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过失处理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过失处理规定
一.员工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包括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最后警告,解雇或开除。
1.口头警告:员工如有下列行为,将给予口头警告。(须填写员工犯规通知单)
(1)上下班不打卡,不签到或替他人打卡。
(2)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工)。
(3)当班时不按规定的标准穿工作服或下班后穿便装,下班后在公共场所,值班室停留。
(4)当班时间仪表仪容不整。
(5)当班时串岗闲聊,追逐打闹,听收音机,翻阅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报纸等。
(6)未经许可在值班室,配电房等重地会唔和接待亲友。
(7)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以及各种不卫生的行为。
(8)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
(9)上班时间吃零食,不按部门主管规定的时间用餐。
(10)在商场内对同事不礼貌,粗言秽语。
(11)违反公司其它规定并可给予口头警告处分的条款及违反各部门制定的规定。
2.书面警告:员工如有下列行为,将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1)工作不努力,没有完成主管分配的工作任务。
(2)因工作效率低影响了服务质量。
(3)与客户纠缠长谈,引起客户的反感。
(4)旷工一天以内(含一天)。
(5)擅离工作岗位,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
(6)当班时间打瞌睡,下棋,打扑克。
(7)因不注意礼节礼貌造成客户不满意。
(8)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或改做它用(严重者将除名)。
(9)私自待客用餐。
(10)携物外出不遵守门卫制度。
(11)在大厦内任何地方乱图与乱画。
(12)未经部门主管许可私拿公司物品使用。
(13)未经允许擅自带人在商场内重要部位参观游览。
(14)违反公司其它规定并可给予书面处分。
(15)员工所犯错误和以上各款性质类似,按此类处分处理。
3.最后警告:员工如有下列行为将给予最后警告处分。
(1)用各种手段威胁恐吓同事或管理人员。
(2)与同事吵骂,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
(3)当班喝带酒精的饮料。
(4)当班时睡觉。
(5)未经允许在商场内向客户贩卖物品或举行墓捐活动。
(6)连续旷工二天。
(7)随便改动毁坏排班表,张帖的布告,通告等。
(8)在商场内偷看或传翻黄色淫秽书刊,画报等。
(9)在客户的场所内行为不当。
(10)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指令。
(11)搬弄是非,诽谤他人,违反员工管理制度造成一定影响。
(12)拾物不报,涂改,伪造单据。
(13)擅自泄露公司管理,商业,人事等机密。
(14)违反公司其它规定并可给予最后警告处分的条款。
4.解雇(除名):员工如有下列行为将给予解雇(除名)处分。
(1)贪污,盗窃,索贿,受贿。
(2)侮辱,漫骂,恐吓,威胁他人。
(3)组织及煽动罢工,斗殴及聚众闹事。
(4)传播淫秽书刊或录像带。
(5)使用毒品,麻醉剂或*。
(6)参加*组织或利用黑社会组织。
(7)酗酒或酒后打架,造成严重后果。
(8)乱搞两性关系。
(9)恶意破坏公物及个人物品。
(10)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
(11)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
(12)玩忽或忘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
(1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14)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达三天及休假逾期达三日(续假经批准者例外)。
(15)由于工作失职,使公司受到严重经济损失。
(16)违反中国政府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17)严重违反外事纪律。
二.纪律处分程序:
1.处分类别:有效期,积分和扣除工资比例见下表
处分类型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最后警告解雇(除名)
有效期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即生效
积积积分1分-3分4分-6分7分-9分10分
扣除工资
比例5%10%50%100%
员工受到纪律处分,将以积分方式记录在案。在处分有效期内,如再次受到处分时,积分累计有效期将相应延长。处分有效期过后自然取消,处分积分在有效期内累达10分即给予解雇(除名)。员工在处分有效期内不予提升,提工资,根据员工受处分类别扣发当月工资5%,10%,50%,100%。
2.处分行政权:口头警告,由部门领班行使处分权;书面警告,由总领班行使处分权;最后警告、解雇,由部门主管行使处分权和签署意见,报管理处主任,副主任签署,送报行政部,总经理批准。
篇2:酒店员工过失单管理制度
一、签批权限及程序:
1、所有签发的员工《员工过失单》必须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员工过失单》签发的直接依据为《员工手册》以及相关补充规定。
3、总经理有权对酒店部门经理级(含)以下任何一名过失员工提出过失处罚。其中对部门经理的处罚意见,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再通知人力资源部下发《员工过失单》;对部门副经理、助理级(含)以下员工的处罚意见,可直接通知人力资源部下发《员工过失单》。
4、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有权对分管各部门经理(含)以下过失员工提出过失处罚。其中对部门经理的处罚意见,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再通知人力资源部下发《员工过失单》;对部门副经理、助理级(含)以下员工的处罚意见,可直接通知人力资源部下发《员工过失单》。
5、行政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行使总经理签发《员工过失单》的权限。
6、人力资源经理、质检经理有权对酒店内主管(含)以下员工直接签发《员工过失单》。
7、轻度过失、重度过失、严重过失三级过失依次适用于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罚;但严重过失中如情节特别恶劣,负面影响特别巨大,经研究决定可直接给予辞退或开除的处罚。
8、各部门过失处罚:
(1)部门经理有权对本部门过失员工提出过失处罚;部门主管亦有权对所属过失员工提出过失处罚,并须经部门经理签批。
(2)各部门对本部门过失员工提出过失处罚时,如属警告、记过处罚,由部门直接签发,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如属记大过、辞退或开除,须通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核实情况后签发《员工过失单》。在此过程中,人力资源部有权对部门提出的处罚予以更正或调整。
9、大堂经理在值期间,有权在大堂区域对酒店主管(含)以下任何一名过失员工提出过失处罚,并通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情况后签发《员工过失单》。在此过程中,人力资源部有权对大堂经理提出的处罚予以更正或调整。
二、员工过失的连带处罚:
1、凡受到警告处罚的员工,三个月内不得加薪或晋级;受到记过处罚的员工,扣罚全部当月奖金,且六个月内不得加薪或晋级;受到记大过处罚的员工,扣罚当月及以后二个月的奖金,且一年内不得加薪或晋级;受到辞退和开除处罚的员工,扣罚全部年终奖金。
受到上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罚的员工不得参加优秀员工等的评选,但可享受正常福利待遇。
2、根据过失员工的过失程度,可同时辅以最低50元的经济处罚。
3、凡受到警告处罚的试用期员工,延长试用期一至三个月;受到记过(含)以上处罚的,自动辞退。
4、凡员工受到某一级别的过失处罚后,一年内再犯,无论程度如何,处罚自动升级。
5、凡员工在六个月内累计受到2次过失处罚(其中1次是记过处罚)的,自动辞退;一年内累计受到3次过失处罚(且其中2次是记过处罚)的,自动辞退;受到1次记大过处罚的员工,一年内再次受到过失处罚,无论何级别,自动辞退。
6、《员工过失单》须由过失员工签字确认;在事实确凿的情况下,如员工无理拒绝签字,过失自动升级。
7、《员工过失单》有效期为一年。
8、《员工过失单》一式三份,分别交由部门、人力资源部和员工本人留存。
9、《员工过失单》进入员工档案。
三、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四、遇有与原规定相抵触之处,以此制度为准。
篇3:员工过失单管理制度
一、签批权限及程序:
1、所有签发的员工《员工过失单》必须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员工过失单》签发的直接依据为《员工手册》以及相关补充规定。
3、总经理有权对酒店部门经理级(含)以下任何一名过失员工提出过失处罚。其中对部门经理的处罚意见,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再通知人力资源部下发《员工过失单》;对部门副经理、助理级(含)以下员工的处罚意见,可直接通知人力资源部下发《员工过失单》。
4、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有权对分管各部门经理(含)以下过失员工提出过失处罚。其中对部门经理的处罚意见,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再通知人力资源部下发《员工过失单》;对部门副经理、助理级(含)以下员工的处罚意见,可直接通知人力资源部下发《员工过失单》。
5、行政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行使总经理签发《员工过失单》的权限。
6、人力资源经理、质检经理有权对酒店内主管(含)以下员工直接签发《员工过失单》。
7、“轻度过失、重度过失、严重过失”三级过失依次适用于“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罚;但严重过失中如情节特别恶劣,负面影响特别巨大,经研究决定可直接给予“辞退或开除”的处罚。
8、各部门过失处罚:
(1)部门经理有权对本部门过失员工提出过失处罚;部门主管亦有权对所属过失员工提出过失处罚,并须经部门经理签批。
(2)各部门对本部门过失员工提出过失处罚时,如属“警告、记过”处罚,由部门直接签发,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如属“记大过、辞退或开除”,须通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核实情况后签发《员工过失单》。在此过程中,人力资源部有权对部门提出的处罚予以更正或调整。
9、大堂经理在值期间,有权在大堂区域对酒店主管(含)以下任何一名过失员工提出过失处罚,并通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情况后签发《员工过失单》。在此过程中,人力资源部有权对大堂经理提出的处罚予以更正或调整。
二、员工过失的连带处罚:
1、凡受到“警告”处罚的员工,三个月内不得加薪或晋级;受到“记过”处罚的员工,扣罚全部当月奖金,且六个月内不得加薪或晋级;受到“记大过”处罚的员工,扣罚当月及以后二个月的奖金,且一年内不得加薪或晋级;受到“辞退和开除”处罚的员工,扣罚全部年终奖金。
受到上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罚的员工不得参加优秀员工等的评选,但可享受正常福利待遇。
2、根据过失员工的过失程度,可同时辅以最低50元的经济处罚。
3、凡受到“警告”处罚的试用期员工,延长试用期一至三个月;受到“记过”(含)以上处罚的,自动辞退。
4、凡员工受到某一级别的过失处罚后,一年内再犯,无论程度如何,处罚自动升级。
5、凡员工在六个月内累计受到2次过失处罚(其中1次是“记过”处罚)的,自动辞退;一年内累计受到3次过失处罚(且其中2次是“记过”处罚)的,自动辞退;受到1次“记大过”处罚的员工,一年内再次受到过失处罚,无论何级别,自动辞退。
6、《员工过失单》须由过失员工签字确认;在事实确凿的情况下,如员工无理拒绝签字,过失自动升级。
7、《员工过失单》有效期为一年。
8、《员工过失单》一式三份,分别交由部门、人力资源部和员工本人留存。
9、《员工过失单》进入员工档案。
三、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四、遇有与原规定相抵触之处,以此制度为准。
篇4:员工过失单管理制度
一、签批权限及程序:
1、所有签发的员工《员工过失单》必须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员工过失单》签发的直接依据为《员工手册》以及相关补充规定。
3、总经理有权对酒店部门经理级(含)以下任何一名过失员工提出过失处罚。其中对部门经理的处罚意见,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再通知人力资源部下发《员工过失单》;对部门副经理、助理级(含)以下员工的处罚意见,可直接通知人力资源部下发《员工过失单》。
4、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有权对分管各部门经理(含)以下过失员工提出过失处罚。其中对部门经理的处罚意见,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再通知人力资源部下发《员工过失单》;对部门副经理、助理级(含)以下员工的处罚意见,可直接通知人力资源部下发《员工过失单》。
5、行政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行使总经理签发《员工过失单》的权限。
6、人力资源经理、质检经理有权对酒店内主管(含)以下员工直接签发《员工过失单》。
7、“轻度过失、重度过失、严重过失”三级过失依次适用于“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罚;但严重过失中如情节特别恶劣,负面影响特别巨大,经研究决定可直接给予“辞退或开除”的处罚。
8、各部门过失处罚:
(1)部门经理有权对本部门过失员工提出过失处罚;部门主管亦有权对所属过失员工提出过失处罚,并须经部门经理签批。
(2)各部门对本部门过失员工提出过失处罚时,如属“警告、记过”处罚,由部门直接签发,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如属“记大过、辞退或开除”,须通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核实情况后签发《员工过失单》。在此过程中,人力资源部有权对部门提出的处罚予以更正或调整。
9、大堂经理在值期间,有权在大堂区域对酒店主管(含)以下任何一名过失员工提出过失处罚,并通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情况后签发《员工过失单》。在此过程中,人力资源部有权对大堂经理提出的处罚予以更正或调整。
二、员工过失的连带处罚:
1、凡受到“警告”处罚的员工,三个月内不得加薪或晋级;受到“记过”处罚的员工,扣罚全部当月奖金,且六个月内不得加薪或晋级;受到“记大过”处罚的员工,扣罚当月及以后二个月的奖金,且一年内不得加薪或晋级;受到“辞退和开除”处罚的员工,扣罚全部年终奖金。
受到上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罚的员工不得参加优秀员工等的评选,但可享受正常福利待遇。
2、根据过失员工的过失程度,可同时辅以最低50元的经济处罚。
3、凡受到“警告”处罚的试用期员工,延长试用期一至三个月;受到“记过”(含)以上处罚的,自动辞退。
4、凡员工受到某一级别的过失处罚后,一年内再犯,无论程度如何,处罚自动升级。
5、凡员工在六个月内累计受到2次过失处罚(其中1次是“记过”处罚)的,自动辞退;一年内累计受到3次过失处罚(且其中2次是“记过”处罚)的,自动辞退;受到1次“记大过”处罚的员工,一年内再次受到过失处罚,无论何级别,自动辞退。
6、《员工过失单》须由过失员工签字确认;在事实确凿的情况下,如员工无理拒绝签字,过失自动升级。
7、《员工过失单》有效期为一年。
8、《员工过失单》一式三份,分别交由部门、人力资源部和员工本人留存。
9、《员工过失单》进入员工档案。
三、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四、遇有与原规定相抵触之处,以此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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