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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供方评定管理办法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1目的对分供方进行分级评定和选择,确保分供方能长期、稳定供应品质优良、价格合理的原辅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等。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对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件的分供方的评审。3引用文件《质量手册》4职责4.1总经理负责批准合格分供方。4.2总经办负责对分供方的评定、监控、记录。4.3营销部负责对外购原材料、外购件分供方的评定申请及其合格分供方的日常控制。4.4生技部负责外协件分供方的评定申请及其合格分供方的日常控制。4.5品管部负责合格分供方提供产品的质量检验、不合格信息的反馈及分供方业绩登记表。4.6相关部门配合对分供方的评定工作。5要素控制5.1分供方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按它所提供的产品进行分类,提供原材料的为Ⅰ类分供方,提供外购件的为Ⅱ类分供方,提供外协件的为Ⅲ类分供方。按分供方的能力和业绩进行分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确定分供方评定等级的依据见下面表一。5.2营销部、生技部根据各自的采购范围向分供方发出“分供方现状调查表”进行必要的调查,并填写分供方评审的申请表,向总经办提出对分供方评定的申请,并提供分供方有关资料,必要时应提供样品。资料内容主要包括:分供方现状调查表、业务往来登记(以往业绩)、产品质量证明以及本厂品管部出具的实物检验报告。表一:等级得分评定结论A90—100质量保证能力符合要求,质量稳定,可以批量供货。B75—89.9质量保证能力基本符合要求,但存在缺陷已有改进措施,可以批量供货。C50—74.9质量保证能力基本符合要求,缺陷较优大,监督其整改,应限量供货。D<50评定不合格,不能供货。5.3总经办根据营销部、生技部提供的分供方资料,进行初评,并根据产品对最终产品的影响程度确定评定组人员及评定方式。5.3.1评定人员总经办根据初评意见,组织生技部、品管部及相关部门有内审员资格的人组成评定小组,评定小组必须由两人以上人员组成。5.3.2评定方式分业绩评定方式和现场评定方式。5.3.2.1业绩评定方式业绩评定方式依据已证实的分供方的业绩、分供方现状调查资料和实物质量进行评定。适用于Ⅰ、Ⅱ类分供方,以及通过ISO9000标准认证的Ⅲ类分供方。辅助材料分供方的评定按简化、有效的原则,可适当简化手续。根据评定结论直接确定分供方等级。5.3.2.2现场评定方式现场评定方式依据附表一,为充分了解分供方管理水平、半成品质量以及生产能力等情况,评定人员赴分供方对其质量体系要求的各项内容(见分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定细则)进行逐项评定、打分,根据总得分确定分供方等级。适用于5.1所述的Ⅲ类分供方,以及没形成业绩,评定小组认为有必要赴现场考察的Ⅰ、Ⅱ类分供方。5.4评定小组负责人对评定意见进行汇总,填写“分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审表”,作出评定结论,根据5.7确定分供方的等级,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5.5总经办将A、B、C级分供方列入“合格分供方清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总经办、生技部、营销部、品管部等相关部门。5.6采购部门必须到合格分供方采购,采购计划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5.7对C级分供方应采取逐月减少供货百分比的原则限量采购,采购的计划应报总经办审定后报主管厂长批准后执行。5.8品管部应按采购计划进行检验,对C级分供方提供的产品严加控制。5.9品管部对非合格分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拒检。财务科必须按“合格分供方清单”进行财务结算。5.10品管部应认真登记分供方业绩记录即“分供方业绩登记表”,每月一次向总经办提供分供方业绩综合报告,为评定分供方以往业绩提供依据。5.11品管部若发现分供方提供的产品批量不合格应及时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反馈给总经办。总经办对年度内两次发生产品批量不合格的产品的分供方应作降级处理,对年度内累计四次或连续三次发生同类产品批量不合格的分供方应提出取消合格分供方的资格,总经办应及时填制“合格分供方变更通知单”,下发有关部门并执行。5.12合格分供方每年进行一次复评,总经办根据分供方的业绩制定复评计划,复评程序同评定程序,复评重新确定分供方级别。5.13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分供方和由于不良业绩被降为D级的分供方原则上不再考虑作为分供方参加评审,除非有信息反馈到本厂证明该分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确定有所提高,但评定时必须按新选分供方进行评定,评定时还应严格掌握。5.14质量记录的管理5.14.1合格分供方业务往来登记由采购部门负责保管、保存。5.14.2合格分供方提供产品的质量检验记录及分供方业绩登记表由品管部负责保管、保存。5.14.3分供方评定的资料、档案,合格分供方清单由总经办负责保管、保存。6文件记录分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审细则。分供方业绩评审细则分供方现状调查表分供方评审申请表分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定汇总表分供方业绩登记表分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审表合格分供方清单、合格分供方变更通知单

篇2: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评定聘用管理办法

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提升设定阶段性目标,形成动态竞争性的以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评定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评定标准以业绩第一"的原则,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等升降与业绩评估的紧密结合。

第三条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评定组织

由"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等职级进行集体评定和审议,评定小组组长最终裁决。

"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总经理

成员:技术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

第五条职等职级的设定

技术人员职等晋升序列共分为七等17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首席工程师;同一职等中根据职责、业绩和资历等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职级:

职等技术员助理

工程师工程师主管

工程师主任

工程师高级

工程师首席

工程师

职级1、21、21、2、31、2、31、2、31、2、3

财会、品质工程、产品数据管理、标准化、技术支持等岗位专业人员,同样可评聘专业职等,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专业人员职等晋升序列共分为五等13级:员级、助理级、师级、主管级和主任级,同一职等中根据职责、业绩和资历等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职级如下(以财务专业为例):

职等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主管会计师主任会计师

职级1、21、21、2、31、2、31、2、3

专业/技术人员职等序列的划分以及与行政序列的对应详见附表一《专业/技术人员职等序列对应表》。

第六条不同职等的技术人员分类多少不同,随着技术职等的提高,要求技术人员的知识面越来越宽,即分类越来越少。职等与专业分类对应表见附件二。

第七条根据公司技术专业需要,技术人员主要分为:产品设计、应用开发、测试验证、产品工艺、制造工艺、品质控制、设备技术等七大类;每一类可根据公司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再进行细分,如:结构、性能、材料、EMI等。

第八条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是对任职资格的认定,获得任职资格后才能被聘用为相应等级的技术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评定以定性评价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基本素质/资历作为各职等评定的基本前提条件,业绩量化指标为评定的必要条件;工作绩效、专业技能作为动态竞争性条件,主要通过对其是否满足专业/管理能力及职责要求的考评予以评分,评分时工作业绩和专业技能分别占70%和30%的权重;其中占权重70%的工作业绩又划分为两部分:当期业绩占30%,"当期业绩"指截至评定期的全年业绩表现;累积业绩占40%,"累积业绩"指近2年及以上的业绩总体表现,设定的目的为肯定专业技术人员的连续性贡献。

技术人员职等评定标准参见附件三《各技术职等评定参考标准》。

专业人员是以专业技能从事管理和专业服务工作为主,因此主要根据其工作业绩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估,评定标准参见附件四《各专业职等评定参考标准》。

对连续两次以上绩效考评优秀、对公司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经"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评议可破格晋升职等作为奖励。

第九条评定时间及方式

每半年结合考核进行评定与调整,其中初级职等为资格认定,中级职等为评定,高级职等采用评聘结合。

各职等的最终确定方式为:综合考评,集体审议,择优选聘。

第十条评定流程

部门推荐(填写"专业/技术职等评定申报表"并提交材料)→管理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进行评议→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主管备案、存档。

第十一条管理流程

管理部经理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进行集体审议,中、高级职等的评定必要时可组织相关内容的面试答辩,根据综合评分择优评聘。

评定小组成员提出疑义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出现分歧时可进行针对性投票表决,赞成票占三分之二以上者才算通过。

特聘人员由评定小组集体审议、组长进行裁决。

经评定小组审议确定的各职等人员名单由管理部汇总、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聘用

公司对取得主任**师职等以上资格人员每年评聘一次,并集中发文公布聘用的职等和专业类别。

技术人员被聘用为技术管理职务时,职等与职务具有一定对应关系,请参见附件二《技术人员职等、专业、聘用职务对应表》。

第十三条所有申报和评定结果资料交人力资源主管存档、备查。

第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开始试行。

附件一:《专业/技术人员职等序列对应表》

附件二:《技术人员职等、专业、聘用职务对应表》

附件三:《各技术职等评定参考标准》

附件四:《各专业职等评定参考标准》

附件五:《职等评定申报表》

篇3:中学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评定办法

中学关于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的评定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加快其专业发展步伐,营造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和期限

1、全校在职教师。

2、已评为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的人员不再参加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的评选,已获得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同级称号教师的评选。

3、期限:每两年评选一次。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校级教坛新秀:

1、热爱教育,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遵守《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参评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龄原则上2-5年。

3、积极参加见习期新任教师上岗培训和其他继续教育培训,较好地完成培训任务。

4、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和心理健康教育,关心爱护学生,能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手段,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工作,或指导综合实践活动1年以上并取得较好效果;音体美等学科教师能对学生课外兴趣小组活动训练并取得较好成绩。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6、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具有较好的教学基本功,能较好贯彻执行“教学常规”,教育教学实绩明显。在校际开过公开课或实验课,获得好评。

7、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培训活动,每学年按要求撰写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教学反思等文章或教育教学论文至少1篇。

8、现职中层干部必须符合专任教师满工作量的条件下,方可参加校教坛新秀的评选。

(二)校级教学能手:

1、热爱教育,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遵守《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参评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龄原则上4-8年。

3、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较好地完成培训任务,每年培训不少于48学时。

4、具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能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手段,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等其他管理工作,或指导综合实践活动不少于3年,所带班级(团队)或指导的综合实践活动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本人获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音体美等学科教师能对学生进行课外兴趣小组训练并取得突出成绩。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并获得一次“优秀”等第或“嘉奖”。

6、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在学科教学中经过一个循环教学或在毕业班任教一年以上。逐步形成正确的教育理念,具有一定的教学改革能力和有效措施,所任学科学生无过重课业负担,教学效果显着。在校际之间开设过公开课、示范课或实验课。

7、有较强的教科研意识和能力,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总结。

8.近三年内在市级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教学反思等文章或论文至少1篇,或在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含教育年会)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

9、现职中层干部必须符合专任教师满工作量的条件下,方可参加校教学能手的评选。

三、评选考核内容和程序

(一)评选考核内容:

1、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校教坛新秀主要考核口头表达能力、课程标准理解能力、教育教学基本功等。校“教学能手”主要考核语言表达能力、课程标准理解能力、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水平和教育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中课程理念的体现等。

2、综合评议。在师德表现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基础上,结合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综合评议标准为按师德表现占10%,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50%,其他材料占40%的比例进行评议。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教师个人对照基本条件,自行申报。一般第一学期末申报,第二学期评选。

2、校考核领导小组评选。由学校分别对照基本条件,对参评教师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并组织人员对参评人员的师德表现、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进行综合评议。

3、公示。

4、校长室审核批准,公布名单。

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后,从20**年4月起执行。实施之日,原办法不再执行。办法的解释权属校长室。

收货部制度

篇4:中学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定办法

Z中学关于校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评定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向更高的层次发展,使我校进快建立起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和期限

1、全校在职教师。

2、已评为市骨干教师的人员不再参加校骨干教师的评选,已获得校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同级称号教师的评选。

3、期限:每两年评选一次。

二、评选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骨干教师的评选细则:

(一)基本要求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参评教师必须具有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参评教师必须具备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履行职责一年以上。

4、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须达到“优秀”以上。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近五年来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

6、学生满意度较高。

7、现职中层干部必须符合专任教师满工作量的条件下,方可参加校骨干教师的评选。

(二)教育工作

1、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近三年一直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或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和其他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

2、具有较丰富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能言传身教,注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取得过较明显的教育实绩。

(三)教学工作

1、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教学工作量饱满。近三年来,至少有一年在毕业班教学或进行过一轮循环教学。教育思想正确,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独立理解课程标准,更新教学方法,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显着。

2、校评优课竞赛中获一等奖或市评优课、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等活动中获三等以上奖励,或独立辅导的学生获省三等以上奖励。

(四)科研工作

1、参与市、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研究计划和阶段总结(本人执笔)。

2、近三年内在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2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为市级及以上刊物,任一级教师以来1篇);或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含教育年会)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为二等奖,任一级教师以来获市三等奖以上论文1篇以上)。

学科带头人的评选细则:

(一)基本要求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推进教育现代化等各项工作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在本地区有一定的知名度。

2.参评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参评教师必须具备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

4.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须达到“优秀”等第。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近三年来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

6.学生满意度较高。

7、现职中层干部必须符合专任教师满工作量的条件下,方可参加校学科带头人的评选。

(二)教育工作

1.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近三年一直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和其他教育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2.具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能言传身教,注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培养学生具有健康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显着的教育实绩。

(三)教学工作

1.近三年以来一直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其中至少有一轮循环教学或在毕业班任教二年经历。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特色。

2.教育观念先进,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课程建设能力,能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能力与水平高,教学效果显着。

(四)科研工作

1.近三年来,参与市、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应是课题组的主要成员,课题结题报告的执笔者),有阶段性成果或已结题(须有本人的研究成果),并通过鉴定或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与课题有关的教育教学论文。

2.近三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至少3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其中至少有2篇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任高级教师以来至少在市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含教育年会)获二等奖及以上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获省三等奖以上,任高级教师以来至少有1篇获市二等奖。)

三、评选考核内容和程序

(一)评选考核内容:

1、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

2、综合评议。在师德表现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基础上,结合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综合评议标准按师德表现占10%,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50%,其他材料占40%的比例进行评议。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教师个人对照基本条件,自行申报。一般第一学期末申报,第二学期考核。

2、校考核领导小组评选。由学校分别对照基本条件,对参评教师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并组织人员对参评人员的师德表现、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进行综合评议。

3、公示。

4、校长室审核批准,公布名单。

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后,从20**年4月起执行。实施之日,原办法不再执行。办法的解释权属校长室。

篇5:某学校十佳班主任评定办法

十佳班主任评定办法

班主任是班集体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为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速班主任专业成长,激励优秀班主任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对象

全日制在校班主任(不含校外实习班级班主任)

二、评定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2、具体条件

(1)本学年担任班主任工作(中途未请假)

(2)班级管理成效较好(一学年班级常规管理积分排名在本专业部前1/3之内)。

(3)班主任基本职责履行较好。

(4)一学年班级固生率在90%以上。

(5)一学年中有一次获评校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

三、评定办法

1、评定程序:包括个人申报、专业部初评初审、学生工作处评定、校长室审定、全校公示、公布确定

2、一学年评定一次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评。

(1)有违反师德规范要求的

(2)班级出现大面积违纪或重大违纪率高。

(3)学生流生率高(低于学校规定的固生率底限要求的)

(4)班级发生安全等责任事故

(5)引发学生家长与学校矛盾纠纷的

(6)学生或家长满意率低,对班主任工作严重不满

四、十佳班主任待遇

学校给予十佳班主任的班主任发放奖励津贴,每月150元。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十佳班主任考评工作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德育分管校长担任,成员为学生处成员、专业部德育主任。

六、本办法自2013年1月起试行,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z省z第一职业教育中心校

十佳班主任评比考核量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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