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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1、每一施工项目在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时,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含下列内容。

(1)、安全组织机构及职责。

(2)、作业队安全生产目标。

(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关键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卡死制度。

(6)、有关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防火防爆、临时用电等方面的安全规定。

2、用电设备在4台及以上或用电设备总容量在50KVA及以上的施工项目或施工现场,施工技术室必须编制独立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施工技术室负责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除有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外,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深5m及以上须挡护、降水时)。

(2)、土方开挖工程(挖深5m及以上)、隧道、顶进、暗挖等工程。

(3)、模板工程(规模按有关标准执行)。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高度超24m的落地式脚手架、附着式、门式、挂、吊、挑式脚手架、卸料平台)。

(6)、拆除爆破工程。

(7)、桥梁架设施工。

(8)、转线施工。

(9)、站场更换设备施工。

(10)、线路加固防护施工。

(11)、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上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桥梁架设、转线施工、站场更换设备、线路加固防护专项施工方案,安全领导小组应组织具有一定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三位以上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4、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批。

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技术室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监理工程师审批。

篇2: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1、严格施工方案审批程序。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和具体要求,首先应由项目部所属各队提出最初的施工方案,上报项目工程部,经由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安监部门审议同意并签字确认后,开始实施。

2、建立有效信息渠道,保证该渠道的顺利通畅。建立与现场沟通的有效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施工信息,便于施工方案制定、监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或调整实施中的施工方案。

3、大型构造物的施工安全方案由项目部安全监察部主持制定,经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工程部门审议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上报公司、建设单位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审议,批复后开始实施。

4、加强与外部协作单位和各上级管理单位的施工协作。凡是需要与外部协作单位和各上级管理单位配合施工的施工方案的制定,首先由项目部所属各队提出最初的施工安全防护方案,上报项目部安全监察部、经由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工程部审议,并会同外部协作单位和各上级管理单位协商一致后,由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安监部门、外部协作单位、各上级管理单位签字确认,各单位备份,开始实施。

篇3: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规程的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编制原则: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必须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周围作业环境,措施要有针对性。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的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采取具体且有效的预防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第三条对于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内容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编制好。根据不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可能给施工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其安全实施。具体编制内容:1、土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砼浇、起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2、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3、各种机械设备、用电设备的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4、施工中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可能对施工作业人员造成伤害,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5、针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中可能给施工人员及周围居民带来危险的因素,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困难和不安全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6、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夏季制定防暑降温措施。雨季施工制定防触电、防雷、防坍塌措施;冬季施工要制定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防亚硝酸钠中毒措施。第四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特种设备施工;

4、6m以上的边坡施工;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五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3、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第六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并且经过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核及副总经理(主管技术质量)审批。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应报工程部备案。第七条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变更1、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原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不适用时变更安全技术措施(方案)。2、确实需要修改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经原编制人同意,重新进行审核、审批。第八条安全技术措施这(方案)的落实、验收、检查1、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项目部经理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落实。2、工程部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项目部进行整改,并及时复查。3、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随落实随验收。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员、工长、安全员、相关班组长进行验收,并办理有关验收手续,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4、项目部应经常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条九条安全技术措施资料管理1、安全资料由安全员收集和整理,并妥善保管。2、安全资料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进行收集、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公司档案室进行存档。第十条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地方法规不符,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地方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篇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1、每个工程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从安全生产考虑,既不搞施工组织设计,也不搞施工方案的工程,绝对不允许施工。2、编制人员(技术部门、技术员、施工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现场,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基础上,再研究经济核算,施工进度等因素。3、国家明确规定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尤其是爆破、吊装、水下、深孔、沿街、高压线附近、支模、拆除等大型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准开工。4、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针对性,坚决防止一般化、形式化、公式化、口号化的安全措施。如出现此类问题,必须立即纠正。5、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应针对下述几点:(1)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造成施工安全的危害;(2)针对施工特点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3)针对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变配电设施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4)针对采用有害施工人员健康或爆炸危险的特殊材料的特点;(5)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的环境,给施工人员或周围居民带来的危害,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困难和危害等等。(6)从技术上采取保护措施,保护施工人员安全,保证工程安全施工。6、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企业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实施。

篇5:危险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总则

1、根据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编制本制度。

2、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根据分部工程施工危险程度建立分级会审论证审查制度。

4、本制度适用八冶一公司各施工单位。

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分为施工危险性一般、施工危险性较大、施工危险性重大三大类。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结合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特点界定施工危险程度。

2、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建立施工危险较大、重大的分部工程台帐。

3、对具有危险性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路基高填方工程、大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工程、桥梁高墩施工、软弱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铁路既有线作业、桥涵顶进、桥梁悬灌施工等

4、以上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界定如下:

危险性一般?危险性较大?危险性重大

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基坑深度h

h≤3m(含3m)

5m

h>10m

大模板工程?一次性立模面积A

A≤100m2?一次性立模面积A

100m2

A>300m2

起重吊装工程?吊装重量G

G≤80t?吊装重量G

80t

G>170t

脚手架工程?脚手架面积A

A≤200㎡?脚手架面积A

200㎡

A>500㎡

拆除与爆破工程?爆破工程量Q

Q≤5000m3?爆破工程量Q

5000m3

Q>20000m3

桥梁高墩工程?桥梁墩身高h

h≤25m?桥梁墩身高h

25m

h>50m

5、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

a、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危险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b、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工艺、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c、附具的安全检算详细资料;

d、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e、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f、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针对性预防措施;

6、危险性一般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编制,公司安环部进行协助。

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论证

1、危险性一般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组织论证并形成论证会议纪要,参加论证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主管生产副经理、安环部、项目管理部、资产部、项目队长、施工员,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并报公司工程管理口备案。

2、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师组织论证并形成论证会议纪要,参加论证的的人员包括公司工程管理口、及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员,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3、危险性重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编制,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必要时聘请设计、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论证,经过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在报请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再进行实施。

4、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成立,以公司总工程师为组长,工程管理口、资产管理部、各专业带头人,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5、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旁站监督。危险性一般的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工地安全员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安环部和项目管理部随时进行抽查监督;危险性重大的专项施工方案过程实施时,公司安环部和公司项目管理部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公司总工程师择时参加并随时检查验证。

6、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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