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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1、检查员首先要了解熟悉管段内每一个开工项目的施工方案,安全防护、安全控制的关键环节,明确检查重点,做到心中有数。

2、检查员的工作时间以现场施工时间为基准,由检查员自行安排。

3、检查员每天要对管段内的所有施工项目进行至少一次检查,对施工中安全防护的关键部位、环节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确认,并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落实检查。对情节严重的有权开具黄牌警告、红牌停工通知单或罚款通知单,对开具的通知单于当日报项目安全质量监察部。

4、对非我公司施工单位在我标段的施工项目,检查员也要进行查看,对影响施工安全的隐患、苗头也要进行制止,并做好记录,及时上报项目安全质量监察部。

5、检查员在检查中,要对重点、要点施工项目、对安全影响较大的重点项目进行侧重,加大检查频率。

6、遇雨季等天气变化,检查员要坚持做好雨前、雨中、雨后检查,对施工项目的防护措施、防护监控人员的到位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要随检随报项目安全质量监察部。

7、检查记录中要对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内容、天气情况、现场负责人、现场施工员、安全、质量控制的关键部位、环节和采取的措施及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记录。

8、每天20:00前,检查员将当天管段内的检查情况通过电话上报项目安全质量监察部。对特殊情况,如现场安全质量隐患严重、现场人员对检查出的问题处理不及时或有严重抵触情况等,检查员要马上上报经理部安全质量监察部。

9、每月首次例会时,检查员将上月的原始检查记录报送至经理部安全质量监察部存档,作为对检查员评议的原始依据。

10、检查员的通讯设备(手机)不得关机,随时接听队部的指令。

篇2:安全生产逐级监察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组织机构及职责

1.1集团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

集团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其组织、实施及整改等要求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并落实有关要求。

1.2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

1.2.1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为每季度一次。

1.2.2公司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组成,联络员由安质部部长担任。领导小组对大检查的策划、实施、总结分析、整改进行全过程控制。

1.2.3根据在建工程分布情况组成若干检查组,组长由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担任,组员由安质部、工程部、设物部、公安分处和党、工、团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各组由安质部派联络员一人。

1.2.4安质部拟制大检查计划,提出拟检查工程项目、分组人员安排、检查方法和检查重点的建议,报主管领导批准。大检查一般安排在每季度的第三个月中旬。为了及时有效地沟通情况并督促整改,指挥部/经理部应派员参加并配合公司检查组开展工作。

1.2.5公司未安排检查的工点,由工程公司负责在同一时间组织检查,项目经理负责在季度末前10天将自检评价及问题整改情况书面(或电传)报公司安质部。

1.3指挥部安全质量大检查

指挥部/经理部对所辖工程项目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组织形式可参照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

1.4工程公司/项目安全质量检查

工程公司/建设项目对所施工工程项目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质量检查,可每半月或每旬一次。组织形式可参照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

2.安全质量检查程序

2.1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程序

2.1.1受检单位第一管理者作本季度安全质量工作汇报,内容:工程概况;本季度施工情况(及剩余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工作重点及采取的技术或管理措施;措施实施情况;下季度安全质量工作计划。

2.1.2受检单位作自检工作汇报,包括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1.3检查组向受检单位说明检查的目的、重点和具体的方针、步骤、内容等。

2.1.4检查组到施工现场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2.1.5检查组召开内部会议,汇总检查情况,并填写“安全检查评分表”、“质量检查评分表”。

2.1.5检查组通报安全质量检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期限,受检单位第一管理者进行确认并作出整改承诺。

2.1.6检查组和受检单位座谈,共同探讨如何作好安全质量工作。

2.1.7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受检单位在要求期限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报告报送安质部。

2.1.8对问题的整改效果在下次安全质量大检查时进行验证。

2.1.9在季度大检查中由属集团公司检查或单位自检的,由项目经理负责在季度末前10天将检查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报至安质部。

2.2指挥部安全质量大检查程序

参照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程序执行,结合实际情况可适当简化。

2.3工程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质量检查程序

可参照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程序执行,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可适当简化,完成检查、评分、整改程序即可。

3.检查内容和方法

安全质量检查的内容和方法见《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安全质量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4.检查评分标准

为了对各单位进行量化考核,安全质量检查实行评分制度,检查组把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后,对照“安全检查评分表”、“质量检查评分表”的相应栏目进行扣分,得出评分结果。

5.检查总结

5.1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总结

5.1.1各检查组汇报

各检查组完成所安排的检查任务后,对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

(1)、在安全质量检查中发现的成绩、优点或好的管理方法。

(2)、在对各工点安全质量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和打分情况,存在的问题尽量量化。

(3)、各工点对安质委会议决议、以前安全质量大检查提出问题的落实和整改情况,要形成结论性结果。

5.1.2汇总分析

由公司安质部会同各检查组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向各单位通报大检查情况,并上报公司安质委。

5.2指挥部安全质量大检查总结

指挥部/经理部根据大检查情况,结合所辖工程项目日常施工情况,对所辖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动态、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总结,以明确下步安全质量管理重点。

5.3工程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质量检查总结

工程公司/建设项目根据检查情况,结合施工工程项目日常施工情况,对施工管理中的安全质量动态、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总结,以发现上个阶段安全质量工作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同时对下步安全质量工作重点作出安排。

篇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1、隐患险于明火。要取得确保安全的效果,必须致力于治理隐患,矿山要认真对待隐患整改工作的实施。对事故隐患的整改首先要做到三“明确”,即:整改项目的明确,整改责任人的明确,整改完成时间的明确。

2、隐患整改工作项目包括:检查或举报中反映出来的,可能影响职工安全、健康和矿山财产损失等的问题,要进行分类、整理、汇总,上报主要负责人,并报送矿山安全技术部门存档。在落实整改项目时必须做到计划、安排、时间、要求的落实,将隐患彻底消除在萌芽状态。

3、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或举报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三落实”(措施落实、期限落实、人员落实)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部门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用书面形式报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4、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其内容有:隐患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后按期实施整改。

5、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部门应按要求及时有效地整改,如实记录好整改情况,并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反馈整改结果,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查验。

6、对严重危及职工生命及矿山财产安全的生产设备隐患,应立即整改,必要时停产停业整改。

7、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安全监控,并且明确整改计划,限定整改期限并按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还必须书面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8、对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安全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由安全主任负责跟踪,并写出安全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安监部门。

9、各部门的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首要责任,要把事故隐患整改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不折不扣如期完成,确保安全生产。如隐瞒隐患或不按期完成整改项目的,经查实按发生事故论处,并追究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篇4:皮带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超前管理,防患与未然,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根据《关于定期排查矿井重大事故隐患的规定》和《矿井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实施细则》及制止“三违”规定,结合我队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皮带机安全隐患的排查

1、对实行对安全隐患进行“三级排查”制度。即:由区队、班组、个人分级定期排查隐患、综合管理的办法。排查事故隐患的方法内容按公司《关于定期排查矿井重大事故隐患的规定》和《矿井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实施细则》执行。

2、区队每周五安全活动日,把安全隐患排查作为主要内容之一,由队长、技术负责人主持对本区队施工范围内下周安全隐患进行详细排查。排查内容应写明隐患项目名称、整改措施、预计完成时间、整改及验收负责人属日常重点管理项目的应写明日常重点管理整改负责人,同时总结本周安全隐患整改处理情况。

3、班组安全隐患排查:每班由班组长负责检查施工现场后,将存在隐患填入《隐患排查表》,并写明主要处理意见现场组织整改,安全员核实后,由班组长、安全员双方签字,安全员现场督促落实。

二、安全隐患的整改

1、区队长是隐患项目整改的具体责任人,班组长负责协助副队长做好隐患项目整改的日常管理工作。

2、技术负责人必须根据安全隐患排查项目与有关班组制定详细的隐患处理措施,并做好检查落实工作。

3、区队每周排查的隐患,由区队长负责组织整改,管理人员进行巡回检查验收,确保整改质量。

4、班组排查的事故隐患,由班组长负责现场组织整改,安全员现场督促落实。对班组无法解决的隐患,班组长和安检员要及时向区队值班人员汇报,并在隐患登记本上注明。区队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并负责落实解决。安全员、班组长要对现场未整改完的隐患进行现场交接签字,并作为检查考核的依据。

5、区队、班组排查的事故隐患,达到哪个等级(A、B、C、D、E级),有关部门必须按相应等级进行管理。

三、安全隐患的验收

1、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隐患项目的验收负责人,班组长协助副队长做好验收工作。

2、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验收负责人组织有关班组进行验收。对A、B级重大安全隐患项目在完成后,由区队长组织验收。

3、对已完成验收的A、B、C级隐患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月26日前将《重大安全隐患处理验收卡》进行登记备案。

四、处罚

1、根据规定,区队不按期排查,对队长、技术负责人各罚100元,迟报每天对队长、技术负责人各罚50元;班组不按规定排查隐患,对班组长、安全员各罚50元。

2、已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完成,对整改负责人按以下标准罚款:每项B级隐患对副队长罚款150元;每项C级隐患对责任区(队)长罚款100元;每项A、B级隐患完不成对部门分管负责人罚款100元;每项C级隐患完不成对部门分管负责人罚款50元。

3、因专业安全隐患排查班组漏排重大事故隐患,每条对副队长、班组长各罚50元;班组漏排安全隐患,每条对班组长、安检员各罚10元。

4、对不按期组织或参加验收的人员,每人罚款100元;因验收不负责任,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成而签字销号者,对参验人员各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行政管理责任。

附:运输专业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

运输专业

1、皮带系统内各种安全装置、信号系统是否符合要求。

2、采区运输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3、胶带有无撕裂、带扣是否完好。

4、电气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5、排水系统是否符合要求。

篇5:焦煤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构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消除各级、各类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实际情况,特制定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一、事故隐患的分类和级别

1、根据煤矿井下生产特点,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瓦斯、机电、运输、火药放炮、水害、火灾、其它八类。

2、隐患级别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其中重大隐患是指《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所列15种重大安全隐患;一般隐患是指除重大隐患外,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或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查出的各类不安全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1、各单位行政正职对事故隐患的“闭环管理”全面负责;各分管副职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隐患闭合管理工作具体负责。

2、重大隐患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按“五定”原则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整改内容、资金、期限等,并组织实施。并将整改方案和措施报公司安监局。

一般隐患由责任单位按“五定”原则编制隐患整改单,并由单位安全主管部门进行跟踪落实。

3、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监督管理,公司和各生产矿井必须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跟踪落实台帐;公司安监局及各专业处室要不定期对辖区内各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进行监督检查。

三、责任追究

公司(矿、厂)业务处(科)室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事故隐患闭环管理进行督促落实。各级安监部门负责对隐患闭合管理进行监察,负责对隐患闭合管理执行不好的单位和部门给予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要求“五定”或隐瞒不报的,对单位罚款10000-50000元,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1000-5000元;不按要求整改的,对单位相关责任人人罚款1000-10000元。

2、对存在的一般隐患,能够现场整改的现场立即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由单位技术部门或责任单位按“五定”原则制定整改方案,单位安全主管部门负责跟踪落实。对不能按期整改的隐患或在整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条,责任人100元/条。

3、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对各类安全隐患施行闭环控制,确保隐患得到整改落实。对不按要求建立隐患档案的单位罚款1000-5000元,单位分管负责人100-500元。

4、各单位对公司或上级安全监察中查出的各类隐患的整改情况,要及时反馈公司安监局。不按要求反馈整改情况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责任单位分管负责人100元。

5、如因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瞒报及拖延不报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从严从重追究行政、经济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6、公司各单位、各专业要认真按照“管业务必须首先管安全"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排查治理隐患。凡被上级部门查出未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从严追究专业口领导和隐患排查人员的责任,并纳入“双基”建设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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