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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使用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为了加强标准化管理,提高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工业中发挥作用,贯彻落实,国发(1979)189号文件精神,制订关于三宝使用制度,确保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在门卫室处预留多余安全帽,外来人员经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允许,在门卫领取安全帽才准入场。2、分色使用安全帽3、凡操作在高度基准高于2米以上的到操作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如围杆、悬挂、攀登时的操作人员时,必须戴安全带)。4、各班组随时在工作之余修检安全带,绳和金属配件的破坏负荷指标情况,确保在生产过程中保证使用。5、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米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自锁钩用绳列外。6、缓冲器速差式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时间用。7、安全带不准将绳子打结使用。8、安全带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9、安全网必须严格地根据使用目的选择网的类型,根据负载高度选择平网的宽度。10、网的负载高度一般不超过6米,最大的超过10米。11、网与其下方物体表面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米。12、使用网时,应该避免发生下列现象:①把网拖过粗糙的表面或锐边;②在网内或网下方堆积物品;③人跑进或把物品投入网内;④大量焊接或其他火量落入网内;⑤网周围有严重的酸碱烟雾。13、对使用中的网必须每星期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检查内容:①严重的变形和磨损;②断裂;③霉变;④连接部位松脱,在确定无上述任何一项缺隐时方可使用,否则进行修理或更换。以上各条款由工地安全生产小组负责,层层严守把关,以免万无一时。

篇2:工具安全使用规定

(一)一般要求

(1)使用工具人员,必须熟知工具的性能、特点、使用、保管和维修及保养方法。

(2)各种施工工具必须是正式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3)工作前必须对工具进行检查,严禁使用腐蚀、变形、松动、有故障、破损等不合格工具。

(4)电动或风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进行高速和修理。停止工作时,禁止把机件、工具放在机器或设备上。

(5)带有牙口、刃口尖锐的工具及转动部分应有防护装置。

(6)使用特殊工具时(如喷灯、冲头等),应有相应安全措施。

(7)小型工器具放在工具袋中妥善保管。

(二)电动工具必须装漏电保护器。

(1)电动工具必须装漏电保护器。

(2)电动工具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3)电源开关及电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4)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有必要的、合格的绝缘用品,在潮湿地带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有相应的绝缘措施,并有专人监护。电动工具的开头应设在监护人便于观察,便于操作的地方。

(5)在高处或横向使用磁力电钻时,应有防止因中途停电而造成电钻坠落的措施。

(6)使用射钉枪时,要注意周围环境,防止伤人。

(7)使用电动扳手时,反力矩支点应牢靠,否则不许启动。

(8)砂轮机使用前应检查砂轮有无外伤、裂纹,然后进行空转试验,无问题方可使用,由于砂轮机转数高且有一定重量,打磨时与物件接触点要求比较严格,所以稳定性较差。使用时,操作者精力要集中,需戴防护镜。磨削时应避免撞击,应用砂轮正面磨削,禁止使用砂轮侧面。防止砂轮破碎伤人,安装砂轮时,砂轮与两侧板之间应加柔软垫片,严禁猛击螺帽。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侧面,不得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砂轮片有效半径磨损达2/3时必须更换。

2.千斤顶

由于千斤顶具有顶升重物而不需要辅助设备,且顶升缓慢、均匀、稳定,又适用于样正设备安装偏差和物件变型等,因而被安装施工中广泛应用,但由于千斤顶与顶升重物接触点较小,又依赖底坐的平整,坚实而且又要求与重物接触良好,所以使用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因千斤顶种类较多,型号繁杂,使用前必须熟知其千斤顶的性能、特点及使用方法。

(2)保持千斤顶的清洁,应放在干燥、无尘处。切不可在潮湿、污垢、露天处存放,便用前应将千斤顶清洗干净,并检查活塞升降以及各部件是否灵活可靠,油注入是否干净。

(3)使用油压千斤顶时,禁止工作人员站在千斤顶安全栓的前面,安全栓有损坏者不得使用。

(4)千斤顶应与顶物垂直且接触面要好。

(5)千斤顶顶升重物不能长时间放置不管,更不能做寄存物件用。

(6)千斤顶使用时的放置处应平整、坚实,如在凹凸不平或土质松软地面,应铺设具有一定强度的垫板。为保持千斤顶与重物接触面稳固,其接触面间应垫以木板。

(7)不得在千斤顶的摇把上套接管子,或用其他任何方法加长摇把的长度。

(8)千斤顶顶升高度不得超过限位标志线,如无标志线者,不得超过螺丝杆扣或活塞高度的3/4。螺旋螺纹或齿条磨损达20%严禁使用。

(9)要注意千斤顶升过程的安全操作。顶升重物时,应先将重物稍为顶升一些,然后检查其千斤顶底部是否稳固平整,稍有倾斜必须重新调整,直至千斤顶与重物垂直、平稳、牢固时,方可继续顶升。生产或到一定高度应在重物下面加垫,到位后将重物垫好。

(10)千斤顶下降时应缓慢,不得猛开油门便其突然下降,齿条千斤顶也应如此,以防止突然下降造成摇把跳动而打伤人。

(11)数台千斤顶同时顶升一个重物时,应有专人指挥,以保持升降的同步进行,防止受力不均,物体倾斜而发生事故。

3.链条葫芦

链条葫芦(又称倒链)是一种不需要底部铺垫固定,且可将重物在空间中升在任何一个需要的位置上的一种小型起重工具,使用携带均很方便,它不仅可以用于中装,也可用作收紧缆绳及庞大设备运输时的固定,还可以用于对口、找正等。

链条葫芦使用应注意:

(1)使用的链条葫芦必须是正式厂家的合格产品。

(2)对用过的、旧的链条葫芦,使用前应做详细检查,如吊钩、链条等是否完好,起重链根部销子是否合乎要求,传动部分是否灵活,起重链是否错扭,自锁是否有效,各部件是否有裂纹、变形,严重磨损等。

(3)使用时如发生卡链,应将重物垫好后,方可检修。

(4)链条葫芦在任何方向作用时,手拉链的方向应与链轮的方向一致,拉链条时用力要均匀,不得突然猛拉。

(5)操作时,葫芦下方不得站人。

(6)严禁超负荷使用。操作中应用根据葫芦起重能力的大小决定拉链的人数,一般起重能力在5t以下的允许1人拉链,51以上的允许两人拉链,拉不动时要查明原因,以防物体卡阻或机件失灵发生事故。

(7)吊物如需要高处停留一段时间,应将手瓣链牢固的拴在起重链上进行保险,并要有安全绳,以防自锁失灵。

(8)链条葫芦不得用于高处寄存重物或设备。

(9)链条磨损达15%以上严禁继续使用。

(10)切勿将润滑油渗入磨擦片内,以防自锁失效。

4.其他手动工具

(1)携带:

1)手工具携带时应放在专用的套带里或工具袋、工具桶中,不要放在衣裤的口袋里,更不要插在腰带上。

2)对暂时不用的工具,存放位置要得当,安放应平稳,便其不易脱落伤人,不要放在脚手架上,架空的管道及机械的动部件上。

3)作业人员之间应手递手的传递工具,不要抛掷;传递带刃口锋利的工具时,要把柄部向着接受工具的人。

4)对于撬棍之类须用肩扛的工具,在携带时要注意前后左右,使之不与其他物体和人员相碰,放下时要稳。

5)携带有软线的轻便动力工具时,要注意保护好软线,使其远离尖锐物、热源、油或溶剂,以免损坏或软化绝缘。

(2)手工具的柄部:

1)受锤子击打的工具柄部,长期受击打易出现局部碎裂,碎块飞出难以防备,为此,应在如錾子、冲头、岩石钻等柄部端头安装金属箍(青铜环)。

2)对于需装木柄的手工工具,其木柄应采用有韧性的硬木(如柞木、榆木、胡桃木、槐木、枫木等)制作。木柄应表面光滑,不应有节疤、裂口和其他疵病。

3)木柄与锤头、斧头的连接必须牢靠、坚固,以防使用时木柄折断或锤头飞出,在使用中如发现有松动现象的手柄,必须立即楔紧;切不可只靠楔子紧固,木柄与装备孔配合好更重要。

4)为防止木柄在手中打转打滑,木柄宜做成椭圆形。

(3)金属切割工具:

1)錾子:①錾子是錾削用的工具,通常是用碳素钢制作的,不可用高速钢作錾子。热处理后的硬度为HRC(48-52);錾顶不准淬火,不准有裂纹和毛刺。②一般錾削毛坯表面的毛刺,浇冒口和分割材料可用扁錾(阔錾);錾槽及分割曲线形板料可用尖錾(狭錾);錾削油槽使用油槽錾。③握錾方式和操作要正确。錾子要用左手中指、无名指和小指握着,大拇指和食指自然合拢,錾子头部伸出20mm左右;如减少錾击对手的震动,錾子不要握的太紧。④錾削时,应从工作侧面的尖角处轻轻起錾,錾开缺口后再全刃工作,否则,錾子容易弹开或打滑;切削距工件尽头lOmmn处时,应掉头錾削。⑤为防止锤子从錾子端头滑脱时打在手上,可在錾柄握手处上方套一个泡沫橡胶垫;为防止飞屑或碎块伤人,作业者应戴护目镜,工作台上应放置钢网护板。⑥錾尖应略带球面形,如有飞边卷刺应及时修整,以保证锤击力通过錾子中心线。

2)挫刀:挫刀是用高碳钢T13或T12制成的,淬火后的硬度为HRC62-67。挫刀分为普通挫、特种挫和整形挫三类。普通挫又分为平挫、方挫、圆挫、半圆挫和三角挫等;特种挫分直挫和弯挫等;整形挫俗称组挫,由许多各种形状和断面的挫刀组成一套。还有粗挫刀、细挫、双细挫刀和油光挫刀。挫刀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项:①挫刀必须装柄后方可使用,否则挫刀的尾尖有可能扎伤手及手腕或身体的其他部位。②要正确的使用挫刀。一般用右手握紧挫柄,左手握住或扶住挫刀的前边,两只手均匀用力,推进挫刀;断面比较小的挫刀在使用时,施力不要过大,以免使挫刀折断;挫削速度不要过快,一般在每分钟20~60次为宜。③挫刀和挫柄上防止油脂污染,正在挫削的工件表面也不宜被油脂污染。防止挫刀打滑,造成事故。④挫削时不要用嘴吹切屑,以防切屑飞入眼内;也不要用手去清除切屑,以防切屑扎破手指和手掌,应该使用刷子清扫除掉。⑤挫刀用后,应妥善放置,不应重叠摆放,以免损坏挫齿;放在操作台上时,不要露出台面,以防掉下伤脚。⑥严禁将挫刀做其他工具使用,不能当扁铲、撬棍使用,以防折断伤人。

3)手锯:手锯锯条多用碳素工具钢和合金工具钢制成,并经热处理淬硬。

手锯在使用中,锯条折断是造成伤害的主要原因。所以在使用中应注意以下事项:①应根据所加工材料的硬度和厚度去正确的选用锯条;锯条安装的松紧要适度,根据手感应随时调整。②被锯割的工件要夹紧,锯割中不能有位移和振动;锯割线离工件支承点要近。③锯割时要扶正锯弓,防止歪斜,起锯要平稳,起锯角不应超过15o,角度过大时,锯齿易被工件卡夹。④锯割时,向前推锯时双手要适当的加力;向后退锯时,应将手锯略微抬起,不要施加压力。用力的大小应根据被割工件的硬度而确定,硬度大的可加力大些,硬度小的可加小些。⑤安装或调换新锯条时,必须注意保证锯条的齿尖方向要朝前;锯割中途调换新条后,应调头锯割,不宜继续沿原锯口锯剖;当工件快被锯割下时,应用手扶住,以免下落伤脚。

4)丝锥和扳牙:丝锥和扳牙是切削内外螺丝的工具。一般用工具钢或高速钢制作,并经热处理淬火硬化。丝锥分为手用丝锥和机用丝锥二种;扳牙有圆扳牙和圆柱管螺纹扳牙。攻丝和套丝应注意:①攻丝时端面孔口要倒角;丝锥要与工件的孔同轴;攻丝开始时应施加轴向压力,使丝锥切入,切入几圈之后就不再需要施加轴向力。②当丝锥校准部分进人螺孔后,每正转半圈到一圈就要退回1/4,1/2圈,使切屑碎断后再往下攻;攻下通孔时,要经常退出丝锥进行排屑。

篇3:施工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色使用制度

1、为做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在施工中发生事故,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结合公司施工现场特点,各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GB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和GB16179-1996《安全色》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警示和安全色标识。

2、项目安全员根据施工进度监督实施,对施工现场的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和辨识为危险源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标识。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色必须符合GB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和GB16179-1996《安全色》标准。

3、项目安全员负责督促对已辨识的危险源进行安全警示和安全色标识。

4、项目部还应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应做好现场防护和标识。

5、各分公司安全负责人每月对项目部进行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色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标准的立即制止,并限其立即整改,并形成书面记录。

篇4:施工机具使用安全制度范本

一、吊板

(一)铁链与坐板、挂勾捆扎应牢固。使用前应检查,坐板劈裂、腐朽或挂勾磨损掉1/4时,不准再用。

(二)坐吊板必须系安全带,并将围杆绳拢在吊线上。

(三)在2.0/7以下股(含2.0/7股)的吊线上,不准坐吊板。在一个杆档内不准两人坐吊板。在墙壁上作吊线终端者,在该段吊线上不准坐吊板。

(四)坐吊板过吊线接头时,必须使用梯子。过电杆必须使用梯子或穿上脚扣上到电杆上过,严禁爬抱电杆而过。

(五)在吊线周围70厘米以内有电力线或用户灯线时,不准坐吊板作业。

二、三角架、构架

(一)装置三角架、构架,应使用坚实、无劈裂、无死节的木杆或钢管,但不能混用,捆绑应牢固,并有足够的承载力,设置应平稳。

(二)使用前应检查,出现捆绑绳(铁)索松脱、断头或出现其它异常情况,应停止使用。

三、夹扛(杆叉)

(一)装置夹扛,应使用坚韧、无劈裂、无笆节、材质相同的木杆、木杆梢经不小于10厘米,规格应相等;长短视需要而定。上端的连接拉链距杆顶30至40厘米;下端应设防止扩张的拉链,距杆根60至80厘米,并应绑扎牢固,根部应设防滑措施。

(二)使用前必须检查,出现劈裂、折断、腐朽、拉链不牢、根部无防滑措施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

四、千斤顶

(一)螺旋式、油压式千斤顶,应经常维修保养,及时注油,保持升降灵活。

(二)使用千斤顶,应先确知千斤顶的额定承载力,承载力大于或等于所顶物件的重量时方可使用。承载力小于所顶物件重量时,不准使用。

(三)使用千斤顶电缆盘,必须支放平稳、牢固,遇不平、松软地面,应铲平、垫木枕。在汽车上使用时,必须将千斤顶打上拉线,以防放电缆时被拉倒。

(四)使用千斤顶时,千斤顶旋升最大行程不准超过丝杠总长的五分之三。不足使用高度时,应在千斤顶底座下面垫木枕。

五、汽车绞盘

(一)绞盘的滚筒与钢丝绳的承载力,必须大于所拉物件的重量,否则不准使用。

(二)使用绞盘撤、放电缆时,汽车停放位置应妥当,司机必须能看到指挥信号,必须将汽车前后轮用三角木枕固定。启动绞盘前,应检查绞盘传动轴的肖子是否插好,并清除作业范围内障碍物。

(三)使用中改变方向时,必须在滚筒完全停止转动时进行;绞盘启动后,严禁校正滚筒上的钢丝绳。

(四)钢丝绳在滚筒上排列应整齐、平顺。使用时,不能放尽,至少留五至六圈。当出现断股、腐蚀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

六、手拉葫芦

(一)挂勾、肖子、链条、刹车等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吊具、吊索及悬挂葫芦的构架,必须牢固可靠。

(二)不准超负荷使用,被吊物件必须捆缚牢固;物件吊起后不准有人靠近,构架下方不准有人停留。放下被吊物件时,必须缓慢轻放,不准自由落下。

(三)使用两个葫芦同时吊一物件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负荷应均匀分担,操作人员动作应协调一致。

(四)使用手拉葫芦收紧电缆吊线时,必须将葫芦放置平稳,固定牢固。除操作者外周围不准他人停留。

七、倒链

(一)倒链的链轮盘、倒卡、链条、吊钩,如有变形扭曲,严禁使用。不准超负荷。悬挂必须牢固、可靠。

(二)被吊物件必须捆缚牢固。任何人不准靠近被吊物件或停留在三角架或构架下方。

(三)操作人员不准站在倒链正下方。被吊物件在空中停留时间较长时,须将小链栓在大链上。

篇5:大型建筑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大型建筑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使用规定。

1.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2.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4.实习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5.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6.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由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标识、挂牌。

7.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该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8.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9.有单独机械操作者,该人员为机械使用负责人。

10.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名为机长,其余为组员。

11.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名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设备负责。

12.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13.在交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14.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15.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16.机械设备转场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损坏的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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