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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1、施工机具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施工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及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其使用。

5、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6、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7、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篇2:建筑工地安全防火制度

一、施工现场临时设施:

1、厨房、锅炉房、变电间与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5米。

2、存放易燃物品的仓库存应单独建筑,并与建筑工程用火作业区保持不小于30米的距离。

3、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规定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持畅道。

4、高压线下,禁止搭建临时设施或堆放易燃材料。

5、临时设施区域的周围,应有围笆,高度不得低于2.5米。

二、消防设施:

1、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一般为每100平方米,临时设施放置两只十公升灭火机。

2、临时木工棚油漆间、木材仓库存应配足消防器材,一般每30平方米放置两只十公升灭火机。

3、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

4、木工间、油漆间、木材库存等应设置防火制度和防火标志,挂在明显适当的位置。

三、管理和奖罚:

1、工地应安排防火负责人。

2、工程项目部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

3、应有人值班巡逻,监督管理消防设施,负责维修、保养。

4、项目部应每月对工地进行检查考核(二次),对没有发生事故的给予50-100元安全奖。凡发生一起火警事故的罚款100-200元,发生严重火灾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篇3: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在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加强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及作业过程中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现场全过程的安全设施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必须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统筹规划,分包单位应结合分包工程的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设施计划并实施,纳入并接受总包方的管理。如施工现场未执行总包的,则各承包单位按承包工程的规模、特点,建立相应的安全设施保证体系。

第四条工程项目部作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所需费用,并专款专用。

第二章安全设施的内容、范围

第五条安全设施的内容、范围:

1)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的机械和设备;

2)电器设备安装的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3)为安全而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4)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控制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计等);

5)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上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桥式起重机设置固定的着陆平台和梯子;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为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6)各种联动机械和机械之间、工作场所的动力机械之间、建筑工地上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以及在操作过程为安全而进行联系的各种信号装置;

7)在施工生产区域内危险处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8)在施工人员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临时防护装置;

9)在施工生产区域内,施工人员经常往来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10)在高处作业时,为避免物料坠落伤人而设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员坠落的防护网、绳;

11)在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外围封闭的防护网;

12)为防止塌方采取的支护措施;

13)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及防护措施;

14)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域的隔离措施;

15)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施;

16)在建工程的外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隔离防护设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

第三章安全设施策划

第六条根据工程项目的结构、环境、技术含量和施工风险程度等因素,由项目经理牵头,汇同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实施安全设施策划,策划内容如下:

1)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论证。同时采取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

第七条根据安全设施策划结果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所须安全设施的结构形式、材料、设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独立体现。

第八条工程项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计划须报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第四章采购(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

第九条工程项目部将施工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列出计划清单,交由公司物资供应站统一采购管理。

第十条公司物资供应站应向工程项目部提供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检验合格的相关资料,否则工程项目部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部对分包方自行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实行控制。

第十二条公司物资供应站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1、根据能否满足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要求的能力选择供应商。

2、根据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重要性,从以下几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1)对供应商所生产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验证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

2)验证外省市企业生产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有否进入武汉市(或施工所在地)的许可证或行业有关部门的相关证书;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部对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与公司物资供应站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供货和检验方式。

第五章过程检验

第十四条现场安全设施由工程项目部统筹规划,各分包单位根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计划负责建立、管理。

第十五条按安全措施计划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验,只有通过检验的设施、设备才能安装和使用。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应依据各分包单位编制的安全措施计划,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的验证;

2)对一般脚手架工程的搭设(含外围封闭),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作业方案)规定的要求分层验收;

3)对特殊类脚手架的搭设,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作业方案)规定的要求进行分层验收,并报请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复查;

4)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设施,如通道防护棚;电梯井内隔离排或安全网;脚手架外围封闭、上下通道、上层施工通道;"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悬挑钢平台;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人员行走防护设施、作业点的防护措施;外挑安全网等搭设、组装完毕后须进行检查验收。

5)对专项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检查;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临时用电

组织设计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部设备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对施工机械及施工机具,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责成施工单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持机械的完好;

2)对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升降设备(如塔式起重机),必须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由其通知有关法定部门检测;

3)对井架和龙门架、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的组装、搭设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报请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复查;

第十九条上述各类检查和检验完毕后工程项目部须填写验收记录。

第六章施工过程的控制

第二十条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应由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第二十一条工程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项目施工负责人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应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对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搭设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起重机械或其它设施、设备,必须经工程项目部确认同意。如当天未能完成时,应做好局部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安全措施计划中确定的危险部位和过程,责成分包单位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措施和方式,实施重点监控,必要时应连续监控。

1、应把危险性较大的悬空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井架(龙门架)、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除、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的组装定为危险作业,实施重点监控;

2、各分包单位在拆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前应通知工程项目部,由其确认可拆除时,方可拆除。因拆除后影响该区域或后工序的施工安全,应服从安排,予以保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

第二十四条在工序交接中,应由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组织交接双方负责人,对现场的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确认。

第七章事故隐患的控制

第二十五条工程项目部应对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设施不使用、不合格过程不通过、不安全行为不放过。

第二十六条对事故隐患应由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汇同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处理方式:

1、停止使用、封存;

2、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

3、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4、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5、对不安全生产的过程重新组织。

篇4:技术负责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状况,制订贯彻事实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2、对本项目部施工生产中的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技术工作,及时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3、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查人,施工方法的确定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项环节都要渗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要强,实用效果好,成本科学指挥施工的技术依据。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核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能力。5、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为重大隐患,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6、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特殊工种工艺,督促现场实施,在本项目部内采取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在组织技术鉴定时,必须把安全技术措施装置列入重要内容,同时审查,鉴定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国家安全标准的技术措施必须改进后,才能通过鉴定。7、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尘差或提出设计方按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检查实施情况。8、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责任人:年月日

篇5:指导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研究职工安全生产动态,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培训安全生产宣传骨干,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2、组织党员研究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研究安全、防火、和卫生工作,临时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作出决议,下发文件,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经常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活动,把安全生产纳入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竞赛活动。凡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所在支部,不得评为先进党支部,并把安全生产工作好坏作为考核各级党员干部的一项条件。

4、企业发生工作死亡事故,要及时召开党员会议,分析事故责任原因及研究防范措施,并根据“安全生产状罚制度”对主要负责人作出党纪处分,并建议给予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

责任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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