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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成钢冶炼区煤气主管道整改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一、现状及分析

攀成钢公司冶炼区煤气主管道是1-4#高炉的高炉煤气配出管道与各用户的配入管道,管道的安全运行对公司的生产起决定性作用,该管道于1992年投运至今,已有19年,管道及附属设备、设施老化腐蚀严重。2010年对冶炼区域高炉煤气主管道壁厚进行检测,2#高炉到锅炉房管道壁厚的最小值为1.5-2.6mm,混合站到2#高炉段最薄处只有3.5mm,高炉煤气主管道的腐蚀严重制约公司的安全保产。造成该部分管道腐蚀老化的主要原因有:

1、该段管道管内输送介质为净化后的高炉煤气,在煤气露点温度以上运行时因无结露现象存在,从理论上讲,高炉煤气中含有的氯根等酸性物质不会对管道产生腐蚀。但因管道长期不可避免的在高炉煤气露点温度以下运行,高炉煤气在管内结露,并与氯根等结合,生成酸性物质对管道产生腐蚀。一方面管道未设计、安装有自动排放冷凝水设备,管内少量冷凝水积存在管道内部,对管道产生腐蚀;另一方面高炉煤气净化后的含尘量存在问题,高炉煤气在管内运行结露与结垢伴生存在,潮湿的垢块加剧管道腐蚀,这一点从腐蚀管道的位置与现象可得到证明(腐蚀点在管道的侧部、并有水渗出)。

2、该段管道分布在冶炼区,工作环境恶劣,一方面管道外防腐未按期进行维护,大气腐蚀对管道的寿命影响较大;另一方面大气中含尘量较高,在风力作用下下对管道的漆膜磨蚀较大。

二、高炉煤气主管道隐患治理建议

鉴于该段管道(图1)目前已腐蚀严重发生煤气泄漏,加之管道内部积存物数量不详,若积存物过多不仅对管道的输配能力有影响,而且增大了管道的负荷,可能出现更大的安全隐患。攀成钢公司高炉煤气主管道隐患治理主要有新建管道方案与包管修复两个方案。

图1攀成钢老厂区高炉煤气管网图

方案1新建管道方案

新建管道方案:在现有通廊的基础上另选通廊新建煤气管道,预留各个配入、配出点接口。然后,先将高炉煤气主管道配入用户(1-4#高炉)与煤气柜(确保新主管道管网压力稳定)逐个接入,再逐个接入配出用户。该方案的特点:

1、建设周期长,无法及时解决公司煤气主管道现存的缺陷、隐患;

2、投资比较大,并且若配入或配出点阀门存在问题时将要影响整个项目的进度,对生产影响的风险也高。

方案2先对腐蚀严重的高炉煤气管道进行包管,处理完缺陷,再结合攀成钢公司以后高炉改造及公司发展规划,新建整个高炉煤气管网。具体方案:

1、对混合站至2#高炉段高炉煤气主管道的管道支架进行验算、加固处理,对现有的高炉煤气管道采用包管处理,包管过程中对管道管托、外包管采取特殊方式处理,避免管道在包管过程中出现泄漏,与包管工作完成后的后续运行过程中,内层管道腐蚀减薄发生塌陷,影响管道的运行;

2、采取带压开孔、带压封堵方式在线对2#高炉接点位置移至主管道堵板处;对现在2#高炉、锅炉房DN700接点公用段进行煤气管道带压封堵加焊堵板,2#高炉至锅炉房段煤气管道采用包管与支架加固方案成本较高,并且管道最薄处只有1.5mm不具备包管及管托处理条件,须另选通廊重建或另选位置就近接点(成都瑞柯林工程技术公司与江西新余飞虎共同成功完成了攀钢钒D2600高炉煤气主管道带压封堵,与煤气管道带压开D1800孔并进行接点,为钢厂旧煤气管道改造、维修带来了更为经济、安全的方案,其业绩见附件1);

3、对现有的高炉煤气主管道进行带压探测管道内部结垢与积灰情况,为以后的管道规划提供决策依据;

4、包管前对现有煤气管道带压开孔,增设自动排放冷凝水装置;

方案比较:

上述两个方案处理各有特点,方案2处理比较及时、工期短、费用较少,从安全保产角度上讲,能快速解决系统目前存在的问题,避免因管道腐蚀发生大面积煤气泄漏,迫使整个公司停产。但从攀成钢公司整个高炉煤气主管道布局及以后的发展规划来看,新建整个高炉煤气管道新通廊是最终的选择,目前暂时无法考虑(涉及煤气的通流量的问题),因此建议:

1、采用方案2先行处理高炉煤气管道现存的问题,费用构成为:煤气管道在线封堵DN700孔两个、开孔DN700两个;管道包管、支架加固及新建至锅炉房段管道;安全措施费。

2、根据攀成钢公司发展规划情况及整个高炉煤气管道壁厚、管道内部情况,编制高炉煤气管道新建规划及布局方式,费用视新通廊的布局方式、通流能力而定。

三、攀成钢公司高炉煤气主管包管方案

1、腐蚀严重部位(壁厚δ<3mm)技术方案

管道腐蚀严重,外包管施工机械作业力不能太大,过大的振动、敲打等机械作业力会导致管道穿孔,出现煤气泄漏,影响施工、管网等安全性。因此,施工作业技术方案必须建立在此基础之上,其施工步骤及技术方案为:

(1)、先拆除影响管道包管施工的平台、支架(能源介质管道、设备支架拆除要先设临时支承后,在拆除)。

(2)、按煤气作业规范搭设作业平台。

(3)、准备好顶煤气堵漏用的材料、工具、安全用具及人员等。

(4)、清理管道上部的杂物,清理时要小心,不得使用较大的作用力,防止管道穿孔。如情况特殊杂物可以不清理干净。

(5)、电缆采用多层石棉布包裹,并外用δ=1mm左右钢板与石棉板外包隔离。

(6)、按下述方案进行管道包管(图1、2),辐板在管道可焊的前提下尽量每隔5m加焊一块,外包板每隔5m安装一个氮气吹扫、排污头(DN50)。

2、管道壁厚δ>3m部位的技术方案

管道厚度具备承力、焊接条件,可以采用直接外包管道的方法进行,其施工作业步骤为:

(1)、先拆除影响管道包管施工的平台、支架(能源介质管道、设备支架拆除要先设临时支承后,在拆除)。

(2)、按规范搭设作业平台。

(3)、清理管道上部的杂物,清理时要小心,不得使用较大的作用力,防止管道穿孔。

(4)、按下述方案进行管道包管。外包板每隔10m安装一个氮气吹扫、排污头(DN50)。

四、煤气管道带压包管工程施工顺序

1、管道卷制

按照现场测绘高炉煤气主管实际尺寸,确定包管卷制尺寸,管道卷制严格按照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管道加工、管道焊接GB5023-1997)进行,管道卷制后的圆度、表明质量及焊缝质量等按照施工工程质量管理标准进行管理,所有的焊缝在制作厂内做煤油渗透试验合格。为便于现场切割、组对、吊装,管道制作长度在2m左右。

2、管道防腐

管道防腐严格按照管道及设备防腐工艺标准进行施工,管道内外表面采用人工出锈后,管道内壁刷H06-1-1环氧富锌底漆2道、HL52-8厚浆型环氧沥青防锈中间漆2道、H04-10环氧沥青面漆2道;管道外壁刷同类别外防腐专用漆。

3、管道、材料运输

因施工场地限制,管道、材料无法全部运至现场,只能采用根据现场施工分批运进的方式进行。

4、支架加固

根据验算图纸先对支架基础进行处理,在按图加固支架。整个支架加固需制作、安装构件约30t及构件防腐,基础施工约45m3,支架加固完毕后,外表面用环氧沙浆填缝。混凝土管托的拆除不能用力过猛,防止管道穿孔。要采用先焊接管道对应管托位置旧辐板并设临时支架,再拆除混凝土管托的方法进行。焊接旧辐板时不能将管道焊穿出现煤气泄漏。

5、脚手架及安全措施实施

整个管道包管因涉及带煤气作业,需新增措施钢结构制安拆约50t,搭设脚手架约1800m2。

6、管道包管现场制作及组对施工

外包管运至现场,沿圆周方向等分成2~4等分,安装制定的技术方案进行现场制作、组对施工,包管的所有焊缝按照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管道加工、管道焊接GB5023-1997)进行。管道外包管受场地、环境影响,考虑到带煤气焊接的特殊性,需准备煤气管道堵漏专用胶料约300套、石棉布300Kg、0.5~1mm冷轧板约50m2、石棉板材约250Kg、灭火器250具。

管道管托部位的包管按照新增临时支架(约26t)旧管托拆除(约6t)管道包管新管托安装(约6t)临时支架拆除的顺序进行。拆除旧管托时要注意管道的下沉量,防止管道本身及上部能源介质管道拉裂,出现事故。

管道包管需逐段拆除、安装上部能源介质管道支架,拆除上部能源介质管道支架时不得破坏原来管道的支架功用,即滑动支架、固定支架的作业,更不能改变原来管道的死点位置。

五、施工安全、环保措施

施工安全及保证措施

5.1.1安全生产方针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遵规守法、持续改进。

5.1.2安全管理目标

(1)安全目标

作到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中毒事故和重大机械事故,实现事故零目标,创建文明标准化工地。

(2)安全监督检查

本工程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施工开始前向甲方现场对口施工人员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确认,经认可后实施。

5.1.3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规定和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工程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其成员由项目部人员和专职安全员组成。

5.1.4安全管理保证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坚持管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的全面领导,指挥和协调。

3)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工程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所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隐患发出整改指令。

4)项目部全体人员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抓好安全工作。

(2)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研究解决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检查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2)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开工前都必须召开安全交底会。

3)班组每天工作前召开班前会进行安全交底。

(3)安全检查制度

班组兼职安全员、班组长应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对安全操作、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隐患整改率为100%。

(4)安全生产经济奖罚制度

项目部按公司《安全管理奖罚规定》,对实现无事故单位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事迹显著有功人员给予加奖;对发生重伤以上事故、负伤率超指标单位进行处罚;对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顿的处理。

5.1.5安全措施保证项目通则(1)施工现场全体人员按国家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各类孔洞、临边必须有防护设施。

(3)施工用电符合规范标准。

(4)施工平台(架)安装完毕须经使用单位合检查,验收后挂牌使用。

(5)施工机械的操作者持证上岗,超重机械安装须取得劳动局验收,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

(6)施工现场材料、构件、设备、易燃物品、交通道路、厂区排水规划有序,保证安全通道畅通,推行标准化作业。

(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1.6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甲方要求而制订。其具体措施如下:

(1)所有机械棚搭设严密,防止漏雨,采取防雨、防淹措施。安装接地安全装置。电闸箱防止雨淋、不漏电,接地保护装置灵敏有效,各种电线防浸水漏电。

(2)焊接安全技术

1)电焊安全操作

为了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除按规定穿戴防护工作服、防护手套和绝缘鞋外,还应保持干燥和清洁。操作过程应注意下面几方面问题。

A.焊接工作开始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是否完好和安全可靠,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是否有损坏的地方,焊机的外壳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接触是否良好。不允许未进行安全检查就开始操作。

B.在狭小空间和管道内工作时,为防止触电,必须穿绝缘鞋,脚下垫有橡胶板或其他绝缘衬垫;最好两人轮换工作,以便互相照看,否则就需有一名监护人员,随时注意操作员的安全情况,一遇有危险情况,就可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

C.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切勿靠在带电的钢板或工件上,以防触电。

D.工作地点潮湿时,地面应铺有橡胶板或其他绝缘材料。

E.更换焊条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F.在带电情况下,为了安全,焊钳不得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G.推拉闸刀开关时,脸部不允许直对电闸,以防止短路造成的火花烧伤面部。

H.下列操作,必须切断电源才能进行:

①改变焊机接头时;

②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③更换保险装置时;

④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⑤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⑥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现场时。

2)气焊和气割安全技术

A.施工时应注意防火、防爆,现场应配备足够防火器材。

B.高处气焊和气割作业应防坠落和落下的火星。

C.在通风不良的环境作业应防急性中毒。

D.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3)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所有参加工程人员均应自觉遵守本规则。

2)在布置施工计划和总结工作时应同时布置和检查防火安全工作,要健全消防组织及普及消防知识,经常进行安全行产和防火宣传教育。

3)安全责任人为防火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确定一名义务消防队长,全面负责消防工作。

4)需配置专职义务消防员,了解本部门的火险隐患,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协调解决,负责对本部门消防器材的配置,检查保养和调换。

5)自觉遵守以下防火规则;

A.安装、修理电器、设备,必须由电工操作,禁止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防止电器设备超负荷运转。

B.严禁擅自使用电炉,使用的照明不得超过规定,不准用大功率灯泡取暖。

C.需焊割和明火作业,应事先消除周围可燃物或采取防范措施。

D.凡盛过和盛有易燃物品的容器、有气体压力的容器和电器设备,在危险状态未消除前,严禁焊割。

E.使用气瓶,应按气体性质,制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要严格执行有关气瓶的储存、使用和运输的规定。

F.消防器材不得擅自移作他用、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6)本工程在消防上的具体措施有:

A.必须开具动火证后再作业;

B.作业人员佩戴CO报警仪;

C.动火前必须确认安全措施是否采取;

D.每个动火点配备灭火器不得少于5个。

(4)施工现场安全用电规则

1)开关箱(盘)、配电箱必须分级设置,甲方总电源箱为第一级,其余依次为第二级或第三级,所有配电箱必须设置隔离开关,作业维修时的可靠的电源隔离措施,强调“一级一闸一保护”制度,避免可能发生的误操作。

2)配电箱进出线要敷设合理、位置规范,免受机械损伤,有防止雨水沿导线流入箱内的措施,移动配电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软电缆。

3)工程供电为单独变压器供电且中心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即TN—S制,其保护零线须为绿/黄双色线,所有供电电缆须架空设置。

4)施工用电的配电箱、开关箱及其它电气设备必须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其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在线须为绿/黄双色线。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接地或保护零地边接点应增加到至少两处。

5)动力用电与照明用电须分开配置;开关箱须采用“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必须根据负荷容量单独配置,严禁“一闸多机”,严禁违规操作。

6)供电管理由专业电气人员负责,所有电气操作人员,必须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对电气设备进行操作、维护、检修、严禁无证操作。

(5)高空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1)高空作业为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且经过身体检查及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作业者在作业前及午饭休息时严禁喝酒,严禁在高空开玩笑或投掷物品。

3)作业者在作业前,将安全带挂好,否则不得工作。

)高空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是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

5)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高空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6)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在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并与已搭好的立、横杆挂牢,穿防滑鞋,作业时精神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架子,严禁打闹玩笑、酒后上班。

7)按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明确分工。

8)五级以上大风和高温、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雨、雪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

9)对有裂缝、变形的材料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10)使用的梯子要牢固,间距不得大于300mm。

11)对拆除的材料应用吊车或人向下传递,严禁向下抛掷。

12)拆除作业区的周围,必须有专人看护,严禁非作业区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13)已拆下的材料,必须及时清理,运至指定地点码放。

(6)脚手架安全措施

1)本工程采用中48×3.5钢管和扣件等构成脚手架,立杆、大横杆、小横杆主要受力杆件和剪刀撑,斜撑构件均采用钢管搭设。

2)脚手架立杆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杆接头应错开,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点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纵向水平杆接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0.5M),上下相邻两根纵向水平杆接头错开不小于2m,同一步内外两根纵向水平,水平杆接头也应错开,并不在同一跨内。?

3)横杆伸出外立杆100~150mm,内立杆离内墙面250mm。?

4)脚手架纵向两端和转角处起,在脚手架外面左右用斜杆撑成剪刀撑,斜杆材质必须无变形无损伤,斜杆用旋转扣件与立杆和纵向水平杆扣牢。?

5)脚手架与主体结构必须采用刚性连接,小横杆为“背对背,面对面,交错设置”。

6)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7)施工层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架外侧设防护栏杆一道和挡脚板一道,栏杆上皮高1.2m,挡脚板高不应小于180㎜。栏杆上立挂安全网,网的下口与建筑物挂搭封严(即形成兜网)或立网底部压在作业面脚手板下,再在操作层脚手板下另设一道固定安全网。

8)除脚手架前,应将脚手架上的留存材料、杂物等清除干净。

9)脚手架拆除顺序一般为脚手板—栏杆—剪刀撑--牵杠—横杆—立杆,按自上而下先搭后拆,逐步拆除,一步一清,不得采用踏步式拆法,不准上下同时作业,剪刀撑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递杆子。?

5.2煤气事故处理

煤气事故的处理规则

5.2.1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和大量泄漏煤气等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主管和煤气防护站。如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应立即挂火警电话,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应立即通知附近卫生所。发生事故后应迅速查明事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2.2抢救事故的所有人员都应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指挥人应是企业领导人(厂长、车间主任或值班负责人)。

5.2.3事故现场应划出危险区域,布置岗哨,阻止非抢救人员进入。进人煤气危险区的抢救人员应佩带呼吸器,不应用纱布口罩或其他不适合防止煤气中毒的器具。

5.2.4未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前,不应向煤气设施恢复送气。

5.2.5煤气中毒者的处理

a、将中毒者迅速及时地救出煤气危险区域,抬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解除一切阻碍呼吸的衣物,并注意保暖。抢救场所应保持清静、通风,并指派专人维持秩序。

b、中毒轻微者,如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可直接送往附近卫生所急救。

c、中毒较重者,如出现失去知觉、El吐白沫等症状,应通知煤气防护站和附近卫生所赶到现场急救。

d、中毒者已停止呼吸,应在现场立即做人工呼吸并使用苏生器,同时通知煤气防护站和附近卫生所赶到现场抢救。

e、中毒者未恢复知觉前,不得用急救车送往较远医院急救,就近送往医院抢救时,途中应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并应有医务人员护送。

f、有条件的企业应设高压氧仓,对煤气中毒者进行抢救和治疗。

8.2.6煤气着火事故的处理

a、煤气设施着火时,应逐渐降低煤气压力,通人大量蒸汽或氮气,但设施内煤气压力最低不得小于100Pa(10.2mmH2O)。不应突然关闭煤气闸阀或封水封,以防回火爆炸。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煤气管道起火,可直接关闭煤气阀门灭火。

b、煤气隔断装置、压力表或蒸汽、氮气接头,应有专人控制操作。

8.2.7煤气爆炸事故的处理

a、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迅速将剩余煤气处理干净。

b、对爆炸地点应加强警戒。

C、在爆炸地点40m以内不应有火源。?附件1施工业绩:序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介质施工管径施工压力施工温度施工地点1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维修公司SZ36—1油矿外输泵输出管道更换阀门项目天然气10寸2.0MPa常温天津2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SZ36—1CEP中心平台开孔封堵项目天然气DN2505.0MPa<80度天津3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管道技术公司茂名乙烯E-340换热器出口管线带压封堵1%-3%NaOH熔液¢114*61.6MPa60℃茂名4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公司惠州港项目部管道不停输带压开孔项目柴油¢2731.6MPa80℃惠州5南通通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管道不停输带压开孔封堵项目水3”三个,2”一个1.6MPa80℃无锡6中石化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裂解车间T-390塔顶PSV-3301阀后管线、T-385塔PSV-3251阀后管线、TK-380罐7PSV3205阀后管线带压封堵丁二烯¢114*6,¢168*7各封堵一处0.002MPa23℃茂名7茂名石化化工部合成橡胶车间丁二烯脱水塔、脱重塔放空管线不停输带压开孔封堵项目丁二烯¢114*6,¢168*7各封堵一处0.002MPa23℃茂名8四川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第六分公司无断水带压开孔水21寸<1.6MPa<60℃无锡9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裂解装置及橡胶装置帐销案存设备带压封堵工程28寸<1.6MPa<60℃裂解装置及橡胶装置10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沾化分公司供水362工号不停车开孔封堵施工循环水¢630-10封堵一处,开¢250旁路孔6个1.6MPa60℃云维集团有限公司沾化分公司11中原油田勘探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仪长原油管道项目部大冶-武汉支线改造厂站工程管道开孔服务原油开¢70旁路孔一个,¢32旁路孔三个<1.6MPa<60℃湖北省大冶市陈贵镇12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湖南分公司带压开孔封堵工程航空煤油¢159封堵两次3.0MPa23℃长沙机场13天津市万全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硫磺配套管线循环水带压开孔工程循环水开10寸孔一处0.6MPa60℃天津14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湖南分公司带压开孔封堵工程航空煤油¢159*5更换120米新管线3.0MPa23℃长沙机场15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DN1000水管带压开孔接DN400新管施工项目水开¢350孔一个<1.6MPa<60℃厦门马青路段16南通通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带压开孔项目水开12个孔计108英寸<1.6MPa<60℃无锡海力士17新余市燃气公司煤气管道不停输带压开口工程煤气开10寸孔二处0.8MPa常温新余18中石化仪征化纤股份公司DN1100冷冻水管线不停输带压开孔项目水开DN450旁通孔二处0.5MPa7-9℃武汉19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汕头供应站航空煤油管线带压补强修复施工航空煤油¢159*5修复2米<1.6MPa<60℃汕头市龙湖区黄厝围中山东路20深圳市恒诺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DN300水管带压开孔接DN150新管施工项目冷冻水开¢120孔二个<1.6MPa<60℃深圳市21茂名市恒孚防腐工程有限公司小加氢-重整装置拆除之压缩风系统管线增加跨线改造带压封堵DN100一个、DN150二个、DN200一个1.6MPa茂名22云南大维制焦有限公司冷却水管道带压开孔项目水开DN400孔一处,开DN250孔二处<1.6MPa<60℃云南23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煤气管道开孔维修项目煤气开DN1200孔一处,¢57孔两处<1.6MPa<60℃曲靖沾益县24醴陵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管线带压开孔封堵加接阀门工程天然气¢168封堵一处<1.6MPa<60℃湖南醴陵25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航空煤油管线带压开孔封堵更换管道项目航空煤油¢159*5封堵孔二个,排油孔二个<1.6MPa<60℃湖南长沙26山东临沂沂州集团供应公司带压开孔项目煤气开DN32孔三处<1.6MPa<60℃山东临沂27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桂林机场部分输油管线带压开孔封堵项目航空煤油¢377*11封堵一处,开N150孔一处,DN40孔四处<1.6MPa<60℃桂林机场28广东新中南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航空煤油管线带压开孔封堵加装阀门项目航空煤油¢508*7封堵二处,开DN250孔二处,DN40孔二处<1.6MPa<60℃广东白云机场29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广州分公司100万吨/年催化重整联合装置配套工程火炬气¢1118*10mm,¢630*10mm<0.4MPa<60℃广州石化30广州中元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2009年总成包合同31广东新中南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航空煤油管线带压开孔封堵加装阀门施工项目航空煤油¢273*8封堵四处,开DN450放油孔四处,DN40二处<1.6MPa<60℃广东白云机场32中石油广州分公司液化气脱硫醇B33茂名市恒孚防腐工程有限公司带压开孔封堵框架协议DN300、DN350封堵各一处<1.6MPa<60℃海南炼化34山东禹城天然气管线开孔封堵天然气¢273*8封堵十处<1.6MPa<60℃山东禹城35上海江升密封材料有限公司原油¢159*5、¢273*6原油管线带压开孔封堵<1.6MPa<60℃山东定边36中石油化工荆门分公司原油管线不停输带压开孔封堵改线工程原油DN350<1.6MPa<60℃湖北荆门37广州中元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100万吨/年催化重整联合装置配套工程工艺及热力管网带压开孔(二)开DN500孔二处,DN300一处<1.6MPa<60℃广州38绍兴梁祝酒业有限公司开孔合同水蒸气开¢120孔一处<1.6MPa<60℃绍兴39茂名市恒孚防腐工程有限公司原油卸船管线带压开孔工程原油开DN300八处<1.6MPa<60℃40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压燃气管网带气封堵天然气DN500封堵<1.6MPa<60℃山东龙口41中原石油勘探局工程建设总公司天然气管线更换管道段施工项目天然气¢508封堵四处<1.6MPa<60℃42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带压开孔及带压封堵年度合同广州黄埔4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带压接管年度工程广州黄埔44海南汉地阳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润滑油装船管线带压开孔润滑油开孔DN250孔八处<1.6MPa<60℃海南洋浦45茂名市恒孚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月度工程计划零星维修工程瓦斯封堵DN100一处<1.6MPa<60℃茂名46海南汉地阳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润滑油装船管线带压开孔润滑油开孔DN150二处,DN100二处,DN250一处<1.6MPa<60℃海南洋浦47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冷冻水供回水管线开孔水开10寸孔二处<1.6MPa<60℃深圳福田48云南昆钢煤焦化有限公司安宁分公司煤气管道开孔检修工程煤气开DN250一个,DN800二个<1.6MPa<60℃云南49江苏宏达新材料长江分公司乙二醇管道开孔乙二醇开DN150二处<1.6MPa<60℃江苏镇江50山东泰山钢铁泰山焦化公司焦炉煤气管道带压开孔工程煤气DN1400焦炉煤气管道开500<1.6MPa<60℃山东莱芜51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硅氧烷管道带压开孔工程硅氧烷硅氧烷管道DN80孔三个<1.6MPa<60℃江苏镇江52禹城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禹城市天然气管线不停输带压更换管段天然气¢273*6封堵三处<1.6MPa<60℃山东禹城53禹城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禹城市天然气管线不停输带压更换管段施工天然气¢273*6封堵四处<1.6MPa<60℃山东禹城54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能动中心一二期高炉煤气管网联络管道带压维修工程煤气DN2600封堵<1.6MPa<60℃四川攀枝花55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焦炉煤气管道带压开孔工程煤气DN50孔二个<1.6MPa<60℃山西洪洞56茂名市恒孚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加工含酸原油适应性改造50000㎡罐容带压开孔工程原油DN300一个,DN500二个,DN600一个<1.6MPa<60℃广东湛江57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二醇管道开孔乙二醇DN150孔二处<1.6MPa<60℃江苏镇江58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二醇管道带压开孔工程乙二醇DN80孔二处<1.6MPa<60℃江苏镇江59山东富伦钢铁有限公司管道带压开孔水DN1200水管开DN500,450<1.6MPa<60℃山东莱芜60空间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管道带压开孔工程水开DN65孔二处<1.6MPa<60℃无锡61广西二建长输供油管线带油开口封堵更换管段Φ219*8更换170米管线<1.6MPa<60℃广西桂林62海南美亚实业有限公司美兰机场¢426封堵航空炼油¢426*10封堵二处,¢323。9*8封堵一处,开孔DN150二个,DN40二个<1.6MPa<60℃海南63濮阳市华隆建设工程公司天然气¢141双封双堵<1.6MPa<60℃河南濮阳64天津塘沽海盛工贸原油管道带压开孔工程原油250开孔一处<1.6MPa<60℃天津塘沽65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孔乙二醇开DN150二处,DN40/100各一处<1.6MPa<60℃江苏镇江66山东胜越石化工程公司广石化系统管网开孔开DN500、DN800各二个,DN250/DN50/DN80各一个<1.6MPa<60℃广州黄埔67深圳晟泰机械三亚Y31-4平台开孔天然气开6寸一个<1.6MPa<60℃海南三亚68无锡市圣林宝无锡海力士开孔水开DN80二处<1.6MPa<60℃无锡69华南蓝天航油湖南分公司黄花机场施工航空煤油¢159*6封堵一处<1.6MPa<60℃湖南长沙201170新余燃气有限公司DN400煤气管道封堵DN400煤气管道封堵二处<1.6MPa<60℃江西新余71广石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航煤管线带压开孔工程航空煤油开DN250一处<1.6MPa<60℃广州黄埔

篇2: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报告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基础工作,及时准确排查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实现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一、各单位要把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纳入安全工作的重要日程,要成立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全面抓,其它领导要配合抓,党政工团一起抓,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二、各单位要制定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规划,要从实际出发,制度要严格,规划要细,组织领导要强,整改措施要实,检查验收要严,达到的效果要好。

三、各单位要坚持“五日一检”,一班一查的原则,坚持经常性、制度化,使大隐患不过天,小隐患不过班。每天生产会必须平衡隐患的处理情况,不能推,不能迁就,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时效性。

四、各单位排查出的隐患,要实行A、B、C分级管理,段队解决不了的报井区,井区解决不了的报矿,矿解决不了的报公司,逐级汇报。隐患不处理完不许生产。

五、各单位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造册,要做到“五落实”即:落实时间、落实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负责人、落实结果并跟踪复查。

六、在通风、瓦斯、煤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水害和其它方面发生重大事故隐患时,应立即向矿汇报,并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按规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按要求部署人员进行监控、防止事故隐患扩大。

七、各单位要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本单位作业现场存在的重大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对无防范和整改措施的予以停产整顿,并严肃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八、各单位要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上下功夫,及时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和专业会,对各类重大隐患要及时研究有效的防范措施和解决办法,使隐患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九、各单位要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定期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上级汇报。

篇3:事故原因分析整改措施

一、?事故的分类

为了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必须对事故进行归纳分类,至于如何分类,由于研究的目的不同,角度不同,分类的方法也就不同。主要有以下分类方法:

1.依照造成事故的责任不同,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两大类

责任事故,指由于人们违背自然规律、违反法令、法规、条例、规程等不良行为造成的事故。

非责任事故,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或目前科学无法预测的原因造成的事故。

2.依照事故造成的后果不同,分为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

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称为伤亡事故。只造成生产中断、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的事故称为非伤亡事故。

3.依事故监督管理的行业不同,分为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铁路交通事故、民航飞行事故、农业机械事故、渔业船舶事故、煤矿事故、非煤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建筑施工事故、冶金机械事故、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爆炸事故等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是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民航飞行、农业机械和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每个行业对事故都有详细的分类。

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分类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对企业职工伤亡事故,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的分类,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

(1)按事故类别分。

1)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3)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5)触电。

6)淹溺。

7)灼烫。

8)火灾。

9)高处坠落。

10)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

14)火药爆炸。

15)瓦斯爆炸。

16)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20)其他伤害。

(2)按伤害程度分。

1)轻伤。2)重伤。3)死亡。

5.按事故所属行业分类

二、?事故的调查取证

事故发生后,在进行事故调查的过程中,事故调查取证是完成事故调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这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现场处理

1.事故发生后,应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

2.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

3.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二)物证搜集

1.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等。

2.在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

3.所有物件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

4.对健康有危害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

1.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材料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

(2)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支付工资的形式;

(3)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术状况,接受安全教育情况;

(4)出事当天,受害人和肇事者什么时间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

(5)受害人和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

2.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

(1)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

(2)使用的材料,必要时进行物理性能或化学性能实验与分析;

(3)有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及执行情况;

(4)关于工作环境方面的状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声响、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状况及工作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记录;

(5)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应注意它的有效性、质量、使用范围;

(6)出事前受害人或肇事者的健康状况;

(7)其他可能与事故致因有关的细节或因素。

(四)证人材料搜集

事故发生后,要尽快找被调查者搜集材料,对证人的口述材料,应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

(五)现场摄影及绘图

1.显示残骸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

2.可能被清除或被践踏的痕迹,如刹车痕迹、地面和建筑物的伤痕、火灾引起损害的照片、冒顶下落物的空间等。

3.事故现场全貌。

4.利用摄影或录像,提供较完善的信息内容。

5.必要时,绘出事故现场示意图、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

三、?事故的直接原因分析

对一起事故的原因分析,通常有两个层次,即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直接原因通常是一种或多种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或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间接原因可追踪于管理措施及决策的缺陷,或者环境的因素。分析事故时,应从直接原因人手,逐步深人到问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在事故原因分析时通常要明确以下内容:

1.在事故发生之前存在什么样的征兆。

2.不正常的状态是在哪儿发生的。

3.在什么时候首先注意到不正常的状态。

4.不正常状态是如何发生的。

5.事故为什么会发生。

6.事件发生的可能顺序以及可能的原因(直接原因、间接原因)。

7.分析可选择的事件发生顺序。

(一)、事故原因分析的基本步骤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中,给出了分析事故原因的步骤。

1、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

2、按以下7项内容进行分析

1)?受伤部位;

2)?受伤性质;

3)?起因物;

4)?致害物;

5)?伤害方式;

6)?不安全状态;

7)?不安全行为。

3、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4、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

5、确定事故责任者

(二)、直接原因分析

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中规定,属于下列情况者为直接原因:

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1)无防护。包括:无防护罩;无安全保险装置;无报警装置;无安全标志;无护栏或护栏损坏;(电气)未接地;绝缘不良;局部通风机无消音系统、噪声大;危房内作业;未安装防止“跑车”的挡车器或挡车栏;其他。

(2)防护不当。包括: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防护装置调整不当;坑道掘进、隧道开凿支撑不当;防爆装置不当;采伐、集材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放炮作业隐蔽所有缺陷;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其他。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1)设计不当,结构不合安全要求。包括:通道门遮挡视线;制动装置有缺欠;安全间距不够;拦车网有缺欠;工件有锋利毛刺、毛边;设施上有锋利倒梭;其他。

(2)强度不够。包括:机械强度不够;绝缘强度不够;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其他。

(3)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包括: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其他。

(4)维修、调整不良。包括:设备失修;地面不平;保养不当、设备失灵;其他。

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1)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2)所用的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1)照明光线不良。包括:照度不足;作业场地烟雾尘弥漫视物不清;光线过强。

(2)通风不良。包括:无通风;通风系统效率低;风流短路;停电停风时爆破作业;瓦斯排放未达到安全浓度爆破作业;瓦斯超限;其他。

(3)作业场所狭窄。

(4)作业场地杂乱。包括: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采伐时,未开“安全道”;迎门树、坐殿树、搭挂树未作处理;其他。

(5)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

(6)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

(7)地面滑。包括:地面有油或其他液体;冰雪覆盖;地面有其他易滑物。

(8)贮存方法不安全。

(9)环境温度、湿度不当。

2.人的不安全行为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①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

②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

③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

④忘记关闭设备;

⑤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⑥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的操作);

⑦奔跑作业;

⑧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

⑨机械超速运转;

⑩违章驾驶机动车;

11酒后作业;

12客货混载;

13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压模;

14工件紧固不牢;

15用压缩空气吹铁屑;

16其他。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①拆除了安全装置;

②安全装置堵塞.失掉了作用;

③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④其他。

3)使用不安全设备。

①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

②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③其他。

4)手代替工具操作。

①用手代替手动工具;

②用手清除切屑;

③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

5)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①冒险进入涵洞;

②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

③采伐、集材、运材、装车时,未离危险区;

④未经安全监察人员允许进入油罐或井中;

⑤未“敲帮问顶”便开始作业;

⑥冒进信号;

⑦调车场超速上下车;

⑧易燃易爆场所明火;

⑨私自搭乘矿车;

⑩在绞车道行走;

11未及时撩望;

7)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①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②未戴防护手套;

③未穿安全鞋;

④未戴安全帽;

⑤未佩戴呼吸护具;

⑥未佩戴安全带;

⑦未戴工作帽;

⑧其他。

12)不安全装束。

①在有旋转军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肥大服装;

②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

③其他。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四、?间接原因分析

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中规定,属下列情况者为间接原因:

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

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3.劳动组织不合理;

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7.其他。

五、?事故责任分析

事故责任分析是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进行责任分析的目的是使责任者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事故责任分为:

1.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2.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

下列情况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

(3)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

3.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下列情况负领导责任:

(1)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造成事故的;

(2)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未经考试合格上岗造成事故的;

(3)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或超负荷运行或设备有缺陷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4)作业环境不安全,未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造成事故。

六、?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是指因安全生产责任者未履行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定责任,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及后果的严重性,追究其行政、民事或刑事责任的一种制度。

(一)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一般分为职务过错责任和行政过错责任。前者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因滥用职权或违法失职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后者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因违反行政管理法规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的种类

(1)行政处分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8种。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对企业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留用察看、开除7种,并可给予一定的罚款。

(2)行政处罚

①警告;②罚款;③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④责令停产、停业;⑤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⑥行政拘留。

2.安全生产责任的行政处分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的行政处分主要是对职务性过错的制裁,它包括不作为失职处分和作为失职处分。《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302号令)对各种不作为失职行为和作为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都作了明确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六章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有明确的规定。主要有:

(1)防范性工作失职处分;

(2)确保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的失职处分;

(3)安全审批失职处分;

(4)监督管理失职处分;

(5)事故调查处理失职处分。

3.安全生产责任的行政处罚规定

在《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消防法》《矿山安全法》《建筑法》《环境保护法》《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对违反安全规定或因违法行为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处罚,都有具体规定。

(二)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犯罪行为而应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由于刑事违法的违法性质最为严重,故刑事责任也最为严厉。在我国,认定和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审判机关即各级人民法院;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只能是刑事违法者本人。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犯罪主要有危害公共安全罪,渎职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其中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类社会危害性非常严重的犯罪,是《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中除危害国家安全罪外,客观危险性最大的一类犯罪。罪名包括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

在《安全生产法》中,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规定为:

1.第八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犯罪及刑事处罚。主要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第八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犯罪及刑事处罚。主要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第八十三条规定,违反《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的犯罪及刑事处罚。主要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第八十四条规定,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犯罪及刑事处罚。主要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5.

第八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有关危险物品管理的规定及进行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犯罪及刑事处罚。主要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6.第八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不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的犯罪及刑事处罚。主要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7.第九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犯罪和刑事处罚。主要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8.第九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以及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犯罪及刑事处罚。主要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9.第七十七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责的犯罪及刑事处罚。主要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0.第七十九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犯罪及刑事处罚。主要依据《刑法》第二百二-,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于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II.第九十二条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所构成的犯罪及刑事处罚。主要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表现为财产责任,是一种救济责任,用于救济当事人的权利,赔偿或补偿当事人的损失,多数可通过当事人协商解决。民事责任大体可分为违约民事责任和侵权民事责任两大类。

安全生产的民事责任主要是侵权民事责任,包括财产损失赔偿责任和人身伤害民事责任。在《安全生产法》中,有关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

1.第七十九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第八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第九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4.第四十八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九、对事故调查处理的监督

为保证事故调查处理的公正性,对事故调查处理的监督共有3种形式: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组织监督。在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第二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报告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举报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到报告或者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查处,或者对举报的不履行、不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明确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地方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督权利,同时也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接到报告和举报必须进行调查处理的责任。

由于安全生产工作已成为一个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新闻媒体大量报道,增加了社会的透明度,安全生产工作舆论监督也越来越发挥出重要作用。

规定第二十二条还明确,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又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的监督保障制度,为防止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循私舞弊、以权谋私起到了组织约束的监督保障作用。

篇4:事故隐患整改制度范本

1、安全员要在安全厂长的指导下,认真开展安检工作,确保能及时发现,及时报告,现场整改做到“三不放过”。

2、对上级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改正的绝不拖延,短时间内无法整改的,必须由安全厂长为首,成立专门班子,限期整改到位。

3、认真做到“安全第一、生产第二”,对需整改的车间和部位,应停工的必须无条件停止生产,整改不到位,不能恢复生产。

4、整改是否达标,是否可以复工,必须由厂长、生长厂长和该部位负责人三人到场作出复工决定后才能复工。

5、在厂内设立举报箱,鼓励职工对违章行为进行举报,激发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对举报隐患属实的人厂部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

篇5:事故隐患整改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条?为避免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事故隐患整改的管理部门隐患整改由安全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具体实施按项目、专业、类别分别由各处室、车间执行。各单位的主要领导需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整改负首要责任。第三条?事故隐患的范围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3、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第四条?事故隐患的评估和分级管理1、事故隐患评估:对存在的各类隐患必须保证每年重新评估一次,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级管理。隐患评估采用LEC法(见中石化《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1995)2、事故隐患分级:序号LEC值隐患级别管理单位175000以上国家级集团公司27501-75000总公司级集团公司3751-7500公司级分公司4321-750厂级厂5320以下车间级车间3、事故隐患管理(1)公司、厂、车间分别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台帐。公司、厂级台帐设在安全管理部门。(2)隐患整改必须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即定临时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定资金来源。(3)制定生产经营计划时,必须优先安排事故隐患整改计划。整改项目一经确定,各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好资金、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的落实。厂里的隐患整改计划必须在每年1月31日前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4)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必须优先解决事故隐患的整改。(5)凡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措施项目,要按国家劳动部劳字(1988)48号文件规定,做到“三同时”,各级隐患治理必须按技术措施管理的有关规定,由隐患所在单位及时上报并纳入技措、大修、安措计划中,按计划整改。需检修中解决的由隐患所在单位列入各检修计划中实施。(6)各级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由存在隐患的车间制定出临时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并报厂安全主管部门备案。(7)厂安全主管部门要定期对隐患整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月填表上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8)隐患项目竣工并运转基本正常后的一个月内,要由相应级别的安全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专业技术部门共同验收,并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备案。(9)对不立即处理有危及人身安全或可能发生爆炸、着火的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应停机、停工、停产和撤离人员,按操作规程和事故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在条件许可时应先报各有关处室和领导批准后执行。(10)安全主管部门有权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有关单位接单后必须将指定隐患在期限内整改完毕,否则由此导致事故责任自负。对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单位,安全部门有权在经济责任制考核或年终评比时给予一定的处罚,情节严重时追究有关领导和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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