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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9

为提高煤矿供电系统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减少停电事故,加强对突发性停电事故应对能力,控制和防止事故蔓延,并加速有效地处理事故,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生产实际需要,特制定供电系统安全保障措施如下:

一、矿井安全供电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机电科。

二、矿井供电情况简介

我公司的供电系统采用35KV变电站--井下中央变电站--采区变电站的三级供电方式。35KV变电站和井下中央变电站采用两段分列运行方式。

矿井地面35KV变电站两回路电源分别来自变电站(线路)和电站(),架空钢绞线采用的型号分别为LGJ70/10和LGJ120/20,经?型两台主变压器变为KV双回路。

井下的供电采用KV直接入井,入井电缆采用MYJV22-3×240-6KV两条,分别来自?KV变电站线路和线路,下井至中央变电站两台总高压开关(?)。经中央变电站?高开控制分别至?综采工作面KBSGZY-T-1600/6/3.3型移动变压器供采煤机用电;至1?综采工作面两台KBSGZY-T-1600/6/1.2型移动变压器供工作面其他负荷用电。

为满足井下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中专用线路要求及局部通风机供电可靠性,故在采区变电站安设专用变压器(KBSGZY-315/6/0.69)两台供局部通风机供电专用。两回路电源分别来自地面?KV变电站?线路和线路。

三、供电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1、地面35KV变电站、井下中央变电站双回路均应处于热备状态,当某一回路发生故障时,必须在当班处理完毕。

2、在雷雨天气时,应安排好值班人员,通知变电所配电工及主扇风机司机加强巡视。

3、井下负荷不得进行临时性并倒,机电科应对井下的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保证在用设备及其备用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状态。

4、设备的保护整定值不得随意更改,必须报经机电科相应的负责人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机电科对此进行检查督促。

5、在雨季期间或有大风、阴雨天气等异常情况时的运行管理:

(1)机电科要每天关注天气预报,密切注意天气异常变化情况,做好天气等异常情况时供电系统安全运行的应对工作。

(2)雨季期间或雷雨、大风等异常天气时,要进一步加强各单位及主要岗位的值班调度,确保各单位和主要岗位必须有专人值班和接听电话。机电队、配电所要确保各主岗位必须有专人值班和接听电话。

(3)变电站如出现故障或压缩负荷时及时与上报组长,各队组必须密切配合,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因紧急情况需压缩负荷时,变电站应提前通知矿机电科,由机电科上报矿井安全供电管理小组组长,然后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进行井下负荷压缩工作。必要时,除井下大泵排水、主轴风机、局扇、乳化泵站、瓦斯检测系统运行外,其它负荷全部停止运行。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指挥。

(4)机电科要进一步对全矿供、配电设备进行检查、调整。机电队要加强对变配电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工作,确保供压负荷或恢复供电工作的顺利进行。机电队要加强平时的供电线路巡线工作。

(5)地面机电队要加强对主通风机及防爆门的检修工作,确保设备各项性能完好。在风机停电情况下,防爆门应能自动打开,进行自然通风。并由机电科进一步检查,确保其性能可靠。

(6)地面机电队要加强对绞车电控系统、制动系统、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应确保紧急停电时,绞车再全速段能够实现二级制动。并在恢复送电后对钢丝绳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正常提升。

(7)井下机电队要对井下排水设备做全面检查,确保排水设备安全运行。主水仓及采区水仓水位要经常保持在最低水位。

四、突发性停电、停风时应对措施

1、全矿井发生停电事故,主扇停止运行时,首先由调度室值班人员负责通知井下各采掘面人员全部按规定路线迅速撤至地面;由通风科通知负责打开风井防爆门,以利于自然通风;由通风队负责井下风门,使井下形成自然通风。由矿领导、调度室根据实际情况(停风时间的长短)组织井下人员的撤离情况。

2、发生局部停电时由跟班的井下供电的副队长立即到现场,由矿井安全供电管理小组组长统一协调,并及时向机电科联系汇报。

3、发生井下局部停电、停风时由调度室通知停风地点人员撤至井底大巷新鲜风流中内。如发生全矿井停电事故时,要通知全井下各地点人员进行撤离(采区变电所配电工、中央变电所配电工、司泵工、强力皮带机尾司泵工及相关人员在没有接到指挥部的明确通知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4、发生停电事故后要立即成立以机电矿长为组长,机电科全体人员为成员的现场领导小组,并下井坚守在副井底、中央变电所、中央泵房、皮带机尾泵房等重要场所,随时向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直到恢复供电,主排水泵正常排水1个小时后方可离开。如长时间无法恢复供电且有可能出现淹井时,由安全矿长负责,并由各采掘队长、当班安检员协助组织井下人员有秩序进行升井,现场领导小组人员必须等井下人员全部安全撤离后并经指挥部批准方可同风井底信号工一同升井。

5、突发性停电、停风时,调度室、安全科要做好对停电期间人员撤离的组织和监督工作,确保将所有井下工作人员按避灾路线全部撤到大巷内新鲜风流处,各队队长、跟班技术员、安监员负责清点人数并汇报调度室。

6、恢复供电后人员的进入,必须听从调度室的指挥,安全科做好把好放行工作,没有调度室的命令,不得让人员进入工作地点。

?煤业公司机电科

二0一三年二月

篇2:供电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为保证生产生活供电安全,减少供电事故,提高供电的可靠性,特制定以下安全保障措施。

1、临时变电所供电电源必须为双回路,供电线路截面的选择、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矿井供电线路每旬必须安排专人巡线,重点对杆塔基础、线路走廊高杆植物、线路绝缘状况、10KV线路避雷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为保证供电的可靠性,工业广场10KV变电所母线均采用单母线分段并列运的供电方式。主、副井冻结及井筒施工等重要部位均采用10KV双回路供电,其单回路完全满足供电要求。

4、为避免雷电危害,10KV线路安装有避雷线,工业广场10KV变电站及各施工单位箱变及变压器均安装有避雷装置(避雷针、避雷器)。

5、临时变电站为10KV开闭所,且开关柜均装设带有电流保护(过流、短路、过负荷)、电压保护(过压、欠压)、漏电保护(小电流接地保护)。

6、主要变配电设施、防雷电装置每年做一次预防性试验,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重大问题的处理不得过夜。

7、凡双回路供电的,每月底必须倒换电源一次。

8、加强供电系统的安全检查,保护系统定值每季度校核一次,负荷变化时及时调整定值。对发现不按规定调整定值的进行重罚。漏电保护、接地保护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做试跳或检查,并做好试跳及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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