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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管理专员作业指导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运营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企业员工及从业人员在车辆运营作业中的安全保护,提高各安全管理员的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文明运营,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制定此指导书。

二、范围

沈阳运输调度中心所有项目的运营车辆安全管理专员。

三、内容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指示和精神,制定安全工作规划和目标,负责新购入车辆的安全运营的备案与审核;

2、负责组织对入职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技术培训,督促驾驶员学习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定期进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做好记录;

3、负责驾驶员职业道德、交通法规、车辆管理制度的培训工作,尽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4、负责公司运营车辆的车容、车貌检查,以及日常点检,并监督驾驶员进行日常点检工作与问题的及时汇报;根据车辆管理规范,执行日常的车辆管理,负责维护更新车辆信息,检查是否可以提供车辆,进行出车登记和检查,归车登记,保证车辆使用的规范性;

5、负责检查车辆的安全设备,包括随车工具、车载灭火器等车辆运营时必须携带的设备,监督驾驶员专项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并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佩带;

6、负责检查运营车辆的号牌,包括前后号牌的清洁程度与遗失;

7、行使安全监督检查职权,负责辖区管理范围内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随时随地督促有关人员解决现场的安全隐患和制止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行为。遇有重大险情或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

8、负责监督、指导车辆审验和其他车辆管理工作,随时查看运营车辆的违章信息;

9、跟进车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现场处理与外部协调工作;

10、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11、及时、准确掌握驾驶员的综合情况,统计、分析各类事故情况,提出并实施整改措施;

12、协助车队负责人及项目专员开展车辆管理工作,做好与机务、内勤的工作协调;

13、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定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参与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与会审;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助本项目做好安全生产文件资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档案工作;

四、处罚细则

根据《调度中心驾驶员考核细则》中的相关规定对违纪驾驶员进行处罚。

注:以上各项违章处罚的最终解释权归沈阳运输调度中心所有。

车辆安全管理专员签字确认

全国运输调度中心

2013年5月26日

篇2:营业线行车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负责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要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对Ⅰ、Ⅱ级施工还要制定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计划图、安全关键卡控表。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并提前向设备管理和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和隐蔽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并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严禁超范围作业,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成后,必须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后,方可申请开通线路。轨道车、施工机械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上线运行必须符合铁道部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施工单位要接受运输、设备管理单位和部门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施工单位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时前向设备管理单位提出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设备管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施工请求后,应对施工方案和计划及影响范围进行认真核对,并在施工开始前派员进行施工安全监督。

设备管理单位应积极协助设计和施工单位核查既有设备情况,提供地下管、线、光电缆等隐蔽设施的准确位置。无法提供准确位置时,由设计单位会同施工、设备管理单位(对行车安全影响较大的还必须有集团公司主管业务处室参加)共同探查、核实,划定防护范围。并在签订安全协议时,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的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开通、逐步提速等情况的监护工作,实行开通、提速检查签认制度(开通和提速的标准按附件4、附件5执行)。

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施工单位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以及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有权停止作业;对封锁施工要根据施工质量,最终确认满足线路放行列车条件后,方可开通线路;线路开通后,对于需要慢行的地段还要对慢行的速度、距离和时间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修,直到列车恢复常速、线路质量稳定。

封锁施工开通后,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检查和整修,设备管理单位要严格把关;开通后列车运行速度必须按速度阶梯逐步提高(按附件4、附件5执行)。线路慢行应尽快恢复正常速度,并按有关规定尽快办理交接。

行车组织部门必须积极做好施工组织协调工作,制定非正常情况下的行车组织措施,提前调整车流,加强施工期间的行车组织指挥,为施工作业创造条件。

行车组织部门要加强施工期间行车组织和调度指挥,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站长(主管副站长、车间主任)必须到岗监督作业,严格执行作业标准,落实施工安全卡控措施。控制好发布行车命令、确认区间空闲、进路检查确认、行车凭证填写交付、引导信号使用等关键环节。施工开通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登记开通、车站签认和列车调度员发布开通命令的程序。

建立健全繁忙干线施工日分析制度。调度所每日对施工天窗兑现情况进行分析,对于未能按施工计划完成施工任务,特别是施工延时造成较大影响时,调度所要督促施工单位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写出书面报告,于当日20:00前报铁道部运输局调度处。

设备管理单位要实时掌握施工和维修作业动态,段调度要对当天施工和维修作业计划、作业进度、安全防护措施、盯控干部到岗离岗情况实时掌握并记录,并建立统计分析考核日常工作制度。

驻站联络员

1.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应建立驻站联络员的管理制度,加强对驻站联络员的日常管理。

2.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应派出经培训合格、具备任职资格的胜任人员担任驻站联络工作,并持证挂牌上岗。驻站联络人员必须佩带“驻站联络员”胸牌进入信号楼。

3.驻站联络员应至少于施工前60分钟,携带施工维修日计划到登记站行车室向车务值班干部报到,并报告本人担当联络工作的施工项目、施工重点、所属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

4.驻站联络员负责按规定办理运统-46登销记,负责联系和盯控各类工程机械车辆的开行,并做好详细记录。

5.驻站联络员在班前必须同施工负责人、工地防护员核对钟表时分,施工时必须准确通报列车运行车次、预告时间、本站(邻站)开车时间、邻线列车运行及双线区段反方向列车运行等情况,相互复诵确认后,在登记簿上登记。

6.驻站联络员担任驻站联络工作时,应保持与施工现场的通讯畅通。施工时应每3—5分钟与工地防护员通话,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及工程机械的作业情况;如因故晚点不能按时开通线路时,应向车站值班员陈述原因。

7.驻站联络员在施工(包括施工、维修及收卸料作业等,下同)期间,不得擅自离开登记所在站的行车室,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8.车务值班干部和车站值班员有权对驻站联络员加强管理,驻站联络员工作期间应服从车站值班干部和车站值班员的管理,并及时在行车室《进出信号楼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9.对施工期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驻站联络员,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由有关车务站段及时报告集团公司运输施工协调办公室,由集团公司运输施工协调办公室安排该项施工停工整顿,并根据其所在单位的整改情况确定复工日期。

施工安全监督员

1.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工程规模和专业性质,对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并对合格人员发培训合格证。

2.设备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派出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的日常管理。对施工单位在管内从事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派出安全监督员到施工现场,对涉及行车安全的各方面实行全程监督检查。

3.安全监督员应持证挂牌上岗,对施工单位施工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及时反馈安全信息。对施工单位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应及时制止,对危及行车安全的有权停止其作业;对封锁施工要最终确认满足线路临时补修标准和放行列车条件(信、联、闭设备的施工必须通过联锁试验确认正确)后,方可申请开通;线路开通后需要慢行的地段还应对慢行速度、距离和时间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整修,直到列车恢复常速、线路质量稳定后方准离开。

4.安全监督员发现影响行车安全的问题,必须以《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见附件14)形式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负责人,如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时,可填写《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见附件15)。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立即处理,整改完毕并自检满足行车安全要求后,向《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签发人(单位)申请复工,经复查满足复工条件并签认后方可复工。

5.安全监督员应建立日常的工程记录,每天向本单位调度汇报施工安全情况,如擅自离开岗位或监控不力造成事故的,将追究监督人员及所属单位领导责任。

6.安全监督员所需费用,在施工安全监督费项目列支,施工安全监督费必须专项专用。

施工防护员

施工和维修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员,现场防护员不得临时调换。作业过程中,驻站(调度所)联络员与工地防护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并定时联系,确认通信良好。一旦联控通信中断,作业负责人应立即命令所有作业人员下道。各单位应制定驻站(调度所)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及施工负责人之间的联控办法,明确通信设备管理要求,对联控时机、联控内容、联控对象、联控标准用语及复诵确认等环节进行规范。

1.现场防护员应根据施工作业现场地形条件、列车运行特点、施工人员和机具布置等情况确定站位和移动路径,并做好自身防护。

2.施工前应与驻站联络人员取得联系,并相互核对当日施工项目、地点(里程、股道、道岔号、信号机号、供电柱号)等,准确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驻站联络人员转达的有关列车运行情况、调度命令和上级指令,并用专用登记本做好记录。

3.担任防护工作时,不得兼做施工员和其它工作,必须掌握列车运行时分,及时准确发出来车、下道信号,监督施工人员及时下道。

4.必须按规定带齐防护备品,设置防护。

5.当班时必须集中精力,认真瞭望,不得离岗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与驻站联络人员保持3—5分钟通话一次。

6.车站向封锁区间放行两列及以上作业车时,必须掌握开行顺序和开行时分、停车作业地点,设好防护后再开车。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不得拆除防护电话和关闭对讲机。

劳务工

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用工单位对劳务工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要先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对营业线施工的轨道、桥隧、通信信号、接触网等技术复杂、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作业项目,严禁分包、转包。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施工安全防护员和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

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铁路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于施工前超范围准备、施工中挖断光电缆、爆破损坏行车设备、作业车辆溜逸、轨道车辆违章行驶、施工后线路未达到放行列车条件违章放行列车、开通后整修线路不及时、机械和料具侵限、使用封联线和违章使用手摇把等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要制定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要时派人看守。对影响行车的各个环节,必须加强管理,落实措施,严密防范,确保行车安全。

切实加强雨季施工安全工作。营业线施工要认真执行铁道部《铁路实施细则》,落实防洪措施。施工中必须保持营业线排水系统的畅通,对可能影响营业线路基、桥涵、隧道等设施设备稳定的任何作业,必须有足够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对施工地段联合进行汛前防洪检查,发现问题由设计、施工单位及时处理。

凡可能影响安全渡汛的施工地段,施工单位要认真接受防洪部门的防洪检查和指导,按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并制定防洪预案。

加强高速铁路栅栏门管理。栅栏门以关闭加锁为定位,进出栅栏门必须严格执行登销记制度,天窗时间外不得进入栅栏内。

栅栏门管理人员须对施工、维修作业负责人查验施工或维修计划后方可允许作业人员进入栅栏内,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翻越防护栅栏上道。进入栅栏前应由作业负责人在看守点登记上道人数和机具数量,作业结束后看守人员应同作业负责人核对确认人员、机具完全撤出栅栏并进行销记。

故障应急处置或抢险救援需临时破拆栅栏时,破拆单位负责及时恢复栅栏并在恢复封闭前对栅栏缺口安排专人看守。

普速铁路和高速铁路并行时,普速铁路施工和维修作业进出栅栏门必须严格执行登销记制度。

施工期间需设置临时道口时,要按规定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施工单位在临时道口设置期间要设人看守,并按规定日期拆除。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保证道口(含临时道口)设备符合标准,并按铁路道口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对因双线改造工程造成既有道口不符合要求的,要修改道口设计,达到道口标准后方可启用。

基建、更新改造及跨(穿)越铁路营业线的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附件。

遇下列情况之一不准施工:

1.未成立施工协调小组;

2.未召开施工预备会;

3.施工负责人达不到规定的级别、资质或名实不符;

4.无计划或超范围作业;

5.施工准备工作不足;

6.未接到列车调度员施工命令;

7.施工配合、监督单位人员未到场;

8.未按规定办理施工登记;

9.施工登记内容与施工计划(含施工文、电)、运行揭示调度命令内容不符;

10.新设备未取得准许进入国家铁路安装使用有效证明的;

11.其它可能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情况。

遇下列情况之一,需停工整顿:

1.施工中发生事故。

2.施工延时或扩大施工范围对运输造成严重影响。

3.违章施工或与设计不符,造成将启用开通的行车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存在安全隐患。

4.线路施工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或减速(移动)信号牌。

5.施工协调小组、安监、监理及运营、设备管理部门检查认为须停工整顿。

篇3: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措施

为便于组织好铁路铺轨、架梁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各施工单位在工程线施工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及行车安全,最大限度发挥运输效率,特制定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工程线行车坚持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工程线内的行车组织工作由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18标铺架项目部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本标段内凡影响行车作业的施工(四电施工、线下剩余及附属工程施工等)均需严格执行本规定。

3.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18标工程线比照营业线管理办法执行,凡影响或妨碍正常行车的施工,施工作业前必须与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18标项目部工程指挥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遵守相关规定,作业时服从调度指挥中心统一指挥。

4、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18项目部标成立调度指挥中心,建立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5、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18标项目部制定施工计划申报及审批制度,任何人未经调度指挥中心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及行车作业计划。

二、实施细则

1.管理组织机构

1.1组织机构

1.2.职责分工

1.2.1安质部:为工程线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工程线运营期内所有列车车辆及工程线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1.2.2调度室:在指挥部设调度室,配行车调度员1名,负责调度日班计划的编制,更具工调提报的次日施工计划,组织列车的开行;

指挥部调度中心丶梁场基地站、中间站、前方站。基地站工程列车解、编和接、发作业的取重排空作业。具体作业办法:联络员提前与指挥部调度中心值班员联系好重车到达时间及停留股道、取车间、办法,将联系的内容告知基地站值班员,由基地站值班员亲自向我部调车人员传达附有站场平面示意图书面计划及注意事项,作业时用无线电台呼叫*站,“调*次请求*道进路(出路)”,*站回答“调×次进路(出路)好了,信号开放,注意确认”司机确认车站信号,回答“信号开放,司机明白。”同时用对讲机随时与联络员联系,按照规定进行调车作业,作业完毕后联系基地站值班员返回基地站;中间站主要办理接发列车、桥梁列车,长轨列车、轨道车的交汇;前方站主要办理工程列车的接发、会让及调车作业。基地站、中间站、前方站及时、准确地向调度室汇报工程列车的到开时刻;此外,前方站主要配合前方铺轨,架梁长轨队的铺设工作。

2.各项管理办法:

2.1计划申报及审批制度

工程线内所有涉及到动力机车的施工需提前两天(中午12:00之前)向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18标段工程指挥调度室申报书面计划,待计划批复之后方可实施(施工计划应在施工前一天中午12:00前下达),计划下达之后原则上不作变动。工程线内临近线路的施工及线上的施工(包括四电施工、线下剩余及附属工程施工等),需提前12小时以书面的形式报调度室备案,以便调度员掌握现场情况。

2.2运输通讯联络方案

工程运输期间,为满足行车指挥需要,确保达到通信准确、迅速、安全、可靠的目的,采用两套通讯方案确保工程运输。

有线通信:固定电话。

无线通信:调度所指挥的基地站、中间站、前方站、机务运转、乘务室、机车等部门采用中国移动无线通信电话作为行车电话,在采用无线通讯的同时,列车机车司机使用无线对讲机与基地站、中间站、前方站、运转车长、有关调车人员、联络员进行联系。机车安装无线电台,在既有车站作业时,与既有车站值班员要进行调车作业联控。

2.3工程行车组织:

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坚持高度集中、统一领导、逐级负责的原则。行车工作必须科学组织,协同动作,加速机车、车辆周转,提高工程运输效率,优质、高效地完成工程运输任务。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规则》和各工种标准化作业细则。

2.3.1?车站作业

2.3.1.1、基地站至前方站间

基地站至前方站间的行车工作由列车调度员统一指挥。

2.3.1.2、前方站至工地间

执行《行规》第4章前方站行车办法。

2.3.2?行车组织

2.3.2.1、行车指挥:有关行车人员必须执行列车调度员命令,服从调度指挥。列车调度员应负责组织实现列车运行图,运输方案,注意列车运行情况,正确、及时地处理临时发生的问题,防止列车运行事故。

2.3.2.2、车站技术作业和技术管理

加强运输队、各站技术管理和基础工作,严格执行《技规》、《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行规》、《运规》等规章,建立各工种、各岗位技术作业标准和责任制,结合广珠项目部施工特点、难点制定《基地站行车工作细则》、《列检班管理细则》、《机务班管理细则》等技术文件。

2.3.2.2.1、编入列车的机车、车辆的技术要求

编入列车的机车应按《技规》131条达到运用状态,编入列车的车辆应按《技规》209条达到运用状态。《技规》190条规定的机车车辆禁止编入列车。

机车、轨道车、车长行车备品的种类及数量必须按《运规》附件十及《行规》附件一规定配备。铁鞋或止轮器数量规定为:机车、轨道车为2只,守车为6只(无守列车车长所携带的铁鞋放在尾部车辆上加链加锁),备品不全不许开车。

2.3.2.2.2、单机挂车的规定:

(1)车辆自动制动机作用必须良好,发车前列检(无列检由车站发车人员负责)按规定进行制动机简略试验。

(2)一切电话中断或天气不良时禁止单机挂车。

(3)区间运行司机、副司机应担当运转车长一切职务。

(4)单机挂车必须有列车调度员命令。

(5)车数的规定:以5辆为限。

(6)不准挂运装载爆炸品、超限(包括所有桥梁)货物、跨装货物、宿营车、乘坐旅客的车辆、架桥机、铺轨机、机械化养路机械等特殊货物或车辆。

2.3.2.2.3、列车制动主管压力及每百吨列车重量换算闸瓦压力的规定:

列车制动主管压力为600kpa。货物路用列车每百吨列车重量换算闸瓦压力不得少于300KN;旅客、专列不得少于580KN。

基地站编组始发列车关门车的数量按《技规》202条执行。

2.3.2.2.4、列车自动制动机试验的规定:

(1)全部试验:基地站、前方站列检对始发及到达列车必须进行全部试验,并填发“制动机效能证明书”;

(2)简略试验:

A.更换机车或乘务组时。

B.列车制动软管有分离情况时。

C.列车停留超过20分钟时。

D.单机附挂车辆时。

E.列车摘挂补机,或第一位机车制动机故障交由第二位机车操纵时。

(3)列车自动制动机试验按《操规》有关规定执行。

2.3.2.2.5、站、车交接的规定按《行规》21条执行。

2.3.3?调车作业

2.3.3.1、在基地站和前方站配专用调机和调车组。根据前方工地的作业特点,基地站、前方站调车组配备作用良好的无线通讯设备、简易制动阀和足够数量的防溜工具。

2.3.3.2、严格把好“计划、进路、信号、速度”关,各岗位人员严格执行自控、互控、监控制度,杜绝“冲、脱、挤”事故的发生。

2.3.3.3、调车作业一律采用平面推送调车法,严禁溜放作业。摘车前先做好防溜措施再摘车;挂车时,先确认连挂正确后再撤除防溜措施。

2.3.3.4、调动超限、跨装车辆或调车作业须进入龙门架、群吊下作业时,必须接通全部风管,进行制动机简略实验,调车速度不得超过3km/h,挂车前一度停车。

2.3.3.5、各站调车作业需连接全部制动软管。

2.3.3.6、调车作业时进路上的道岔必须加钩加锁,防溜措施按《技规》242条、《行规》22条、37条执行。遇8级及其以上大风时,停留车辆的防溜措施在原有基础上,应拧紧不少于1/2车辆的手制动机。

2.3.3.7、各站允许越出站界调车,或跟踪出站调车。越出站界跟踪出站调车按《行规》第17、18条规定执行。

2.3.3.8、调车速度

A.空线上牵引运行,不得超过20km/h;推进运行,不得超过15km/h。但最高不得超过线路允许速度(待扣件全部上去后,有关提速事宜以项目部命令为准)。

B.侧向通过道岔时,不得超过15km/h。

C.调动搭乘旅客的车辆(宿营车)及装载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跨装的桥梁车、轨节车、超限货物的车辆,不得超过10km/h。

D.进入尽头线调车时,速度不得超过10km/h;接近土挡(车档)或接近连挂车辆时,不得超过3km/h。

E.长轨列车对位时,速度不得超过3km/h。

2.3.4?行车闭塞法

2.3.4.1、新线采用闭塞方式为电话闭塞,列车占用区间的行车凭证为路票。

电话记录号码的编制与填记按《行规》28条规定执行,路票使用的规定按《行规》24条执行。

2.3.4.2、一切电话中断时的行车办法:

(1)车站一切电话中断时,单线按书面联络法行车,双线按时间间隔法行车。列车进入区间的行车凭证为《红色许可证》。

(2)一切电话中断,下列车站可以优先发车:

A.已办妥闭塞而尚未发车的车站;

B.未办妥闭塞时为开下行列车的车站,前方站至工地间为工地向前方站发车;

(3)禁止发出的列车

A.在区间内停车工作的列车(救援列车除外);

B.开往区间岔线的列车;

C.须由区间返回的列车;

2.3.5?接发列车

2.3.5.1、接发车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行规》附表《工程(临管)运输接发列车程序及用语》,严格把好“进路、信号、凭证”关,确保接发列车安全。

2.3.5.2、合理运用到发线,保证不间断的接发列车,以确保施工进度。

2.3.5.3、接发列车作业时,接发车进路上的一切道岔均需加锁,并执行对道制度。

2.3.6?列车运行管理

2.3.6.1、一般要求

(1)、司机要严格遵守容许速度和限制速度,按机车《操规》24条使用制动机,准确掌握制动时机和减压量,做到起动要稳,加速要快、停车要准,精心操作,彻底了望,确认信号,认真执行呼唤应答制度,严格按信号显示要求行车。机车运用要认真落实防止冒进信号措施、防止断钩措施、防止坡停措施、防止列车折角塞门关闭措施、防止动轮弛缓措施和雨天、雾天行车安全措施等制度,具体规定执行《运细》附件一。

(2)、运转车长在列车运行中要加强了望,注意列车运行状态及信号显示,发现危及行车及人身安全情况时,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3)、机车司机、运转车长出乘报到时,必须对通讯设备进行试验,发现性能不良时,机车司机、运转车长不准出乘。

2.3.6.2、长大坡道区间,禁止运行的列车

(1)续行列车;

(2)分部运行的列车(事故救援列车除外);

(3)长大下坡道推进运行的列车(事故救援列车除外);

(4)长大上坡道退行的列车;

2.3.6.3、无人看守的中间站的行车办法

(1)、基地站为无人看守中间站管理站。中间站的道岔平时开通正线并钉固、加锁,钥匙由岔线管理站长保管。

(2)、无人看守中间站原则上不得停留车辆。特殊情况下,必须停留时,线路坡度不得超过2.5‰,同时应做好防溜措施并做好防护(正反方向各打足4只铁鞋,并插好防溜枕木,并用六号铁线捆在钢轨上,派人看守)。

(3)、列车通过无人看守中间站时应在岔前50m处一度停车,确认道岔位置正确后,方可通过(限速10km/h);若因坡道限制,停车后起动困难时,可不停车,但必须降低速度,确认道岔位置正确后,方可通过,遇天气不良,了望距离不足200m时,必须停车检查道岔位置,严禁臆测行车。

(4)、需进入无人看守中间站作业时,发车前必须经车站值班员确认区间空闲、作业车站停留车情况,报告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下达调度命令及无人看守车站作业注意事项,值班员向运转车长机司机下达作业办法、交付调度命令后方准开车。列车凭调度命令进入区间,在作业车站岔前50m处一度停车,开启道岔(牵引运行由司机负责、推进运行由运转车长负责)进入车站作业,作业时,机车、车辆距尽头线路尽头必须保持10m安全距离,作业完后,按规定对停留车做好防溜,恢复道岔,开通正线钉固、加锁,确认正确联系运行前方车站后方可按调度命令继续运行。

(5)、无人看守中间站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由安质部门组织。

2.3.6.4、轨道车、机械化养路机械行车办法

(1)、司机必须熟悉本段线路情况及运输组织方案;

(2)、司机严格按照《技规》、《行规》及《站细》有关规章行车;

(3)、均按列车要求办理闭塞、接发车等程序;

(4)、轨道车附带平板车必须位于上坡道方向;

(5)、停车时做好防护,防溜工作由司机或机组人员按区间被迫停车时的规定做好防溜。

2.3.6.5、区间装卸车

(1)、机车应位于坡道下方。

(2)、不得摘车作业,停留车辆按区间被迫停车时的要求做好防护措施。

2.3.7?道岔管理

站内线路的道岔及车站与其他单位所管线路相衔接的道岔(包括防护道岔),由车站负责管理。人工扳动的道岔或道岔组,应有值班扳道员一人负责。道岔除使用、清扫、检查或修理时外,均需保持定位并加锁。

2.3.8?特殊情况的行车安排

2.3.8.1、天气不良时的行车办法:

(1)遇暴风、雨雪、大风天气时,车站值班员、运行中的司机应及时向列车调度员报告,列车调度员接到报告应立即了解全区段天气情况,布置安全事项;站长要亲自到岗监控车站作业情况,检查车辆防溜措施;线路养护部门要加强重点病害地段的检查、看守,及时做好抢险准备。

(2)降低行车速度,使用夜间信号,并以听觉信号辅助。

(3)接发列车时,应提前检查,准备进路,进路准备妥当后,不准变更(特殊情况应报告列车调度员批准方能变更)。提前派引导人员出务接车。发车时,提前办理闭塞手续。

(4)非特殊情况严禁调动公务车和宿营车。

2.3.8.2、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的处理办法:

(1)运转车长(司机)遇列车在区间停车后,司机应与运转车长共同协商解决处理,不能继续运行时,应以下列办法向列车调度员或邻站通报:

A.利用单位配有的行车电话进行通报。

B.(双机时)本务机尚能运行时,可派机车去前方站通报。

C.上述条件不具备时,运转车长(司机)可指派机车乘务员,利用可能利用的交通工具或徒步赶赴最近车站通报。

(2)运转车长应组织乘务员按每百吨列车重量拧紧不少于5.4个手制动机轴数。同时从列车下坡道方向打上两只铁鞋(线路坡道超过6‰时打上四只铁鞋),同时机车亦应打上两只铁鞋,而且机车不得停机,以保证制动压力。

若机车自动制动机故障或列车被迫停在超过10‰及以上线路坡道和长大坡道地段时的防溜措施:

A.按每百吨列车重量拧紧5.4个手制动机轴数;

B.机车(双机)从下坡道方向打足4只铁鞋,车列从下坡道端打足6只铁鞋;

C.放风制动,保持列车制动缸内的风压;

需防护时,应及时做好防护,列车前方由司机负责,列车后方由运转车长负责,对已请求救援的列车,不得再行移动,并根据《技规》294条设置响墩防护。

2.3.8.3、列车在区间退行办法

在区间禁止退行安的列车;

A.在长大坡道区间被迫停车的列车;

B.在降雾、暴风、雨雪及其它天气不良条件下,难以辨认信号时;

C.一切电话中断后发出的持有《红色许可证》中通知书之二的内容的列车;

符合退行条件的列车退行时,应遵守:

A.运转车长站在列车尾部注视运行前方,发现危及行车、人身安全时,应立即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

B.退行速度不得超过10km/h;

C.未得到后方车站值班员同意,退行不得越过站界标外方800m;

?D.车站值班员得到退行通知后,除报告列车调度员外,根据线路占用情况可采用引导办法将车接入站内;

2.3.8.4、救援列车开行办法

运输队成立事故救援队,备好所需器具、用品,负责事故救援工作。

2.3.8.4.1、车站值班员接到运转车长或司机的救援请求后,应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及时发布命令封锁区间,并迅速通知有关部门、领导;

2.3.8.4.2、当列车调度电话不通时,应由接到救援请求的车站值班员根据救援请求办理,救援列车以车站值班员命令作为进入区间的凭证;

2.3.8.4.3、司机接到救援命令后,必须认真确认,命令不清、停车位置不明时,不准动车;

2.3.8.4.4、救援列车进入封锁区间后,在接近被救援列车或车列2km时,应以在了望距离内能随时停车的速度(最高不得超过15km/h)在防护或压上响墩后停车,然后到事故地点联系,确认按要求进行救援作业;

2.3.8.4.5、救援列车的出发、返回,应及时通知列车调度员及对方车站。

2.3.9?长大坡度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2.3.9.1、长大坡道行车一般要求

(1)接班按规定检查制动系统

A.机车交接时,交接班乘务员应按《操规》第6条、第7条、第8条、第64条之规定,进行检查试验,铺轨机车前方站交接班时,交接班程序及内容按《操规》67条之规定进行检查试验。并检查制动缸行程、闸瓦间隙应在规定范围内,缓解、制动时制动缸鞲鞴动作灵活。检查风泵打风时间符合要求。

B.交路、铺轨本务机车电阻制动必须良好。

C.检查制动软管、基础制动装置各传动杆、串销、开口销及闸瓦状态良好。每台机车必须有备用制动软管及皮腕。

D.检查各轮轮箍声音清脆、应无迟缓、裂纹和透锈,轮毂、轮辐及轮辋无裂纹。

E.检查撒砂装置状态是否良好,砂量是否充足。

F.及时打开空气系统各排水阀排除积水,特别是冬季以防制动系统冻结。

G.禁止机车制动机带病出车。

(2)机车制动机严格按工艺、范围定期检修,保持制动机状态良好。

(3)严格按照《技规》第213条、《行规》第83条、《操规》第12条中的规定,进行列车制动机试验。

(4)运行中,机车乘务员随时注意各风表压力及空气压缩机的工作情况,按《操规》规定正确操动制动机。电阻制动良好时,空电配合制动。准确掌握制动时机,严格遵守各种限制速度和最小有效减压量的规定,防止制动失效造成放飏。运行中加强列车后部了望。

(5)中间站停车不得停止空气压缩机的工作,保持机车制动,并认真检查机车走行部状态。

2.3.9.2、机车操纵办法

(1)机车重联操纵办法

机车重联后连接状态的检查、本务机车的确定、制动机手柄位置的处理按《操规》34条执行。

起车时,本务机车司机先鸣笛一长声,通知重联机车司机,待复示后,本务机车即开始起动,待列车全部车钩伸张(在坡道上或困难区段起车时,本务机车起动1-2m),重联机车再提手柄,共同起车。

?列车在下坡道上起车时,只由本务机车起动,以免起动过猛拉断车钩。

运行中加速时,本务机车鸣笛一长一短声,重联机车复示后,两机车共同逐步提高机车牵引力,不得错过加速时机。

需回手柄时,本务机车鸣笛一长两短声,重联机车复示并回手柄后,本务机车再回手柄,避免两台机车同时回手柄造成列车冲动。

在长大下坡道运行时中,应采用动力制动为主,空气制动为辅的操纵方法,必须先进行电阻制动,后进行空气制动;缓解时先缓解空气制动,然后再逐步缓解电阻制动。

(2)长大上坡道的操纵

在长大上坡道上应采用先闯后爬、闯爬结合的操纵方法。上坡前力求接近限制速度,动能闯坡减少爬坡距离,尽量提高手柄位置,发挥机车最大牵引力,但应防止因牵引力过大造成机车发生空转。遇有雨、雪、雾、霜天气、曲线半径小的弯道时,应做预防性撒砂。一旦发生空转应及时降低手柄位置,待空转停止后,适量撒砂,同时再提高牵引力。机车爬坡时,机车持续电流不得超过最大允许值。越过坡顶后,应待列车全部或大部分车辆进入下坡道时再回手柄。

在上坡道停车时,应为起车创造条件,自阀制动列车管排风的同时,用单阀增加机车制动力,使列车车钩呈压缩状态停车。停车前适当撒砂,起动时应先缓解单阀,再将自阀移至过充位1-2s后,然后再将自阀推运转位,在前部车辆已缓解、后部车辆仍在缓解过程中,在不过载、不空转的条件下迅速、准确地提主手柄,及时提高牵引力,并适当撒砂。机车起动后再使列车逐辆顺利起动。如第一次起动失败,应后退压缩车钩。同时适量撒砂,使用自阀制动停车,根据情况重新启动,严禁列车在向后溜走过程中,提手柄加载,以防烧损牵引电动机。如确不能起动,则按有关规定退行至适当地点再行起动闯坡。

(3)长大下坡道的操纵

在进入长大下坡道前,按规定进行制动机试验和保压试验,认真做到提前试闸。在长大下坡道运行中应随时注意各风表压力及空气压缩机的工作情况,正确使用制动机,准确掌握制动时机,严格遵守各种限制速度和最小有效减压量的规定,防止放飏。

(4)前方铺轨操纵办法

由前方站至工地运行或在工地作业时,靠近前方铺轨方向为本务机车,在工地作业时,无论推进或牵出机车均听从本务机车指挥;由工地返回,在前方站内调车作业时,均由靠近基地站方向的机车担当本务机车。

A、多机起动时,本务机根据调车人员的信号先鸣示推送或牵出信号,通知重联机车司机,重联机车司机做好准备后立即复示,听到复示后:

在上坡道上起车时,本务机大闸缓解,小闸制动,注意列车缓解时机(即车钩的状态),本务机提主手柄起车,根据情况并鸣开汽信号(注意防止车钩断裂),重联机鸣笛回示后随即提主手柄,并适量撒砂,共同起车。

列车在下坡道上起车时,只由本务机车起动,以免起动过猛拉断车钩。

B、铺轨对位

对位时自阀控制速度,单阀对位,禁止重联机车缓解机车制动缸压力。对位时严格执行“十、五、三车”制度。下坡道对位时,在距尽头线30米处一度停车,再行对位。对好位后,必须保持列车制动。

牵出方向为上坡道时,必须按上坡道起车方法起车,但禁止后退压缩车钩。双机协调一致,掌握缓解时机,起车撒砂,注意空转,禁止反向溜车。

C、在工地调车作业时,本务机、重联机均应注意信号,以手信号为主,听觉信号(对讲机)为辅。牵出时,牵出方向的重联机车注意前方状况。

D、为保证前方行车安全,铺轨队作业信号与工地调车信号必须区分,铺轨队作业信号应使用红、黄信号,工地调车信号应使用红、绿信号,以免乘务员误认信号动车而引起行车事故。

E、长大下坡道铺轨期间,包车队应派业务素质高、实际操纵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乘务人员担当铺轨机车乘务员,同时必须派指导司机或机务领导进行跟班作业。

F、长大下坡道施工期间,运输队驻前方站领导必须进行跟班监督。

G、长大坡道铺轨后,应及时对线路进行整拨,不得有三角坑,以防列车掉道、脱钩。

篇4:车辆等设备设施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车辆及设备设施安全技术管理,维持其良好的安全性能,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特制定条例。

1、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由储运部经理和车辆管理员具体分管车辆管理工作。

2、每年按时购买车辆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建立每辆车的完整档案资料,各种单证分类归档,各种数据输入电脑保持。

4、驾驶员每天必须做好出车前和回场后的一循环例行保养和清洁保养。

5、车辆维修实行定点制度,到交通部门认可的公司指定的单位维修保养。按规定对车辆维护周期进行一保、二保、三保,取得每年度的《汽车二级维护合格证》和《四川省机动车性能检测报告》。

6、车辆小、大修完毕,要有检验员检查验收合格后,车辆方可出车运营。

7、严禁“病车”从事运输业务,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完好。

8、加强轮胎管理,每条胎编号登记,定车定胎合理使用新旧轮胎。

9、特种设备(叉车、起重机、电梯、消防等)交与专业公司定期维保养护。

10、每半年由总经理责成仓储部经理、安全部经理等进行一次车辆,设施设备管理安全大检查,以自查互查的办法,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写出检查报告和整改意见,不断完善车辆、设施设备的等管理制度。

二0一二年六月十五

篇5:航道疏浚安全管理措施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珠海港高栏港区(10万吨级)主航道恢复性疏浚工程》、《珠海高栏港区15万吨级主航道工程》。

工程地点:位于珠海西区的崖门、虎跳门出海口处,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内。

(1)珠海港高栏港区(15万吨级)主航道恢复性疏浚工程。工程规模:清除现有10万吨级主航道的回淤,恢复航道至设计标准,航道设计底标高-15.4~-15.8m,有效宽度210m~250m,疏浚长度13600m,水域疏浚面积为4.57km2;疏浚量450.29万m3,工程施工期长约3个月。

(2)珠海港高栏港区15万吨级主航道工程。工程规模:为在原有10万吨级主航道的基础上进行的单一拓宽、疏浚工程,航道总长16250m,设计有效宽度230m~290m,设计底标高-19.0m。本工程疏浚总量3604.95万m?,含施工期回淤715万m?,试营运期维护性疏浚量534万m?。施工期长约1.5年以及试营期维护工程1年。

(3)?气象:工程所在地属副热带季风气候地区,冬季盛行东北季风,但强度偏弱,极少严寒;夏季盛行西南季风,雨量充沛;夏、秋季节常受热带风暴甚至台风影响。

二、环保基本要求和措施

(1)?认真贯彻当地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2)?为减少施工作业时,对附近水域水文的影响,选择合适的船舶类型,采用对附近水文影响极小的挖泥船作业。

(3)?施工前组织工地各施工船舶进行环境管理要求交底。

(4)?严格遵守MARPOL73/78防污公约和当地有关防污染的管理规定。

(5)?施工前,当班人员对船舶设备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有可能泄漏疏浚物(包括油类及疏浚泥沙)的修复后再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当班人员密切注意有无泄漏污染物的现象,如有发生立即采取措施。

(6)?有效控制疏浚施工作业带来的环境影响,在施工中不断观察周围水域,不断改进施工方案,减少污染,确保周围海域水质。

(7)?施工中废弃的材料不得随意抛洒,应及时收集,存放于指定地点,定期集中进行处理。

(8)?施工时产生的油污水存放于污油柜中,待进厂修理或者项目部联系好接受单位后再进行处理,禁止将生活垃圾直接抛入水中,应用袋装好用交通船运到临时码头指定地点,项目部调度室联系当地垃圾服务单位运走进行处理。

(9)?挖泥时,采用DGPS定位进行精确施工,减少超挖工程量,降低泥浆扩散,并保证在高浓度情况下施工作业。

(10)?如需各船与当地环境监测部门密切配合,接到项目部通知后,各船做好工程施工的环保工作。

(11)?各船加油(柴油、液压油、润滑油、黄油、机油等)时,要严格遵守当地政府部门有关防污的规定,做好加装燃油的监控工作,防止“跑、冒、滴、漏”,一旦发现泄漏,第一时间使用棉纱、吸油毡、消油剂、围油栏等防污器材进行处理,报告项目部。

(12)?船舶停工,临时在施工区域修船时,做好甲板面污油的清洁,防止泄漏海中。

(13)?一旦发生船舶交通事故,应尽可能地关闭所有油舱(柜)管系的阀门、堵塞油舱(柜)通气孔,防止溢油。

(14)?施工区附近小渔船多、快艇多、鱼排多,施工过程中密切注意施工区及其周边水域的水质变化。如发现因疏浚施工引起水质变化产生不良影响时,则立即报项目部采取安全措施,必要时可先停工再报项目部。

(15)?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迅速报告项目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将影响降到最低。

(16)?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17)?一旦接到管头值班人员消息,吹填区内水已漫过围堤,施工船舶立即停工,以免溢出物影响周围水域。

(18)?排出口快速接头处,当班人员巡视,发现泄漏报告项目部,停工处理。

三、?船舶、管线作业安全措施

1、?具体要求和措施:

(1)?当进出施工区、港区、航道应加强与交管中心、港调、船舶间、项目部调度室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报告和通报船舶动态;服从交管中心、项目部的监管。

(2)?正确显示、悬挂在航、锚泊或施工的号灯号型;严格遵守港章港规和航行通告的规定,积极、主动、及早地采取措施避免影响航道、港区船舶的正常通航。

(3)?采取措施,防止损坏港口、航道设施,维护港口的通航秩序。

(4)?严格遵守船员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经理部和本船施工安全措施;严格遵守船长《夜航命令簿》制度。

(5)?认真做好船舶的自查工作,及时纠正不合格项(必要时时报请项目或公司主管部门协助解决),使本船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6)?做好挖泥机具及钢丝检查、维护保养工作,防止带病作业。

(7)?多艘施工船舶在同一施工区段作业,必须事先协调相互间施工工艺、方法和措施方可进入施工。

2、?自航耙吸式船组还要遵守如下措施:

(1)?进入航道、港池施工的初始阶段,要遵守“先易后难”的施工原则。

(2)?结合港口航道的船舶交通流、风流影响情况、可航深度和宽度等条件限制,合理安排各施工区、段;采取措施防止压耙、碰撞码头或船舶。

(3)?采取措施,合理安排抛泥或吹填作业操作时机。

3、?抓斗船船组还要遵守如下措施:

(1)?结合港口航道的船舶交通流、风流影响情况、可航深度和宽度等条件限制,合理安排各施工区、段;采取措施方便配套船舶安全操作、防止碍航。

(2)?加强沟通,配合好辅助船舶的拖带、进退场、移位、靠离驳作业。

(3)?采取措施,确保抓斗机具运作正常;谨慎操作,防止抓斗触碰泥驳。

4、?咬吸船组还要遵守如下措施:

(1)?加强沟通,配合好辅助船舶的拖带、进退场、移位、接、解尾管作业。

(2)?在停工或防风状态,避免用钢桩和绞刀头同时定位停泊(如确有必要时,由船长作决定,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以策安全)。

(3)?根据施工区水深和土质合理分层开挖,避免塌方引起意外。

5、?辅助船组还要遵守如下措施:

(1)?在从事抓斗船、绞吸船、管线设施的拖带、进退场、移位、接、解尾管作业中,安全调度部门应事先明确主拖船;情况复杂时,由安全调度部门牵头制定专项措施;作业时其他船舶应认真配合,听从主拖船的指挥。

(2)?泥驳在施工作业的靠、离驳时,谨慎操作,防止碰撞母船或触损母船施工锚缆、锚标。

6、?管线作业还要遵守如下措施:

(1)?水上管线作业人员必须穿救生衣、戴安全帽、穿防滑工作鞋等劳保用品。

(2)?在水上管线作业时,应尽可能选择风浪小的水域和好的时机进行,并且时刻注意潮水的流向。

(3)?对接水上管线时,作业人员在浮筒或排泥管上应先找好安全、可靠的立足位置,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作业,以防落水发生意外。

(4)?对接法兰或套管时,作业人员互相间应密切配合,注意力要高度集中,防止手被挤压。

(5)?用扳手拧螺丝时,应掌握好人体的重心和用力的方向、大小,防止被扳手击伤或落水。

(6)?当作业条件困难、环境恶劣(如强风、大浪)等不良现象时,作业人员应戴保险绳或其它等效的防护设施。

(7)?水上管线作业时,带班负责人应携带对讲机,一旦发生人员落水等意外现象,第一时间与就近船舶联系,采取救援行动,并及时上报项目部及有关部门。

(8)?水上管线作业时,严禁单独作业,要保证2人及以上再进行作业。

(9)?为确保潜管安全,开工时,挖泥船开始应合泵,要注意反复脱泵2至3次,并确保排泥管水流开始爬坡后,方可加速进入挖泥吹填作业。

(10)?管头值班人员要保持与挖泥船不间断地联系,及时把施工效果反馈给施工船舶。停工时,确保管头出清水,方可停工。

(11)?夜间从事管线作业时,应确保足够的照明。

(12)?做好吹泥管线的保护工作,确保管头相接处密封、不泄漏。

(13)?一旦发现吹泥管线有穿孔、泄漏等现象,及时修复或换新管,确保泥浆不对海域造成污染。

(14)?严格控制好吹填区出水口的浓度,做到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15)?管线设施的布设管线设施尽可能不妨碍周围船舶的正常通行;水上管线应每不少于50米点一环照白灯,管子锚应点闪光红灯。

7、?船舶施工避让要点:

(1)?抓斗挖泥船在挖泥施工时采取平行航中心线布锚,泥驳船靠泊抓斗挖泥船装泥时必须停靠在偏离航道中心的另一侧;锚铤在不作业时必须停靠在偏离航道中心的另一侧;抓斗挖泥船每门锚必须设置显眼易辨的锚标;夜间要保持正常发光。接到避让船进出港的指令时,抓斗挖泥船立即起锚移船,在大船进出港之前移至航道边线外50米,不影响其它船航行的位置停靠,让船通过后再重新移船进入施工区布锚施工;泥驳船出运航行时严格遵守航行规则、杜绝一切航行事故;泥驳船在没有轮到自己装泥作业时须在航道外停靠,不阻碍其他船舶进出港航行。抓斗挖泥船必须派人专门守听高频电话和移动电话,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2)?夜间避让时,必须关掉射向来船一舷的强光射灯,以免影响他船的了望。

(3)?自航泥驳在航行时,必须保持在16频上守听。水深足够时,尽可能在航道左侧外航行。横越航道时,要大角度通过。要注意瞭望、主动避让他船。

(4)?抓斗船每小时至少要看一次值班手机,防止因漏听电话或短信延误避让。要按操作要求避让到位。施工和避让时,要避免灯光影响其他船的航行瞭望。

(5)?耙吸船施工时,要根据当时的水流、风压情况保持与航标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伤到航标。避让他船前,要先明确双方的避让方式,在安全条件下尽可能满足对方的要求。要早让、宽让,避让动作要安全、幅度要明显。

(6)?所有船舶在抛锚时,不得影响航道和码头支航道通航。施工船要降下施工信号,按规定显示锚泊信号。防止引起他船误会。禁止船舶在离危化500米范围内下锚和进行风焊、电焊或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在港池内抛锚。

(7)?各船在航经航标时,应利用船上的设备检查航标位置。如发现航标位置有较明显的变化时,及时报告主管机关和经理部。施工中缠到航标后,立即向海事部门、经理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防止损坏、拖动航标。解脱后立即把位置报告经理部。

(8)?船员必须履行海上的责任、义务。遵守(海上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发现有妨碍航行安全的障碍物、漂流物;其他有碍航行安全的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向海事部门、经理部报告。当接到海事海上救助中心或海事现场指挥的指令时要立即停止作业,服从指挥。

(9)?建立有效的避让联络机制及时收集港口船舶动态,提前二小时进行避让工作,避让完成后立即向主管人员报告,并由主管人员及时反馈到港口相关单位。

8、?应急避让要点:

(1)?当有可能因意外因素造成无法起锚避让时应立即断掉起锚钢丝,收回锚标,把船舶移出航道,按规定做好避让工作。待航道安全后再用挖泥船另行起锚、重装锚标或用其它安全方法有效处理。

(2)?如果因为挖泥船原因,应当用前面的方法收回锚标后,用人工松开航道一侧锚绳,用锚艇或泥驳将挖泥船顶出航道规定的避让范围外,待他船通过后再做相关处理。

(3)?挖泥船应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报告工地,并在工地领导指挥下进行处置,各船应服从工地指挥,协调和配合解结紧急情况。

(4)?应急情况处置后,应及时报告HSE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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