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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物业水泵房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物业项目水泵房管理制度

水泵房是提供住户生活、物业消防用水的关键部位,水泵房能否正常工作直接影响到住户人身财产安全。为及时向住户提供合格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管理好水泵房,特制定如下制度:

1、工程部值班员应对水泵房进行日常巡视,检查水泵、管道接头和阀门有无渗漏水。

2、经常检查水泵控制柜的指示灯指示、观察停泵时水泵压力表指示。在正常情况下,生活水泵、消防水泵、喷淋泵、潜水泵的选择开关应置于自动位置。

3、生活水泵规定每星期至少轮换使用一次,消防泵每月自动和手动操作试机一次,确保消防泵在事故状态下能正常启动。

4、泵房每星期由分管责任人打扫一次,确保泵房地面和设备外表的清洁。

5、水池观察口应加盖并上锁,钥匙由指定的工程部技工管理;透气管应用纱布包扎,以防杂物掉入水池中。

6、按照水泵保养要求定期对其进行维修保养。

7、保证水泵房的通风、照明,以及应急灯在停电状态下的正常使用。

篇2:新城物业中控消防中心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中控(消防中心)管理制度

中央控制室(或消防中心)是设备运行、监控的心脏,直接关系到辖区的各项安全。为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中控室/消防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各种相关制度、规程、流程、应急电话等须上墙。

3、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工作流程、规定,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须全神注视显示器、仪表、信号灯等,认真作好记录,交班时双方须对设备状态进行检查。

4、火灾报警控制、联动系统的终端设备(如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须将主令开关置于自动档,中控室/消防中心联动柜可置于手动档。当值班人员发现报警信号后,须立刻核实信号的真伪,信号为真时,将其置于自动,并按相关程序对设备进行操作,信号为误报时,及时将设备复位。

5、防盗监视系统的录像,火灾报警控制器中的报警记录、打印记录,门禁、红外防盗系统报警记录等按下列时间进行保存、更新:纸张记录须妥善保管一年;录像信息保存七天,无用者可更新;软盘、硬盘信息记录.由专业人员检查后,无用者删除。

6、中控室/消防中心设备应由维修方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保养。使用者应在使用界面内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系统程序、密码等。设备供货商/保修单位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调试、维修、系统升级时必须征得工程部同意、登记,且工程部主管在场情况下,方可进行,无关人员不得操作中控室/消防中心设备。

7、办理业主装修申请时,工程部须对拟装修部分的火灾报警装置、喷淋装置、弱电装置状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须由业主签字确认。装修造成的系统故障或损坏,须由业主支付系统维修恢复费。

8、对监控设备每月要进行一次保养。

篇3:新城物业电气维修规定

物业项目电气维修规定

为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促进电气设备设施保养、维修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做到安全工作、万无一失,特制定以下规定:

1、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工程部技工做到培训后持证上岗,以保证工作万无一失。

2、供方(或维修人员)对于辖区内配置的电气设备,按计划定期保养及维修。重大电气设备的检修计划,要由品质技术部把关审查并派专人参加。

3、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维修人员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部对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交底和技术交底,防止触电及设备事故的发生。

4、在电源干线、低压配电盘及配电箱等设备上进行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至少由两人互相配合进行。操作前必须摘掉检修设备的电源保险后验电,并悬挂标识牌,操作人员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作业。

5、维修后的电气设备及线路,要经专职人员检查无误并拆除所有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投入运行。严禁在处于工作状态的电动机及其附属装置回路上进行工作。

6、本规定与"配电房管理制度"同时执行,互为补充。

篇4:新城物业用水供水管理规定

物业项目用水、供水管理规定

为保证向住户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生活用水,加强供水管理,达到节约用水、满足用户需要之目的,特规定如下:

1、由管理处指派一名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的技工负责对楼宇水池、水箱钥匙的保管和水池、水箱的清洗工作。

2、在非限水季节(以市政府通知为准),管理处应尽力保证随时向住户供水。在确实需要临时停水时,应先通知住户。

3、地下贮水池、天面水箱每年应彻底清洗两次,由水务局取样检验。水质必须合格。水箱入口应加盖密封并加锁。每年5-10月每个月加药二次(每15天一次);1-4月及11-12月每个月加药一次。

4、在巡查中发现水泵、阀门、供水管道有跑、冒、滴、漏现象,水池的水位控制器、浮球阀工作不正常,应立即向管理处报告,由管理处组织人员进行抢修,杜绝浪费。

5、随时向住户进行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宣传教育,提高全体用户节约用水意识。

6、执行市政府分段收费规定,用经济手段管理,加强节约用水。

7、本规定与"水泵房管理制度"同时执行,互为补充。

篇5:新城物业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物业项目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楼宇修缮和业主装修工程的临时施工用电管理,确保管理项目电源线路安全和电气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维护管理项目住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特制订本规定。

1、管理处对管理项目进行重大修缮工程使用施工电动设备和电动工具的用电量,必须限定在不影响管理项目供电系统正常运作和供电负荷量允许范围内。维修人员在报修缮计划时,必须同时上报用电设备详细资料,经管理处批准后,才能组织施工。

2、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消防和安全用电要求。

3、凡进入管理项目内进行施工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电动设备、工具及电源线等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规定和安全要求,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配备分线电闸箱和安装电表,电动工具、临时照明线路应有合格插头插座,并在管理处专业人员指定地点接线,禁止乱拉乱接电线。

4、进入管理项目的临时施工人员使用的电动设备和工具,必须在管理处规定时间内使用,禁止在其它时间内使用,以防发出各种噪音影响住户和邻居的正常休息。

5、管理处专业人员有权对违章操作的人员和电动设备工具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电动设备及工具的使用。对不听劝阻者,应立即报告管理处,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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