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防范召回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质量安全防范召回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为强化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加快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生产,强化质量安全防范体系与召回体系的建设。

一、质量安全防范

(一)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能力建设

要通过大力推进种植标准化工作,提高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监管能力。切实加大农产品种植标准化示范、推广、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普及标准化知识,引导种植户、合作社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和销售。公司应及时调整工作重点,扩展工作领域,把推广种植生产、加工、储运、包装等标准化技术作为新时期有机种植技术推广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企业、合作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分类指导,加快优势种植示范基地、有机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进程。

(二)加强投入品监管能力建设

要严格投入品的公司准入管理,实行农资专项专供管理。深入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肥料及劣质肥料等专项管理、整改工作,将投入品监管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农药、肥料和加工保鲜剂等重要投入品质量监测制度,完善标签、标识等监管手段,对投入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坚决管理、监督和处置使用假冒伪劣投入品行为。

(三)加强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建设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结合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有机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探索推广生产档案登记制度。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在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及市场销售等各个环节,建立完备的质量安全档案记录和追溯标签管理制度,把产品标签与产品商标等结合起来,逐步形成产销一体化的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

(四)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创新能力建设

深入开展农药残留以及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在产品中的残留限量研究,加快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检验检测仪器的研制开发,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评估研究。全面实施产品质量安全人才培养计划。

二、产品召回

当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流入市场时,应立即启动产品的召回工作,防治给消费者带来损害。

(一)下列产品必须遵循本制度召回:

(1)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或依法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的产品;

(2)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冒贴追溯标识的产品;

(3)监督管理部门抽检核定质量不合格产品同批次的产品;

(4)被政府部门责令召回、或企业认为需要召回的产品。

(二)按下述程序进行产品的召回工作:

(1)停止销售存在问题的产品;

(2)立即通知销售商立即停止销售;

(3)立即通知消费者停止使用;

(4)立即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信息公布应能够覆盖销售范围;

(6)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手续,召回不合格产品;

(7)召回的产品按规定销毁或无害化处理。

产品的召回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产品召回情况应及时、完整、真实地报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

实施召回的不合格产品应当定点存放,存放场所应当有明显标志,召回产品的批号和数量必须准确记录。产品召回后,应当对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整改。

篇2:质量追溯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设备专人专用,并对使用质量追溯项目设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造册。其中特别是移动存储设备(U盘和移动硬盘),不能借给任何其他个人和单位使用,以防感染病毒、木马等。

第二条电脑等各种设备,使用者不能私自拆开。要正确按照说明手册使用相关设备,对未按照规定使用造成设备损坏的,要追究使用者的责任。

第三条信息中心管理员定期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并且对防火墙、杀毒软件、操作系统等升级。升级前一定要对操作系统和关键数据进行备份,以免导致升级后系统不能运行,影响日常工作。

第四条追溯网络(包括数据采集点)中的任何电脑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外单位或个人的移动存储设备,以免感染病毒、木马、蠕虫等。如果确有必要,可以在计算机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第五条追溯网络内的计算机使用人员不允许上信息不良、不安全的网站,更不允许随意下载、安装程序,并且每台机器都要安装正版杀毒软件,网内电脑上的网络设置不允许随意修改,确有必要可交由专业技术人员修改。

第六条追溯网络内的计算机使用人员要定期对操作系统、办公、杀毒以及其它各种应用软件及时打补丁和升级。

第七条数据采集点和网络中心的计算机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要及时备份追溯数据,并且要做好数据保密工作,在追溯信息未发布之前,不能将数据发布到Internet网络上。数据采集点在每次上报数据时,都要进行加密压缩,网络中心接收人员解密解压使用完毕后,要将解密解压的数据立即删除,以防数据泄漏。

篇3:技术标准管理制度

一、概述

技术标准是生产、加工、产品交付、物资验收的重要依据,技术标准文本必须齐全、正确、规范、统一。

二、职责

2.1生产部负责各自范围内技术标准的收集和编制。

2.2总经理负责技术标准的批准发布。

三、管理办法

3.1生产技术部将本公司所需的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收集齐全。

3.2生产部组织相关人员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制定符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的产品标准。

3.3企业产品标准应符合标准化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严于或达到相应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3.4生产部组织起草企业产品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征求各部门和有关人员意见后,编制标准草案送审稿。

3.5生产技术部组织会审,编制审查纪要。根据审查意见编制标准草案报批稿,经总经理批准发布,报送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3.6对于生产过程中必需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生产技术部应制定质量验收标准。

3.7技术标准涵盖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如生产标准、产品分选、包装标准等。

篇4: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一、认真学习国家对二次供水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二、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供水,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位置。

三、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四、二次供水设施应加盖加锁,防止饮水安全事件发生。

五、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周围10米内不得有污物等污染源。

六、每半年至少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一次(全年不少于2次),并进行清洗消毒效果检测。

七、专(兼)人负责二次供水管理,管理档案完善,各项资料齐全。

八、当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篇5:供水设施定期维护清洗消毒水质检验制度

一、二次供水清洗消毒的队伍必须持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资格证书和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卫生许可证,方能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未经批准和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

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必须定期进行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二次。超过半年时间未进行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抽查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整改。

三、要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设置二次供水设施的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水质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队伍进行清洗消毒,凡委托无资质的清洗消毒队伍开展清洗业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未按规定进行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四、未经城市供水部门许可,二次供水清洗消毒队伍不得随意启闭供水管网(水表前)阀门。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