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火灾事故处置办法范本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客车火灾事故处置办法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一、客车驾驶人开车前应提醒乘客注意的事项。车内严禁吸烟,头、手不准伸出窗外,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乘客有权对驾驶人安全行车情况进行监督,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并可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监督;遇有紧急情况,要尽快有序地从乘客门、安全门(窗)下车,不要急于携带随身物品,指出安全门(窗)的位置,并示范打开安全门(窗)的方法。

二、客运车辆应配备的防范火灾器材。应配备1至2种灭火器(如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并按要求定期更换,保证能有效扑灭一般客车火灾;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太平斧、应急锤,应急锤的质量应满足击碎安全窗及其他车窗玻璃的需要,保证发生火灾时,乘客能从多处逃生。

三、预防客车火灾事故的措施。车辆上路前,要对车辆认真进行检查,确认机件良好,特别是电路、油路良好;行驶中注意观察各仪表工作状况,倾听发动机等部件声响变化情况,发现异响和故障,及时修复;修理中严禁向化油器直接供油;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严禁擅自安装DVD、VCD等电器设备;检查各轮胎气压状况,轮胎镙丝紧固情况,制动鼓是否过热,检查油、气管路是否漏油漏气,检查发动机的水泵、风扇皮带的松紧度等;对后置式发动机还要检查散热器的附件工作状况和散热效果,避免温度过高,导致电线、管路熔化,发生火灾;车辆行经有谷草的道路时,驾驶人要特别谨慎,保持低速行驶,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通过后应下车检查车辆传动轴等部位是否裹带谷草;注意防止乘客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上车辆,如发现乘客已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上车辆,要立即采取安全措施,交沿途的公安机关、执勤民警或前方车站处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保持安全车速,按规定的时间和线路行驶;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车辆,严禁人货混装;客车驶入禁火区域时如发生故障,不得就地维修,应推出禁火区域后再进行维修。

四、客车发生火警时的应对措施。客车发生火警时,驾驶人要沉着冷静,立即靠边停车,迅速组织疏散乘客,在车门打不开的情况下,指导乘客迅速打开安全门和击碎车窗玻璃,强行疏散;利用车上的灭火器或附近可资灭火的消防工具进行灭火自救。同时迅速拨打报警电话,讲清起火车辆所在位置、乘客、货物等大体情况和联系方式。

五、发现有人携带危险化学品上车的处理方法。发现车上有人携带危险化学品,驾驶人要沉着、镇定,稳定乘客情绪,防止造成混乱并迅速报警。同时要弄清属于哪一类危险品,属于一般危险品的,可将其转移到安全地带;属于高危危险品的,要迅速疏散乘客,等待专业人员前来处理;对不明属性的,还要请有关专家协助处理。对携带危险化学品上车的人员,要弄清其真正目的,属于无知而带上车的,要对其进行教育,讲清危害,请其配合处理;属于故意或有犯罪嫌疑的,要设法对其和携带的危险品进行控制,将人、物分开,避免发生意外。

六、协助民警对车上乘客进行检查的注意事项。驾驶人接到民警要求停车检查的指令后,应在不妨碍交通的情况下,就近选择地点靠边停车,并做好停车后的安全工作。主动向民警出示自己的有效证件,如实陈述车辆起迄地、发车时间、乘载情况、途中情况,回答民警提出的其它问题,主动反映途中和乘客中的异常情况;协助维护车内秩序,动员乘客配合民警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协助民警妥善处理。

七、雾天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的注意事项。雾天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应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开启防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严格按照高速公路可变情报板和限速标志规定的车速行驶。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并与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1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并与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随时准备采取制动措施,并从最近的出口驶离高速公路或进入服务区等待。在雾天驾车时要谨慎小心,注意稳定车速,不可猛踩油门或快松油门,不可急刹车和急打方向变更车道。要适当利用喇叭与其它车辆交流信息,用听觉来弥补视觉的不足。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待时,要检查车辆的灯光、雨刮器等安全装置,将车辆风挡玻璃、前后车灯等擦拭干净,提高视距和灯光亮度。

八、行驶中遇团雾应注意的事项。行驶中突然遇到团雾应立即开启防雾灯、近光灯、示廊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提前减速,拉大行车间距;根据能见度条件控制车速,注意观察路面车道线,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追尾、擦撞护拦;不要随意停车,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车时,应尽量选择路边,保持灯光开启并设置警示标志;行驶中不得超车、随意变更车道。

九、冬天在结冰的高架、立交道路上行驶时应注意的事项。冬季时高架、立交道路因离地面较高、空气自然对流、温度相对较低等因素容易结冰。行驶中要集中精力稳定车速,不可猛踩油门;下坡时尽量利用发动机制动,避免急刹车和急打方向;处理情况时应提前减速和制动,不要超车,加大横向和纵向行车间距,预留紧急处置的时间和空间;要保证轮胎气压正常,防止侧滑或方向失控。

篇2:大中型商场商店火灾事故安全处置规定

(一)侦察检测

侦察人员要由不少于3人编成小组,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佩带隔绝式空气呼吸器,将自救铃、方位灯打开,要在水枪(可利用建筑物内的墙壁消火栓)的掩护下,进入火场。

(二)排烟

开启建筑物内的排烟设施及外窗或打碎固定窗的玻璃,必须在不因空气对流、导致火势扩大,并保证玻璃碎片不伤人及砸坏车辆器材的方向和位置的情况下进行。

(三)处置

1、支队、中队必须设立安全员,支队安全员由指挥长以上人员担任,中队安全员由副中队长以上人员担任。负责本级单位的作战行动安全,检查进入燃烧危险区以内人员的防护装备,不按要求佩带防护装备和防护装备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严禁进入;对进出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进出时间、钢瓶压力);提醒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处置程序作业,对违反处置程序的必须立即制止其作业。

2、深入建筑内部人员必须避开竖井、管道井、天井、楼梯井、电梯井等位置,防止坠落。

3、进入建筑内部作战人员要注意观察内部堆垛情况,禁止在堆放易燃物品及不稳固的堆垛旁出设水枪阵地,防止因火势突然发生变化或货物堆垛坍塌伤人。

4、消防车停放的位置距着火建筑物的距离不小于8米。在着火建筑物进攻的入口处上方要设置防护罩,作战人员由防护罩下方进出,水带在距着火建筑8米内应设置防护管或罩。

5、架设登高消防车或普通消防梯抢救楼层上被困人员时,要有专人制止被困人员蜂拥而上,以免造成人员坠落、车(梯)倾翻等事故。

6、登高消防车必须架设牢固,选择好角度,避开架空电线,地下管道井。

7、利用登高消防车外部救人灭火时,工作斗内人员(含被捆人员)必须戴头盔、系牢安全保护绳方可进行登高作业,地面指挥人员密切注视工作斗内人员的作业情况,一旦发生险情,命令战斗停止操作。

8、对建筑内受到火势1.5小时以上直接烧烤的承重结构要设置水枪或水炮保护。对受火势威胁的大跨度钢结构,要设置水枪或水炮冷却。

9、观察构筑物结构变化情况,掌握燃烧时间,发现承重结构的水泥层脱落和楼板变形断裂等倒塌征兆时,立即报告指挥部,组织撤离建筑。

篇3: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安全处置规定

(一)侦察

侦察人员要由不少于3人编成小组,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佩带隔绝式空气呼吸器、将自救铃方位灯打开,在水枪(可以利用建筑物内的墙壁消火栓)的掩护下,进入火场实地侦察。

(二)排烟

1、开启建筑物内的排烟设施及外窗或打碎固定窗的玻璃,但必须在不因空气对流、导致火势扩大、并保证玻璃碎片不伤人的情况下进行。破拆玻璃窗时,要尽可能的选择不会影响战斗行动,不会砸伤地面人员,砸坏车辆器材的方向和位置。

2、在进行排烟前,要关闭通风、空调系统;在烟雾流经部位和出口,要设置水枪阵地(做好射水准备);对密闭房间排烟时,应开启排烟口并用喷雾或开花水枪掩护,防止发生轰燃。

(三)处置

1、支队、中队必须设立安全员,支队安全员由指挥长以上人员担任,中队安全员由副中队长以上人员担任。负责本级单位的作战行动安全,检查进入燃烧危险区以内人员的防护装备,不按要求佩带防护装备和防护装备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严禁进入。

2、开启着火房间门窗战斗员应选择门窗侧面位置,防止爆然伤人;进入房间要采取低姿,依托承重墙,利用直流水冲击屋顶及墙面,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

3、登高或高喷消防车停放的位置距着火建筑物的距离不小于8米;在着火建筑物进攻的入口处上方设置防护罩,战斗人员,戴防护手套,由防护罩下方进出水带在距着火建筑8米内应设置防护管或罩。

4、架设登高或普通消防梯抢救楼层上被困人员时,要有专人疏导并制止被困人员蜂拥而上,以免造成人员坠落、车(梯)倾翻等事故。

5、利用登高消防车外部救人灭火时,工作斗内人员(含被捆人员)必须戴头盔、系牢安全保护绳方可进行登高作业,地面指挥人员密切注视工作斗内人员的作业情况,一旦发生险情,命令战斗停止操作。

6、登高消防车必须架设牢固,选择好角度,避开架空电线、地下管道井。

7、向高层建筑火场供水时,每条垂直铺设水带都应用水带挂钩或安全绳进行保护,水带挂钩或安全绳应设在水带接口的下方;垂直铺设水带的下方禁止站人,防止水带坠落伤人。

8、对建筑内受到火势1.5小时以上直接烧烤的承重结构要设置水枪或水炮保护。如出现建筑承重结构的水泥保护层掉落、楼板裂缝等倒塌征兆,应立即报告前方指挥部,组织撤离建筑。

篇4:地下建筑火灾事故安全处置规定

(一)侦察

1、进入地下和侦察火情或灭火救人,必须以小组(不少于3人)为单位成梯队进行,穿着隔热服、佩带隔绝式空气呼吸器,将自救铃、方位灯打开,要有喷雾或开花水枪进行掩护。

2、进入地下作业的小组人员有一人必须系上一条主导向绳,小组人员相互之间必须系上分导向绳。

3、进入地下的侦察战斗人员必须有水枪掩护,利用移动照明灯等照明灯具进行照明。

(二)排烟

1、在烟雾流经部位和出口,要水枪阵地(做好射水准备);对密闭房间排烟时,应开启排烟口并用喷雾或开花水枪掩护,防止发生爆燃。破拆玻璃窗时,要尽可能的选择不会影响战斗行动,不会砸伤地面人员,砸坏车辆器材的方向和位置。

(三)处置

1、支队、中队必须设立安全员,支队安全员由指挥长以上人员担任,中队安全员由副中队长以上人员担任。负责本级单位的作战行动安全,检查进入燃烧危险区以内人员的防护装备,不按要求佩带防护装备和防护装备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严禁进入。

2、每一组人员进入地下室灭火救援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地下作业人员上到地面后,要到登记处进行登记、处置结束后各中队要认真清点人数器材。

3、如疏散通道被火和烟封闭,应用喷雾或开花水枪掩护。从着火楼层开始,对整个地下建筑物内的人员都要进行引导疏散(可用广播引导),并且要从疏散楼梯疏散至室外安全地方。

4、有条件的地下灭火行动,应尽量利用移动炮等装备减少地下工作人员。

5、小组内人员有一人空气呼吸器遇有受伤等影响灭火救援行动的要立即协助其推出到地面外接气源。

6、进攻队员的掩护,形成梯队。

7、对进出地下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进出时间、钢瓶压力);提醒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处置程序作业,对违反处置程序的行动必须立即制止其作业。

篇5:火灾处置注意事项规范

火灾处置注意事项

(一)发生火灾的车间应当迅速通知监区值班长、监狱大门门卫及监狱处置火灾事故指挥部。

(二)监狱处置火灾事故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迅速命令各救援小组赶到银星广场集合。各救援小组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迅速赶赴事发现场,按各自工作职责展开抢险救灾工作。

(三)发生火灾时,车间安全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车间电源切断,防止因火灾造成触电事故。义务消防队员利用车间内灭火器和消防水枪灭火,同时将所有的通道出口打开,带班警察迅速指挥本车间罪犯按照人员疏散方案撤离。

(四)事故现场人员撤离方法

1、各楼层迅速分东西两侧组织罪犯集合,并安排本楼层工人师傅从靠近电梯侧的紧急出口撤离,然后再组织罪犯从东、西两侧的紧急出口撤离。

2、各楼层的撤离顺序是:

第一步:灾情发生的楼层;

第二步:灾情发生楼层以上的楼层(由下至上);

第三步:灾情发生楼层以下的楼层(由上至下)。

撤离时用湿毛巾或湿衣服捂住口鼻压低身体行进或匍匐前进逃离火场。

3、罪犯从火灾现场撤离至一楼后,各监区立即组织罪犯到金不换广场集合点名。

(五)各监区组织罪犯撤离车间的同时,就近派出警力至狱内各个路口实施警戒,形成临时警戒网,防止罪犯趁机脱逃。

(六)监狱大门门卫接到火情报告后应加强门卫警戒,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监区。同时,电工值班人员迅速到配电房值班岗位待命,总监控应加强对生产楼外围的监控工作。

(七)罪犯撤出火场时,其他警察应当协助带班警察组织罪犯撤离,维持秩序,防止罪犯发生人员拥挤、践踏、骚乱或乘机脱逃。

火灾扑灭常识

消防重点部位是生产现场、油库、物资仓库、变电所,按要求在此部位配备消防器材。严禁消防重点部位吸烟。

1、仓库的火灾扑灭知识

对初始火点的扑灭。现场人员应使用配备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当火势较大时,应立即切断火场电源,再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同时向119报警,并及时清理火场通道,清除障碍物,以保证消防车辆进入火场灭火,并积极协助消防队员的灭火工作。

油库起火应立即关闭所有油罐和伐门,切断油库电源,已着火部位采用灭火机喷射灭火,可同时用消防砂子遮盖,隔氧灭火防止火势蔓延。油罐起火一般先爆炸后燃烧,救火人员一要防止爆炸伤亡,二要防止油料飞溅伤人,扑救人员要在上风头进行救火,严禁用水扑救燃烧的油罐,对未燃烧的油罐可用水降温。

2、电器设备的火灾扑灭知识

初起火场所的扑灭:现场人员利用配备的灭火器材进行扑灭火灾。

火势较大的扑救:立即切断火场电源,组织人员利用各种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当火势不能控制时要进行火灾报警,在报警中组织人员疏散火场上的爆炸物品和清理通道障碍,以保障消防车进入火场,全体人员协助消防队扑救。

防止爆炸:火场附近如果有压力容器,如盛装压缩气体或液化气的钢瓶、油桶、储灌等,凡不能搬走的,可用水冷却,以防爆炸。

变电所运行设备起火的灭火:

高压设备着火,当班正值(正班)首先切断起火设备电源,坚守值班岗位,履行职责,根据火势负责报警;副班组织并参加灭火。

低压、控制、保护等设备起火,初起火的设备,因断电会造成严重影响,扩大事故的,可带电灭火,扑救中使用干粉、1211、干砂灭火。为保证人身安全,应保持人体与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得用水灭火。当火势较大不能控制时要切断电源,用水扑救,并进行火灾报警。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