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混凝土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2、串搭车道板时,两头需搁置平稳,并用钉子固定,在车道板下面每隔1.5米需加横椤、顶撑,2米以上高空串挑必须有防护栏杆,车道板上应经常清扫垃圾、石子等以防车跳滑跌。
3、单行走道不少于1.4米宽,双车来回不小于2.8米宽,在运料时,前后应保持一定车距,不准奔走、抢道或超车,到终点卸料时,双手应扶牢车柄倒料,严禁双手脱把,防止翻车伤人。
4、用塔吊、料斗浇捣砼时,指挥扶斗人员与塔吊司机必须密切配合,当塔吊放下料斗时,操作人员应主动避让,应随时注意料斗碰头,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料斗碰人坠落。
5、离地面2米以上浇捣过梁、雨篷、小平台等,不准站在搭头上操作,如无可靠的安全设备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6、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漏电开关是动作,电源线是否老化,电源线中间不得有接头,漏电开关必须动作,电源线路应无老化现象,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位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得在钢筋及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电线、拉断电线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7、井架吊篮起吊上下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准伸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方能进入吊篮内工作。
8、使用泵车作业,泵车应摆放牢固,管路应安装牢固,锁紧扣件,以免脱扣,混凝土飞伤人。开机人员应听从下面作业人员指挥,并应检查机械使用情况,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待排除故障后才能重新开机。
9钢管柱混凝土浇筑:
(1)针对高空作业、下管操作等对班组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
(2)高空浇筑时人员必须有操作平台,工人在操作平台上进行施工必须系安全带。
(3)工人如果有紧急情况下需下到钢管柱底进行维修或操作,上面必须有专人看守,同时钢管柱内必须保持空气流通,可采用鼓风机向钢管柱内鼓风的方法。
(4)振捣工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使用带有漏电保护的开关箱。
篇2:项目钢结构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1、钢结构工程所需的构件按深化设计图纸在生产厂家,运输到工地现场吊装焊接完成。
2、本着先安装先运输的原则,合理安排材料运输的时间和数量,保证材料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安排专人指挥车辆进出工地及材料的吊装缷货。
3、钢结构的吊装
钢结构的吊装采用TC7035塔吊,下方沿警戒带专人守护。
4、钢结构安装
(1)高强螺栓的穿入应在结构中心调整后进行,其穿入方向应以施工方便为准,力求方向一致。
(2)安装时注意垫圈的正反面,螺母带圆台面的一侧应朝向垫圈有倒角的一侧。
(3)安装时严格控制高强螺栓长度,避免由于以长代短或以短代长而造成的强度不够、螺栓混乱情况。终拧结束后要保证有2~3个丝扣露在螺母外圈。
(4)同一高强螺栓初拧和终拧的时间间隔,要求不得超过一天。且初拧终拧都得做出标记。
(5)雨天不得进行高强螺栓安装,摩擦面上和螺栓上不得有水及其它污物,并要注意气候变化对高强螺栓的影响。
(6)高强螺栓安装应能自由穿入孔,个别螺栓孔不能自由穿入时,可用铰刀或锉刀进行扩孔处理,但修整后孔的最大直径不应大于1.2倍螺栓直径,其四周可自由穿入的螺栓必须拧紧,扩孔产生的毛刺等应清除干净,严禁气焊扩孔或强行插入高强螺栓。
(7)当大部分不能自由穿入时,可先将安装螺栓穿入,可自由通过的螺栓孔拧紧后再将不能自由通过的螺栓孔扩孔,然后放入高强螺栓。
(8)高空作业时注意拿稳扳手,梅花头应收集在专用容器中,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9)指派专业质检员按照规范要求对整个高强螺栓安装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将检验结果记录在检验报告中,检查报告送到项目质量负责人处审批。
(10)扭剪型高强螺栓终拧完成后进行检查时,以拧掉尾部为合格,同时要保证有2-3扣以上的余丝露在螺母外圈。对于因空间限制而必须用扭矩扳手拧紧的高强螺栓,则使用经过核定的扭矩扳手用转角法进行抽验。
(11)如果检验时发现螺栓紧固强度未达到要求,则需要检查拧固该螺栓所使用的板手的拧固力矩(力矩的变化幅度在10%以下视为合格)。
(12)高强螺栓安装检查在终拧1h以后、24h之前完成。
(13)如果检查不符合规定,应再扩大检查10%,若仍有不合格者,则整个节点的高强度螺栓应重新拧紧。
篇3: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以上的边坡施工;
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四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
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六)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第六条专家论证审查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三)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第七条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和各地可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八条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篇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应制订本制度:
1、安全生产组织设计编审内容。
①平面布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各种设施布局合理,道路坚实平坦,排水畅通,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②土方工程。应根据基坑、沟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选择合理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和采用支撑、支护等,以防坍塌。
③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按照JC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编制。
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线路及设备都必须规范,包括架空线安全距离,设置“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要求设置电箱,使用合格电气设备,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及“一机一闸一触保”等措施。
④脚手架搭设方案要符合规范,“四口”、“五临边”和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要可靠,安全网(平网、立网)布设合理有效,网要有出厂合格证,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证质量。
⑤施工电梯、塔吊、井架位置恰当,牢固性、稳定性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⑥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正确、有效。
⑦文明施工,减少噪声,控制烟尘,临街、近居民区工程采用全封闭作业。
2、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所谓特殊工程是指结构复杂、超高层、跨度大、工艺要求高、所处位置特殊的工程,这些工程应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如爆破工程、大型吊装、沉箱、沉井、烟囱、水塔工程、特殊架设、超高层脚手架、井架搭设和拆除等,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有设计依据,强度计算,并有详图和文字说明。
3、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雨季施工,重点防坍塌、防雷击、防触电、防台风等。
②夏季施工,重点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③冬季施工,重点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等。
4、安全技术措施落实。
①开工前,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总负责人对施工员、班长和作业人员应进行交底,除口头外,应有书面材料,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并注明交底日期。
②项目经理要注重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③项目部应建立实施技术措施计划目标管理考核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