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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作业安全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1.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臂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篇2:起重机械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为了确保公司起重机械,能够安全、可靠的进行吊装作业,避免起重机械在交叉作业过程中出现危及安全的事件,特制定本措施。

1、起重设备操作者必须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和性能,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和《设备操作证》后,方能进行操作;学徒人员必须有正式的操作人员在场监护,方能进行操作。

1.1、起重机操作人员(司机)和指挥作业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安全工作规程》操作,并熟知《起重机操作维护规程》;

1.2、当停止作业时,各台起重机必须停止在各自的停靠位置,并将吊钩起升到限位下方1.5米左右的位置,并做好防风固定工作;

1.3、现场吊装作业的单台起重机必须有专人指挥,吊车司机必须服从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进行作业;

1.4、多机作业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指挥信号明确,并符合规定;负责指挥进场人员进入悬吊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承装置;

1.5、相邻的两台起重机必须安装限位器和撞尺,且使限位器和撞尺等能够确保两台吊车能够在相距1.5米的距离(两阻尼器间的静间距)停止移动,若工作需要靠近时,应经邻机的吊车指挥及操作者同意,但最小距离不得低于0.3米,以防发生碰撞;

1.6、起重机无论在停止或进行转动状态下与周围建筑物或固定设备等,均应保持一定的间隙。凡有可能通行的间隙不得小于400mm;

1.7、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线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同一跨度内有多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2.1、当两台起重机在相互靠近时,操作者必须提前鸣铃示警,并减速缓行;

2.2、当A台起重机正在吊装作业时,相邻运行的B台、C台起重机应减速缓行,在安全距离内逐渐靠近,直至停止避让,待吊装作业的A台起重机作业完毕并避让出安全区域后,B台起重机才能恢复作业;

2.3、当A台起重机处于停止作业时,相近运行的B台起重机必须减速缓行,逐渐靠近在距A台起重机阻尼器大于1.5米距离的安全区域内停止,待A台起重机的铁鞋、夹轨器等防风装置解除,并离开B台吊车的安全作业区域后,B台起重机才能进入作业区域内作业。严禁用其中的一台起重机去推、抗另一台起重机。

3、若大跨度起重机内有小跨度起重机横向或纵向作业时:

3.1、大跨度A台起重机在接近小跨度B台起重机的范围时,必须减速缓行,且须连续鸣铃报警,同时小跨度B台起重机操作者接到信号后,也必须减速缓行,且连续鸣铃保持警惕,同时各台起重机指挥人员须密切注意观察作业区域的现场,以采取下一步指挥作业方案;

3.2、在小跨度B台起重机作业范围内,当其它起重机进入小跨度起重机范围内时,小跨度B台起重机的指挥人员负责指挥两台交叉作业的起重机协同作业;

3.3、当小跨度起重机B台穿越大跨度起重机A台时:

3.3.1、A台起重机停止作业时,B台指挥人员注意观察A台吊钩是否高于B台起重机上方1.5米的安全距离后,才能确定B台起重机是否通过;

3.3.2、A台起重机正在作业时,B台指挥人员应采取以下措施:

3.3.2.1、A台起重机空钩时,应指挥A台起重机司机将空钩提升至安全高度后,再将B台起重机通过;

3.3.2.2、A台起重机吊装作业时,应指挥B台起重机司机停止,进行避让,待A台起重机本次作业完毕,整机达到安全距离后,方可让B台起重机通过。

3.4、当大跨度起重机跨越小跨度B台起重机时,应使重物避开小跨度起重机,不得在小跨度B台起重机上吊越重物;若空钩穿过时,空钩应提高到离开小跨度B台起重机上方的安全距离后,才能进行跨越;停机时空钩必须放置高于小跨度起重机上方1.5米以上的位置。

4、若起重机的一侧轨道在另一组起重机的跨内时:

4.1、当起重机靠近其轨道的交叉部分时,应减速缓行,且连续鸣铃示警,直至对方响应;

4.2、在两台起重机轨道交叉的范围内设有作业指挥人员,当有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进入其轨道交叉范围内时,负责指挥几台吊车相互协同或避让作业。

5、对起重机司机和起重机指挥人员安全操作的一般要求:

5.1、经常性检查应根据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的程度确定检查周期,但不得少于每月一次。

每日及每班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a.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b.所有的安全、防护装置;

c.线路、罐、容器、阀、泵、液压或气动的其它部件的泄漏情况及工作性能;

d.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

e.PCCP管吊具的锁紧机构、承重钩和吊环等机构的磨损和润滑情况;

f.制动器性能及零件的磨损情况;

g.纲丝绳磨损和尾端的固定情况;

h.链条的磨损、变形、伸长情况;

i.捆绑、吊挂链和钢丝绳及辅具;

j.超载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符合设计要求,液压超载保护装置的开启压力;机械、电子及综合超载保护器报警、切断动力源设定点的综合误差是否符合要求;

k.检查起重设备的变幅机构,升降机构、运行机构达到设定位置距离时能否发生报警信号,自动切断向危险方向运行的动力源;

l.对于臂架根部铰接点高度大于50米的起重机应检查风速仪,当达到风速设定点时或工作极限风速时能否准确报警。露天工作在轨道上运行的起重机应检查夹轨器、铁鞋、锚固装置各零部件是否变形、缺损和它各自独立工作的可靠性。对自动夹轨器,应检查对突发性阵风防风装置与大车运行制动器配合实现非锚定状态下的防风功能与电气联锁开关功能的可靠性;

m.检查起重机上各类防护罩、护栏、护板、爬梯等是否完备可靠,起重机上外露的有可能造成卷绕伤人的、开式传动;联轴器、链轮、链条、传动带等转动零部件有无防护罩,起重机上人行通道,爬梯及可能造成人员外露部位有无防护栏,是否符合要求。露天作起重机电气设备应设防雨罩。

5.2、扫轨板和支承架,扫轨板距轨面不应大于10mm,支承架距轨面不应大于20mm,两者合为一体时,距轨面不应大于10mm;

5.3、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

5.4、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5.5、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5.6、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5.7、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5.8、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主、副钩不应同时开动;

5.9、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锚定住或用夹轨器、铁鞋等进行锁住。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对于门座起重机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7级时,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5.10、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11、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也可由现场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

本措施解释权归生产技术部,如原规程、措施及作业指导书等与本措施相抵触,应按本措施执行。

本措施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山东电力管道工程公司

2007年12月15日

篇3:起重机械交叉作业防碰撞措施

为确保垂直运输覆盖范围,施工现场布置塔式起重机和高架门机各1台,存在交叉作业区域,为防止两台起重机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碰撞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降低垂直运输中的风险,确保施工过程中垂直运输作业的安全。

1)两台起重机作业时,各机指挥要默契合作,不得在交叉范围内同时吊运,要合理安排吊运时间,使各台起重机能够充分利用各自空间工作。

2)必须对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工配备对讲机,对讲机要统一设定频道,并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要专机专用,不得转借。己方起重机将要转向交叉作业区时,必须先向对方发出危险信号。

3)信号工、起重机司机要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4)信号工在指挥过程中,必须时刻目视起重机、吊钩与转臂过程,同时还须环顾相临起重机的工作状态,及时发出安全信息。

5)两台起重机在交叉作业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①后机让先机:后进入交叉作业区域的起重机应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起重机;②动机让静机:进行运转的起重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起重机。③空载让重载:两台起重机同时运行时,空载起重机必须避让重载起重机。

6)必须在起重臂杆头安装红色闪光灯和红色旗帜。

7)下班前,塔机司机必须将小车回收离开交叉区范围,同时把吊钩起升到最高位置。

8)定期进行起重机司机、信号工安全技术交底。

篇4:立体交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立体交叉作业的情况下,应对危险作业范围予以明确,并做出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作业的范围、作业程序、人员配合的问题、危险点的情况及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2当立体交叉作业过程中出现模板拆除、脚手架拆除等作业时,还应该对危险作业范围进行围圈,限制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

3立体交叉作业过程中应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统一协调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情况发生。

4作业过程中,各层间出现上下交叉作业时,不能在同一垂直方向上进行操作,下层的作业位置必须在上层高度可能坠落的范围半径之外。

5当下层作业位置在上层高度可能坠落的范围半径之内时,则应在上下作业层之间设置隔离层,隔离层应采用木脚手板或其它坚固材料搭设,必须保证上层作业面坠落的物体不能击穿此隔离层,隔离层的搭设、支护应牢靠,在外力突然作用时不至于垮塌,且其高度不影响下层作业的高度范围。

6各交叉作业层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紧帽绳,存在高处坠落危险的人员应系好安全带。

7各层作业人员必须精力集中,各层的指挥号令不能相互影响,造成混淆,作业人员应随时保持警惕,对意外情况应能及时作出判断和反应。

8上层作业时,不能随意向下方丢弃杂物、构件,应在集中的地方堆放杂物,并及时清运处理,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物料袋,以便零散物件随身带走。

9上层有起重作业时,起吊物件必须绑扎固定,必要时以绳索予以固定牵引,防止随风摇摆,碰撞其它固定构件,严格遵守起重作业操作规程,起重物件严禁越过下层作业人员头顶。

10遇到6级以上大风、雨雪天气、浓雾、能见度不良等情况时,严禁进行立体交叉作业。

篇5:工程线交叉作业安全培训内容

正式开始培训之前,先分析一个既有线施工事故案例:

2008年1月23日,北京开往四方(青岛)的D59次动车组列车,运行至胶济线安丘至昌邑间时,发生重大路外交通事故,造成18人死亡,9人受伤。目前,受伤人员正在积极救治中,胶济线正常运输未受影响。事故原因初步查明:由于施工方中铁十六局的作业人员提前20分钟进入作业区,导致惨剧发生。

分析:“工人疑被气流卷进火车”

此次事故中遇难的18名工人应该是被动车组驶过时产生的气流卷进火车所致死。

“从结果上分析,施工单位在现场没有采取任何有效的预警措施,否则不会有18人遇难。”施工时施工人员自身的麻痹大意也是惨剧发生的一大原因。

“特快列车的刹车距离大概是一公里左右,动车组的距离就更可想而知了。”动车组司机在突发情况时,难以作出及时反应。

希望通过这个案例,能提高大家对安全施工的重视,进一步保证在施工中如何确保安全生产。

为明确**客专工程线运输与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工程线运输和参建单位权限及其责任,统筹兼顾工程线运输与施工,协调各单位的施工和运输组织,确保**铁路客运专线所有工程车辆(包括各种工程列车、单机、自轮运转机械、轨道车、非机动单轨小车等)的行车安全及相关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充分发挥工程线的运输效率,保证施工、行车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线行车组织管理

行车工作必须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凡管段内的机车车辆、轨道车、接触网架线车、放线车等各种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统一由行车调度指挥,未经计划安排,严禁上线作业。在工程线运输单位管段,由行车调度负责协调行车计划,以提高工程线的使用效率,按期安全的完成铺轨和电气化接触网等专业的施工任务。

二、施工组织与管理

(一)**客专工程线施工系指影响**客专新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主要项目如下:

1、跨越工程线移动大型设备。

2、工程线卸料(含步行盖板、电缆槽、混凝土预制件等)。

3、影响工程线行车安全的各类测量、检查。

4、其他各类妨碍行车及影响人身安全的施工。

(二)凡影响已铺轨地段工程线设备使用、行车、人身安全的各类施工,必须有计划要点施工。

1、凡影响列车正常运行的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以书面(传真)计划报运输管理单位,待批准后方可安排施工。施工计划内容(附表1)包括:施工地点(站名或区间起止里程)、内容、起止时间、影响范围、施工负责人、注意要求、是否需要封锁区间,及其它注意事项。

2、经运输管理单位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单位须于施工前,通过就近车站值班员向调度所联系,在次日日班计划中安排施工。

3、施工当日经车站值班员报请调度员发布准许施工的命令后,即可施工。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尽快将线路复原,及时通过就近车站值班员报告调度员,发布命令开通。

(三)工程线管段内遵守“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的管理原则。执行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在工程线施工作业时,由于未及时撤出作业机具造成事故的,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四)各类影响行车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施工单位必须按《技规》第313-317条设置施工防护后,方可开始施工,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施工结束,必须将线路恢复到正常行车条件后,方可撤除现场防护。

(五)施工安全具体控制措施

1、施工单位施工时,须保证与行车调度、车站的联系畅通,列车到达(通过)时提前至20分钟下道并撤除一切可能影响列车安全运行的设备、机具、路料等障碍物。

2、防护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集中精力,站在便于瞭望的地点进行防护,及时联系和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及到达作业区段的运行时刻,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不容许做与防护无关的其他任何事情。

3、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休息时不准坐在钢轨、轨枕头及道床边坡上;绕行停留车辆时其距离应不小于5m,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上开来的列车。

4、靠近铁路堆放材料、机具等,不得侵入建筑接近限界。施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全面检查堆放情况,不符合规定或堆放不稳固的应立即清理;严禁私设道口,施工需要需设置道口时,须报运输管理单位审批方准设置.

5、在线路上人力推行小车时,四轮小车有制动装置,要设专人负责防溜,上道中做到人不离车,手不离制动把,防止小车溜逸,各小车要有专职防护员。负责人应了解列车运行情况,并派防护人员在小车前后两端各800米位置显示停车手信号,随车移动,如瞭望条件或通讯联络不良,应增设中间防护人员;在双线区段遇有邻线来车时,应停止推运小车,暂时收回停车手信号,待列车通过后再行显示;轻型车辆在运行中时速度不得超过2km/h;严禁在长大坡道上人力推运小平车进行作业;严禁轻型小车载人及超载装运。

三、限界要求

为确保机车车辆在线路上的运行安全,防止机车车辆撞击临近建筑物或其他设备,对**客专工程线限界规定如下:

1、各施工单位对区段建筑物、设备、工具等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侵入客运专线铁路建筑限界。所有施工机具、物料和人员不得在线路间放置和停留。放置在路肩的机具设备、物料推放应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执行,严禁侵限,推放要平稳、牢靠,防止震塌。用于施工的单轨车、小四轮轨道车等一律回收,不准放置在线路旁,对临时堆放侵入限界的物料和机具,要设置相关警示牌,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在两线间堆放的物料和机具,高度不得超过两线钢轨顶部,在水沟电缆槽上堆放的物料和机具,其任何部位不得超过防护墙,且要堆放稳固;线路两旁堆放的货物,距钢轨头部外侧的距离,不得小于1.5m;站台上堆放的货物,距站台边缘不得小于1m。

2、超限货物运输或施工,需运输管理单位核实同意,满足最大限界要求情况下,按照超限运输或施工管理,下发调度命令后,再进行作业。须于运输前15个工作日提报运输计划。

3、施工单位跨线搭设架子、吊装等作业,必须满足客运专线铁路建筑限界要求,并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如遇列车通过时,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

四、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有关职责的规定

1、选派政治责任心强,并经考试合格和领导批准的职工担任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不得任意调换。

2、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在工作期间,必须坚守岗位,精神集中,认真了望,做好防护工作,不得与他人闲聊,不得看书报或搞其他工作。

3、防护用的携带电话、电台、警报器等通信设备必须有专人保管,使用前要进行检查试用,保证在施工使用中性能良好。

4、驻站联络员必须经常与车站值班员联系,勤看车站信号显示及行车室操纵台的表示灯,切实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并及时准确地向工地防护员预报、确报列车闭塞及开车时分。

5、驻站联络员与工地防护员互相通话时,必须严格执行复诵制度,防止错听,并及时准确记录通话内容,列车运行时刻,机具上下道或实际开通线路的时分。

6、防护点每班人员配备应依据施工的工作量来决定,一般每班不少于3人:2人分两端联系和防护、1人看守电话。驻站联络员每班1人,必要时增设1人。

五、人身安全

1、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人身安全的规定和制度,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关心职工身体健康,保证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组织学习有关安全操作技术和行车防护知识。

2、上下班要集合点名,整队行走,同时要有一名领工员或班(组)长带队,负责行走安全。

3、不要在铁道上行走、站立、闲谈、休息、吃饭、睡觉、*和放衣服;如果没有便道必须顺着通车地段行走时,应走铁路两旁路肩人行便道,所扛的工具等不得侵入限界。

4、横过铁路,通过无人看守道口,一定要“一站、二看、三通过”。横过多股道时,要看清没有车来时方可通过,若遇一条铁路上有火车开来时,不要站在另一条铁路上避车,以免来车听不见发生危险。

5、沿线工棚的门户禁止面向线路一侧开启,应从侧面或背面开启。

6、临时房屋,工棚及一切生活设施,宜集中于线路一侧以减少横穿铁路。

7、严禁饮酒上道作业。

8、上道作业必须配备防护用品。黄马甲等。

六、防护要求

1、防护人员

防护人员必须佩戴反光马甲,通讯设备,信号旗。

红--有紧急情况,要求停车。

黄--警示作用,减速慢行。

绿--正常行驶。

2、各种信号标志应设在列车运作方向左侧(停车信号牌除外),按以下规定位置设置:

a、作业标:设在施工线路及其邻线间距施工地点两端500~1000m处。

b、减速信号牌:插在慢行地段前后800m处。

c、减速地点标:设在需要减速地点的两端后20m处。

d、停车信号牌:设在施工地点两端后20m处的线路中心。

e、司机鸣笛标:设在隧道或地质不良地点的前方500~1000m处。

f、收工前工点负责人(或现场领工员)应组织专人对本工点进行一次详细调查,确保无事故隐患,才准拆除防护施工设施收工。

中铁航空港一公司**项目部

二O一三年五月五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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