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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冬期施工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冬期施工是指根据当地多年气温资料,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温度低于5C时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及砌体工程的施工。冬期施工,其用料及施工工艺除按一般有关规定进行外,尚应符合下列有关冬期施工的规定和要求:

1、冬期施工的工程,应预先做好冬期施工组织计划及准备工作,对各项设施和材料应提前采取防雪、防冻等措施,对钢筋的冷拉和张拉,还应专门制定施工工艺要求及安全措施。

2、冬期施工期间,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在抗压强度达到设计强度40%及5Mpa前,不得受冻。未采取抗冻措施的浆砌砌体,在砂浆抗压强度达到70%前不得受冻。

3、基础的地基(永冻地区除外),在工程施工时和完工后,均不得受冻。

4、冬期铺设防水层时,应先将结构表面加热至一定温度,并应按防水层冬期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5、冬期施工时,应制定防火、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措施,并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做好气温观测工作。

篇2: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规定

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建设部颁发的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省建设厅印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意见》,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安全工作标准仳、规范化、制度化,根据JGJ59-99标准及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结合市政工程实际,特制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二、安全管理

1、公司和项目部、施工班组、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应健全,并装订成册,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上墙;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装订成册。设置专职安全员与兼职安全员,大型工程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2、各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及双方责任、奖惩办法。安全目标应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施工目标。

3、总分包单位之间、公司与项目部之间、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之间、班组与职工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工地总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落实具体考核办法,考核宜通过表式量化,逐月对各责任班组(人)进行考核,及时兑现奖惩内容,项目经理由公司安全科考核,每季一次,项目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考核,每月一次,工人由班组长考核。

4、施工组织设计应能指导工程实际施工,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分工序分部位安全技术交底。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易燃易爆有毒作业场所、沉箱、深坑、爆破、大型预制构件吊装,水下支拆模、临时施工用电等大型特殊工程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由公司主要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更改方案仍按原程序审核审批后方可实施。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各工序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工序)或定期进行交底。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安全交底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并履行签字手续。

5、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法、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门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法和方法。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检查应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记录。

6、坚持全员安全培训制度,包括项目经理在内的现场管理人员、新进场工人、变化工种人员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具体时间为公司15学时、项目部15学时、班组20学时,经考核合格,发安全教育卡,并登记在册。企业职工每年度接受安全培训,法人代表、分管经理、项目经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40学时,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学时。专职安全员按规定进行复训与考核。

7、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中小型机械操作工须经企业或委托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上岗证不能超期使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8、建立工伤事故档案,每月填写伤亡事故报表,无伤亡事故的需填写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安全管理科盖章认可,重大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9、建立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讲评,并作好记录。

10、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准布置平面图,并按平面图要求在相应部门挂设相关安全标志,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必须设置。各施工机械设备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及警戒标志。各种标志符合国家《安全标志》(GB2894-96)。

三、文明施工

1、现场围档

施工现场实行沿工地四周设置围墙或围档,围墙或围档高度不低于1.8m;围

墙粉白,书写规范用语或挂宣传标准等。

2、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设置进出口大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及五牌一图,大门宜采用铁质双扇门。建立值班制度,有专人进行值班。值班室位置适宜,便于了望和巡查。施工场地显眼位置应有施工企业标志。标志宜采用硬质材料,力求美观、大方。现场人员应佩戴工作卡,凭证进出。

3、施工场地

进出口、砂石材料堆放场地、拌合站、主要设施房地面、散水、连接道等处应砼硬化,保证场内平整,道路通畅、整洁。设立排水设施,排水通畅,场内无积水,特别是便道,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在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区挂禁止吸烟牌,起重吊装作业处专人警戒且有警戒标志。施工场地适当地方设置吸烟处。

4、材料堆放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施工现场平面图合理堆放,并应分门别类整齐堆放,悬挂标牌,标牌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材料及工具收发人员,负责收发并做好记录。建立清扫制度,落实专人,做到工完料尽,日产日清,不用的施工机具和设备也要及时出场。

5、现场临时设施

积极推广活动简易房。现场办公、食堂、宿舍、厕所、浴室应合理布置,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划分,确因场地狭窄不能划分的,要有可靠的隔离栏护措施。宿舍内设统一双层铁架床和储物框,宿舍窗户要有纱窗,内外粉刷,地面硬化;宿舍内不得有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炉、电炒锅等器具。宿舍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并上墙,宿舍人员名单上墙,物品放整齐、整洁。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宿舍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用钢管、毛竹及竹片搭设简易工棚作宿舍(工期小于三个月的项目允许搭设整洁的简易工棚作宿舍。)活动房搭设不超过二层。办公室办公能满足现场管理人员的办公需要,不得拥挤,监理与业主能独立办公,要有会议室,内外粉刷,地面硬化,简易吊顶。钢木加工要入棚(房),严禁露天加工。

6、现场防火

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防火责任制,成立消防领导小组,落实消防器材。木工棚、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应配备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车工间、油漆间等防火重点部位建立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动火要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有动火监护人员。

7、治安综合治理

5千万元以上大型项目,生活区要给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落实责任人,采取措施严防盗窃、斗殴、赌博等事件发生。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外来人员必须办理《暂住证》方可务工,做好暂住人口登记,并经常对外来民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施工现场出现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当地公安部门。施工现场应积极设置工人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

8、施工现场标牌

在大门处或场内明显位置设置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现场应设置宣传栏、黑板报等,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在主要施工部门含航道、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悬挂针对性醒目安全警示牌。

9、卫生设施

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棚(亭),保证供应卫生饮水。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保持卫生整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内应功能分隔,特别是灶前灶后、仓储间、生熟食间要分开,积极使用燃油、电热灶具,不宜用柴灶,食堂内外粉刷,硬化、纱门(窗),厨房灶台与墙裙贴瓷砖,食堂有卫生责任制。施工现场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室和厕所,并要保证结构稳定、牢固和防风雨。厕所天棚、墙面刷白,高1.5米墙裙、便槽贴面砖,地面用水泥砂浆或地砖,宜采用水冲式、化粪池,并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清扫,保持整洁,要有灭蚊蝇和防止蚊蝇孳生措施。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建立现场卫生责任制,生活垃

圾必须盛放在容器内并做到及时清理,设卫生保洁员专人管理。

10、保健急救

施工现场应备有保健药箱,配备一些工地常用药品和急救器材。落实工地急救人员,应经过卫生培训,掌握“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适时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11、社区服务

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控制粉尘、燥声、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制定落实爱民制度和不扰民措施。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夜间施工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见附项目部安全管理控制图一、二,项目部文明施工控制图)

四、脚手架

1、必须采用钢管搭设外墙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应设置之形登高斜道。

2、脚手片必须横向铺设,并做到层层满铺,四角绑扎牢固。

3、脚手架体内立杆距墙体小于20㎝时,底部应进行内封闭,如大于20㎝时按《细则》要求进行封闭。

4、钢管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拉结,拉结材料应统一,上、下错位,转角处应加密设置。

5、钢管脚手架四角应设置避雷、防电设施。

6、悬挑脚手架必须有计算书,悬挑梁必须采用型钢或型桁架,并通过预埋件与建筑结构固定。

五、施工用电

1、在建工程外侧与高压线小于安全操作距离的,应按标准搭设防护架,并根据外电防护要求做好防护隔离措施,搭拆架子时应采取停电措施。

2、必须正确实施三相五线制。

3、强调每台用电设备必须设“一机一闸一保”的专用开关箱。

4、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用保护器代替隔离开关,隔离开关应安装在箱内电源侧,漏电保护器应安装在负荷侧。

5、各配电箱内PE端子板必须齐全。

6、施工现场照明用电必须使用三芯电缆。

7、凡配电线路采用电缆设置的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8、开关箱至固定用电设备的电源线用套管沿地敷设。

9、潮湿场所及地下工程的照明设备低于2.4米的必须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六、物料提升机

1、物料提升机搭设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搭好后应经安全科验收合格批准后才能投入使用;

2、吊蓝顶部应设置钢丝防护网罩,两侧应用1米高的栏杆防护。

3、架体三面防护应设二层,上层折边,二层之间间距不少于60㎝。

4、吊蓝顶部采用动活轮使用双根钢丝绳提升。

5、卸料平台开启门应定型化设置并安装在平台外侧,同时要有防止向外开启的措施。

6、卸料平台开启的支准尉撑系统,禁止与脚手架连接。

7、缆风绳设置角度不符要求和设置困难时必须按标准采用与墙体预埋铁板可靠电焊焊接的刚性连接,井架高度超过30米必须采取刚性连接。

8、地锚应采用3根钢管(Φ48),间隔0.5米并排设置,打入深度不少于1.7米,桩顶部用扣件钢管水平连接牢固,使其平均受力共同工作,缆风绳用花蓝螺丝与中间桩拉紧连接。

9、垂直运输机必须设置电视监控系统和通讯联络装置。架体外侧应有明显的层次标志。

10、架体顶部应设置避雷装置。

七、“三宝”使用、“四口”防护

1、安全帽分色正确佩戴;安全帽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方能使用。

2、安全网采用建设部定点产品或经过试验合格的有出厂合格证的产品。

3、安全带宜采用可卷式。

4、“四口”的防护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做到工具化、规范化;要按规定张挂针对性醒目警示牌、安装警示灯。

八、塔吊

1、塔吊的安装必须有相应的资质;安装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安装。

2、塔吊安装好后,必须经过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可投入使用。

3、塔吊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才可上岗操作。

九、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

1、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必须取得建设工程安监机械核发的安全生产准用证。

2、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和保养责任制。

3、施工单位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凡检查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4、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标准规范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超过使用期限的一律不得继续使用。

篇3:斜井施工规定范本

1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严格执行工区相关规定);

2加强撬帮稳顶,且应增加回头检撬率,确保顶帮安全;

3做好放炮前的警戒(或防护),确保人员或设施安全;

4耙碴时,应组织有序,不得因忙乱而出差错;应与0m车场正确、清楚联络,且任何人不得立于斜井及斜井下,应及时进入躲避硐室躲避;

5正确及时启放安全档,以防万一;

6注意施工质量,严格按生技科所设中、腰线和巷道规格施工;

7作业时,遇设备或工具损坏,应及时汇报或联系及时修复。

篇4:室内燃气管施工规定

1.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

2.住宅燃气引入管宜设在厨房、外走廊、与厨房相连的阳台内(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阳台应封闭)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当确有困难,可从楼梯间引入(高层建筑除外),但应采用金属管道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室外。

3.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引入管宜设在使用燃气的房间或燃气表间内。

4.燃气引入管宜沿外墙地面上穿墙引入。室外露明管段的上端弯曲处应加不小于DN15清扫用三通和丝堵,并做防腐处理。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应保温。

5.引入管可埋地穿过建筑物外墙或基础引入室内。当引入管穿过墙或基础进入建筑物后应在短距离内出室内地面,不得在室内地面下水平敷设。

6.燃气引入管穿墙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应满足安装和维修的需要,当与地下管沟或下水道距离较近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7.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考虑沉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8.建筑物设计沉降量大于50mm时,可对燃气引入管采取如下补偿措施:

(1)加大引入管穿墙处的预留洞尺寸。

(2)引入管穿墙前水平或垂直弯曲2次以上。

(3)引入管穿墙前设置金属柔性管或波纹补偿器。

9.燃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输送人工煤气和矿井气不应小于25mm;

(2)输送天然气不应小于20mm;

(3)输送气态液化石油气不应小于15mm。

10.燃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建筑物内,对重要用户还应在室外另设阀门。

11.送湿燃气的引入管,埋设深度应在土壤冰冻线以下,并宜有不小于0.01坡向室外管道的坡度。

12.地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净高不宜小于2.2m。

(2)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房间换气次数不得小于3次/h;有独立的事故机械通风设施,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

(3)应有固定的防爆照明设备。

(4)应采用非燃烧体实体墙与电话间、变配电室、修理间、储藏室、卧室、休息室隔开。

(5)应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10.8节规定设置燃气监控设施。

(6)燃气管道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10.2.23条要求。

(7)当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敷设时,应敷设在其他管道的外侧。

(8)地下室内燃气管道末端应设放散管,并应引出地上。放散管的出口位置应保证吹扫放散时的安全和卫生要求。

注:地上密闭房间包括地上无窗或窗仅用作采光的密闭房间等。

13.燃气立管不敷设在卧室或卫生间内。立管穿过通风不良的吊顶时应设在套管内。

14.燃气立管宜明设,当设在便于安装和检修的管道竖井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气立管可与空气、惰性气体、上下水、热力管道等设在一个公用竖井内,但不得与电线、电气设备或氧气管、进风管、回风管、排气管、排烟管、垃圾道等共用一个竖井;

(2)竖井内的燃气管道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10.2.23条的要求,并尽量不设或少设阀门等附件。竖井内的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得大于0.2MPa;燃气管道应涂黄色防腐识别漆;

(3)竖井应每隔2~3层做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进行防火分隔,且应设法保证平时竖井内自然通风和火灾时防止产生“烟囱”作用的措施;

(4)每隔4~5层设一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上、下两个报警器的高度差不应大于20m;

(5)管道竖井的墙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15.当穿过卫生间、阁楼或壁柜时,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金属软管不得有接头),并应设在钢套管内。

16.住宅内暗埋的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暗埋部分不宜有接头,且不应有机械接头。暗埋部分宜有涂层或覆塑等防腐蚀措施。

(2)暗埋的管道应与其他金属管道或部件绝缘,暗埋的柔性管道宜采用钢盖板保护。

(3)暗埋管道必须在气密性试验合格后覆盖。

(4)覆盖层厚度不应小于1Omm。

(5)覆盖层面上应有明显标志,标明管道位置,或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

17.住宅内暗封的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暗封管道应设在不受外力冲击和暖气烘烤的部位。

(2)暗封部位应可拆卸,检修方便,并应通风良好。

篇5:室内燃气管施工规定

1.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

2.住宅燃气引入管宜设在厨房、外走廊、与厨房相连的阳台内(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阳台应封闭)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当确有困难,可从楼梯间引入(高层建筑除外),但应采用金属管道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室外。

3.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引入管宜设在使用燃气的房间或燃气表间内。

4.燃气引入管宜沿外墙地面上穿墙引入。室外露明管段的上端弯曲处应加不小于DN15清扫用三通和丝堵,并做防腐处理。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应保温。

5.引入管可埋地穿过建筑物外墙或基础引入室内。当引入管穿过墙或基础进入建筑物后应在短距离内出室内地面,不得在室内地面下水平敷设。

6.燃气引入管穿墙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应满足安装和维修的需要,当与地下管沟或下水道距离较近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7.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考虑沉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8.建筑物设计沉降量大于50mm时,可对燃气引入管采取如下补偿措施:

(1)加大引入管穿墙处的预留洞尺寸。

(2)引入管穿墙前水平或垂直弯曲2次以上。

(3)引入管穿墙前设置金属柔性管或波纹补偿器。

9.燃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输送人工煤气和矿井气不应小于25mm;

(2)输送天然气不应小于20mm;

(3)输送气态液化石油气不应小于15mm。

10.燃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建筑物内,对重要用户还应在室外另设阀门。

11.送湿燃气的引入管,埋设深度应在土壤冰冻线以下,并宜有不小于0.01坡向室外管道的坡度。

12.地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净高不宜小于2.2m。

(2)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房间换气次数不得小于3次/h;有独立的事故机械通风设施,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

(3)应有固定的防爆照明设备。

(4)应采用非燃烧体实体墙与电话间、变配电室、修理间、储藏室、卧室、休息室隔开。

(5)应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10.8节规定设置燃气监控设施。

(6)燃气管道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10.2.23条要求。

(7)当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敷设时,应敷设在其他管道的外侧。

(8)地下室内燃气管道末端应设放散管,并应引出地上。放散管的出口位置应保证吹扫放散时的安全和卫生要求。

注:地上密闭房间包括地上无窗或窗仅用作采光的密闭房间等。

13.燃气立管不敷设在卧室或卫生间内。立管穿过通风不良的吊顶时应设在套管内。

14.燃气立管宜明设,当设在便于安装和检修的管道竖井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气立管可与空气、惰性气体、上下水、热力管道等设在一个公用竖井内,但不得与电线、电气设备或氧气管、进风管、回风管、排气管、排烟管、垃圾道等共用一个竖井;

(2)竖井内的燃气管道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10.2.23条的要求,并尽量不设或少设阀门等附件。竖井内的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得大于0.2MPa;燃气管道应涂黄色防腐识别漆;

(3)竖井应每隔2~3层做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进行防火分隔,且应设法保证平时竖井内自然通风和火灾时防止产生“烟囱”作用的措施;

(4)每隔4~5层设一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上、下两个报警器的高度差不应大于20m;

(5)管道竖井的墙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15.当穿过卫生间、阁楼或壁柜时,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金属软管不得有接头),并应设在钢套管内。

16.住宅内暗埋的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暗埋部分不宜有接头,且不应有机械接头。暗埋部分宜有涂层或覆塑等防腐蚀措施。

(2)暗埋的管道应与其他金属管道或部件绝缘,暗埋的柔性管道宜采用钢盖板保护。

(3)暗埋管道必须在气密性试验合格后覆盖。

(4)覆盖层厚度不应小于1Omm。

(5)覆盖层面上应有明显标志,标明管道位置,或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

17.住宅内暗封的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暗封管道应设在不受外力冲击和暖气烘烤的部位。

(2)暗封部位应可拆卸,检修方便,并应通风良好。

18.室内燃气管道穿过承重墙、地板或楼板时必须加钢套管,套管内管道不得有接头,套管与承重墙、地板或楼板之间的间隙应填实,套管与燃气管道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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