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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特种设备使用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规定的相关文件。

一、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

从事锅炉清洗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清洗,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锅炉清洗过程监督检验。

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和能效测试。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五、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六、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一)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三)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在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五)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熟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相关安全知识,并全面负责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至少应当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督促、检查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工作。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营救装备和急救物品。

(六)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乘客应当遵守使用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指挥。

(七)电梯投入使用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其制造的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对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或者电梯的使用单位在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电梯制造单位对调查和了解的情况,应当作出记录。

七、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八、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篇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使用承诺书范本

按照《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现作出承诺如下:1.对本单位特种设备(见附表)安全运行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级责任人员。2.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都必须取得使用登记证,确保合法使用。停用或报废特种设备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3.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要求。4.按相关要求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并保证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5.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按要求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6.建立特种设备台帐,逐台按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7.保证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都由取得许可的有证单位安装、维修,电梯由取得许可的有证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8.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再重新投入使用。9.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和索道在每日投入使用前,都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将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10.履行好《条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并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消除各种隐患后再投入运行。

法人(负责人)签字:使用单位(盖章)年月日附表:本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类别□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机动车

篇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运营单位职责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运营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保障工作。

1.主动接受、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及检验检测,对提出的问题及时完成整改。

2.保证在用设备依法登记、检验合格,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章作业。

3.定期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规范、技能培训、教育培训记录存档备查。

4.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做好演练记录。

5.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落实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状况检查计划,督促本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维保单位定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6.落实隐患整改资金,及时对存在隐患的特种设备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应当停止使用,并办理停用手续。

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安排专人监督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尽力巡查制度,对使用设备进行定时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及相关管理部门。

篇4: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特种设备的使用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小编整理了一篇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的范文,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公司特种设备的管理,具体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及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

第四条公司定期限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使用

第五条使用特种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六条公司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第七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及时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第九条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分厂及车间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第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其中电梯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车间周检、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第十九条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第二十条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第二十一条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第二十二条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第二十三条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第四章特种设备应急救援

第二十六条对特种设备公司应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第二十七条全体员工在公司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八条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第三十条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第三十一条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第三十二条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第五章特种设备事故处理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第三十四条爆炸事故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使用过程中或压力试验中,受压部件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管道泄漏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第三十五条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灾,人员中毒以及压力管道遭到破坏的事故,也属严重损坏事故。

第三十六条一般损坏事故是指锅容管特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以及压力管道发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灾害的事故。

第三十七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八条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三十九条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分厂领导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四十条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领导、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提出。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5:特种设备使用专项安全方案

一、工程概况:

K28+558石佛沟特大桥位于稷山县太阳乡和闻喜县阳隅乡丈八村,为跨越石佛沟而设。其上部采用24孔50mT梁先简支后连续结构;下部结构桥墩采用矩形墩和薄壁空心墩,最高墩高80m,属于高墩施工范围;桥台采用柱式台和肋板台,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特大桥的临时便道紧靠大桥在路线左侧或右侧修筑。在临时用电方面,于K29+030处设500KW变压器1台,K28+600右50m处设500KW变压器1台,现已全部安装就位并投入生产使用。地质钻孔揭示桥位处地层主要为中更新统冲洪积物红黄色亚粘土,土质疏松纯净,渗透性强。地基黄土具有湿陷性,湿陷性质为自重湿陷,等级为Ⅲ级。砼搅拌用水采用当地水井取水,水质较好,可作为施工用水。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特种设备使用中采取的措施

(一)、架桥机

A、施工准备

1、架桥机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操作人员应熟悉架桥机的《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架桥机的机械构造、使用性能。

2、龙门吊操作人员经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熟知《安全操作规程》,了解龙门吊的机械构造、使用性能。

3、操作人员在作业时精力集中,坚守工作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等,严禁酒后作业、违章作业。

4、架桥机操作人员必须按“架桥机检查记录”的每一项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恢复正常经有关责任人签字确认架桥机正常后,方可吊梁或过孔。

5、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对机械性能进行逐项检查,确保机械正常运转。

B、架桥机拼装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架桥机拼装位置要选择好,不得有架桥机纵横移动的障碍,架桥机中支腿尽量处于己安装梁的端部梁肋位置。

(2)架桥机各节桁架间采用栓接,销棒使用前仔细检查其质量,安装时尽量使用龙门架销接。

(3)架桥机顶升时支腿处要支垫较大刚度的分配梁,以免过大的集中力将桥面板损坏。

(4)架桥机拼装后检查各限位装置并安装牢固,方可进行纵横移运行,以策安全。

C、架桥机安装T梁

1、架桥顶组拼(或定型产品)、悬臂牵引中的平衡稳定及机具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2、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前后支点处,还应用缆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

3、构件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应平缓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同动作;

4、架桥机吊装边梁就位前,墩顶作业人员应暂时避开;

5、横移不能一次到位的T梁,操作人员应将滑道板、落梁架等准备好,待T梁落入后,再进入作业点进行箱梁牵引横移等项工作。

6、架桥机在吊运T梁过程中,如遇到起升机构制动突然失灵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发出信号,通知附近人员离开,并迅速按动控制按钮反复起落T梁,开动小车选择安全地点,把梁放下,不应任其自由下落,随后再进行检修,决不可在吊运过程中进行检修。

7、在吊装T梁时,应使承载均匀、平稳,不能忽起忽落;起升机构的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同时,起吊和降落做到同步,注意控制好前后端的高度差;在架桥机所受的负荷不能超过其最大起重量的情况下方可起吊T梁,。

8、在操作过程中,设专人分别位于前、后支架观察和监听,如果发现不正常现象或听到不正常声音时,立即通知总指挥采取相应措施,并停车检查,排除故障。未找出原因,不能开车。

9、架桥机正在吊运T梁中,如遇停电或电气故障,T梁无法放下时,操作人员应马上紧急通知下面人员立即疏散,操作人员不准离开岗位。地面人员应立即将危险区域用绳子围起来,并警戒,任何人不得通过,然后请检修人员检修。

10、每次梁落到位后,要立即稳固措施,连接板钢筋要焊好、焊牢。

11、架桥机架梁作业时,每安装一孔必须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处理后方能继续作业,不允许机械及电气设备带故障工作。

12、操作人员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有误或不明确;

(2)超负荷;

(3)T梁上有人;

(4)安全装置不灵;

(5)下大雨;

(6)能见度低、视线不好(尤其是夜间);

(7)起重钢丝绳滑槽;

(8)T梁被挂住;

(9)T梁紧固不牢;

(10)风力超过六级。

D、指挥

T梁安装或架桥机过孔时,操作人员只服从总指挥人员的口令,由专人指挥。多人挂钩时,操作人员只服从吊运前确定的指挥人员的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危险信号,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E、过孔及支垫

1、主梁过孔运行时,设专人观察和监听各电机及其传动机构,如果发现不正常现象或听到不正常声音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并注意整机纵移时,起重行车必须移至最后作配重。

2、无论是上行纵坡还是下行纵坡,均要求每次过孔后调整前支点约高于后支点。

3、架桥机定位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稳固各受力点的支撑钢管、葫芦、卡子、缆风等保险设施。

4、运梁轨道及架桥机横移轨道枕木应垫到梁的中心,不能靠近翼缘板。

5、架桥机中所使用的所有支垫必须牢固可靠,必须采用接触面摩擦系数大的优质杂木,严禁用钢板直接支垫。

6、在架桥机纵移或横移轨道两端,必须设置铁挡(或限位装置),以确保架桥机的安全。

F、注意事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配备消防器材;

3、设置醒目的安全生产标志牌;

4.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遇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G、架桥机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有:

①重物坠落;

②架桥机丧失稳定性由于力矩不平衡而倾翻;

③架桥机设备的维护和检修,以及安全检查存在着人员从高处跌落伤害的危险;

④架桥机整机的移动性,运行机构的操作失误可能对人员造成机械伤害。?

⑤触电伤害;?

⑥其他机械伤害;人体某部位与运动零部件接触引起的绞、碾、戳等伤害,运转零件破坏飞出物的打击伤害,抽拉吊索引起的弹射伤害等;

H、控制措施

1、确保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临时解除未恢复之前进行作业,必须停止作业,并加强监护。

2、操作人员必须每天例行检查,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发现问题,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并认真做好整改记录。

3、加大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力度,确保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行。

4、项目部项目经理与架桥队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实行“目标责任制”,坚持重奖重罚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龙门吊

A、使用中采取的安全措施

1、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启动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重。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2、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3、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4、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5、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起重机跨到另一台起重机。

6、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7、两台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8、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9、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锁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0、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1、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2、龙门吊机除执行上述条款外,行驶时还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13、司机必须认真做到“四不吊”。

①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②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③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规则不吊;

④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着有活动物不吊;

14、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作业规定,建立交接班制度,并填写相应的记录。

15、在每班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在检查或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向现场安全员和有生产负责人王东平报告。

16、专职安全员霍亚红定期对起重机械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1)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2)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3)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报告生产副经理李前胜。

17、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

18、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m以上。

19、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m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推另一台起重机>。

20、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21、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22、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23、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电气部分是否漏电,接地装置是否良好。

24、电动葫芦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得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应严防冲撞。

25、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26、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制动时,下滑位移量不应大于80mm。否则应清除油污或更换制动环。

27、进场之前对工程的概况及相关参数了解清楚。做好吊装前期准备工作。龙门吊底梁的制作采用C30砼浇注(底座尺寸为60×60cm),确保略高出地面,排水流畅。若底梁高出地面高度超过50cm用钢筋砼制作,纵坡不能超过3%,左右保持平行且水平,底梁上表面预埋直径16mm钢筋横(钢筋长20cm,预埋10cm,外露10cm)间距为13cm,纵向间距为100cm左右两侧交叉预埋,用来固定龙门吊轨道。

B、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有:

①重物坠落;

②起重机丧失稳定性由于力矩不平衡而倾翻;

③起重机高处设备的维护和检修,以及安全检查测量存在着人员从高处跌落伤害的危险;

④起重机整机的移动性,运行机构的操作失误或制动器失灵引起溜车可能对人员造成碰撞或碾轧伤害,在道路上行驶的流动起重机还可能发生交通事故。?

⑤触电伤害;?

⑥其他机械伤害;人体某部位与运动零部件接触引起的绞、碾、戳等伤害,运转零件破坏飞出物的打击伤害,抽拉吊索引起的弹射伤害等;

C、控制措施

1、确保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临时解除未恢复之前进行作业,必须停止作业,并加强监护。

2、操作工必须每天例行检查,施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发现问题,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并认真做好整改记录。

3、加大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力度,确保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行。

4、项目部项目经理与设备处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实行“目标责任制”,坚持重奖重罚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蒸汽锅炉

锅炉是承压类特种设备,运行中可能会因为各种不利因素而发生锅炉事故,严重时会发生锅炉爆炸事故。锅炉爆炸后的破坏方式有:冲击波、飞散物打击、高温蒸汽、过热火、飞火。可能造成以下危害:击伤人员、烫伤人员、锅炉建筑物或邻近建筑物倒塌、压埋人员。

A、注意事项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依照操作规程操作。

2、非锅炉操作人员不得从事锅炉操作工作。

3、严禁在锅炉房内及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4、严守工作岗位,未经允许不得离岗,工作期间禁止饮酒。

5、做好锅炉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严禁设备带故工作,做好维护检查登记工作,锅炉设备巡回检查时应注意:

①、压力、温度、水位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②、燃料输送系统是否正常。

③、送风机、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档板位置是否适宜。

④、给水系统中的水箱情况是否正常,水泵运转情况和给水调节伐、逆水伐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⑤、排污伐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

⑥、本体受压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现象。

⑦、检查各转动机械的润滑油系统是否需补充润滑油。

六、如遇事故发生,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操作。

七、做好锅炉房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二、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有:

⒈锅炉超压事故

⑴锅炉超压的现象

①气压急剧上升,超过许可工作压力,压力表指针超过许可工作“红线”,安全阀动作后,压力仍在升高。

②发出超压报警信号,超压联锁保护装置动作。

③蒸汽温度升高而蒸汽流量减少。

⑵锅炉超压的处理

①迅速减弱燃烧,手动开启安全阀或放汽阀。

②加大给水,同时在下汽包加强排污(此时应注意保持锅炉正常水位),以降低锅水温度,从而降低锅炉汽包压力。

③如安全阀失灵或全部压力表损坏,应紧急停炉,待安全阀、压力表都修好后再升压运行。

④锅炉发生超压而危及安全运行时,应采取降压措施,但严禁降压速度过快。

⒉锅炉缺水事故

⑴锅炉缺水的现象

①水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线。

②水位报警器发生低水位报警信号。

③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动作。

④过热器汽温急剧上升,高于正常出口汽温。

⑤锅炉排烟温度升高。

⑥给水流量小于蒸汽流量,如若因炉管或省煤器管破裂造成缺水时,则出现相反现象。

⑦缺水严重时,可嗅到焦味。

⑧缺水严重时,从炉门可见到烧红的水冷壁管。

⑵锅炉缺水的处理

对于水位表的水连管低于最高火界的锅炉,应立即紧急停炉,降低炉膛温度,关闭主汽阀和给水阀。对于水容量较大,并且水连管高于锅炉最高火界的锅炉,可用“叫水”法,判断缺严重程度,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通过“叫水”,判断缺水不严重时,可以减弱燃烧,降低负荷,缓慢上水,恢复正常水位后,可启动燃烧设备逐渐升温、升压投入运行。

通过“叫水”,判为严重缺水时,必须紧急停炉,严禁盲目向锅炉给水。决不允许有侥幸心理,企图掩盖造成锅炉缺水的责任而盲目给水。这种错误的做法往往酿成大祸,扩大事故,甚至造成锅炉爆炸而炉毁人亡。

⒊锅炉满水事故

⑴锅炉满水的现象

①水位高于最高许可线,或看不见水位,水位表玻璃管(板)内颜色发暗。

②双色水位计呈全部水相指示颜色。

③高低水位警报器发出高水位警报信号。

④过热蒸汽温度明显下降。

⑤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⑥分汽缸大量存水,疏水器剧烈动作。

⑦严重时蒸汽大量带水,含盐量增加,蒸汽管道内发生水锤声,法兰连接处向外冒汽滴水。

⑵锅炉满水的处理

①冲洗水位表,检查是否有假水位,确定是轻微满水还是严重满水。

②如果是轻微满水,应减弱燃烧,将给水自动调节器改为手动,部分或全部关闭给水阀门,减少或停止给水,打开省煤器再循环管阀门或旁通烟道。必要时可开启排污阀,放出少量锅水,同时开启蒸汽管道和过热器上的疏水阀门,加速疏水,待水位降到正常水位线后,再恢复正常运行。

③如果是严重满水,应做紧急停炉处理。

4.锅炉汽水共腾事故

⑴锅炉汽水共腾的现象

①水位表内水位上下急剧波动,水位线模糊不清。

②锅水碱度、含盐量严重超标。

③蒸汽大量带水,蒸汽品质下降,过热器出口汽温下降。

④蒸汽管道内发生水锤,法兰连接处发生漏气漏水。

⑵锅炉汽水共腾的处理

①减弱燃烧,降低负荷并保持稳定。

②加大排污量供给合格水,监视水位。

③采用锅内加药处理的锅炉,应停止加药。

④过热器、蒸汽管道、分汽缸及用汽设备进行疏水。

⑤维持锅炉水位略低于正常水位。

⑥通知水处理人员采取措施保证供给合格的软化水。增加锅水取样、化验次数,直至锅水合格后才可转入正常运行。

⑦在锅炉水质未改善前,严禁增大锅炉负荷。事故消除后,应及时冲洗水位表。

5.锅炉爆管事故

⑴锅炉爆管的现象

①爆管时可听到汽水喷射的响声,严重时有明显的爆破声。

②炉膛由负压燃烧变为正压燃烧,并且有炉烟和蒸汽从炉墙的门孔及漏风处大量喷出。

③给水流量不正常大于蒸汽流量。

④虽然加大给水,但水位常常难于维持,且汽压降低。

⑤排烟温度降低,烟气颜色变白。

⑥炉膛温度降低,甚至灭火。

⑦引风机负荷加大,电流增高。

⑧锅炉底部有水流出,灰渣增多。

⑵锅炉爆管的处理

①炉管爆裂泄露不严重且能保持水位,事故不至扩大时,可以短时间降低负荷维持运行,待备用炉启动后再停炉。

②炉管破裂不能保持水位时,应紧急停炉,但引风机不应停止,还应继续给锅炉上水,降低管壁温度,使事故不致再扩大。

③如因锅炉缺水,管壁过热而爆管时,应紧急停炉,且严禁向锅炉给水,这时应尽快撤出炉内余火,降低炉膛温度,减少锅炉过热的程度。

④如有几台锅炉并列供汽,应将事故锅炉的主蒸汽管与蒸汽母管隔断。

6.过热器管爆破事故

⑴过热器管爆破的现象

①过热器附近有蒸汽喷出的响声或爆破声。

②蒸汽流量不正常地下降,且流量不正常地小于给水流量。

③炉膛负压减少或变为正压,严重时从炉门、看火孔向外喷汽和冒烟。

④过热器后的烟气温度不正常地降低或过热器前后烟气温差增大。

⑤损坏严重时,锅炉蒸汽压力下降。

⑥引风机负荷加大,电流增高。

⑵过热器管爆破的处理

①过热器管轻微破裂,可适当降低负荷,在短时间内维持运行,此时应严密监视泄露情况,与此同时,迅速启动备用锅炉。若监视过程中故障情况恶化,则应尽快停炉。

②过热器管爆裂严重时,必须紧急停炉。

(四)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起来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管理小组,负责全面实施特种设备管理、应急救援等工作,每年按照预案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要经常督促检查特种设备的监控工作,并定期进行培训和安全教育。

组长:王志强

副组长:李汇艺李兵兵

成员:?霍亚红李清斌?田建泽

分设二个小组:

⒈抢救抢险消防组。在紧急状态下,现场抢救作业,担灭火、抢救伤员任务。负责人:李汇艺

⒉后勤保障组。布置安全警戒,保证通讯畅通和现场井然有序,组织自救和社会救援负责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负责人:霍亚红

(二)?基本应急救援任务

⒈控制危险源。一旦发现事故征兆,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要牢记“稳”、“准”、“快”的原则,准确判断事故的原因,采用合适的处理事故方法,迅速消灭事故或者防止事故扩大。

⒉迅速组织扑救。不管是自救还是社会救助,在第一时间内对发生的火灾或爆炸要有先组织自身救援,并及时请求社会救援。

⒊抢救受害人员是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发生事故后要千方百计抢救受害人员降低死亡率。

⒋指导施工人员防护,并且组织撤离,迅速划出隔离带,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⒌做好现场清理消防工作,消除危害后果,防止污染扩散。

(三)?基本形式

⒈自救。是最基本最主要的求援方式,紧急救援人员要学习最基本的自救知识,学会对现场烧伤人员的基本救护形式及简单处理,人工呼吸等。

⒉社会救援。遇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及时上报建管处、监理部、消防队、急救中心、请求救援。

⒊基本要求。事故发生后,要先控制施救,统一指挥,防止事故蔓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

(四)?事故报告

⒈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项目经理王志强和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李兵兵,并根据情况拨打报警电话:119、110或120等。如果以上人员都不在单位就由其它成员组织处理。

⒉项目经理王志强和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李兵兵,接到报告后,根据实际情况召集小组成员成立指挥部,部署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并将事故状况据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⒊事故之后,应将发生的设备、时间、经过及处理的方法等情况详细记录;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找出主要原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写出书面报告。

二、应急处置前的基础工作

(一)?保证对内对外通讯畅通,熟记内外部应急救援电话。本单位应急电话0359-5856116,火警119,急救中心0359-5522767,

(二)?应急救援车辆晋L3A177、晋LLQ200、晋LE6701

(三)、项目部从安全专项资金中列支30万元应急处理资金。

?(四)对本企业现场的所有防火器材,要加强保养和维护,定期检验和更换灭火剂,做到灵活长效。

三、应急救援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时,重伤员运送使用担架,腹部创伤及背柱损伤者,应用卧位运送;胸部伤者一般取半卧位,颅脑损伤者一般取仰卧偏头或则卧位,以免呕吐误吸。

(2)、救援人员科学救援,合理分工,保障自身安全。

?

?山西路桥第二工程公司

?闻合高速公路LA6合同段

二0一0年一月十五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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