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现场安全注意事项规程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炼钢现场安全注意事项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1、早班检修设备时必须同岗工种位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进行。

2、值班系统原则上同岗位工种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检修。如遇特殊情况,需一人作业时,必须通知该岗位操作工或班长配合处理,同时形成互保。

3、更换转炉氧枪时,应三人或三人以上同时进行,参与检修的同志严禁在检修过程中玩手机、干其他私活等,查处一次考核责任人50元,班长20元。

4、吊装氧枪过程中,行车工必须就近操作行车(与检修地点不得大于10米,且视野开阔,指令明确)。

5、以上四点若炼钢相关人员未认真配合,履职的。检修负责人应立即向值班主任汇报,若值班主任仍未处理,存在安全隐患时,可由检修负责人下达停工指令,并向车间领导汇报。

6、行车吊物经过检修现场上方时(检修拉矫减速机、转炉钢渣车等),应先停车打铃,地面人员接到铃声后及时避让。如因维修工未及时避让造成的损失,由检修负责人和责任人共同承担。如发生行车未打铃或边打铃边从上方经过的,地面检修负责人应及时向汇报值班主任和车间领导,发生安全事由行车车工全部承担,未发生安全事故按炼钢管理制度考核行车工。

7、转炉兑铁、进废钢、出钢作业时,严禁从炉口正前方向经过。

8、行车吊运重物、兑铁水、检修作业时,严禁从行车下方穿行。

9、检修转炉钢、渣车、倾翻车、过跨平车及其他地面移动车辆时,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进行,挂牌并告知岗位操作工。

10、进入高温区域设备时,首先进行降温操作,过程中注意防暑、滑倒。

篇2:钢筋加工时安全注意事项

钢铁厂钢筋作业加工时,容易发生伤害事故。如何避免伤害事故,有几种措施可以采取。

伤害事故类型

由于使用钢筋加工机械不当,容易发生机械伤害或物体打击事故。绑扎钢筋时,由于作业面搭设不符合要求或违章,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

避免伤害事故注意:

(1)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m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3)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先用脚踩紧。

(4)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掌克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挟,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5)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6)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7)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m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8)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9)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10)起吊钢筋,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钢筋降落到地lm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篇3:焊工安全注意事项

1、电焊机工作前应先检查是否安全,正常。工作场地周围3m以内严禁停放易燃、易爆物。

2、电焊机输入,输出电线不能从乙炔、氧气、易燃气体管道上通过。

3、露天下雨和潮湿场所工作时,必须有绝缘措施。

4、在氨区工作时必须有两人配合,在容器内焊接时,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外面要有人监护。

5、高空作业时,应搞好手脚架并系好安全带,工具备件等不得随意乱抛。

6、氧焊工作业要详细检查氧气表、乙炔表、乙瓶、气管、焊割枪等是否正常。

7、气焊操作时应先开乙炔,后开氧气。操作中发生回火时应迅速先关氧气开关,后关乙炔开关;待火熄灭后,再打氧气开关,吹出残苗余火和碳性微粒,并检查焊割枪温度是否过高,若过高可立即浸入冷水中,检查焊割嘴是否堵塞,若堵塞可用通针排除,然后再点火使用。

8、焊割枪、氧气瓶、乙炔瓶、气管、减压气及一切氧气设备,严禁有油脂沾染。

9、在氧气瓶上装减压气时,人应站在侧面慢慢进行,然后慢慢拧紧减压阀,调节螺栓,调到所需要压力为止。

10、氧气瓶与乙炔瓶距离不得小于5m,与焊割地点都不得小于10m,乙炔瓶严禁倒置,氧气瓶必须放置牢固,以防碰倒爆炸。

11、氧气瓶严禁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和接近其他热源的地方存放。每个氧气瓶使用后应当留1-1.5个大气压封存。

12、专业焊工必须经专门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才允许单独操作。

班长:责任人:

日期:

篇4:气割工操作安全注意事项

1、要预防气割时发生燃烧、爆炸、烫伤、烧伤、触电及眼伤等;

2、按焊、割炬的焊嘴大小,来配备氧气和乙炔的压力和气量;

3、点火时,应先开乙炔阀门,点着后再开氧气;

4、作业前检查乙块和氧气阀门、橡皮管是否漏气,发现漏气现象应及时修理;

5、交接班停止作业时,应关闭气体阀门并检查清除作业场地火种;

6、要使用专用橡皮气管,且乙块和氧气管要各有标记,不能对调使用;

7、氧气、乙炔用的橡皮管,不要随便乱放,管口不要贴住地面,以免填入土和杂质,发生堵塞;

8、做好作业场地防火和气割件的安全与防火防爆措施。

篇5:十项炼钢厂供电与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1炼钢厂供电应有两路独立的高压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另一路电源应能保证车间正常生产用电负荷。

2计算机应设置不间断电源(UPS)。

3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粉尘等的场所,应采用密闭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4转炉倾动设备应设有可靠的事故断电紧急开关;氧枪、副枪驱动,应设有事故电源(直流驱动采用蓄电池,交流驱动采用UPS电源),供事故断电时,将氧枪、副枪提出炉口。

5设在车间内部的变压器室,应设置100%变压器油量的储油设施。

6炼钢车间,应根据工艺设备布置,适当配置安全灯插座;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潮湿地点和金属容器内使用的行灯,其电压不应超过12V。

7工作场所的照明,应遵守GB50034的规定。

8电炉和LF精炼炉,其变压器室外墙短网开孔和支撑变压器母线排的主变压器墙,应采取防电磁感应发热的措施。

9电缆不应架设在热力与气管道上,应远离高温、火源与液渣喷溅区;必须通过或邻近这些区域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电缆不得与其他管线共沟敷设。

10车间变电所与有火灾、爆炸危险或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粉尘的设施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