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家访和慰问祝贺规定
物业公司家访和慰问(祝贺)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员工进行家访和慰问(祝贺)的工作,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激励员工热爱公司,增强企业的凝聚力,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适用范围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家访和慰问(祝贺):
1、员工生病休息三天以上,并符合病假手。
2、员工住院治疗。
3、员工因工受。
4、员工直系亲属(注)生病住院或生绝症。
5、员工结婚之喜。
6、女员工分娩。
二、分进行
1、主管以上人员,由物业经理、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前往。
2、一般管理人员,由所在部门领导和公司行政人事部前往。
3、工程、保安、保洁人员,由直接主管、领班、班长前往。
三、礼品标准
1、主管以上人员100元/次以下。
2、管理人员80元/次以下。
3、工程、保安、保洁人员60元/次以下。
四、做好记录
家访和慰问(祝贺)结束后,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将情况向上级汇报和反映。
五、附则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注:直系亲属主要指夫妻、子女、父母、祖父母、岳父母。公婆不列为直系亲属。但自幼抚养长大符合供养条件,或长期居住一起,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年龄在60周岁以上者,可参照直系亲属同等条件对待。
篇2:家访管理规定范本
1.目的
规范家访工作,及时验证管理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确保管理服务工作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效果的回访。
3.职责
3.1物业经理任负责重大投诉的家访工作。
3.2客服组主任负责制定家访计划和组织、安排一般回访工作。
3.3物业助理负责依照本规定实施具体家访工作。
4.程序要点
4.1客服组主任制定家访计划,安排家访。
4.2客服组主任依照计划,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家访,家访人员应到客服组领取《业户意见征询表》,并在《业户意见征询表》上签收。
4.3家访人员在限定时效内进行家访,家访工作一般采用与业户面谈,并请业户对记录内容签名确认。
4.4家访人员在《业户意见征询表》上签名确认,并将表格交回客户服务部。
4.5客服组主任对处理完毕的《业户意见征询表》进行审核,并加注意见。对于家访内容反馈为不合格的事件应上报物业部经理,按《业户投诉处理规定》办理,并将处理意见记录在《业户意见征询表》上。
4.6物业助理每半年对家访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写成统计分析报告,以书面形式经客服组主任审核后,报物业部经理办理。
4.7《业户意见征询表》于每半年统一交由物业部存档保管2年。
4.8本规定作为相关人员绩效考评依据之一。
5.记录
5.1《业户意见征询表》
篇3:物业家访临时操作规程
物业家访(临时)操作规程
非固定类工作
(一)工作目标:
1.确保在家访时无因主观过失,如着装不齐、形象差、欠修养、态度不主动等引致客人投诉;
2.确保每季度组织一次每个苑区不少于20户的家访行动.
(二)工作流程:
1.通过电话与业户预约到访时间;
2.登门前整理好着装,携带好笔本,以及进入业主室内穿的鞋套;
3.按规定时间提前约5分钟至楼下按铃;
4.上楼或进入花园,待业户开门时穿上鞋套;
5.进屋"自我介绍"入坐交谈,涉及整改或建议时应认真记录,填写情况记录表;
6.离开时致谢,退出。
(三)注意事项:
1.须备鞋套(板房所用类型),不宜"脱鞋"或"不脱鞋"进入业主家,前者可能因脚臭尴尬,后者可能因鞋底不洁破坏业主室内卫生而令人不悦;
2.应当在业主开门时穿鞋套,令业主放心;
3.不宜在业主家里抽烟(即使有此习惯),因为所有员工都不应在业主家里家访时接受业户的香烟和酒类物(接受业主礼节性招待例外,如饮茶),以维护公司形象;
4.不得接受业主的任何好处。
5.家访以不少于两人为宜;
6.重点业户每季度均应家访二次.
篇4:某物业部家访管理规定
物业部家访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家访工作,及时验证管理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确保管理服务工作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效果的回访。
3.职责
3.1物业部经理任负责重大投诉的家访工作。
3.2客服组主任负责制定家访计划和组织、安排一般回访工作。
3.3物业助理负责依照本规定实施具体家访工作。
4.程序要点
4.1客服组主任制定家访计划,安排家访。
4.2客服组主任依照计划,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家访,家访人员应到客服组领取《业户意见征询表》,并在《业户意见征询表》上签收。
4.3家访人员在限定时效内进行家访,家访工作一般采用与业户面谈,并请业户对记录内容签名确认。
4.4家访人员在《业户意见征询表》上签名确认,并将表格交回客户服务部。
4.5客服组主任对处理完毕的《业户意见征询表》进行审核,并加注意见。对于家访内容反馈为不合格的事件应上报物业部经理,按《业户投诉处理规定》办理,并将处理意见记录在《业户意见征询表》上。
4.6物业助理每半年对家访结果以《业户意见征询统计表》形式进行统计、分析,并写成统计分析报告,以书面形式经客服组主任审核后,报物业部经理办理。
4.7《业户意见征询表》于每半年统一交由物业部存档保管2年。
4.8本规定作为相关人员绩效考评依据之一。
5.记录
5.1《总体服务意见问卷调查》
5.2《业户意见征询统计表》
篇5:后勤保障部关于给付职工慰问金规定
为进一步做好后勤职工结婚、生育、退休、患病住院期间探视慰问或逝世后丧事善后工作,充分体现组织对职工及其亲属的关怀,根据《大学关于教职工逝世后丧事办理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09]146号)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精神,结合后勤实际,就后勤职工给付慰问金做如下规定:
一、慰问金给付范围
后勤保障部在职职工(含非事编)结婚、生育、退休、患病住院、逝世;职工配偶、父母(不含公婆、岳父母)患病住院、逝世;离退休职工逝世后给付慰问金。
二、慰问金给付标准
(一)后勤在职职工结婚、生育、退休、患病住院或其配偶、父母患病住院期间,部领导或中心领导应代表组织看望,可一次性购买300元以内慰问品。
(二)在职职工及配偶、父母逝世或离退休职工逝世,一次性给付慰问金1000元。
三、慰问金经费来源
(一)后勤职工结婚、生育及退休慰问金自工会活动费中列支。
(二)后勤保障部机关单位在职职工及其配偶、父母患病住院、去世,离退休职工去世慰问金自后勤保障部福利费中列支。其他单位上述费用从各单位奖福基金中列支,标准参照本暂行规定执行。
四、职工逝世其他丧葬费用
后勤事业编制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逝世后所发生的其他丧葬费用,按照《大学关于教职工逝世后丧事办理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09]146号)规定执行。
五、慰问金给付程序
(一)后勤在职职工结婚、生育、退休慰问金的支付,由所在单位第一时间报人力资源科备案,由后勤工会主席签字履行相关报销手续。
(二)后勤保障部机关各单位在职职工患病住院、逝世及其配偶、父母患病住院、逝世或离退休职工逝世,由所在单位在第一时间报人力资源科由后勤党委书记签字履行相关报销手续。
(三)各中心根据本单位情况参照本暂行规定按财务报销手续执行。
六、本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七、本规定由后勤保障部负责解释。
附件:后勤保障部慰问金支出审批表
后勤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