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安全管理规定(3)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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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安全管理规定(3)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物业管理公司安全管理规定(三)

一、公司来访人员统一在岗亭登记,如找人可用电话联系,私事可在非工作时间内接见,不得无故在公司或宿舍区域长期逗留。保安员或各部门有义务予以劝离公司。

二、凡离职人员,行政部将在离职当天下发名单至保安部,由保安部执行"离职人员一个月内不得进入公司所属区域"规定,违者将追究保安队员失职责任。

三、公司员工下班应主动接受安全检查和纪律监督,严禁在公共区域内(公司至停车场区域)衣冠不整(穿背心、短裤、拖鞋),下班后严禁在工作区域内逗留或未经批准进入公司禁区(配电房、电脑房、财务部、仓库及行政办公区),违者将追究当事人和区域负责人责任。

四、履行物品进出、领用程序,防止公司财物流失或可疑物品进入,凡从各通道进出商品、货物或其它包裹均需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保管或部门经理),保安员必须严格检查,否则发现漏检一次或手续不齐处罚当班保安5-20元,保安部负责人负20%的连带责任。发生财物流失损失,由当班人员负责赔偿,部门经理负20%的连带责任。

五、各部门由于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造成公司人身、财物损失按《安全经营责任状》进行处理。

六、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加强对本部门员工公共区域的安全操作督导和检查,如因高险、地湿、失火或其它工作失误发生客人、员工人身财产损失,由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七、全体员工要积极发现、检查、举报和制止各种安全隐患,对维护公司人身和财产安全作出重大贡献者,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签署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篇2:M物业项目库房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项目库房安全管理规定

一、各管理处所属库房要指派专人管理,库房钥匙由专人负责,做好"六防"工作。(防火、防盗、防汛、防鼠害、防危险品混存、防霉残损)。

二、库房门、窗要加装防盗门和防盗窗,仓间内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物器分类码放,留有安全间距,确保通道畅通。

三、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汇报。库管人员上班进入库房前必须检查库房门锁有无异样,下班离开时要检查仓间,拉闸断电,关窗锁门。将钥匙集中存放,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严禁在库房吸烟,使用明火。

五、严禁在库房内使用电热设备,乱拉照明线路,使用大瓦数电灯泡。

六、严禁挪用库房配备的消防器材。

七、严禁在库房内会客、留宿,非库房工作人员末经允许不得入内。

八、及时清除库房内的废、旧杂物。

九、对来历不明,性质不清及私人物品不得入库存放。

十、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要专库专放、专人保管,严格领用手续,并报安全部门备案。

十一、库房专职人员应熟知消防知识,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熟悉消防设备放置。

十二、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篇3:物业行政管理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行政管理之安全管理规定

本公司各部门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办公安全及消防、个人安全的有关规定。

1.办公安全

1.1来访者必须在接待者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公司范围。来访者不可单独在办公场所进出。

1.2公司员工应注意保管好公司文件,不得泄露或让非相关人员传阅,保守商业机密是每个员工应遵守的纪律之一。凡废弃、复印有错漏、重复的机密文件须及时销毁,不得随意乱弃。

1.3所有公司电脑上的软件和文件均属公司财产,不得用作私人用途或提供给其他公司各部门,管理电脑的员工应注意电脑的加密,应定期更换密码。

1.4员工外出离开办公室要检查空调、电脑、电灯、门窗等是否关好门。出入办公室随手关门。

2.消防安全

2.1节假日、周末休息日必须检查关闭办公室内所有电源。

2.2如发生火警,不论程度大小,必须保持冷静,并立刻报告上级领导处理,呼叫援助。

2.3使用电器须防止电线负荷过重。

2.4公司办公室及房间内禁止存放各种易燃易爆物品。

2.5楼梯、过道、出口处严禁堆放物品。

2.6吸烟者离开前必须注意熄灭烟头。

2.7员工宿舍及餐厅需小心烟火。

2.8火警电话:119。

3.个人安全

3.1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循工作指导安全操作。

3.2员工在工作时间外应注意个人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做好自我保护措施。

3.3报警电话:110

3.4急救电话:120

篇4:物业服务中心职业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

物业服务中心职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职业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花城物业服务中心。

三、过程和方法控制

3.1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责内容,规范操作流程,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3.2相关岗位在上岗前必须认真通过岗前培训,熟练掌握岗位业务技能。

3.3禁止帮业主翻越阳台及擅自开启门、窗锁,若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向上级汇报到部门负责人处,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同时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护工作。

3.4相关岗位需要其他岗位协助时,需根据人员的专业情况合理安排,切忌让协助人员做一些危险的工作,协助人员有权拒绝对自己不懂的危险工作安排。

3.5高空作业必须严格做好保护措施,未做好保护措施以前禁止进行施工。高空作业或存在危险的施工场所必须有明显标识和专职的安全监护人。

3.6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高、低压配电房和设备房,专业人员也不得擅自带非专业人员进入高、低压配电房等危险位置,若确需帮助,必须做好相关安全保护措施。

3.7电工在作业时必须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做事切忌粗心大意,事情做完后要对现场进行彻底检查,确定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撤离现场。

3.8若遇到自身无专业处理能力的情况时,可通知相关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相关专业人员在接到信息后,正确分析其重要性,若在紧急情况下,相关专业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进行处理。

3.9各岗位必须清楚在自己职责范围内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注意细节,确保人身安全。

篇5:物业管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公司在水面保洁、海塘维护、后勤服务等生产活动中的控制目标之一。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预防事故的发生,达到安全无事故的管理目标,确保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安全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公司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做好本部门、分公司职责范围内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条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为该部门、分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公司加强对各部门、分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和领导,为各部门、分公司提供解决安全生产方面所需要的资金和物资支持,组织参加各类安全技能培训。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要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七条定期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各类生产活动中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安全检查后应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存档。

第八条各类生产活动中都必须按照科学办事,以科学的作业标准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严禁以省时、省力违规操作。

第九条在各类生产活动中必须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即不能以安全生产为名大搞铺张浪费,也不能以讲经济效益而影响安全生产、二者必须统一,讲经济效益是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进行的。

第十条在各类生产活动中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规和本公司的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实质上是做好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员工在任何时候,任何作业区域都要规范好人的作业行为安全,使物处于安全状态,切实做到时时讲安全,事事都安全。

第十二条加强同辖区治安保卫部门的联系,做好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和安全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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