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结案归档制度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施工队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施工队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篇2:施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程序
?施工生产场所,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领导。项目安技人员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及现场情况立即上报上级业务系统,并及时填写伤亡事故表上报企业。
企业发生重伤和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含伤亡人数,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用最快的办法分别报告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检察院及工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转告各自的上级管理部门。其处理程序如下:
?一、迅速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切不可惊慌失措,要有组织,统一指挥。首先抢救伤亡和排除险情,尽量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注意,为了事故调查分析的需要,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亡和排除险情而必须移动现场构件时,还应准确做出标记,最好拍出不同角度的照片,为事故调查提供可靠的原始事故现场。
二、组织调查组
企业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经理、主管经理、业务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调查。发生人员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组织施工生产、技术、安全、劳资、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现场所在地区的市(或区,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死亡事故应按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公安、监察、检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调查组成员中与发生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调查工作。
三、现场勘寨
调查组成立后,应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因现场勘察是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它涉及广泛的科学技术知识和实践经蛲。因此勘察时必须及时、全面、细致、准确、客观地反映原始面貌,其勘察的主要内容有:
1.作出笔录
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气象等;
现场勘察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
现场勘察起止时间、勘察过程;
能量逸散所造成的破坏情况、状态、程度;
设施设备损坏或异常情况及事故发生前后的位置;
事故发生前的劳动组合,现场人员的具体位置和行动;
重要物证的特征、位置及检验情况等。
2.实物拍照
方位拍照:反映事故现场周围环境中的位置;
全面拍照:反映事故现场各部位之间的联系;
中心拍照:反映事故现场的中心情况;
细目拍照:揭示事故直接原因的痕迹物、致害物等。
人体拍照:反映伤亡者主要受伤和造成伤害的部位。
3.现场绘图
根据事故的类别和规模以及调查工作的需要应绘制出下列示意图:
建筑物平面图、剖面图;
事故发生时人员位置及疏散(活动)图;
破坏物立体图或展开图;
涉及范围图;
设备或工、器具构造图等。
四、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分析的目的,是为了通过认真调查研究,搞清事故原因,以便从中吸取教训,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分析的步骤和要求是:
(1)通过详细的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耍弄清事故的各种产生因素,如人、物、生产和技术管理、生产和社会环境、机械设备的状态等方面的问题,经过认真、客观、全面、细致、准确地分析,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2)事故分析时,首先整理和仔细阅读调查材料,按GB6411一86标准附录A,对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法、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等七项内容进行分析。
(3)在分析事故原因时,应根据调查所确认的事实,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通过对原因的分析、确定出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根据在事故发生中的作用,找出主要责任者。
(4)确定事故的性质。工地发生伤亡事故的性质通常可分为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性事故。事故的性质确定后,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和手段了。
(5)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找出防止发生类似事故的具体措施,并应定人、定时间、定标准,完成措施的全部内容。
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在完成上述几项工作后,应立即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及本次事故的教训、估算和实际发生的损失,对本事故单位提出的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写成文字报告,经全调查组同志会签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如组内意见不统一,应进一步弄清事实,对照政策法规反复研究,统一认识。不可强求一致,但报告上应言明情况,以便上级在必要时进行重点复查。
六、事故的审理和结案
事故的审理和处理结案,同企业的隶属关系及干部管理权限一致。一般情况下县办企业和县以下企业,由县审批;地、市办的企业由地、市审批;省、直辖市企业发生的重大事故,由直属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征得劳动部门意见,报主管委、办、厅批复。
建设部对事故的审理和结案的要求有以下几点:
(1)事故调查处理结论报出后,须经当地有关有审批权限的机关审批后方能结案。并要求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在90天内结案、特殊情况也不得超过180天。
(2)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应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各种损失大小、责任轻重加以区分,予以严肃处理。
(3)清理资料进行专案存档。事故调查和处理资料是用鲜血和教训换来的,是对职工进行教育的宝贵资料,也是伤亡人员和受到处罚人员的历史资料,因此应完整保存。
存档的主要内容有:
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现场勘察资料记录、图纸、照片等;
3)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4)物证、人证调查材料;
5)医疗部门对伤亡者的诊断及影印件;?
6)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
7)企业或主管部门对其事故所作的结案申请报告;
8)受理人员的检查材料;
9)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结案批复等。
篇3:华粤物业重大工伤事故的应急处理
粤华物业重大工伤事故的应急处理
1.0目的
当发生重大因公受伤、严重人身伤亡等事件时,迅速、正确进行处理,避免因延误而造成严重的后果。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粤海集团大厦发生重大工伤事故的处理。
3.0职责
3.1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当值领班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立即报告保安部长。
3.2消防监控中心负责监控,发现异常即派人现场处理并报告领班。
3.3保安部是大厦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对重大工伤事故的现场处理,其他部门接到求援信号,即派人协助支援。
4.0工作程序
4.1遇歹徒袭击造成伤亡的应急处理
4.1.1保安员在执勤中遭到歹徒的不法侵害受伤,应及时用对讲机呼叫其他保安员协助。
4.1.3接到事件发生的信号,消防中心立即向保安部、工程部、管理处有关部门通报,必要时召集宿舍保安回来支援。
4.1.4领班、巡逻岗、机动岗在听到求援信号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同时通知1号岗、2号岗、3号岗、车场岗封锁各出口,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加强各出口的电视监控,与各岗位保持密切联系,同时向上级领导汇报,重大案情,立即报警,伤势严重,立即打急救电话,有人员死亡应立即保护现场,协助公安人员的调查。(报警电话:110或建设街派出所:,急救电话:112)
4.1.5保安部长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抢救,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管理处。
4.1.6做好现场记录,事后由保安部写出《特别报告》报管理处。
4.2因公意外受伤的处理
4.2.1保安员在执勤中意外受伤,由保安领班带领巡楼岗、机动岗立即赶到现场进行简单急救。
4.2.2由消防中心岗打电话通知保安部、管理处、服务部、工程部救援,伤势严重,立即拨打112急救电话,对大厦各部位进行有效监控,防止其它意外事故的再次发生。
4.2.3保安部长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安排人员将伤者送院治疗,必要时将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
4.2.4工程部负责对现场进行勘察,预防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4.2.5保安部迅速报告(或由消防监控中心转达)管理处领导,由管理处领导视情逐级汇报。
4.2.6做好现场记录,事后由保安部领班负责在《保安部工作记事表》上做好详细记录,保安部负责人将事情的处理情况上报管理处。
4.2.7管理处负责做好事后有关工作的跟进处理。
5.0记录
5.1《保安部工作记事表》BAB--1
篇4:某物业公司员工工伤处理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员工工伤处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员工的工伤管理有据可依,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按照国家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工伤处理程序
第三条工伤处理程序
(一)若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有关领导,并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急救。
(二)在24小时内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召集现场目击者或有关证人调查事故经过,初步分析事故原因,并做笔录。
(三)在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报告事故经过,并于3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部递交事故书面报告、医院方面有关医疗报告及材料。
(四)根据事故有关书面记录,安全生产管理委员召开会议深入分析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五)人力资源部汇总所有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医院出具的病情原始病例或诊断证明、事故调查报告或事故通报、旁证材料、身份证、工卡等),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递交至工伤保险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六)工伤保险部门在正式受理后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深圳市工伤认定书》,并对仍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开出《深圳市工伤员工医疗期告知书》,通知用人单位、员工或其亲属。对认定为工伤并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参保职工,工伤保险部门同时开出《深圳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记帐通知书》和《深圳市工伤保险住院结帐单》,通知工伤约定医院允许其记帐医疗(门诊医疗费先垫付,医疗终结后到工伤保险部门核销)。
(七)受伤员工应当在医疗终结或伤残程度(等级)鉴定(或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后三十日内将有关材料递交人力资源部,到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办理补偿事宜。
(八)对符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条件的,工伤保险部门根据有关材料,通过电脑系统核算出该员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额。并将偿付金额转帐支付给受伤员工。
第三章工伤处理
第四条工伤人员的待遇
(一)公司可根据情况派人在医院护理受伤人员。
(二)工伤人员在工伤期间的工资规定为: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放工伤津贴,工伤津贴的标准相当于员工本人受伤前1个月的工资,其它薪酬照发。
第五条事故分析
(一)安全生产管理委员对工伤事故起因及潜在原因进行调查分析。
(二)通过上述调查,提出应采取的纠正措施,以免类似的工伤事故重复发生。
篇5:营业部结案咨询工作职责内容
1.接客户报案,按业务流程处理报案信息。
2.赔案审查,与合作单位进行赔案结算,对赔案客户进行回访。
3.赔案录入、赔案制作、抄单、业务档案归样、业务报表制作。
4.办理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