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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施工坍塌事故专项治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为了提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止施工坍塌事故,现将开挖施工的基坑、模板工程、围墙或围栏的使用列入防止施工坍塌事故专项治理的重点,特作规定如下:

一、深基坑施工

1、基坑施工必须编制支护方案,方案必须经上级审批。

2、基坑开挖设置安全边坡时,其放坡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基坑施工必须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

4、基坑周边的堆料、堆土必须按方案设计规定,不能超过基坑设计时所允许的附加荷载。大型机械设备若要行走至基坑边或停放在基坑边,必须征得基坑工程设计人员的同意。

5、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周边,必须设置不低于1.2米高的固定防护栏杆。

挖土作业前,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签发“挖土令”。不准擅自进行基坑开挖。

6、挖土作业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准超挖。

7、基坑开挖后,应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要进行沉降观测。

二、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必须由项目部单独编制施工方案,模板的支撑系统必须经过设计计算,方案中有计算书和完整的模板支撑搭设图。单独工程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时,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单独工程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下时,由项目工程师组织审批。

2、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审批通过后,项目部应认真按方案组织实施,不允许擅自变更方案内容,若确系客观原因要求变更时,必须修改方案,经审批后方能组织实施。

3、高于4米的满堂模板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隔4排立杆,从顶部开始向下每隔2步,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确保模板支撑系统的整体稳定性。

4、模板安装后,由项目工程师负责对模板支撑系统按方案组织验收,填写《模板支撑系统验收单》;安全员参与验收;合格后才开始浇灌。

5、模板支撑系统的拆除,必须确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附合格的混凝土强度报告,并由施工负责人填写《模板拆除(安全)申请表,经监理单位、生产副经理审核批准后,方能组织模板支撑系统的拆除。

6、在模板拆除区域应设置警戒线,配置专职安全监护人员,进行安全监护。

三、围墙或围栏的使用

1、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栏,在本市中心城区和其他主要路段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设置的围栏高度不得低于1.8米。市政工程项目工地,应使用统一的连续性护栏设施。

2、施工现场的围墙或围档应符合施工总平面图要求。

3、施工现场的围墙或围档内外,不准依墙壁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土方和中小型机械设备。

4、施工现场的围墙或围档不能作为挡土墙,不能作为广告牌或机械设备的支撑墙。

篇2:工厂武保处综合治理考核方案

厂武保处综合治理考核方案

1、组织制度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各分厂、处室、公司基层治保会每月组织一次治安情况分析会,逐级签订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

严格执行检查考核评比制度,坚持并完善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认真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和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通报制度。

考核办法:

单位领导不重视,不按时参加、召开会议,传达指示不明确,办事不力的每季考核各单位支部书记100元。

2、群众满意率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严打斗争,组织专项斗争,打黑恶、打击盗窃、抢劫、流窜团伙犯罪。

开展“打黄扫非”斗争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职工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90%以上。

考核办法:

严打斗争配合不积极,职工群众对治安满意率低于90%的每季考核各单位支部书记80元。

3、思想动态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坚决打击和取缔*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不发生非法聚集赴省进京滋事事件,不发生自杀自残等极端事件。

考核办法:

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反馈,不能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的每季考核各单位支部书记60元

4、基层基础建设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各分厂、处室以党支部为单位健全治保会,建立综治领导小组,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并明确职责范围,健全工作制度、会议制度并坚持汇报制度,治保会、调解会及时整顿健全制度。定时召开会议,交任务、压担子,较好的发挥作用。

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使排查工作制度化,调解经常化。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落实,不得发生群体性事件、越级*事件。

考核办法:

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汇报不及时,会议精神不落实的,每季考核各单位支部书记50元。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及时,造成激化的;民事纠纷调处成功率低于95%的,每季考核各单位支部书记60元。

发生*、越级*的每季考核各单位支部书记90元

5、治安防范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健全完善防范体系建设和社区建设,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投入,加强重点人口、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登记率90%以上。

生产、生活重点部位无破坏案件和破坏嫌疑事件,治安混乱问题及时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医院杜绝因医疗事故引发的闹事案件,子弟学校在校学生无犯罪行为。进一步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措施。

考核办法:

治安防范不好,职工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超过3%,解除劳教人员重新犯罪率超过5%的,职工犯罪超过万分之三的每季考核各单位支部书记50元。

6、创安活动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创安活动要抓深入、抓提高、抓落实,有较好的工作措施,重点要害部位达标不得低于95%,安全工地达标不得低于90%,住宅小区达到安全文明要求,重点防火部位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其它无一般火灾,较好的解决群众关心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

考核办法:

创安活动不达标的,重点防火部位发生重大火灾的,每季考核各单位支部书记60元。

7、宣传教育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普法工作措施落实,宣传教育力度加大,依法治理工作增强,综合治理宣传声势大,效果好,积极订阅上级有关综合治理宣传材料,职工和家属的管理教育措施要得力。

考核办法:

宣传教育不力的,每季考核各单位支部书记50元。

说明:

1、各单位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并交纳风险金,当年完成责任目标,成绩突出的,对责任人以押金的一倍奖励。各分厂、处室当年有违法上述考核项目中内容之一的将采取一票否决。

2、单位受到一票否决的,取消该单位当年评选先进,并适当扣除责任人风险金,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或黄牌警告。

3、因领导不重视综合治理,工作严重失职导致单位治安秩序混乱,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治安事件、严重治安灾害事故、重特大刑事案件、重大特大人身伤亡事故使国家财产蒙受巨大损失的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篇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通防专业组

为切实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立通防专业副总工程师任组长、通防科、调度室、安监科等部门分管专业人员、通防科技术员为成员的专业领导小组。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通防科,分管通防的副总工程师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抓好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矿长是全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一通三防”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安全副矿长是矿井事故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治理负直接责任;

(三)总工程师是矿井“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直接责任;

(四)安监科长是“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负直接责任;

(五)专业副总工程师是本分管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六)安全副总工程师是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落实检查责任;

(七)通防科工程技术人员是本分管范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分管范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直接责任;

(八)区队技术员是本区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区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九)区队长是本区队事故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区队事故隐患治理负直接责任。

三、事故隐患排查

(一)煤矿隐患是指在煤矿建设和煤炭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危险性因素。

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工程量大小分为三级。

A级:危害严重,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需由(集团)公司或上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

B级:危害比较严重,有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较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需由公司限期解决的隐患。

C级: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危害较轻,治理难度和工程量较小,由矿区(队)、业务部门能够解决的隐患。

(二)“一通三防”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通风、瓦斯、煤尘、火灾和其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隐患(A级事故隐患):

1.超设计或超核定通风生产能力生产,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

2.受瓦斯、煤尘、自然发火威胁,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

3.图纸、资料与实际严重不符的;

4.煤矿安全设施、安全保护装置及安全检测仪器仪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

5.其他可能导致煤矿重大事故的危险性因素。

(四)矿长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进行一次矿井“一通三防”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制定整改规划和治理方案,编制灾害预防计划。

(五)总工程师每月必须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进行一次“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并根据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分别确定级别和类别。对B、C级事故隐患直接确认,对A级事故隐患提出确认意见,在每月2日前报送矿安监科,由安监科负责于每月3日前按程序报集团公司。

(六)通防副总工程师每旬组织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分析本专业范围内存在的事故隐患,并逐条逐项制定治理措施。

(七)通防科、通修队(生产准备队)必须坚持每天由科(区)长(正职不在时由副职组织)组织科室技术人员(区队班子成员)对业务范围(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排查。

(八)各级组织进行的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建立排查记录,落实专人,及时归档。所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项目、资金、措施、时间、责任、考核“六落实”的原则,制定治理方案。

四、事故隐患治理

(一)根据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编制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措施。A、B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措施由总工程师师负责组织编制。需要编制设计或报批的必须按程序编制设计和报批。

(二)事故隐患治理必须严格按编制的治理方案措施或设计组织实施。A、B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措施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责任和考核六落实;C级事故隐患的治理,由区队、业务部门负责落实。

(三)事故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必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凡是矿井存在的安全隐患,在未治理完之间,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无可靠的防范措施不准作业施工。凡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事故隐患的治理资金应从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中列支。

(五)事故隐患治理完毕后,必须组织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

(六)事故隐患的治理应按照“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对B、C级事故隐患,治理单位要按时完成。如治理有困难,对口逐级汇报,由专业组或矿协调治理。

五、管理和考核

(一)通防科、通修队(生产准备队)要分别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档案,实行档案化管理。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归档,否则,对有关责任人给予50-200元的罚款。

(二)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做到谁排查谁落实、谁排查谁管理,谁排查谁考核。旬排查每少组织一次,对专业副总工程师罚款100元;凡不组织每日排查的,每次对科(区)长正职罚款50元,副职罚款40元。因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按矿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三)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填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分别送交治理单位、安监科、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否则,一次对责任者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理。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由排查负责人签批治理单位和治理意见、措施,经治理单位负责人签批治理时间。事故隐患治理完毕后要按时将治理结果反馈到安监处进行销号,否则,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理。

(五)对于A级安全隐患,专业组要积极与(集团)公司联系,并配合处理。否则,追究专业副总工程师的责任。

对于B级及以下的各类安全隐患,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认真组织整改,不按时完成的罚责任单位工资总额1000元,并对责任单位正职干部罚款100元,副职干部罚款80元,不按时开工加倍处罚。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完成的,要由责任单位写出延期报告,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延期必须限定最迟完成时间,否则,仍按不按时完成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六)通防专业对排查出的重点安全隐患以及本专业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在碰头会上汇报,以便及时落实处理。凡不汇报而影响整改的,对专业副总工程师罚款50元,生产科室及生产单位所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本单位不能独立处理的,必须及时向专业组组长汇报,以便及时协调解决。凡因不及时汇报造成事故,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七)安监科负责矿井安全隐患的统计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对矿及各专业所排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详细归纳、统计、登记,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对安全隐患的治理措施、进展情况、治理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各专业人员对科室、区队隐患排查每旬检查一次,对专业隐患排查每周检查一次,做到有检查有考核,否则少检查或检查不认真一次,罚款20元,并于每月28号前进行汇总,报安监处。

(八)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完以前,必须每次都要进行排查并上报。

六、责任追究

不按规定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或者对事故隐患应当排查未排查的;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对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未履行或者未按程序履行其相应职责的;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或者不按规定治理事故隐患的等情况,按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公司相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篇4:某洗选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有效的贯彻、执行、落实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预防机电、运输、人身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以明确责任,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力度为手段,做到防患于未然,灭灾于萌芽。根据文件精神,厂内特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确保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运行,杜绝人身伤害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厂的安全生产,实现全矿的安全生产。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厂长任组长,安全副厂长任副组长,副厂长和技术员、各车间主任、班长、安全员为成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领导小组每周组织一次全厂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由安全副厂长或技术员负责统计,安排落实或汇报。

3、工作小组负责日常的隐患处理,各车间主任、班长是本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组织人员落实好本班组的隐患治理工作,对隐患治理要做好文字记录,并以文字记录的形式向区汇报隐患处理情况,不能按时处理的,要及时向区里汇报,并说明理由。

4、工作小组成员要组织好班组职工按时参加好班前会、周二安全技术培训、周五安全活动、七日一考考试,做好对职工的安全宣教,提高职工的安全认识。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落实

1、车间主任、班长要认真落实厂及矿各级领导机构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问题,同时对自己所在的作业场所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能处理的要马上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向区里汇报,有重大危险的,立即撤出工作现场,留下记录,认真填写好《隐患排查评估表》和文字记录。

2、处理隐患,必须指派专人进行,班组长要亲自参与,确保安全措施执行到位,以文字记录的形式向厂汇报,留下记录。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能按时解决的,要按公司制定的“五定”原则限期整改解决。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考核

1、处理隐患要制定严密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保证措施。

2、隐患处理人员要了解安全保证措施并执行到位。

3、隐患处理现场要有专业安全监察人员现场监督。

4、厂领导小组负责隐患处理的验收,按规定填写验收表。

5、凡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积极出主义想办法,有好的经验的,厂给予50—300元的加奖,并向公司申请嘉奖。

6、在隐患处理现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积极提出安全隐患治理办法的,厂同样给予50—300元的加奖,并向公司申请嘉奖。

7、对指定的隐患处理责任人,没有按整改措施落实整改的或整改不彻底留有后患的,区内给予停工三天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在上岗,期间发给生活费。

8、隐患处理过程中,第一责任人无故不到现场的,现场安全保证措施并执行不到位没有制止的,将给第一责任人100—300元的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理。

9、对隐患迟迟不予处理而无特殊理由的,对班组长、车间主任罚款100—200元,并对相关人给以50—100元的罚款。

10、岗位、工种的《岗位隐患排查评估表》和班组长的《班组隐患排查评估表》纪录不全,每缺一份,处罚当事人50元,并且,对当班班组长处罚50元。

11、对当日岗位,工种的《岗位隐患排查评估表》《班组隐患排查评估表》没有及时填写或当日没有报到厂里,处罚当事人50元,并且,对当班班组长处罚50元。

12、岗位,工种,班组长当日出现“三违”对当事人处罚100元,对班组长同样处罚100元,并且停工学习三天,写出书面检查和认识。神木市锐贵洋洗选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5:采掘工作面防尘瓦斯治理上隅角管理规定

一、喷雾降尘管理规定

1转载点喷雾

在装载点安设转载点喷雾,喷头数量不少于1个,悬挂在转载点的前上部600mm处,迎风流方向45°,喷雾直接对准落煤点,落煤点上部至转载点处加设纱网防尘罩,挂牌管理,责任人为转载点运输司机,必须做到转载点运行时必须开启转载点喷雾。

2采、掘面风流净化水幕

矿井主要进风大巷及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的迎头、喷浆机回风流下方5米范围内都必须安装风流净化水幕;各采掘工作面每周必须对巷道进行冲刷一次。

2.1采煤工作面风流净化水幕的具体位置:

a.进风巷内设置两道全断面水幕,第一道水幕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口向里10-15米范围内,第二道水幕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安全出口以外30米范围内。

b.回风巷内至少设置三道全断面水幕,第一道水幕在回风巷安全出口以外30米范围内,第二道水幕与第一道水幕间距不得大于20米,第三道水幕在工作面回风联络巷口下风侧10-15米范围内。

2.2掘进工作面风流净化水幕的具体位置:

?a.掘进工作面刚开口时在开口位置的下风侧10-15米范围内设置一道水幕。

?b.掘进工作面掘进长度超过50米不超过80米时,应在掘进巷道内设置一道全断面水幕,距迎头不超过50米。

?c.掘进工作面掘进长度超过80米时,应在掘进巷道内增加两道水幕,第一道水幕距正头不超过50米,第二道水幕与第一道水幕间距不超过20米,且第三道水幕在巷道回风口10-15米范围内。

2.3喷雾特别管理规定

a.全断面水幕5米范围内巷道底板进行硬化(要求:以水幕安装位置为起点,上风侧1米,下风侧4米底板进行硬化)。

b.在皮带侧挖设一个(长×宽×高=1米×1米×1米)水池用来储存水幕流下的积水,水池内安装一台风泵,利用池内积水冲刷巷道、洒水降尘;多余积水由风泵导入水沟或排水管排出工作面。

3惩罚办法:

对未安装水幕、喷头数量少、不能覆盖全断面,发现一处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的罚款;发现喷雾不开或成雾质量差,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处以200元的罚款;对巷道内积尘严重没按规定时间冲刷巷道的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罚款。

二、溜煤眼管理规定

不使用溜煤眼时,溜煤眼全部用旧皮带覆盖,同时溜煤嘴必须关闭。在出渣时,溜煤眼篦子留2-4个孔,其它地方均铺盖旧皮带。溜煤眼附近的浮煤及浮渣及时清理,并洒水湿润。

监督单位:安检科、通风科及通风队瓦检员?

惩罚措施:不符合规定,发现一次给以500元的罚款。

三、煤层注水管理规定

实施方案:工作面煤壁动压注水实行壁中单排打孔,仰角5-6°打入煤壁中,距底板1.2米。

钻孔间距为4米,其中1、3、5号钻孔孔深10米,采用大号封孔器封孔,封孔器压入6米以上。2、4号钻孔孔深6米,采用小号封孔器封孔,封孔器压入4米。(当2、4号注水棒露头时,将2、4号钻孔孔深打到10米,1、3、5号注水棒露头时,将1、3、5号钻孔孔深打到6米,以此类推实施切眼注水。)

将工作面分上中下三段责任区,分别为区队8、4、0点三个班。即工作面上段为8点班人员负责打钻,并负责工作面上中下三段注水工作,其它班次负责相应的责任区。区队安排足够的人员专项负责煤壁注水。

监督单位:安检科、通风科

惩罚措施:技术不达标或缺少钻孔的,按200元/孔的标准给予罚款。

四、上隅角管理规定

1、工作面上隅角不超前一排放顶,采用上隅角老塘预留抽放空间的方式进行瓦斯抽放,要求上巷每隔5米留设4对工字钢棚,以便上拐放顶后形成一个抽放空间。(预留空间采用打设#字形木垛进行埋管,方形木规格:长1.5米,边长0.2米)。

2、在预留棚内外两侧,使用编织袋装煤打双排煤袋墙,每排煤袋墙必须接顶,并要求接严接实,在两排煤袋墙中间压1.2米长的背木,要求离底400mm位置均匀背设6根,离顶400mm位置均匀背设6根,以防止煤袋墙倒塌。

3、工作面向前推进时,上巷需留设的4对工字钢棚,必须保证一梁两柱支架齐全,内外两侧用煤袋堵严堵实,煤带墙与上巷中心线垂直;高度不低于1.8米,交接班期间必须在老塘洒水。

4、将3根直径为75---100mm的抽放管置于工字钢棚下的空间内,管子头用金属网包严,待工作面推至预留空间处,工字钢棚外部使用煤袋垛严,上拐放顶后,从而使上拐老塘内形成封闭的抽放空间,以保证抽放效果。(预留空间内高度必须满足1.6米)

5、管子头必须吊挂在工字钢梁上,用塑料绳固定好,管子口用铁纱网包好,防止煤矸吸入管子内。第一根管子不掐断,在每个预留空间的中间位置,管子下部开口吸排瓦斯;第二根管子始终插入最近预留的工字钢棚空间内抽放,管子下部开若干小孔;第三根管子插入上拐头老塘以里0.5-1.0m(始终保持此长度)。三根管子竖直位置上的关系是:第一根管子在下部,其上面为第二根管子,最上面为第三根管子。三根管子垂直间距为500mm,第三根管子垂直距顶300mm,水平距上帮300mm,其他两根管子水平距上帮250-300mm。

惩罚办法:预留钢棚距离、钢棚数目、抽放支管吊挂埋设及支架支护质量不符合本规定要求,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的罚款;老塘交接班不洒水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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