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物业电梯管理规定(2)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新城物业电梯管理规定(2)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物业项目电梯管理规定(二)

为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更好地为业主和顾客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电梯内任何设备非电梯维修人员禁止操作。

2、运行中突然出现故障,工程部值班人员尽可能疏散乘客,并通知电梯工作人员检修。

3、切勿让幼儿单独乘搭电梯,以免发生危险。

4、电梯维修人员每月应对电梯例行检查,如发现有震荡,不正常的声音或电梯损坏,应立即停梯检修。

5、全面认真执行电梯例保、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中修、大修的维修、保养规则,认真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及故障处理记录。

6、因维修、保养、正常使用等原因停梯,应在一楼挂牌告示。

7、组织专人应每天用清洁剂擦拭电梯一遍。

篇2:新城物业工程部电梯工岗位职责

物业项目工程部电梯工岗位职责

1、熟练掌握管理项目的电梯系统情况,设备技术性能及操作规程。

2、坚守岗位,定期对电梯整个系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分析并处理,解决不了的及时报上级领导,认真做好记录。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开启已停电梯;不得随意改变电梯的性能,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工程部。

4、维修保养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停梯应及时在基站挂牌。

5、监督保养单位做好对设备的维护保养

6、保持机房的清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积尘、无水渍、无油渍。

7、遵守员工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