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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归档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生产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责任,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管理程序,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伤亡事故

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1、轻伤事故

2、重伤事故

?3、死亡事故

(二)非伤亡事故

非伤亡事故,划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和三级非伤亡事故三类。

1、一级非伤亡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非伤亡事故。

(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停工8小时以上,或采区停工3昼夜以上;

(2)瓦斯、煤尘燃烧或爆炸;

(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50吨(含50吨);

(4)井下发火封闭采区或影响安全生产;

(5)水灾使矿井全部或一翼停止生产;

(6)采区通风不良,风流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24小时以上;

(7)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在10米及以上;

(8)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在5米及以上;

(9)巷道冒顶长度在10米及以上;

(10)矿用火工品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及以上;

(11)因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及以上;

(12)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50万元;

(13)地面车间供电中断7天以上或地面中断供电2天以上;

(14)主扇风机和分区扇风机停止供风30分钟以上;

(15)运输设备撞车、追尾造成设备严重损坏,斜井跑车,皮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

(16)3千伏级及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误送电;

(17)压风机凤缸、风包和风管爆炸或着火;

(18)主排水系统故障造成泵房进水;

(19)基建施工企业造成全矿工程停工8小时以上;

(20)上级认为应调查处理的其它非伤亡事故;

2、二级非伤亡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非伤亡事故;

(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工2小时以上,但不足8小时或采区停工8小时以上,但不足3昼夜;

(2)井下透水或突水致使淹采掘工作面;

(3)采区排水系统故障造成泵房进水;

(4)采区或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风流中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8小时以上;

(5)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达5米及以上,但不足10米;

(6)掘进工作面冒顶达3米及以上,但不足5米;

(7)巷道冒顶长度达5米及以上,但不足10米;

(8)化工、火工品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但不足5万元;

(9)因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但不足50万元;

(10)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

(11)全矿井停电10分钟以上;地面车间供电中断4小时以上至7天,或地面供电中断30分钟以上至2条;

(12)矿井主要通风机(含分区通风的扇通风)停风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

(13)上级认为应调查处理的其他非伤亡事故。

3、三级非伤亡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三级非伤亡事故;

(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工30分钟至2小时或使采区停工2小时至8小时;

(2)通风不良或局扇无计划停运,使风流中局部瓦斯积聚,瓦斯浓度超过3%及以上;

(3)矿井主要通风机(含分区通风的扇风机)停风10分钟以下;

(4)因水灾迫使一个采掘面停止生产;

(5)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米(含3米),但不足5米;

(6)掘进工作面冒顶3米以下;

(7)巷道冒顶长度5米以下‘

(8)化工、火工品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0.5-2万元;

(9)地面造成车间供电中断1-4小时或地面供电中断10-30分钟;

(10)因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价值0.5-2万元;

(11)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0.1-2万元;

(12)因设备故障影响生产(或基建施工)1小时及以上或产量损失200吨及以上;

(13)未列入矿井一、二级非伤亡事故范围的其它非伤亡事故;

4、矿井地面非伤亡事故划分,比照《公司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汇报程序集调查处理有关规定》中地面生产经营单位非伤亡事故相关划分标准。

(三)人身未遂事故

按事情情节和危害程度分为重大人身未遂事故和一般人身未遂事故。

1、重大人身未遂事故。指事故性质恶劣,情节与历史上所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相似,一旦发生将会造成3人以上(含3人)死亡,只是凭侥幸才未酿成后果的事故。

(1)采掘工作面冒顶、片帮埋、堵人超过3人及以上;

(2)采掘工作面未撤出人员提前放炮;

(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以上或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瓦斯积聚仍进行爆破作业;

(4)有害气体使多人被熏事故;

(5)斜井内有人员工作或行走同时开动车辆,或斜井跑车事故;

(6)运人车辆行驶中颠覆矿车事故;

?(7)运输皮带电缆冒烟或着火未造成严重后果;

(8)3千伏级以下的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点事故;

(9)压风设备、管路爆炸事故;

(10)火工品爆炸或丢失事故;

(11)水或煤水使3人及以上被冲事故;

(12)上级认为应由上级调查处理的其他未遂事故;

2、一般人身未遂事故。指事故情节与历史上所发生的死亡事故相似,如果发生将会造成人员伤亡,只是因侥幸才未造成死亡后果的事故。

(1)顶板冒落、掉顶或片帮埋人、砸人事故;

(2)工作面倒柱险些砸人事故;

(3)工作面放炮险些崩人事故;

(4)皮带或刮板运输机刮人、挤人、铰人、物料顶人事故;

(5)人身触电或电弧烧人事故;

(6)运输设备、车辆刮、挫、撞、轧人事故;

(7)人员高处坠落或坠物险些砸人事故;

(8)机组锚链断裂崩人或大链弹人事故;

(9)设备检修时误动作伤人事故;

(10)水或煤水冲人事故;

(11)其它由事故调查小组认定为一般人身未遂事故。

二、事故汇报

1、事故发生后,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安排现场人员救护伤者,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相关物体时,必须做好标记,以利于现场勘察。‘

2、现场事故发生或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立即亲自或安排专人将事故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性质、影响范围、人员伤害程度及数量等)向矿调度室汇报。自发生事故10分钟内事故单位未向调度室汇报的。视为故意隐瞒事故。

3、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安排运输队准备好人车及罐笼,保证运输畅通;同时通知矿医院做好接诊工作,并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值班人员做好应急准备;矿值班领导根据伤情汇报给矿长和党委书记。

4、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三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未遂事故和永煤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的其它事故,矿值班领导根据事故情况安排救护工作并决定向矿长、党委书记汇报,矿长或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当于30分钟内报告永煤公司调度室、公司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5、重大事故或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非伤亡事故,应立即上报永煤公司。凡是需要立即上报的生产安全事故,可以用电话直接上报,随后补报文字报告。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续报。

6、需要向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汇报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臵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执行。

7、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本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本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8、事故有关的业务科室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到矿调度室参与事故处理工作,并根据调度室安排指定专人到现场察看情况,协助事故事故单位处理工作并及时掌握现场真实情况;

9、如职工发生人身伤害后向本单位汇报,而事故单位未按事故汇报程序向矿调度室汇报的,侧视事故单位故意隐瞒工伤,同时谁造成信息阻断的要承担医疗费用的60%,由劳资科核算时在个人工资中扣除。

10、如职工个人发生人身伤害(施工地点单人作业的)而没有在第一时间(原则上10分钟以内)汇报给调度室或本区对的,视为伤者故意隐瞒工伤,承担医疗费用的80%,由劳资科在其本人工资中扣除。同时视该职工所在单位故意隐瞒工伤。

11、由于职工人身伤害原因无法进行信息沟通,周围知情人员出现不汇报、不组织救援等不作为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职工受伤后私自离矿,且又无矿内人员能证明其在矿工作时受伤,一切后果均由该职工个人承担;若有矿内职工能证明其在矿内因工作受伤,且经查实的,则视伤者故意隐瞒工伤,本人承担全部已发生医疗费用,由劳资科在其本人工资中扣除,同时视该职工所在单位故意隐瞒工伤。

三、现场急救程序

1、事故发生后,立即在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的指挥下,首先解救伤员脱离现场危险区,同时发出呼救。并由受过训练的人员实行自救互救,进行心脏复苏、简单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及搬运伤员等。

2、井口急救医生接到呼救后,携带所需医疗用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诊断、急救,初步判断伤情。对伤情较重和危机生命的伤员,应及时报告矿医院或者上级医院,派医生下井协助抢救,并在密切监护下安全护送升井。要求矿医院指定与之相适应的救护应急预案。

3、伤员送至矿医院后,应加强急救措施,确切判断伤情程度,在伤情稳定时可转送医院。伤员不宜转送时,请求上级医院前来协助抢救。

4、在急救过程中矿医院要做好救护记录,在伤员转送医院时,应由医生护送,或由了解情况的工人护送,并由上级医院陈述抢救经过。

5、根据事故等级,由矿长或调度室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救援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现场自救基本原则

抢救伤员必须遵守“三先三后”原则,即:

1、对窒息或心跳、呼吸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

?2、对出血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

?3、对骨折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五、人身伤害事故治疗程序

?1、调度室通知矿医院值班医务人员,并把了解到的伤员伤情进行简要说明,由矿医院确定治疗地点。

2、伤员到达治疗地点,经过医务人员检查后,如需到其它医院做进一步检

查或治疗时,由矿医院医务人员通知调度室派车到指定地点,由事故责任单位值班人员通知值班队长、队长或党支部书记陪同。

3、重伤员治疗由矿医院院长与其它医院联系,安排治疗事宜,并指定医务人员陪护。

4、矿医院根据受害人情况,轻微伤于接诊后12小时内出具伤害程度鉴定报告,轻伤及以上事故于接诊后24小时内出具伤害程度鉴定报告。事故当事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将事故报告送安检科,在医院出具伤害程度鉴定报告4小时内到安检科办理相关手续。

5、伤员私自到非指定医院治疗的,或未经矿领导同意安排到非指定医院治疗的,按隐瞒工伤处理。

6、工伤人员工伤治疗结束后,必须在一周内将自己工伤治疗证明交安检科妥善保管,然后由矿医院出具证明交劳资科,劳资科可会同有关人员根据工伤人员恢复情况确定是否准许其上班,不经劳资科同意,工伤人员不得上班。

六、各科室职责

1、安检科负责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事故追查会议记录,及时向矿领导提供事故报告,并统计上报,建立各类事故台账。

?2、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对顶板,“一通三防”、水灾、井下爆破等非专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事故追查会议记录,建立非伤亡事故台账。并于2个工作日内把事故报告报安检科,报告需标明事故类型、级别、事故经过、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内容。

3、机电科负责组织对机电运输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事故追查会议记录,建立非伤亡事故台账。并于2个工作日把事故报告报安检科,报告需标明事故的类型、级别、事情经过、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内容。

4、机运队负责对地面爆破、地面火灾事故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事故追查会议记录,建立非伤亡事故台账,并于2个工作日内把事故报告报安检科,报告需标明事故的类型、级别、事情经过、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内容。

5、调度室负责组织对其它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事故追查会议记录,建立非伤亡事故台账。并于2个工作日内把事故报告报安检科,报告需标明事故的类型、级别、事情经过、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内容。

七、零星工程施工出现事故责任划分

各采区多个队伍同时施工的地点,各队施工措施要统一会签,一个区队同时施工的地点不得超过四个,施工期间各队跟班队干要相互协调,杜绝事故发生。

1、零星工程作业的区队在其它区队的施工区域内施工时,零星工程施工措施要进行会签并送区域所有施工区队贯彻;零星工程施工队伍一并贯彻主体工程措施相关内容。

?2、零星工程施工单位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其它单位设备设施造成事故的责任由零星工程施工单位承担。

?3、零星工程施工单位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其它单位设备设施造成事故的责任由零星工程施工单位承担。

4、零星工程施工单位施工时出现其它事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各自承担责任大小。

?八、事故调查

(一)成立事故调查组

发生伤亡和非伤亡事故,由公司成立事故调查组。分管矿领导主持,各业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及责任单位参加,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交事故报告。轻微伤及一般非伤亡事故由责任单位进行追查,并于1天内提出事故报告交安检部。

?1、顶板事故调查组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安全副总,采掘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生产技术部部长,安监部部长,调度室主任

成员:其他矿领导,生产技术部、安监部、人事部、调度室等部门相关人员,责任单位第一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调查由总工程师主持。有人身伤害事故由安监部负责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非人身伤害事故,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

2、机电运输事故调查组组长:分管机电副矿长

副组长:安全副总,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机电部部长,安监部部长,调度室主任,

成员:其他矿领导,机电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人事部,部门相关人员,责任单位第一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调查由机电副总主持。有人身伤害事故由安监部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非人身伤害事故,由机电部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

3、“一通三防”事故调查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安全副总,通风,采掘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生产技术部部长,安监部,调度室主任,

成员:其他矿领导,生产技术部,调度室,人事部等部门相关人员,通风队队长和相关人员

调查由总工程师主持。有人身伤害事故由安监部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非人身伤害事故,由生产技术部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

?4、水灾事故调查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安全副总,地测,采掘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生产技术部部长,安监部部长,调度室主任,

成员:其他矿领导,生产技术部,安监部,人事部,调度室等部门相关人员,通风队队长和相关人员

调查由总工程师主持。有人身伤害事故由安监部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非人身伤害事故,由生产技术部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

?5、爆破事故调查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安全副总,办公室,通风,采掘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生产技术部部长,安监部部长,调度室主任,

成员:其他矿领导,生产技术部,安监部,人事部,调度室等部门相关人员,责任单位第一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井下爆破由总工程师主持,地面爆破事故调查由办公室主持。有人身伤害事故由安监部负责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非人身伤害事故,井下爆破事故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地面爆破事故由保卫科负责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

?6、地面火灾事故调查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安全副总、调度室主任

成员:其他相关矿领导,安监部等部门相关人员,责任单位第一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调查由办公室主任主持。有人身伤害事故由安监部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非人身伤害事故,由保卫科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

7、其他事故由调度室负责组织,矿领导和相关部门及责任单位第一负责人参加。

(二)事故调查程序

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和三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调度室通知相应事故调查组组长级成员,事故调查组组长及成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分析,并与12小时之内组织追查。发生轻微伤及一般非伤亡事故,值班矿长安排人员到现场调查分析,并由责任单位于12小时之内组织追查。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业务科室配合调查组搜集材料:

1、由安监部负责搜集提交的材料有:

(1)事故单位、地点、时间、伤害人员、姓名、人数;

(2)事故当班班前会内容,作业程序,操作时动作或位臵;

(3)施工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贯彻措施情况;

(4)当事人材料;事故发生后,安监部与责任单位要尽快搜集与事故有关的相关材料(对证人口述要做好记录和考证)。

2、由人事部负责搜集提交的材料有:

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职务、工龄,本工种工龄、用工形式、技术状况及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培训情况。

3、由机电部负责搜集提交的材料有:

(1)事故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质量,有关设计、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

(2)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及规章制度等;

(3)?事故地点(设备地点)工作环境及个人防护措施等。

?4、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搜集提交的资料(主要是采掘、“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事故)有:

(1)采煤工艺、放顶情况;

(2)事故当班瓦斯检查、记录、汇报情况,支柱、支架质量情况;

(3)巷道质量情况;

(4)施工工艺及掘进支护等情况;

(5)地质、水文地质情况,有关设计资料及技术要求;

(6)绘制事故现场图(标明受伤者及相关人员设备设施位臵)。

5、人事部负责搜集提交的材料有:经调度室同意对现场进行录像。

6、由矿医院负责搜集提交的材料有:

(1)事故前受伤者和相关人员的健康状况;

(2)事故后对受伤者致伤害程度的鉴定及抢救情况。

?九、事故分析追查

1、事故发生后,经医院及相关部门初步鉴定属重伤或二级以上非人身伤害事故的,由对应的调查组进行事故分析追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照有关制度,把事故的原因、责任、防范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于24小时内提交矿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执行。轻伤事故由安监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追查,于24小时内提交事故报告,并按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矿党政联席会通过执行。

2、经矿领导班子批准的事故报告,由对应调查组负责下发事故通报。

十、事故报告及统计

对事故分析追查完毕,经党政联席会批准的事故报告,由与公司业务相对应的部门于24小时内以文件形式向公司相应部室报告,报告要附有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伤病人员登记表、事故现场示意图、事故现场照片、医院对伤害人员伤害程度鉴定、物证、人证材料、直接、间接损失材料等。

?安监部对事故报告进行汇总存档,并根据事故报告建立工伤事故台账和非伤亡事故台账,调度室、生产技术部、机电部根据业务范围分别建立非伤亡事故台账。安监部建立的非伤亡事故台账要包括调度室、生产技术部、机电部等三个部门所有非伤亡事故台账的内容。

十一、责任追究与处罚

出现以下情形的,给予事故责任单位党政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的同时,根据事故性质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直至撤职处分。(上级有文件规定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1、出现事故后现场负责人不积极履行汇报、抢救(抢险)义务的,罚款2000-5000元并停工培训;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罚现场负责人2000-5000元;故意制造假象,影响或阻碍事故调查的,罚现场负责人2000-10000元,并追究其行政责任;故意隐瞒工伤(事故)或放任事态发展导致事故扩大的,单位负责人不及时汇报事故情况的。或不按程序汇报、治疗的,延误治疗时机或造成其它纠纷的,罚单位负责人、跟班人员各10000元,并追究行政责任;单位故意隐瞒工伤的(事故)的。罚单位负责人、跟班人员各10000元,并追究行政责任。

2、伤者故意隐瞒工伤的罚款5000元,知情者(证明人)罚款2500元。

?3、隐瞒工伤的除按隐瞒工伤处罚外,根据所隐瞒工伤的类别或登记,按照《煤矿安全奖罚制度》对应条款一并处罚。

4、相关业务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接到调度室通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原则上必须在30分钟内到矿。凡因通讯不畅造成联系不到本人的,轻者罚款400元,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5、矿相关部门值班人员接到调度室通知后不按照规定及时履行职责的,对当事人罚款500元,部门负责人罚款300元。导致事故扩大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部门负责人行政责任。

6、事故调查过程中,不如实反映事故真相或提供虚假信息者,罚款1000-5000元。。

7、事故追究分析、报告、统计不符合规定的,对业务主管部门责任人罚款300元,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行政责任。

8、工伤人员治疗结束后必须将自己工伤治疗期间的病历交矿医院妥善保管。否则罚工伤人员500元。

9、不经劳资科同意,擅自安排工伤人员上班的,罚责任单位队长、书记1000元。

十二、其它

凡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者,医疗终结需由医院出剧痊愈证明,出院后需到矿培训办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能适应工作的方可上岗作业。

十三、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工伤事故和各级非伤亡事故

?十四、本制度解释权归煤矿

十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2: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结案归档制度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施工队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施工队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篇3:物业项目部门内部沟通计划汇报程序

物业项目部门内部沟通、计划与汇报程序

(1)行政内部情况沟通:一般以每日晨会、每周例会上口头报告形式进行沟通,如有条件可由行政文员编印书面信息简报,报道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也可分发其他部门或行政办公室传阅。

(2)部门工作计划以月度、季度和年度为界限,由行政经理撰写成文,经由行政文员汇总打印成部门工作计划。部门工作计划打印后分发各主管备案使用。

(3)部门工作汇报也按月度、季度、年度分期进行,各分部门主管月末、季末前分别上交工作报告,由行政文员收集其他相关资料,汇总撰写部门工作汇报,请示部门经理批准后,打印分发各有关部门。部门年度工作汇报经会议讨论通过,行政文员记录整理后,经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打印成文。

签署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篇4:物业公司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办法

附件1: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总部及各属下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处理完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整理立卷,集中保存。

(二)综合管理部是总部文书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的承办部门,并负责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属下公司文书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各属下公司必须建立健全文书立卷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文书立卷、归档、保管工作。

(三)文书档案应放在专用档案室或专用档案柜中

二、文书立卷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一)凡是记述和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具有保存价值的,已办理完的文件材料、电报、电传、会议文件、合同文本、内部资料、文字记录材料、本单位编制的出版物(原稿、样本)、图表、登记簿以及反映本单位工作和活动的声像材料(照片、录音带、录像带、计算机磁盘、光盘等),均须立卷归档。

(二)文书档案依据保存价值可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

1、凡是记载和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单位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应该永久保存。主要包括:本单位的指示、命令、决议、决定、工作计划、总结、汇总的统计报表,重要的请示、报告,各种会议的重要文件,本单位的组织章程、工作条例、机构演变、人员编制、中层以上干部任免、奖惩材料,本单位接收的工程图纸等物业资料等;主管部门颁布的属于本单位主管业务并需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如命令、指示、决议、决定、批复、批转、条例与规定等;下级单位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总结等。保存期限为永久保存。

2、凡是在较长时间内,反映本单位的工作活动,对本单位工作、总结经验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可以长期保存。主要包括:主管部门和下级单位的年度、季度计划、总结、报告等;本单位一般干部的任免、奖惩材料;本单位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本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会议记录等。保存期限为16至50年。

3、凡是在较短时间内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主要包括:本单位的季度和月份工作计划,与有关单位协商工作的一般来往文书;主管部门颁发的,非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执行的有关条例、办法、通知等。保存期限为5至15年。

(三)各属下公司对外签署的所有合同及合同性法律文件。如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物业管理顾问合同、电梯及空调等机电设备维修养护合同、清洁绿化等外包合同等,需将合同正本、《合同审批表》、《法律顾问意见函》一并存档。按规定由总部批准的合同,上述文件的复印件交由总部备案。各种合同的保管期限均为永久。

(四)不必立卷归档的文件:

(1)已归档的重复文件;

(2)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临时事务性文件;

(3)上级普发的不涉及单位业务的文件材料;

(4)平行单位来文中不需要办理答复的文件材料;

(5)未经领导审批或会议讨论通过的未定稿材料、未生效文件。

(6)参考性的资料;

(7)下级机关送来的不必备案的文件材料。

三、归档时间

(一)凡是在当年内办理完的文件,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在第二年三月底前整理完毕送交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在四月底前审验整理、装订完毕,完成归档工作。

(二)凡是不能在当年办完或需几年才能结案的业务项目,在最后结案一年成套移交归档。

四、立卷方法和要求

(一)文件立卷应按照工作活动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并且便于保管和检索利用。

(二)根据文件所具的特征,分析文件之间的主要联系,组合立卷,从文件基本结构分析,可概括出六个特征:

1、文件的作者--制发单位;

2、问题特征--文件内容所反映的主题;

3、名称特征--文种;

4、时间特征--文件的形成时间或内容针对的时间;

5、通讯者特征--往来文件的双方单位;

6、地区特征--文件作者所在地区或文件内容针对的地区。

具有共同特征的文件,可按照文件之间的某个或两个以上共同特征组合立卷,每份文件都会有几个特征,选取什么特征组卷,应具体分析对比,找出最密切的联系,选择最佳方案。

(三)组卷的具体要求:

1、把密切联系的文件,根据其历史联系和不同保管价值,合理组卷,正本与底稿、正件与附件、请示与批复、批转件与原件,应放在一起组卷;

2、文件应与内容相关的电报、电传、传真等统一组卷;

3、与文件内容相关的声像材料(影片、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单独整理编号,划为声像档案,在声像案卷目录和卷内目录上注明互见号,以保持相互联系,便于查找利用;

4、外单位来文与本单位文件有密切联系,合并立卷。

(四)分类科学,标准一致

单位内部组织机构比较稳定,职权分工比较清楚的,宜采用保存价值--年代--组织机构分类立卷方法,否则,就要采用其他切合实际的方法。

下列文件应准确划定归档时间:

1、年度计划、总结、预算、决算、统计报表,归入内容针对年度;

2、多年规划、计划、预算、归入开始年度;

3、多年总结、决算、归入最后年度;

4、总结、计划写在一起的文件,归入主要内容的年度(如总结部分内容偏重,应归入总结的年度);

5、难于分清主次的总结、计划,对年度各一份;

6、会议文件有针对性年度的,归入针对年度;没有针对年度的,归入举行会议年度;

7、专案文件,归入结案年度;

8、请示、批复的文件,归入批复年度;

9、转发、批转的文件、归入本单位制成的年度;

10、法规性文件,归入批准和公布年度。

(五)党、政、工、团文件分别整理立卷。

(六)卷内文件排列要有条理,有系统,保持文件之间联系。一般可按时间顺序、问题和重要程度排列。

1、对作者、问题单一的案卷,按文件日期先后顺序排列;

2、会议文件,按重要程度结合形成顺序排列;

3、专案文件,按批复、结论、综合材料,证明材料和个人写的材料顺序排列;

4、一份文件,正本在前,底稿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转发件在前,原件在后;重要文件的历次稿,最后定稿在前,其它稿依次排列。

(七)保管期限要划分准确,不同保管期限要分别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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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案卷标题应全面、简明、确切,揭示卷内文件的作者、问题、名称等主要内容和成份。

(九)卷内编目和填写卷内备考表

1、填写卷内目录,应用钢笔填写。卷内目录的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工整、清晰;

2、编写张号,卷内文件排列后,需用阿拉伯数字在文件右上角顺序编写张号。编写张号以案卷为单位,一个案卷内,张号不得重复;

3、填写卷内备考表,卷内需要说明的问题,以及其他要备考的问题,填写清楚,附于卷尾。

(十)案卷装订

1、案卷装订前,要去掉文件上的金属物。装订线外边有字迹的要加边托裱,破损文件要修补好;

2、案卷要用线绳在左侧装订,右侧和下边要取齐,结头在背面,装订要牢靠、整齐、美观,不掉页、不倒页、不压文件字迹,不损坏文件。对案卷文件的装订也可采用散装的办法,即对单份文件进行装订。散装文件应在每份文件的首页加盖档号章。

(十一)封面撰写

案卷封面要用毛笔或黑色碳素墨水笔逐项填写清楚,字迹要工整、清晰、整洁、标题布局合理大方。

(十二)案卷排列

一个年度案卷的排列,要保持案卷之间的有机联系,排列有序。

(十三)案卷目录

案卷目录的项目要用钢笔书写齐全,字迹工整,案卷标题与案卷封面标题一致。

篇5:某物业公司保安汇报表演方案

**物业公司六月份举行保安汇报表演初稿方案

目的:为了体现**物业保安队伍的威武之师、文明之师,加强保安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保安队伍的士气,能迅速地处理小区突发事件和应急措施,使我司的保安队员有一个高昂的工作热情和卓越的工作能力,特举行此活动。

时间:

地点:

特邀嘉宾规模:

活动总指挥:*

组长:*

成员:*

方案初稿负责:*

表演项目:

1、由杜中华向最高领导进行整队汇报;

2、由姚军对各项表演进行解说;

3、第一方队:*方队进行检阅(共45人,包括三名旗手)

4、第二方队:*方队进行检阅(共45人,::包括三名旗手)

5、第三方队:义务消防队(车辆)进行检阅(共8人)

6、方队检阅完毕,下面进行保安群体和个人项目表演:

①老式擒敌拳人负责人:*

②棍术5人负责人:*

③交通手势18人负责人:*

④新式擒敌拳人负责人:*

⑤消防演戏负责人:*

A:二盘水带连接组人

B:消防车出水人

C:油桶灭火人

⑥个人单项

7、活动器材配备

①主席台桌椅

②特邀嘉宾的招待工作负责:

③消防器材的准备工作负责:

④横幅标语设计负责:

⑤现场封路警戒10人负责:*

⑥现场清理工作负责:

8、此次活动经费约1500-2000元左右

9、各项目演戏完毕后由杜中华整理队伍向最高领导报告

10、由黄总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讲评,最后宣布活动结束

建议:公司是否能邀请*派出所、*居委、集团相关领导以及每个小区个别特殊业主参观指导

*物业保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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