先启动除渣机。

2、紧急停炉

⑴在遇到下列情况时,锅炉机组应立即停止运行:

①循环泵或补给水泵全部停运。

②炉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

③因循环不良造成炉水汽化或锅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到高于出口压力下相应饱和温度20℃。

④水位计、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⑤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⑥补给水泵不断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

⑦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危胁锅炉安全运行。

⑧其它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运行允许范围时。

⑵紧急停炉的操作步骤:

①停止给煤,关闭弧形挡板,停止鼓风,减弱引风(爆管事故则全开引风),打开放灰板和渣斗门。

②将炉排开至最大,使炉排上煤全部落入渣斗内,并用水浇灭,严禁向炉膛内浇水灭火。

③打开各风室风门,停止引风机,使锅炉自然通风。

④继续炉排转动,直至炉排冷却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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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锅炉工安全运行规程

1.司炉人员必须对锅炉的受压容量及其所有附件,都要彻底的熟悉和掌握。

2.锅炉升火前,锅炉检修和清洗完毕后,锅炉的出汽管、给水管、及排气管上的临时堵板、和堵头,必须拆除。

3.安装入孔和手孔前要彻底检查,炉内有无工具及杂物,同时要检查烟道,完全无误时再关严,螺丝必须紧固。

4.水位表的气水考克要在开启位置,排污考克要在关闭位置上,玻璃管要经常保持清洁透明。

5.所有安全阀及气压表要经常校验,保证有效。

6.要经常检查、排气管及池水管,必须保持畅通。

7.输气管道,要经常检查,发现漏气现象,要及时进行修理,严格禁止代气压操作。

8.开火时,要对燃料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爆炸物及时汇报领导处理。严禁加入炉内。

9.开火严禁使用强烈挥发性的油类和爆炸性的物料作引火物。

10.升火时不可火力太猛,必须使锅炉墙和锅炉本体慢慢的加热,和均匀的膨涨。

11.水管锅炉必须保证膨涨水箱的正常状态。

12.司炉人员,在锅炉升火后,要经常检查水位表的水位,严禁水位超过标准线。

13.锅炉在运行中,司炉人员严禁离开工作岗位,并禁止非司炉人员参加工作。

14.司炉要严格根据气压规定标准,进行工作,严禁超气压。

15.锅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小修,每一年必须进行一次大修,每周要进行一次试验。

16.司炉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内接班。

17.如接班人员没到,在班人员严禁离开工作岗位。

18.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该清炉、清除炉渣和炉灰,对锅炉附件设备进行检查,将发现的问题详细交代接班人。

19.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易燃物品,并要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宽畅。

20.锅炉有门禁制度,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篇4:作业指导书锅炉工安全运行规程

锅炉工安全运行规程

1.司炉人员必须对锅炉的受压容量及其所有附件,都要彻底的熟悉和掌握。

2.锅炉升火前,锅炉检修和清洗完毕后,锅炉的出汽管、给水管、及排气管上的临时堵板、和堵头,必须拆除。

3.安装人孔和手孔盖前要彻底检查,炉内有无工具及杂物,同时要检查烟道,完全无误时再关严,螺丝必须紧固。

4.水位表的气水考克要在开启位置,排污考克要在关闭位置上,玻璃管要经常保持清洁透明。

5.所有安全阀及气压表要经常校验,保证有效。

6.要经常检查、排气管及池水管,必须保持畅通。

7.输气管道,要经常检查,发现漏气现象,要及时进行修理,严格禁止代气压操作。

8.开火时,要对燃料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爆炸物及时汇报领导处理。严禁加入炉内。

9.开火严禁使用强烈挥发性的油类和爆炸性的物料作引火物。

10.升火时不可火力太猛,必须使锅炉墙和锅炉本体慢慢的加热,和均匀的膨涨。

11.水管锅炉必须保证膨涨水箱的正常状态。

12.司炉人员,在锅炉升火后,要经常检查水位表的水位,严禁水位超过标准线。

13.锅炉在运行中,司炉人员严禁离开工作岗位,并禁止非司炉人员参加工作。

14.司炉要严格根据气压规定标准,进行工作,严禁超气压。

15.锅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小修,每一年必须进行一次大修,每周要进行一次试验。

16.司炉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内接班。

17.如接班人员没到,在班人员严禁离开工作岗位。

18.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该清炉、清除炉渣和炉灰,对锅炉附件设备进行检查,将发现的问题详细交代接班人。

19.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易燃物品,并要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宽畅。

20.锅炉有门禁制度,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篇5:医院锅炉运行操作规程

一、司炉工必须经过技术学习训练,具备应有的安全操作知识,经考试及体格检查合格并持操作证者方可操作。

二、工作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和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及通风除尘设备)确认良好后,方可操作。

三、锅炉在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保持中水位(60%至70%左右),不准烧低水位和满水。锅炉经“叫水”仍不见水位或水位下降及满水时,应采取措施处理。仍不见水位恢复,应停炉检修。

四、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不少于两次。密切注意两只水位表所示水位是否一致,如发现一只表失灵时,要立即修复;两只同时坏时,应停炉检修。如发现水位表有浮油现象,也应停炉检修。

五、司炉人员应定期作自动及手动排汽,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的灵敏可靠。

六、锅炉运行中,锅炉压力应控制在额定范围内。如发现两只表相差超过规定值时,应设法找出失灵的表,并立即更换。

七、为确保排污阀的密封性和可靠性,每班应开启一次,并在运行稳定时及低负荷时选行排污,排污操作应戴手套。

八、锅炉在运行中,严禁在锅炉本体、阀门、人孔、手孔、管道等上面敲击。值班人员必须注意观察锅炉各个部位,如发现锅筒、炉管、人孔、手孔、安全伐、水位表、压力表、排污伐等有漏水或漏汽,要立即停炉检修。

九、每个司炉人员必须带头执行锅炉房的安全规定,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外来参观人员未经有关领导部门同意,不准进入锅炉房。锅炉房内、炉顶、炉膛及锅炉四周不准烘烤衣物和堆放其它无关物品。

十、锅炉的除尘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检查并清除所收集的尘埃。发现除尘设备严重失效时,应停炉检修。

十一、锅炉运行时,汽压表指针不得超过红线(规定压力),当超过时,应立即停止燃料供应,并打开安全伐。

十二、锅炉每年需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2—3年对内部进行一次检查,每六年作一次超水压试验。新安装锅炉及停炉一年或移地安装的锅炉,应进行水压试验。否则不准点火运行。

十三、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各种仪表处,应有足够照明。值班人员应熟知备用照明设备或灯具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十四、发现不正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领导和采取措施。发生事故时,除报告领导和抢救外,还要保护现场。

十五、下班时,锅炉汽压、水位应正常,安全附件应完好有效。应将室内打扫完毕,并填写运行记录后方可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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