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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接种管理制度范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一、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取得资质。

二、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必须遵守医德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

三、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严格掌握禁忌症实施接种。

四、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在接种操作前应查验核对接种对象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种类无误后予以接种,并做好接种记录。

五、预防接种服务人员所使用的疫苗必须是从合法的疫苗生产、经营企业采购,并按规定的温度运输、贮藏的疫苗。

六、接种前应严格核对接种疫苗的品种,检查疫苗外观质量。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瓶有裂纹的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七、安瓶启开后,未用完的疫苗盖上无菌干棉球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将疫苗废弃。

八、按照免疫程序和疫苗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接种剂量、方法和部位接种疫苗。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留在接种现场观察30分钟。

九、疫苗接种统一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安全盒,并做到“一人一针一管”,用后毁型、消毒回收。

十、在注射过程中防止被针头误伤。如被污染的注射针头刺伤,应立即清洗刺伤部位,并采取其他处置措施。

十一、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发现预防接种副反应时,应及时处置,并按要求记录、报告。

篇2:幼儿园接种预防制度3

幼儿园接种预防制度3

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二、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完成儿童免疫工作,防止漏种。(除禁忌症外)

三、接种前,要对家长和幼儿宣传预防接种的注意事项,并了解幼儿的健康情况。

四、注射后,填写预防接种证,并注意幼儿接种后的反应。

篇3:幼儿园预防接种管理制度(5)

幼儿园预防接种管理制度(五)

一、办新生入托入园手续时,托幼机构要查幼儿的预防接种证并按要求登记,家长要妥善保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到发证、免疫接种的医院办理补证手续。

二、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督促家长按儿童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规定的免疫接种。

三、对于托幼机构非本市户口的幼儿也要按防疫部门规定的及时完成免疫接种。

篇4:蓓蕾幼儿园预防接种内容和制度

新世纪幼儿园预防接种内容和制度

一、预防接种是使人体产生特异性免疫的积极方法,健康人对微生物或其他毒素能产生两种免疫:1、一般菌苗、疫苗、类毒素都可以产生免疫力。2、细胞免疫……..。

二、计划免疫:是根据疫情监测以及人群免疫状况的分析,按照科学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利用生物制品进行预防接种以提高人群的免疫水平,达到控制相应传染病以至最终消灭相应传染病的目的。

三、计划免疫工作主要内容:12岁以下的儿童必须按接种程序接种卡介苗、百白破、瘠髓灰质三价活疫苗、小儿麻痹糖丸、麻疹、流脑和乙脑疫苗。根据我园具体增加了甲肝、乙肝、流腮疫苗。有条件者增加了自愿接种水痘、风疹等疫苗。

四、计划免疫程序:儿童预防相应传染病,应接种的生物制品疫苗的先后顺序和要求:包括生物制品的种类,免疫起始的月龄,接种次数、接种间隔时间,加强免疫和联合免疫等。

五、预防接种具体实施:我园保健室每学期要检查新入园幼儿预防接种卡,并做好登记,发现未按时接种的幼儿或漏掉计划免疫的幼儿时,提醒并要求家长带幼儿到指定点防疫科进行接种或补种。密切与当地防疫科联系和积极配合,做好季节性流行免疫工作的通知和督促工作。

六、接种要求:接种疫苗必须按常规操作进行接种,在接种疫苗时,幼儿身体状况应在正常健康状态下进行接种,若生病发烧或接种局部皮肤有感染者,待病痊愈后补种。

七、预防接种后的反应和处理,接种疫苗后有个别幼儿产生轻微的临床症状。如低烧、接种局部红肿、硬节等反应,轻者属正常反应。若接种疫苗后,体温>38?c接种部位局部红肿逐渐扩散增大,表皮不红不肿的局部硬节或脓肿等反应,必须到正规医院进行处理。

八、对未完成计划免疫的幼儿的补种措施:

1、及时通知家长带幼儿到指定的防疫科接种,接种后带接种卡到我园保健室登记。

2、代家长按疫苗正常价格收取费用,带幼儿到指定防疫科接种。

篇5:预防接种门诊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每周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福建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册、证。预防接种册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入册或注消手续。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免疫卡册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室,暂无条件的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册。实行计算管理的接种门诊,应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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