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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盾构施工进出洞安全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盾构机进出洞是隧道施工中一项高风险的分部分项工序,人机交错、立体施工的特性十分显著。整个施工作业环境处于一个整体的动态之中,蕴藏着土体坍塌、环境破坏、管线事故、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多种事故发生的可能。与此同时,也存在着很多的工程风险,如果没有严密的专项施工方案、精心的施工组织、严格的过程监控,还有可能造成对隧道上部、工地周遍建筑和其他管线设施的破坏。为了确保进出洞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一、施工所必备的管理资料

1、施工单位

①进(出)洞施工专项方案。(经总承包方总工程师批复)

②安全技术交底(由分管安全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实施)

③安全专项教育(由项目安全员实施,全体施工人员签字)

④安全设施验收(包括对进出洞脚手架、高空临边围护设施、吊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设备员共同验收)

⑤进出洞作业人员中特殊工种的操作证复印件

⑥危险作业监控记录(由安全员填写,使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表式)

⑦进(出)洞施工前的专项安全检查

2、监理单位

①对进(出)洞施工方案的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的签字

②对进(出)洞施工的旁站监控记录

③进(出)洞施工前的专项安全检查

?二、组织人员保证

为了在进出洞施工中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从而确保施工安全、有序的进行,要求各施工、监理单位在投标时所承诺的到位人员,必须全部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调离岗位,如发现有类似情况将按责任违约进行经济处理;如确需人员变动的,应向所在项目公司提出申请按程序调换,调换人员不得低于原人员资质。

三、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

1、所有进场的特种设备必须经过深圳市机械检测中心验收合格(包括租赁设备),其他设备必须由现场项目经部自检,经总承包单位(具有法人资质单位)安全部门验收合格,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挂牌施工(如:电焊机、卷扬机以及其他施工机械)。

2、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具有针对性较强的安全专项教育,以履行签字手续为准。

3、避免交叉作业,必须交叉作业时项目负责人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以规范作业人员得操作规程及安全意识。?.

4、合理配备进出洞施工所必须使用的起重工具(包括钢丝绳、卸克、滑轮、绳卡、环链葫芦、千斤顶、撬杠)等,这些工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

5、为了便于施工,必须确保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通道畅通。(包括上下井钢梯、人行通道)。

6、凿除洞门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规范JGJ130-20**》,并经过验收(审批程序同前)。

7、现场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采取两级起重指挥(地面和井下各设一名指挥)。

8、在地下动火区域动用明火时,必须按照动火审批程序办理动火证,并落实专人监护严格监控,在动火时必须远离易燃物品,特别是防止洞门橡皮圈和气囊燃烧,并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现场的氧气、乙炔皮管必须理顺,严禁乱拖乱拉。

9、在洞门土体暴露的情况下,应设置警戒线,禁止人员靠近。

10、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开关电箱,严格执行两级漏电保护要求,各类电源线严禁乱拖乱拉(具体参照施工用电管理)。?。

11、上下起重指挥人员与行车司机进行密切配合,严格进行现场监控指挥,做到重物下不得站人。

12、洞门凿除要连续施工,尽量缩短作业时间,以减少正面土体流失带来的安全隐患。开凿、清除顺序:由下至上。整个作业过程中,由专职安全员进行全过程监督,杜绝安全事故隐患,确保人身安全。

?四、应急管理

一旦在进出洞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伤害事故以及土体流失引起的建筑物沉降和位移,必须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控制事态扩大,将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工伤事故的救援和处理

①井下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将其平稳的转移到地面,因此应当配备一只应急救援吊笼.施工现场还应配备担架、止血物品。

?②井上并下要保持良好的信息畅通渠道,同时必须配备好四部以上的对讲机。

?③工地大门、出入口、施工通道,都必须确保畅通,以保证紧急情况下救护车辆的顺畅通行。

④重伤以上事故发生后,必须按我公司事故报告程序及时上报。

2)突发工程事故的应急处理

对地质条件差、井口上方有各类建筑物、地基加固效果不佳的出洞,应当在现场配备水泥、黄沙、聚胺脂、压浆泵等材料和设备,施工人员随时待命,应对将发生的突发情况。

篇2:公司区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定义

厂区断路作业

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2.断路作业安全要求

2.1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断路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2.2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企业要在断路路口设立断路标志,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2.3厂区交通管理部门审批《断路安全作业证》后,要立即通知调度、生产、消防、医务等有关部门。

2.4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

2.5断路时,施工单位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挡杆、断路标识。

2.6断路后,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要悬挂红灯。

2.7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识、围栏、警告牌、红灯。申请断路单位检查核实后,负责报告厂区交通管理部门,然后由厂区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各有关单位断路工作结束恢复交通。

2.8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2.9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2.10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3.《断路安全作业证》办理

3.1《断路安全作业证》由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指定专人办理。

3.2《断路安全作业证》由办公室审批。

3.3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在办公室领取《断路安全作业证》,逐项填写后交施工单位。

3.4施工单位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填写《断路安全作业证》中施工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断路安全作业证》交断路申请单位。

3.5断路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收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交安全生产科审批,并将办理好的《断路安全作业证》留存,并分别送交安全生产科、施工单位各一份。

篇3:工程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定义

带料盲板抽堵作业

在设备检修及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

2盲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2.1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

2.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要经强度计算。

2.3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辩识、抽堵。

2.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3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3.1盲板抽堵作业必需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没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不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3.2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须重新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3.3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3.4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200毫米汞柱;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50毫米汞柱;气体温度应小于60℃。

3.5生产单位负责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编号,施工单位按图作业,盲板位置图由生产单位存档备查。

3.6作业人员应经过个体防护训练,并做好个体防护。

3.7作业需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3.8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需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场。如涉及整个生产系统,生产调度人员和厂化工车间门负责人必须在场。

3.9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3.10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3.11施工单位要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3.12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

3.13抽堵多个盲板时,要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施工总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

3.14每个抽堵盲板处设标牌表明盲板位置。

4《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4.1《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办公室管理。

4.2《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生产单位办理。

4.3生产单位负责填写《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表格、盲板位置图、安全措施,交施工单位确认、公司安全员审核,由经理审批。

4.4审批好的《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交施工单位、化工车间、办公室各一份,办公室负责存档。

4.5作业结束后,经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科、办公室检查无误,施工单位将盲板位置图交办公室。

篇4:工程高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保护高温作业职工健康,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厂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温作业系指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其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或2℃以上的作业。

第三条高温作业场所综合温度应符合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第四条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设计应符合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有关防暑的要求。

第五条各单位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企业应制定计划,采取保障人身健康的措施,并对防暑降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防暑降温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按时检修维护,每年在夏季前检维修一次,并进行效果评价,制定切实可行的使用办法和管理制度。

第二章技术措施

第七条应尽量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改进工艺过程和操作过程,减少高温和热辐射对员工的影响。

第八条应对高温作业场所进行定期监测,包括温度、湿度、风速和辐射强度,掌握气象条件的变化,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第九条对封闭、半封闭的工作场所,热源尽可能设在室外常风向的下风侧,对室内热源,在不影响生产工艺过程的情况下,可以应用喷雾降温。当热源(炉子、蒸汽设备等)影响员工操作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第十条高温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应首先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使用送风风扇、喷雾风扇或空气淋浴等局部送风装置。

第十一条根据工艺特点,对产生有害气体的高温工作场所,应采用隔热、强制送风或排风装置。

第十二条对于高温环境中的狭小房间,应有良好的隔热措施,使室内热辐射强度小于700W/m2,气温不超过28℃。

第三章保健措施

第十三条对高温作业员工应进行上岗前和入暑前职业健康检查。凡有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严重的呼吸、内分泌、肝、肾疾病患者,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第十四条发现有中暑症状患者,应立即到凉爽地方休息,除进行急救治疗和必要的处理外,还应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诊疗。

第十五条对高温作业者,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含盐清凉饮料。

第十六条对热辐射强度较大的高温作业员工,应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鞋、护腿、围裙、眼镜、隔热服装、面罩等。

第四章组织措施

第十七条从事高温作业的员工应有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根据气温变化,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免加班加点。

第十八条高温作业的分级应符合GB4200《高温作业分级》的规定,对高温超标严重的岗位,应采取轮换作业等办法,尽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

第十九条高温作业场所应设有工间休息室。休息室应隔绝高温和热辐射,室内有良好的通风,休息室内气温应低于室外气温,设有空调的休息室室内气温应保持在25~27℃。

篇5: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工程生产活动,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从事建筑生产活动的专业人员,应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4、在建筑施工企业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三类人员)职务,应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佩戴身份识别标识牌,注明工作单位、姓名、岗位、编号等基本信息。

6、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台帐,及时、全面、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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