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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设备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电气照明按使用性质,一般分为工作照明,装饰照明和事故照明等。

1、照明设备的火灾危险性

照明设备是电能转变为光能的一种电气设备,常用的主要有白炽灯、日光灯、卤钨灯、高压汞灯、舞台聚光灯等,其火灾危险性是:

灯具表面高温或高温辐射,容易烤着邻近可燃物;灯泡破碎,炽热灯丝能引燃可燃物。供电电压超过灯泡上所标的电压,大功率灯泡的玻璃壳受热不均,水滴溅在灯泡上等,都能引起灯泡爆碎。灯丝的温度较高,经过一段距离空气的冷却(灯泡距落地点的距离)仍有较高的温度和一定的能量,能引起可燃物质的燃烧;灯头接触部分由于接触不良而发热或产生火花,以及灯头与玻璃壳松动时,拧动灯头而引起短路等,也有可能造成火灾事故;镇流器正常工作时,因镇流器本身也耗电,具有一定的温度,如散热条件不好或与灯管匹配不合理以及其它附件发生故障时,内部温度升高破坏线圈的绝缘强度,形成匝间短路,则产生高温,将会使周围可燃物被烤着起火。可燃粉尘、可燃纤维积落在灯泡上,会被烤燃起火。

2、照明设备的防火措施

根据灯具使用场所、环境的火灾危险性,选择不周类型的照明灯具,如在室外应选用防水型灯具,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必须选用防爆灯具,并应符合现场防爆要求。白炽灯、高压汞灯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厘米,卤钨灯距可燃物则应大于50厘米。卤钨灯管附近所用的导线,应采用以玻璃丝、石棉、瓷管等为绝缘的耐热线,而不应直接使用具有延燃性的绝缘导线,以免灯管的高温破坏绝缘层引起短路。严禁用纸、布或其它可燃物遮挡灯具。灯泡的正下方不准堆放可燃物品,仓库内的灯泡应安装在走道的上方,可燃物质库内一般宜采用自然采光。如确需照明时,可采用60瓦以下的灯泡,最好采用有玻璃护罩的灯具,但不准使用卤钨灯、日光灯以及60瓦以上的白炽灯。镇流器安装时应注意通风散热,不准将镇流器直接固定在可燃天花板、柜台、展览厨窗内;镇流器与灯管的电压、容量必须相同、匹配。

篇2:扑救电气火灾安全注意事项

由于电气火灾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从灭火扑救角度考虑:一要保证扑救人员的安全;二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方法扑救,使国家和人民财产少受损失。

电气火灾事故与一般火灾事故有不同的特点:一是火灾时电气设备带电,若是不注意,扑救人员可能会触电;二是有的电气设备内部充有大量的油。

因此在扑救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项:采取断电措施,防止扑救人员触电。在火灾发生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应尽可能通知电力企业切断着火地段电源。在现场切断电源时,应就近将电源开关拉开,或使用绝缘工具切断电源线路。选择断电位置要适当,不要影响灭火工作的进行。不懂电气知识的人员一般不要去切断电源。

为了争取灭火时间,或因特殊情况不允许断电时,则要进行带电灭火,以减少损失。但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选择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具,使用二氧化碳、1211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水溶液或泡沫灭火器材。

(2)如使用水枪灭火,扑救人员必须穿绝缘靴和戴绝缘手套,防止水柱漏电使人体触电。灭火宜使用喷雾水枪,其泄漏电流小,对扑救人员比较安全;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用直流水枪灭火时,水枪的喷头必须用软铜线接地。

(3)使用水枪灭火时,喷头与带电体之间距离:110千伏要大于3米,220千伏要大于5米。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机体喷嘴距带电体的距离:10千伏要大于0.4米,35千伏要大于0.6米。

(4)架空线路着火,在空中进行灭火时,带电导线断落接地,应立即划定警戒区,所有人员距接地处8米以外,防止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篇3:某医院高危险性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落实上级有关高危险性化学品使用管理的有关精神,保证医院使用安全化学品,制定***医院高危险性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医院高危险性化学品是指(1)易燃易暴化学品,如管理不善容易造成医院财产的重大损失;(2)容易制毒的化学品,流入社会带来严重后果。

二.有购入要求的,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购买时按计划获得批准后定点购买。

三.严格登记入库制度,入库时详细登记品名、规格、数量、生产企业、批号,将容易制毒的化学品存放在保险柜内存放,保持帐物一致。

四.除制剂室配制制剂外,其他科室不得使用易制毒的化学品,特殊使用时,需经主管院长批准方可领用,领用时须经领用人双签字。领用单位加锁存放,配制制剂时,填写制剂配制单,注明使用量,保持帐物相符。

五.易燃易暴化学品专库存放。

六.注意防火、防盗,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七.高危险性化学品在使用、保管中出现重大隐患时,及时报告医院领导,妥善处理。

八.药剂科对使用单位每季至少检查一次,留有记录。

篇4:火灾报警控制系统保养工作标准规范

一、公司信息室负责监控火灾报警控制主机,工程技术部维修人员负责对该系统实施维修保养。

二、火灾报警系统应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和维护,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消防设备维修后必须恢复原来状态,不得随意更改原器材、线路。属保修内容,立即通知保修单位修理、保养,并记录在案。

三、消防设备故障维修一般不超过8小时,若在8小时内无法解决的故障,应将故障原因、解决时间上报公司,限期解决。

四、凡是夜间发生的,不影响用户生活、工作的,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消防设备故障,可以由早班维修工进行维修。

五、值班员应熟悉火灾报警系统的报警信号与各火灾监测点之间的对应和编排。

六、设备投入正常使用后,为确保运行正常,工程技术部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火灾报警控制系统保养项目计划表》进行检查:

1.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主机各项功能(如火警功能、故障功能)是否正常,有无指示灯损坏或异常,进行主、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消防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功能检查,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消防设施每日保养记录表》中,自检功能检查步骤如下:

(1)按自检键,让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

(2)然后按消声键,消去控制器的声音。

2.每月检查:

(1)完成每日检查保养全部内容。

(2)控制器主要工作电压测试。

(3)公共场所烟感器、温感器安装倾斜度不大于45度,与底座接触是否良好,外观是否洁净完好。

(4)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烟感器,喷烟后查视报警是否正确。

(5)手动报警按钮,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有无破损及丢失。

(6)任选两个手动报警按钮,进行模拟报警,测试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7)对楼层内道中各支箱进行外观检查,外接线是否固定良好。

(8)对火灾报警控制柜、联动控制柜等进行清扫除尘。线路松动,应进行紧固。

3.每半年检查:对所有火灾探测器进行一次实效模拟试验,有失效的火灾探测器应及时更换,对电缆、接线盒、设备作直观检查、清理尘埃,并将结果填写在《消防设备半年保养记录表》中。

4.每年检查: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火灾报警试验,检查所有的探测器报警及其联动功能。

篇5:危险品运输车辆火灾爆炸事故原因预防措施

化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违章装卸造成火灾。化学危险物品在装卸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作业,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机械及设备,如果违反操作规程,进行拖拉、翻滚等野蛮作业,或者使用不合格的工具、设备等,极易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

将性质相抵触的化学物品混装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严禁混放在一起,特别是一些还原性较强的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如果遇到易燃、可燃物品,还原剂等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引起燃烧或爆炸。

车况不好带病作业引起火灾。化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要求驾驶员有较高的汽车驾驶技术,车辆状况必须经当地车辆检测机构年审合格,车况运行良好,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才能运输化学危险物品业务。但有些单位和个人利欲熏心,为了多拉快跑,使用不合格车辆运输,结果酿成惨祸。

静电造成火灾。易燃液体特别是石油产品,几乎都是有机化合物,分子组成中含有大量碳原子和氢原子,属于非电解质,大多数不能电离,电阻率极大,在流动、晃动时容易积聚静电,静电放电产生火花引起火灾。去年5月30日,天津市津东新兴危险品货场,在火车槽罐向汽车槽罐直接灌装作业时,产生的静电火花引燃油品起火,烧毁汽车槽车3车,烧损两节槽罐车。

发生交通事故引发火灾。有的汽车驾驶员在运输化学物品过程中,违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交通法规,开飞车,开“英雄车”,强行会车、超车或者疲劳开车,带病开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引发火灾。92年11月5日,大港油田采油二厂一辆黄河油罐车因车速过快在广饶县西刘桥附近与胜利油田供电公司一解放拖挂车相撞起火,烧毁汽油7吨,汽车一辆。

缺乏对化学危险物品性能的了解造成火灾事故。常见的化学危险物品大约有2000多种,主要理化性质、危险特性不尽相同,在运输过程中所采取的安全措施也不一样,如果押运员、驾驶员缺乏对化学物品理化性质危险特性的了解,极易造成火灾事故。92年5月17日,某单位用汽车运输硫酸途中,硫酸溢出流到车体上发生化学反应,因司机和押运员认为硫酸不会燃烧未进行任何处理,结果硫酸与车体发生化学反应生成的氢气遇明火引起爆燃,烧毁汽车一部,硫酸1.5吨。

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应采取如下安全措施:

1、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押运员、驾驶员应熟练掌握化学危险物品的理化性质和特性,牢记运输安全常识,从事化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押运员、驾驶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熟练掌握所运化学危险物品的理化性质,火灾危险性和防火灭火常识,经公安消防部门考核合格,持有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培训合格证》和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押运员证》方能从事危险物品的运输业务。

2、车辆状况良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属于特种运输车辆,应有经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年检合格证、车辆状况良好,配备设施齐全,并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检测合格,符合《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并持有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

3、严禁货物混装。化学性质,安全防护和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严禁混装,应单独装运,力求避免摩擦、撞击、剧烈晃动。遇热容易引起爆炸燃烧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宜在夜间运输,并采用隔热降温措施。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例:二乙基锌、三乙基铝、电石等不应在阴雨天运输。

4、严禁烟火和动用明火。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过程中,运输人员不得吸烟和动用明火,无关人员不得搭车,应按规定的线路行驶,停放。禁止在公共场所、人员密集的场所和易散发火花的地点停留。如集贸市场、闹市区、电影院、体育馆、锅炉房、电气焊场所等。

5、集中精力,保持谨慎,中速行驶。运输危险物品的驾驶员在运输途中要认真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聚精会神,小心谨慎,不开快车、英雄车。要保持充沛的精力,不带病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6、严格物品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化学物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以及没有瓶帽的气体钢瓶不得装运,在装罐过程中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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