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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为进一步实践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建设部关于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减少建筑安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各分公司、办事处和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管组织机构和制度,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督促给施工现场深入排查各类隐患。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做到“三防”(防漏查、防错判、防瞒报)、“四到位”(全面排查到位、责任主体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公司职能部门监管到位)。?二、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一是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各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建立和落实;三是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四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特别是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以及脚手架工程等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和实施情况;五是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特别是农民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三类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六是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以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七是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和班组安全隐患定期巡查记录和自查、自改和销案的有关情况;八是事故报告和处理,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情况。三、隐患排查治理重点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内容为,一是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二是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三是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检测、使用情况。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做到“三个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建筑安全专项整治重点结合起来,解决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持与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严格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加大动态监管力度;坚持与科技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禁止使用淘汰落后的设备和技术,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五、公司职能主管部门必须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监督检查效能。应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并突出重点,加强对建筑起重设备、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高大模板及脚手架、施工用电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临边和洞口防护的监督检查,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隐患。六、公司职能部门每月应对各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监督各项目部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治,确保整改验收合格,达到安全生产的状态。对查出的隐患应逐一登记建档,分类分级进行整治管理,整改工作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整改,重点监控。对整改不力、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施工现场应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和停工整顿;对因整改不力而导致发生事故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七、公司安全处每季度负责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一次督查,重点督查各项目部阶段性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布置、会议记录、工作总结及对上次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发现有未整改或重复出现类似的问题,将严肃处理。同时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督查结果纳入总公司对各项目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八、各项目部应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机制,做到迅速反应、果断应对、依法处置。要加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九、公司成立了以法人代表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每个月召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总结阶段性地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果,及时研究和制定有关防范措施,部署阶段性排查工作的任务和重点整治内容,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保证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对排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效果。公司职能部门要督促、指导各项目部及时组织开展阶段性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排查工作。在排查工作开展期间,进一步完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危险性较大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制度,最大限度杜绝施工现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产生。??十一、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查表受检项目名称: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开工日期形象进度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序号检查项目要求满足要求不满足要求一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落实情况。1、?建立内容齐全,责任明确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有完善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3、?有明确的安全管理目标。二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制度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1、?制定了隐患排查实施方案;2、?有各时段的隐患排查重点;3、?建立了对本项目的最大危险源台账,并按要求公示和上报;4、?根据工程进展、定期组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5、?有完整的安全隐患排查和百日专项督察专项管理资料。三查出隐患的整改情况。,1、?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有登记表;2、?查出的安全隐患有逐项整改记录,记录中有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间。3、?对查处的重大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按规定进行了报告。4、?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有整改计划、并有专门的监控措施。四工程项目有关手续的办理情况。1、?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2、?领取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办理了建筑安全监督备案手续;4、?办理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五人员配备及持证上岗情况。1、?现场三类人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2、?配备了足够的专职安全员;3、?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六安全投入情况。1、?建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制度;2、?有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设备台账;3、?有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设备购买记录;4、?有安全措施费用的使用明细。七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批情况。1、?有符合工程特点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2、?按规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了论证;3、?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专项施工方案;4、?专项施工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签批。八开展以预防高坠、坍塌为重点的专项整治。1、?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方案;2、?有开展防高坠、坍塌检查的记录。九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情况。1、?有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有安全防护用品购买、领用、发放等台账;3、?现场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相关手续的办理情况和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1、?起重机械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2、?安拆单位具备相应资质;3、?安装、拆除人员持证上岗;4、?制定了起重机械安装拆除方案;5、?安装、拆除有完整的记录。十一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执行情况。1、?施工组织设计有安全技术措施;2、?施工组织设计经技术负责人签审;3、?施工组织设计经总监签批;4、?严格按照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十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1、?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符合标准;2、?模板支撑使用符合标准;3、?临边洞口的防护符合标准;4、?临时用电及接零保护符合标准;5、?卸料平台的使用和防护符合标准;6、?物料提升机安装、防护、验收、使用符合标准;7、?各类脚手架搭设符合标准;

篇2: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检查员首先要了解熟悉管段内每一个开工项目的施工方案,安全防护、安全控制的关键环节,明确检查重点,做到心中有数。

2、检查员的工作时间以现场施工时间为基准,由检查员自行安排。

3、检查员每天要对管段内的所有施工项目进行至少一次检查,对施工中安全防护的关键部位、环节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确认,并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落实检查。对情节严重的有权开具黄牌警告、红牌停工通知单或罚款通知单,对开具的通知单于当日报项目安全质量监察部。

4、对非我公司施工单位在我标段的施工项目,检查员也要进行查看,对影响施工安全的隐患、苗头也要进行制止,并做好记录,及时上报项目安全质量监察部。

5、检查员在检查中,要对重点、要点施工项目、对安全影响较大的重点项目进行侧重,加大检查频率。

6、遇雨季等天气变化,检查员要坚持做好雨前、雨中、雨后检查,对施工项目的防护措施、防护监控人员的到位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要随检随报项目安全质量监察部。

7、检查记录中要对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内容、天气情况、现场负责人、现场施工员、安全、质量控制的关键部位、环节和采取的措施及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记录。

8、每天20:00前,检查员将当天管段内的检查情况通过电话上报项目安全质量监察部。对特殊情况,如现场安全质量隐患严重、现场人员对检查出的问题处理不及时或有严重抵触情况等,检查员要马上上报经理部安全质量监察部。

9、每月首次例会时,检查员将上月的原始检查记录报送至经理部安全质量监察部存档,作为对检查员评议的原始依据。

10、检查员的通讯设备(手机)不得关机,随时接听队部的指令。

篇3:安全生产逐级监察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组织机构及职责

1.1集团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

集团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其组织、实施及整改等要求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并落实有关要求。

1.2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

1.2.1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为每季度一次。

1.2.2公司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组成,联络员由安质部部长担任。领导小组对大检查的策划、实施、总结分析、整改进行全过程控制。

1.2.3根据在建工程分布情况组成若干检查组,组长由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担任,组员由安质部、工程部、设物部、公安分处和党、工、团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各组由安质部派联络员一人。

1.2.4安质部拟制大检查计划,提出拟检查工程项目、分组人员安排、检查方法和检查重点的建议,报主管领导批准。大检查一般安排在每季度的第三个月中旬。为了及时有效地沟通情况并督促整改,指挥部/经理部应派员参加并配合公司检查组开展工作。

1.2.5公司未安排检查的工点,由工程公司负责在同一时间组织检查,项目经理负责在季度末前10天将自检评价及问题整改情况书面(或电传)报公司安质部。

1.3指挥部安全质量大检查

指挥部/经理部对所辖工程项目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组织形式可参照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

1.4工程公司/项目安全质量检查

工程公司/建设项目对所施工工程项目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质量检查,可每半月或每旬一次。组织形式可参照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

2.安全质量检查程序

2.1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程序

2.1.1受检单位第一管理者作本季度安全质量工作汇报,内容:工程概况;本季度施工情况(及剩余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工作重点及采取的技术或管理措施;措施实施情况;下季度安全质量工作计划。

2.1.2受检单位作自检工作汇报,包括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1.3检查组向受检单位说明检查的目的、重点和具体的方针、步骤、内容等。

2.1.4检查组到施工现场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2.1.5检查组召开内部会议,汇总检查情况,并填写“安全检查评分表”、“质量检查评分表”。

2.1.5检查组通报安全质量检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期限,受检单位第一管理者进行确认并作出整改承诺。

2.1.6检查组和受检单位座谈,共同探讨如何作好安全质量工作。

2.1.7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受检单位在要求期限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报告报送安质部。

2.1.8对问题的整改效果在下次安全质量大检查时进行验证。

2.1.9在季度大检查中由属集团公司检查或单位自检的,由项目经理负责在季度末前10天将检查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报至安质部。

2.2指挥部安全质量大检查程序

参照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程序执行,结合实际情况可适当简化。

2.3工程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质量检查程序

可参照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程序执行,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可适当简化,完成检查、评分、整改程序即可。

3.检查内容和方法

安全质量检查的内容和方法见《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安全质量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4.检查评分标准

为了对各单位进行量化考核,安全质量检查实行评分制度,检查组把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后,对照“安全检查评分表”、“质量检查评分表”的相应栏目进行扣分,得出评分结果。

5.检查总结

5.1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总结

5.1.1各检查组汇报

各检查组完成所安排的检查任务后,对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

(1)、在安全质量检查中发现的成绩、优点或好的管理方法。

(2)、在对各工点安全质量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和打分情况,存在的问题尽量量化。

(3)、各工点对安质委会议决议、以前安全质量大检查提出问题的落实和整改情况,要形成结论性结果。

5.1.2汇总分析

由公司安质部会同各检查组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向各单位通报大检查情况,并上报公司安质委。

5.2指挥部安全质量大检查总结

指挥部/经理部根据大检查情况,结合所辖工程项目日常施工情况,对所辖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动态、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总结,以明确下步安全质量管理重点。

5.3工程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质量检查总结

工程公司/建设项目根据检查情况,结合施工工程项目日常施工情况,对施工管理中的安全质量动态、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总结,以发现上个阶段安全质量工作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同时对下步安全质量工作重点作出安排。

篇4:某矿掘进二区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根据公司领导要求,结合掘进二区自身实际,为加强工区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实施,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掘进二区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请工区个管理人员及员工遵照执行,形成“大家一起找隐患,隐患治理齐参加”的良好局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区管理人员下井去现场所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上井后及时填入掘进二区隐患自查整改落实情况表上,要详细填写隐患地点、内容、整改意见、时间等内容。

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回报工区值班,能当天处理的当天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注明原因,并汇报相关领导,在领导做出处理指示后,相关人员及时落实整改。

三、工区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发现5条安全隐患,并负责落实整改及复查。

四、工区员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工区值班领导,每月底进行统计,对发现安全隐患数量多,且积极参与整改安全隐患问题的职工进行奖励。

五、管理人员未完成安全隐患排查任务的,每少一条罚款50元。

六、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篇5: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通防专业组

为切实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立通防专业副总工程师任组长、通防科、调度室、安监科等部门分管专业人员、通防科技术员为成员的专业领导小组。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通防科,分管通防的副总工程师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抓好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矿长是全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一通三防”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安全副矿长是矿井事故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治理负直接责任;

(三)总工程师是矿井“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直接责任;

(四)安监科长是“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负直接责任;

(五)专业副总工程师是本分管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六)安全副总工程师是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落实检查责任;

(七)通防科工程技术人员是本分管范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分管范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直接责任;

(八)区队技术员是本区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区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九)区队长是本区队事故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区队事故隐患治理负直接责任。

三、事故隐患排查

(一)煤矿隐患是指在煤矿建设和煤炭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危险性因素。

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工程量大小分为三级。

A级:危害严重,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需由(集团)公司或上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

B级:危害比较严重,有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较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需由公司限期解决的隐患。

C级: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危害较轻,治理难度和工程量较小,由矿区(队)、业务部门能够解决的隐患。

(二)“一通三防”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通风、瓦斯、煤尘、火灾和其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隐患(A级事故隐患):

1.超设计或超核定通风生产能力生产,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

2.受瓦斯、煤尘、自然发火威胁,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

3.图纸、资料与实际严重不符的;

4.煤矿安全设施、安全保护装置及安全检测仪器仪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

5.其他可能导致煤矿重大事故的危险性因素。

(四)矿长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进行一次矿井“一通三防”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制定整改规划和治理方案,编制灾害预防计划。

(五)总工程师每月必须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进行一次“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并根据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分别确定级别和类别。对B、C级事故隐患直接确认,对A级事故隐患提出确认意见,在每月2日前报送矿安监科,由安监科负责于每月3日前按程序报集团公司。

(六)通防副总工程师每旬组织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分析本专业范围内存在的事故隐患,并逐条逐项制定治理措施。

(七)通防科、通修队(生产准备队)必须坚持每天由科(区)长(正职不在时由副职组织)组织科室技术人员(区队班子成员)对业务范围(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排查。

(八)各级组织进行的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建立排查记录,落实专人,及时归档。所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项目、资金、措施、时间、责任、考核“六落实”的原则,制定治理方案。

四、事故隐患治理

(一)根据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编制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措施。A、B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措施由总工程师师负责组织编制。需要编制设计或报批的必须按程序编制设计和报批。

(二)事故隐患治理必须严格按编制的治理方案措施或设计组织实施。A、B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措施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责任和考核六落实;C级事故隐患的治理,由区队、业务部门负责落实。

(三)事故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必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凡是矿井存在的安全隐患,在未治理完之间,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无可靠的防范措施不准作业施工。凡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事故隐患的治理资金应从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中列支。

(五)事故隐患治理完毕后,必须组织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

(六)事故隐患的治理应按照“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对B、C级事故隐患,治理单位要按时完成。如治理有困难,对口逐级汇报,由专业组或矿协调治理。

五、管理和考核

(一)通防科、通修队(生产准备队)要分别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档案,实行档案化管理。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归档,否则,对有关责任人给予50-200元的罚款。

(二)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做到谁排查谁落实、谁排查谁管理,谁排查谁考核。旬排查每少组织一次,对专业副总工程师罚款100元;凡不组织每日排查的,每次对科(区)长正职罚款50元,副职罚款40元。因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按矿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三)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填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分别送交治理单位、安监科、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否则,一次对责任者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理。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由排查负责人签批治理单位和治理意见、措施,经治理单位负责人签批治理时间。事故隐患治理完毕后要按时将治理结果反馈到安监处进行销号,否则,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理。

(五)对于A级安全隐患,专业组要积极与(集团)公司联系,并配合处理。否则,追究专业副总工程师的责任。

对于B级及以下的各类安全隐患,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认真组织整改,不按时完成的罚责任单位工资总额1000元,并对责任单位正职干部罚款100元,副职干部罚款80元,不按时开工加倍处罚。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完成的,要由责任单位写出延期报告,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延期必须限定最迟完成时间,否则,仍按不按时完成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六)通防专业对排查出的重点安全隐患以及本专业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在碰头会上汇报,以便及时落实处理。凡不汇报而影响整改的,对专业副总工程师罚款50元,生产科室及生产单位所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本单位不能独立处理的,必须及时向专业组组长汇报,以便及时协调解决。凡因不及时汇报造成事故,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七)安监科负责矿井安全隐患的统计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对矿及各专业所排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详细归纳、统计、登记,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对安全隐患的治理措施、进展情况、治理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各专业人员对科室、区队隐患排查每旬检查一次,对专业隐患排查每周检查一次,做到有检查有考核,否则少检查或检查不认真一次,罚款20元,并于每月28号前进行汇总,报安监处。

(八)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完以前,必须每次都要进行排查并上报。

六、责任追究

不按规定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或者对事故隐患应当排查未排查的;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对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未履行或者未按程序履行其相应职责的;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或者不按规定治理事故隐患的等情况,按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公司相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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