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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式起重机安全使用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在有粉尘、潮湿、高温或寒冷等特殊环境中作业的葫芦式起重机,除应具备常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还应考虑能适应特殊环境使用的安全防护措施。

(一)在有粉尘环境中使用

①应采用闭式司机室进行操作,以保护司机的人身健康。

②起重机上的电动机和主要电器的防护等级应相应提高通常情况下葫芦式起重机用电动机及电器的防护等级为IP44,根据粉尘程度的大小,应相应增强其密封性能,即防护(主要是防尘能力)等级应相应提高为IP54或IP64。

(二)在潮湿环境中使用

在正常情况下,工作环境湿度不大于85%时,葫芦式起重机的防护等级为IP44,但目前要求适应较大湿度的场合愈来愈多,要求湿度为100%的场合也不少,如核电站还用高压水冲洗核设备的核粉尘污染,所采用的起重设备的防护等级必须提高。为此,在湿度为85%~100%的使用场合,起重机的电机与电器防护等级应为IP55。

在潮湿环境中,对1OKW以上电机还应采取增设预热烘干装置。在露天作业的葫芦式起重机的电机及电器上均应增设防雨罩。

(三)在高温环镜申使用

①司机室应采用闭式装有电风扇或安装空调的司机室。

②电动机绕组及机壳上应埋设热敏电阻等温控装置,当温度超过一定值时,断电停机加以保护,或在电机上增设专用电风扇强冷降温。

(四)在寒冷环镜申使用

①采用闭式司机室,司机室内应设取暖装置。

②及时清除轨道、梯子及走台上的冰雪,以防滑倒摔伤。

③起重机主要受力杆件或构件应采用低合金钢或不低于Q235一普通碳素钢(指在-20℃以下)材质。

(五)地面操纵

地面操纵时,应采用非跟随式操纵形式,即操作人员不随吊载横向移动而移动,手电门不是悬吊在电动葫芦开关箱之下,而是单独另行悬挂在一滑道上,这样操作者就能远离吊载在适当的位置上进行操作避免遭受吊载撞击的危险。

地面操纵时:起重机运行速度必须在v≤45m/min条件下,以防太快造成操作人员与起重机赛跑。

篇2:葫芦式起重机安全技术范本

葫芦式起重机:以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的起重设备。

第一节葫芦式起重机的安全技术

特点:结构轻巧紧凑,操作使用简易方便、用途广泛,适用场合众多。

一般没有专职操作人员,更没有专门的司索、指挥人员,往往操作人员兼司索工作,因而潜在的事故因素将比其它类型的起重机更为严重。

一、葫芦式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

1、机械安全装置(保证起重机的使用寿命)

(1)护钩装置:防止吊载意外脱钩的保护装置。

(2)导绳器:防止乱绳引起的事故。

(3)制动器:(均为机械式制动器)依靠弹簧压力及锥形制动环摩擦力进行制动。

(4)止挡(阴进器):两端适当位置设置。

(5)缓冲器:减缓起重机与止挡的碰撞冲击力,对起重机及吊载的冲击振动。

硬木,橡胶的聚氨酯缓冲器。

2、安全防护装置

(1)升降极限位置限制器(重砣式)

(2)极限位置限位器(行程开关)

(3)安全报警装置(起载限制器配合使用)达到额定起的90%时,发出提示性报警信号。

(4)起载限制器

(5)相序保护(错相保护)

二、葫芦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要求

1、在有粉尘环境中使用

(1)应闭式司机室进行操作,以保护司机的人身健康。

(2)起重机上的电动机和主要电器的防护等级应相应提高,主要是防尘能力。

2、在潮湿环境中使用

在正常情况下,工作环境湿度不大于85%时,防护等级为IP44。

在潮湿环境中,对10KW以上电机还应采取增设预热烘干装置。

在露天作业的葫芦式起重机的电机及电器上均应增设防雨罩。

3、在高温环境中使用

(1)司机室应采用闭式装有电风扇或安装空调的司机室。

(2)电动机绕组及机壳上应埋设热能电阻等温控装置。

4、在寒冷环境中使用

(1)采用闭式司机室,设取暖装置。

(2)及时清除轨道,梯子及走台上的冰雪,以防滑倒摔伤。

(3)起重机主要受力杆件式构件应条用符合金钢式不低于Q-235-C普通碳素钢。

5、地面操纵

采用非跟随式操纵形式,即操作人员不随吊载横向移动而移动,手电门不是悬吊在电动葫芦开关箱之下,而是单独另行悬挂在一滑道上,这样操作者就可能远离吊载在适当的位置上进行操作,即可避免遭受吊载的撞击危险。

在面操纵时,起重机运行速度必须在V≤45M/min条件下,以防止太快造成操作人员与起重机赛跑。

三、葫芦式起重机特殊安全保护措施

1、在易燃易爆场合使用

(1)所有的电气原件不行有裸露部分

(2)防爆葫芦式起重机常温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5MΩ

(3)轨道接地连接电阻不大于4Ω

(4)所有的防爆电气设备,均应具有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颁发在有效期内的防爆合格证。

(5)防止机械摩擦式碰撞产生火花及危险温度造成危险,限速,绳四均不得大于25M/min

(6)钢丝绳表面不得有断丝现象

(7)运行轨道接头处应光滑平整,车轮运行中不应有冲击现象。

(8)悬挂警告标志,“禁止碰撞”,“触地”等

(9)制动器均应安装在具有隔爆性能的外壳内部

第二节葫芦式起重现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的注意事项

1、对于长期停止使用的葫芦式起重机起用时应按规程要求进行试车,认为无异常方可投入使用。

2、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轨道上,步行范围内是否有影响工作的异物与防碍物。

3、检查电压降是否超过规定值。

4、操作按钮标记应与动作一致。

5、制动器动作应灵敏可靠。

6、起开限位开关动作应安全可靠。

7、起开、运行机构空车运转时是否有异常声响与震动。

8、吊钩滑轮组是否转动灵活无异常。

9、起升及吊装捆绑钢丝绳不得有破损。

二、葫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要求

1、严禁起载进行吊装作业

2、不得将吊载物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侧向斜吊。

4、不得利用起开限位器作起开停车使用。

5、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止挡冲撞达到停车的目的。

6、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调整制动器。

7、不得在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

8、不得在吊载不清情况下,如吊埋置物和斜拉作业。

9、不得在吊载有剧烈震动时进行起吊,横行和纵行作业。

10、不得随意拆改葫芦式起重机上任何安全装置。

11、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和操作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量,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操作(坏),吊装钢丝绳损伤操作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2、不得在捆绑吊挂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之间未加衬垫下进行吊装作业。

13、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情况下作业。

14、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5、注意吊载处在狭窄的场所,易倾倒的位置时不易盲目操作。

16、注意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17、发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总电源。

18、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满时,应先做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衡地进行起开与吊运。

19、重物下降至距地面300mm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0、无下降限位器的葫芦式起重机,在吊钩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证有不少于两周的安全圈。

21、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处无其他作业人时再动作。

第三节葫芦式起重机常见故障与排除方法

常见故障与排除见P78~79表4-1

1、电动机6、手电门11、操作室

2、减速器7、起升限位器12、电气

3、制动器8、葫芦运行小车13、锈蚀

4、卷筒装置9、起重机运行机构

5、钢丝绳10、主梁

篇3:电动葫芦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开始作业前的注意事项

(1)操作人员持证操作。

(2)做好必要的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对长期停止使用的葫芦式起重机,重新使用时,应按规程要求进行试车,认为无异常方可投入使用。

(3)开始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轨道上,运行范围内是否有影响工作的异物与障碍物,清除异物或障碍物后才能开始作业。

(4)检查电压降是否超出规定值。

(5)检查操作按钮标记是否与起重机动作一致。

(6)检查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良好。

(7)检查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动作是否安全可靠。

(8)检查起升、运行机构空车运转时是否有异常响声与振动。

(9)检查吊钩滑轮组是否有异常。

(10)检查吊装钢丝绳是否有故障与损坏。

2、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

(2)不得将吊载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侧向斜吊。

(4)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5)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止挡器冲撞,或达到停车的目的。

(6)不得在吊载中调整制动器。

(7)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

(8)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

(9)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情况下及斜拉作业。

(10)不得随意拆改电动葫芦上任何安全装置。

(11)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及损伤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坏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2)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13)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14)注意作业中吊载附近是否有其他作业人员,以防出现冲撞事故。

(15)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6)注意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

(17)注意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18)确认操作处于易见方位再进行操作。

(19)确认手电门按钮标记后再操作。

(20)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没有挂扯其他物体时,再按动手电门按钮。

(21)发现故障时,应及时与安全维护人员取得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发现故障时要先切断总电源。

(22)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吊运。

(23)重物下降至距地面300毫米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4)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地电动葫芦,在吊具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地钢丝绳必须保证右不少于两圈的安全圈数。

(25)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其他作业人时,再进行操作。

(26)为减小吊载的摆动与冲击,可以采取反向动作控制。

篇4: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期等应完好,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

2、不准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3、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吊重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头上越过,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4、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异味,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5、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

6、使用悬挂电缆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滑动必须自如,并正确操作电钮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7、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8、起吊重物必须做到垂直起升,不得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9、在工作完毕后,电动葫芦应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

篇5:电动葫芦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

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3.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4.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持证上岗,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严禁非本岗人员操作。

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5.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露天作业应设置防雨棚。

6.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吊重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人头上越过,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7.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异味,高温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8.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

9.使用悬挂电缆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滑动必须自如,并正确操作电钮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10.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11.起吊重物必须作到垂直起升,不许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12.在工作完毕后,电动葫芦应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

13.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14.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15.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6.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7.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8.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9.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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