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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及职能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实行责任主体管理与分级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整治全面负责。

第六条?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分为三级: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O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I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七条?公司安全管理部排查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应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在自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之日起20日内,将《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隐患类别;

(二)事故隐患等级;

(三)影响范围;

(四)影响程度;

(五)整改措施;

(六)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

(七)整改目标。

第八条?公司成立隐患管理小组,小组由主管安全副经理负责,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立即整改的,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隐患管理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二)制定应急计划,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三)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四)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五)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第九条公司必须每年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一次风险分析评估,根据其危险特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性与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按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条?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识和评估后,公司根据安全评估结果和国家有关标准对重大事故隐患划分等级,确定不同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分级监控。按照“集团公司-铜城建设公司-分公司”三级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监控管理。

第十二条?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台帐制度,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数量与等级变化以及运行控制、安全管理与维护、人员培训、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有效控制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消除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第十三条?重大事故隐患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与工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响应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并根据演练效果及时修改补充。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管理,对生产工艺条件、设备、材料、生产过程等因素发生变化后必须重新进行风险分析与安全评估,重新进行分级登记,修订相关技术资料、文件与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所在区域必须设置安全标识。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十六条?公司及所属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和有关部门领导对所辖区域内的重大事故隐患负安全管理责任。要重视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监控和隐患治理工作,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分布及其动态变化情况,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相应的治理计划和长远规划。

第十七条?重大事故隐患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法律和标准,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安全负责。在安排与之有关的工作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禁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隐患负有实施监督管理的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分管工作。

(一)安全管理部要把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监控、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制定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实施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重点监控部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不定期巡查,掌握动态变化情况,并严格记录备查,对相关单位、部门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协调;

(二)项目主管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有重大隐患的设施和项目时,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应优先考虑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改进;

(三)计划、质量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管理,为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制订本单位重大危险源技术操作规程;

(四)保卫部门负责重大事故隐患部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参与安全评价工作;

第十九条?有重大事故隐患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重大事故隐患控制措施,指派专人落实,及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发现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自行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确保安全运行。

第二十条?重大事故隐患岗位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熟练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控制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汇报,严禁违章作业。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一条?由于岗位人员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违反本办法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所在单位经济处罚;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由于单位领导或有关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玩忽职守或者渎职,造成管理混乱,发生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所在单位经济处罚;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2:安全隐患处罚制度的实施方案模板

为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现场隐患,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达到真正闭合,努力打造本质安全矿井,确保矿井的长治久安,现全面推行集团检查隐患处罚制度,由集团安全检查人员在现场发现的隐患,按照隐患的种类对分公司作出安全处罚,并由分公司各专业分管领导牵头进行整改,整改落实后报集团安监处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每条按隐患价格的2倍进行处罚并连带处罚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

隐患处罚标准:一般隐患:200-500元,重大隐患:500-1000元,被上级领导停头停面的按字【2010】1号文件执行。

附:隐患内容

一般隐患:隐患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不全,各岗位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不全和各种制度建立不全面。

2、工作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或持证与工种不相符的。

3、矿用产品未取得安全生产标志或在用设备无标志、标志牌不清晰的。

4、矿井未按规定编制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

5、各种图纸填绘不及时的。

6、采煤工作面回柱后顶板不冒落,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的。

7、矿井未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或劳保用品发放不及时的。

8、采区结束回撤设备时不编制专门措施的。

9、架棚巷道未按规定设置撑木和拉杆的。

10、架棚巷道接顶不实的。

11、采掘工作面未按工程措施施工的。

12、提升运输设备不完好,安全设施不齐全的。

13、采煤工作面出口不畅通或出口宽度、高度达不到要求的。

14、采煤工作面未按规定打超前支护的或超前支护距离不足规程规定的。

15、采煤工作面伞檐超过规定的。

16、采煤工作面浮煤清理不净的。

17、采煤工作面备用材料不足的。

18、采煤工作面使用损坏的金属顶梁和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的。

19、采煤工作面因条件繁杂使用不同类型支柱时,不制定安全措施的。

20、采煤工作面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要求的。

21、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时未制定安全措施。

22、采煤工作面采用密集支柱柱距超过规程规定的。

23、采煤工作面联网质量较差的。

24、采煤工作面支柱超高使用的。

25、采煤工作面乳化液浓度达不到要求的或泵站浓度达不到要求的。

26、采煤机内外喷雾不起作用或压力达不到要求的。

27、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压车不合格或不牢固的。

28、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未按规定设置人行过桥的。

29、采煤工作面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无安全措施、或不按措施进行超做的。

30、扒装机、护绳栏不完好的。

31、扒装机作业时无照明灯。

32、扒装机钢丝绳不符合规定的。

33、扒装机扒装后不及时停电闭锁的。

34、巷道失修率超过规定的。

35、风筒拐弯未安设弯头的。

36、井下巷道出现积尘不按规定进行冲尘的。

37、采掘工作面不按规定执行短臂注水的。

38、井下各类通防数据填写有误的。

39、通防仪器仪表不能正常使用的。

40、采掘工作面放炮喷雾不正常使用或设置不合理的。

41、掘进工作面风筒出风口距迎头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

42、井下放炮不按规程操作的。

43、采掘工作面上下隅角不悬挂便携仪的。

44、矿井未按规定建立测风制度或未按规程规定及时测风。

45、矿井内部和外部漏风率达不到规程要求的。

46、串联通风不按规程规定安设甲烷断电仪的。

47、构建密闭无设计、无措施的。

48、通风设施不可靠的。

49、主要通风机未按规程规定进行性能测定或辅属设施未按规程规定时间进行检查的。

50、主要通风机因其它原因停止运转无措施的。

51、风筒漏风严重的。

52、临时停工地点不按规程规定采取措施的。

53、井下工作地点堆放可燃物的。

54、通风瓦斯日报表不按规程规定进行报送或签字的。

5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安装、使用、维护和校验不能满足规程要求的。

56、井下机车存在隐患强行运行的。

57、井下机车运输不按规程规定设置照明和红灯的。

58、机车未按规定进行制动距离测试的。

59、矿井铺设质量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60、井下轨道不按规定设置绝缘点的或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61、井下电机车架空线的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62、井下在用矿车失修的。

63、井下倾斜巷道提升运输未按规程规定设置安全设施或设置不齐全、不合理的。

64、小绞车安装及钢丝绳使用不符合要求的。

65、提升期间行车行人的。

66、井下在用皮带各种保护不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

67、井下皮带跑偏或维修不到位的。

68、矿井主提升系统日检日试不符合要求的。

69、下放三超物料无安全措施的。

70、井下在用压风机安全保护不齐全或不灵敏的。

71、井下在用压风机各种保护不按规定进行效验的。

72、井下电器设备不按规定进行试验或试验无记录,记录造假的。

73、井下操作电器设备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

74、井下机电设备硐室设置不符合规程规定要求的。

75、井下电缆的选用、铺设、悬挂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76、矿灯的使用和管理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77、井下职工在用自救器不完好或超期使用的。

78、转岗工人未按规定进行培训、考试、签订师徒合同的。

79、特种设备未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的。

80、井下临时支护使用不符合要求或未采取临时支护措施的。

81、采掘工作地点未采取个体防护措施的。

82、井下电器设备整定值不符合要求的。

83、井下变电所绝缘用具不全或校验过期的。

重大隐患:

隐患内容

1、现场工作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监人员未实现盯头盯面。

3、矿井未按规定实施救灾演习的。

4、不及时编制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编制不全面。

5、无规程措施施工的或规程措施传达不及时、不组织考试的。

6、井下不实施湿式打眼或综合防尘措施采取不到位的。

7、采煤工作面空顶作业。

8、无风或微风作业的。

9、采煤工作面采煤机安全防护装置不可靠或闭锁装置不灵敏的。

10、扒装作业与迎头平行作业的。

11、开采冲击地压煤层不及时制定安全措施的。

12、处理煤仓或溜煤眼堵塞时未按规定制定安全措施的。

13、通防设施不完好的。

14、出现敞口盲巷的。

15、瓦检员空班漏检、伪造数据的。

16、局部通风机未按规程规定安设的或不能自动切换的。

17、违反规定串联风或串联通风无措施的。

18、局部通风机一机供两头的。

19、井下烧焊无措施或不按措施执行的。

20、巷道贯通无措施或措施制定不及时的。

21、巷道贯通不按规程规定及时制定措施和调整通风系统的。

22、采掘工作面未实行独立通风的。

23、通防设施不可靠的。

24、矿井未按规程规定进行反风演习的。

25、矿井未按规程规定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浓度鉴定的。

26、矿井排放瓦斯不按规程规定排放的。

27、开采有冲击地压煤层无措施或不按措施施工的。

28、矿井防灭火违反规程规定的。

29、矿井防治水措施违反规程规定的。

30、矿井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或探放水措施执行不到位的。

31、井下爆炸材料库库存、发放、清退不符合规程要求的。

32、运送、存放、使用爆炸材料违反规程规定的。

33、井下爆破作业未按规程操作的。

34、井下使用不合格的爆破器材的。

35、处理瞎炮未按规程进行操作的。

36、矿井主提升系统存在重大隐患的。

37、下放三超物料无安全措施的。

38、矿井主要电器设备存在缺陷或在用电器设备失爆的。

39、井下各种电器设备保护设置不齐全、不合理或不灵敏可靠的。

40、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41、瓦斯超限作业的。

42、现场有煤与瓦斯突出隐患,不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

43、矿井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44、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45、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46、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47、自燃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48、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49、单位无开工通知单而擅自开工施工的。

50、生产现场条件变化,不按规定制定补充措施的。

51、故意隐瞒事故的(人身和非人身)。

52、施工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处理而继续组织生产的。

53、井下带电搬迁、检修电器设备的。

54、上下山绞车运输行车行人的。

55、采掘施工顶水作业。

56、井下煤尘堆积及无防尘水、无防尘设施或者不正常使用的。

篇3: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资料

篇一: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目的

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进行评价、整改和控制,使生产现场安全状况逐步得到改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检查管理。3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4职责

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

4.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

4.3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机械、动力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

4.4保卫部门负责防火、消防、公司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检查。

4.5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级各类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进行评价;对重大隐患组织制定控制方案,下达有关单位实施整改或控制。

4.6各单位行政主管及安全员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安全状况进行日常检查,班组长负责组织班组级安全检查。5控制过程

5.1检查形式、时间及内容

5.1.1日常安全检查

5.1.1.1在正常生产时岗位操作人员和班长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保证定时、定点按照规定内容进行检查,以保证生产在严密监护下进行。

5.1.1.2各岗位人员在班前和班中都要对工作环境、施工设备、安全措施、防护用品以及各工种专业应注意事项等进行检查,避免事故发生。

5.1.1.3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应经常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对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在班前或班后会上作安全讲话,对安全情况提出表扬、批评和应着重注意的事项。

5.1.1.4各级领导在布

篇4: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目的

通过对发生的事故、事件及不符合项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采取隐患整改措施,以消除现实的、潜在的事故隐患,从而达到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标准化的有效运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因素,而采取的隐患整改措施的制订实施等控制管理。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对整改措施计划的审批、监督及验证;

3.2安全员、技术人员、班组长负责编制整改措施计划的方案;

3.3各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隐患整改措施的实施。

4.工作程序

4.1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时机;

4.1.1当某一不符合因素造成重大事故发生时;

4.1.2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4.1.3上级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4.1.4安全标准化自评和考评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4.1.5公司组织各专业管理(设备管理,工艺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基建管理、电气管理等)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4.1.6相关方投诉时;

4.1.7其它不符合方针、目标要求的情况;

4.2不合格项的填写、原因分析、措施的制定、实施和验证

4.2.1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标准化自评、考评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安全部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中的“不符合事实描述”和“完成时间”栏,传至各相关部门。

4.2.2专业性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各专业小组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中的“不符合项”,“隐患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传至各相关部门。

4.2.3各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单报告后,部门负责人对不符合事实确认,并组织人员要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原因分析,确定纠正措施、确定责任人、确定资金来源、进行整改实施。

4.2.4当隐患和不符合事实发现现场不是责任部门现场时,由责任部门按4.2.3进行纠正措施实施。

4.2.5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4.2.6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4.2.7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部汇总并存档。

4.2.8各级检查人员负责对实施后效果进行验证。

4.2.9各责任部门进行隐患整改后要从中总结经验,制定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4.3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情况的记录

4.3.1在隐患整改措施实施过程中,总经理负责调配必要的资源以协助分析原因或确定责任部门,并对实施的过程进行监督。

4.3.2有关记录由安全部负责保管,保存期三年,各部门单位有关记录由各部门单位安全员负责保管,保存期三年。

篇5: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范例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安全隐患整改制度是学校教职工根据学校要求或学校根据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及上级部门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教职工发现并报告的安全隐患,安全办公室应设立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报请校长批准后及时整改。

3、学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或责任人,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对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4、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5、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任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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