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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线行车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1)路基施工

①施工准备保证措施

A、在铁路行车线旁施工,对于工作量大、技术复杂的工程,需封锁区间或在限速运行条件下施工时,应按昆明铁路局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安全审批手续;对工作量较小的工程,可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进行施工,但应与邻近车站事先联系,并取得同意。

B、作好现场调查,开工前对沿线通信线、电力线以及地下通信、信号、电力电缆作出详细调查,请运管单位介绍地下管线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分别与运管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协助运管单位做好“三电”拆迁工作,对新迁移的地下管线做好明显的识别标志。

C、在施工调查的基础上,对全管段路基边界以内各种电缆、管线采用探测仪器和其它有效方法确定各种电缆、管线位置,探明后设立明显标志,需要拆迁的报运管单位拆迁。已拆迁过后新埋设的长途通信电缆每50m设一标桩,并写明“下有电缆,严禁机械超越”字样。

②施工过程保证措施

A、路堤填筑采取边填边挖台阶的方法,保持既有边坡的稳定。路基填筑到接近既有线路肩标高时,在新老路肩衔接处设立标杆,并由专人指挥,防止施工车辆和机械进入既有路肩而影响行车安全。

B、线路旁开挖水沟、边墙的基础有碍路基稳定时,采用挖马口的方式,分段开挖,随挖随砌,不得长距离连续开挖或挖好后长期暴露不砌。地质条件较差有坍塌可能时,应及时加以支撑。

C、在运营线旁修筑路肩及坡脚挡墙前,要与工务、电务段等及时联系,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并征得他们的书面同意,以确保行车安全。

D、在运营线旁修筑路肩及坡脚挡墙开挖基坑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时,要提前备足施工和抢险材料。施工期间,派专人日夜巡查,密切注视线路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并消除有碍行车安全的病害。

E、土质路堤的基础开挖要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如确需在雨季开挖,要加强线路质量和有确保安全的措施。

(2)桥涵施工

①办理相关手续

增建第二线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落实机具、材料和人员,办好线路封锁或限速运行等手续后,方可施工。在既有线进行桥涵改建施工时,应按铁道部现行的铁路行车线施工技术安全规划的规定办理。

②人员、设备安全保证

施工人员上下班严禁在既有线轨道上行走。工间休息时,必须撤到既有线限界外的安全处。列车通过前,既有线桥涵施工人员均应撤到行车线限界以外的安全处,所有机械设备、料具等也应撤到行车线界以外。施工用的机械设备进工地前,应经常检修,保证机械设备状态良好。进工地后,必须置于既有线建筑限界以外。

③施工过程保证

A、线下桥涵主体工程施工时,应在桥涵上方的路基上设专人看守防护,以防落石伤人;线上跨线桥主体工程施工时,应在桥下设防护网并设专人看守防护,以防施工坠物危及行车及人身安全。

B、既有线增建或改建桥涵工程全部完工后,应将线路及时恢复,经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恢复正常运行。

C、跨线桥架梁及移梁时,除遵守架梁安全规则外,在架设跨越既有线孔跨时,须按规定提前提报要点计划,批准后在封锁点内完成架设工作。

(3)既有线施工安全控制技术措施

(1)增建二线及既有线技改施工,涉及到设备管理部门的施工项目,积极与设备管理部门取得联系。施工前双方对底下管、线、电缆设施的位置等予以确定认,划定防护范围,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2)既有线施工中,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经常监视与保持线路、桥涵、房屋、通信、信号等建筑物和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发现异常立即停工处理。施工地段既有线设备发生损坏时,施工单位及时组织抢修,设备管理单位应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3)严格既有线施工项目开工前申报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严禁施工。

(4)既有线在封锁区或限速运行条件施工时,严格按运输部门的规定,办理封锁区间或限速的申请。

(5)既有线封锁施工前的准备作业按施工放行列车条件的要求进行,其他施工不得影响列车运行。

(6)封锁施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时,按规定办理销点手续。

(7)既有线施工完毕,及时验收交接,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严禁开通使用。

篇2:既有线行车安全制度保证措施

(1)保证既有线行车安全的“卡死”制度①签订安全监督协仪与既有线相关工程开工前,首先与呼市铁路局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签订安全监督协仪,接受甲方安全培训和设备管理单位的安全监督。否则不准开工。②制定施工计划并审批施工计划包括:施工方案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封锁线路或慢行施工的施工方案和运输方案,到车站办理施工封锁或慢行手续;制定桥涵顶进接长施工的线路加固措施和顶进方案,与工务等有关配合单位签订施工协议,明确线路加固和顶进作业各自的安全责任。否则不准施工。

③安全培训,考核上岗,专人专岗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既有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后上任;在既有线作业,与行车安全有直接影响的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工班长等,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上岗,所有参与复线施工的员工都必须经过复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驻站联络员、防护员一经派定后不得任意调换。防护人员在执行防护任务时,必须坚守岗位,如因事暂时离开时应有合格人员及时代替。④配置安全防护设施在既有线段爆破作业,必须与车站办理确认封锁要点命令并按规定设好防护,否则不准起爆。凡妨碍既有线行车和施工人身安全的如:线路加固、桥涵顶进、过轨作业、轻型车辆使用、机械作业、跨线桥施工等均应按规定设置防护。防护要求按“技规”规定的防护办法,如防护距离、防护信号等组织实施,并不得擅自变更。⑤技术交底在施工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并提前向设备管理和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和隐蔽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施工队进行书面的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的地下电缆、水管等隐蔽设施查明并采取措施保护,否则不准动工。⑥其它防护使用的便携电话、对讲机和信号设备,必须妥善保管,经常检查试用,保证在使用时性能良好。驻站联络员与工地防护员互相通话时必须严格执行复诵制度,防止错听、错记,并及时记录通话内容。驻站联络员应加强与车站值班员和工地防护员的联系,如通信联系中断,工地防护员应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机具下道,尽快恢复线路。在恢复工作未完或机具未全部下道前,不得撤除防护。没有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没有验收交接不开通。(2)有关过轨作业安全制度①轨下作业A、因施工需要将施工材料、设备跨轨运输时,应从既有道口或桥涵下面通过,经过既有道口时,应听从道口看守人员指挥,遵守安全制度。B、重型、超高、履带式运输车辆或施工机械通过既有道口,有可能损坏铁路设备或影响行车时,要提前与有关工务、电务、水电等部门联系,在相关人员的指导下通过道口。在站内道口通过时还应经车站站长许可。C、需要在既有线的桥下或涵洞(非正式立交)通过施工机械或运输车辆时,事先与有关工务段商定安全措施,必要时在桥涵前的通道上设置黑白相间、油漆标志的限界架方可通过。使用完毕后,及时清除设置在桥下或涵内的临时道路设施,并恢复原有排水系统。②跨轨作业A、如需跨轨运输一般轻便施工材料机具(一人或两人可挑担的)时,集中固定派出责任心强、经培训考试合格的路工担任防护。当跨轨地点地形复杂、了望条件差时,根据实际情况增设两端防护人员,必要时设驻站联络员,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B、较笨重的施工材料(如100kg以上的片石、水泥枕、钢轨等)或较笨重的施工机械需要多人抬运过轨时,必须准备足够的劳力,由驻站联络员申请要点,经车站值班员书面签认后,用电话或电台通知工地负责人,在同意的时间内,按规定在作业两端设好施工防护,利用列车间隔进行过轨作业。C、挑、抬、运施工弃土、弃石过轨,应在作业地段两端设防护人员并将道床覆盖,以防道床污染,施工完毕后,清除杂物,必要时要清筛道床。D、过轨作业人员,应在列车距离工地800m前及时下道避车。各种机具材料下道后,应放置稳妥和不得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确保行车人身安全。(3)与运营并线地段机械作业安全制度任何机械在作业或停留过程中,均不得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为防止机械侵限,施工地段与运营线基本等高时,应在靠运营线一侧每10~20m设一根高出地面0.8~1.0m标志明显的限界桩,并选择较宽阔的地段作机械转头或会车地点,以防止因地形过窄,机械转头或交会时侵限。翻斗汽车在运营线旁运行时,严禁将汽车斗升起。(4)在运营线旁砍伐树木的规定①因施工需要在运营线旁砍伐树木时,准备足够的人力和防护用品等,有施工负责人在工地担任指挥,并由经训练、考试合格的正式路工担任防护人员,按规定设置防护后才能开始。②砍伐树木时,要将树木往外推拉,防止树木倒向运营线上。遇有列车通过,应暂停砍伐作业,并做好支撑防倒工作。③如所需砍伐的树木较大或因地形困难,砍伐时有倒在线路上影响行车可能的,应召集有关单位作专题研究,制定确实可靠的安全措施。砍伐时,应与车站值班员办理线路封锁手续,按规定在两端设置信号防护后,方可组织砍伐。④如砍伐时对通讯、信号、电力等设备有影响时,应先报告所属电务段和水电段,会同调查、商定采取迁移、拆迁或保护等措施后,方可组织砍伐。(5)涵洞接长的安全制度①施工前编制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批施工前,施工部门应与所属工务、电务段联系,共同到现场察勘,订立线路交接书面协议,确定施工方案,安全防护措施和封锁要点,限速计划等,并明确各步骤中的安全责任单位以及竣工验收手续等,按调度命令的要求组织实施。②制订施工组织计划制订严密的施工组织计划,合理组织劳力,备齐各种施工材料、机具、设备和防护用品以及一定数量的抢险材料后(如道碴、片石、方木、草袋等),方能申请施工。③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A、施工时,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及《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设置作业起止标、限速慢行牌和防护信号等。工地设置与两端车站的联络电话(最少一个站),并派驻站联络员负责车站与工地间的联系,及时掌握列车运行与工地施工情况。B、详细了解设计文件有关规定,根据地质情况核算最大顶力,保证设计足够强度和稳定的后座,预先做好通过障碍物的各种可靠措施,保证开顶后不间断连续作业,缩短工期减少对行车的干扰。C、对穿越地段的线路,应根据地下水、桥涵大小、覆土深度、施工季节等情况考虑线路架空、加固设计,并按设计要求做好便梁的加固线路工作。D、顶入路基前,如需挖去部分边坡,要与线路架空工作同时进行,不能提前开挖。开挖后要有防护措施,如发生路基坍塌,应迅速堆码沙包、草袋和回填。顶进到位后,立即砌筑端翼墙及护锥,防止路基塌方。E、顶进中严格控制超挖。顶进作业超挖一般不得超过30cm,框架底部不得超挖,以保持原状土稳定,并按规定保持安全开挖坡度,防止塌方。如发生坍孔危及行车安全,应立即停止前进,并根据线路变化情况向车站申请降速或封锁线路,同时立即采取抢修加固措施,尽快恢复正常。F、桥涵接长如在雨季施工,要事先改移排水系统,做好防水围堰,并对路基边坡采取有效的支护措施。G、原有护锥或端翼墙较高,拆除后影响边坡稳定的,应分段拆除,以防路堤塌方。如拆除后有塌方可能,应及时用挡土板和草袋支护。H、新旧桥涵接头处的基坑开挖后,应立即砌筑基础,现浇一节框架,回填路基边坡,使既有线基础稳定后再继续施工。(6)加固线路施工的安全制度①加固既有线路施工,必须经过工程技术人员认真验算,制订出线路加固的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中应严格按批准的线路加固方案进行施工,不得随意简化。②既有线路加固采用D型施工便梁加固时,横梁与钢轨,纵梁与横梁均应连接牢固。为加强轨道横向连接,在横轨之间适当增加轨距拉杆。③钢便梁的梁部结构除验算其强度外,还应验算绕度。在有轨道电路的线路上采用钢便梁加固时,必须做好绝缘措施。④钢便梁采用临时支墩,除按地基允许承受应力计算支墩大小外,还应注意使纵梁支点集中,从支墩中部逐层下传,以使墩底反力均匀,防止支墩边缘集中受力,造成路基下沉。⑤从开始施工钢便梁起,施工地段(加固地段两端各20米)的线路技术状态及行车安全均派专人对线路轨距、水平方向及钢便梁结构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7)轨道下路基的开挖作业安全要求①对需要钢便梁加固的数量、开挖长度、限界要求、支挡设施、施工程序、地下原有管线的处理、弃土及材料的堆放场地、运输方案、列车经过的速度等均应周密设计安排,并向有关作业人员交代清楚。②施工作业预先与工务部门商定,并请派人对线路进行监护。工地必须备有各种停车信号设备,以防万一。③支撑应紧跟开挖,在每次列车通过后、雨后均应检查支撑及防护板的变形和损坏情况;更换支撑时应先装上新的,再拆下旧的。④列车通过时,轨下作业人员必须暂时避开。⑤施工过程中,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雨季来临时更应特别注意。

⑥开挖地段设专人检查、看守,如发现有坍塌或线路状态有变动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对行车有影响时,必须在线路恢复到良好状态后,方可放行列车。

篇3:铁路项目保证既有线行车安全施工人身设备安全措施

铁路项目保证既有线行车安全、施工、人身、设备安全措施

1保证既有线行车安全措施

施工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协议签订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生效后,方可动工。靠近既有线施工地点设置防护栏、警告栏,并加强巡道。雨天要安排专人检查并有备用抢修措施。

2保证施工安全措施

2.1路基施工

路基开工前,详细探明全管段路基边界内各种电缆、管线位置,并设立明显标志,经拆迁或保护后开始施工。

未经运营单位批准,不在既有线上增设临时道口。

2.2桥涵施工

在桥涵施工处设置防护网,隔离施工人员,防止施工机具侵限。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配带非红色安全帽。

工地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注意事项宣传栏。

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悬空作业的吊笼、平台等设备经鉴定后使用,脚手架、排架、底基承重、立杆及顶端承重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核后使用,脚手架高度小于等于5m时设登高平台,梯外侧周围用护网围好,并设两侧扶手。脚手架高度大于8米时搭设外登高脚手架,搭成“之”字形人行道登高梯。

2.3轨道施工

道碴采用汽车运输、机械摊铺时,设专人防护。

严格执行技术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统一着浅黄色工作服。

轨道施工尤其是无缝线路施工时,按技术要求测试轨温,防止胀轨。

人工拨轨时,施工人员全部在钢轨一侧,统一指挥,翻转钢轨时用撬棍敲击轨头以示信号,待全部人员离开钢轨确认安全后再开始翻转,撬棍前后严禁站人。

2.4施工用电

进场时,由专业人员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根据供配电线路的走向和现场照明的设置及生活设施用电负荷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电器安全技术规定。

施工现场装备行业统一规定的标准电源箱。电器线路和用电设备安装完成后,由专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操作,并经常对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测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保证所有电器设备的绝缘状况良好,各项绝缘指标达到规定值,凡有裸露带电部分的电气设备和易发生电击的危险区域,都有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手持电动工具,配备漏电保护器。

保证不出现有电线路搭接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筋、管子、扒钉等金属上的违章现象。

各种金属设备上,所有局部照明及易发生危险场所的照明和行灯均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建立电器安全管理和经济责任制度。配一名专职电器工程师负责电器采购、安装和安全工作。专职安全员负责巡视监督检查,专业电工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施工现场的电器安全。

经常对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测试,每周一次测试漏电开关和接地电阻并有书面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专业电工持证上岗。电工有权拒绝执行违反电器安全规范的工作指令,安全员有权制止违反用电安全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5事故多发地点控制

对事故易发点加强控制,制定安全情况检查记录表,由现场安全巡视员每日逐点巡回检查,主要项目有:专职安全员是否在岗,是否有人统一指挥,有无安全交底,防护加固是否到位等,并认真做好记录备案,对不合格点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视情节处以罚款。

2.6站内卸料

吊车作业时,注意高压电力线和其他建筑物,不断检查锁具,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吊车作业有关规定。

保证材料的堆码牢固、无侵限。

2.7施工安全防护

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轨道施工前,对施工沿线按铁路建筑限界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轨料装车不得超限、超载和偏压,并应捆绑牢固,料车运行中发现装载不良,必须立即停车整理加固。

轨料装卸现场应保持整洁,道路通畅,夜间装卸应有足够的照明。

做好各种施工及行车标志,备齐应急物品,专人调度指挥,积极与招标人、工务、电务、信号部门配合,做到万无一失。

线上作业人员,统一穿淡黄色工作服。

3保证人身安全措施

轨道施工现场禁止非施工人员和外部人员、车辆通行,并在各通道口设置禁止通行的标志,必要时派专人看守。

轨料堆放、装卸和搬运时,施工人员应按劳动保护有关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不在列车底下避雨或乘凉,严禁从列车下钻过或递送料具。不在轨道上、明桥面上、易坍塌处坐卧休息。工间休息时将料具妥善放置在既有线限界以外。

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皮鞋进入施工现场,冬季施工,施工人员不戴无孔遮耳防寒帽,施工中严格按施工程序施工,杜绝违章作业,保证施工中人身安全。

施工时,除按规定设置防护外,设专业人员负责人身安全防护,施工人员上下班增设派防护人员,加大防护力度,确保人身安全。

遵守施工用电、机械操作等其它有关人身安全方面规定。

4保证设备安全措施

机械施工过程中,机械驾驶人员不喝酒、不疲劳作业。

高路堤作业时,采取路基超宽填筑,避免压实设备在路肩处碾压时出现意外的安全事故。

雾天作业时,机械除开防护灯外,必须规定行车路线,防止发生撞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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