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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合同管理规定(13)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物业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十三)

为了加强对合同的有效管理,规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保障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的信誉,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属于公司范畴内的所有合同和协议。

二、合同的类型

1、业务管理:工程设备、维修保养、工程改良、设计安装、委托加工及其他。

2、行政人事部:咨询代理、租赁、对外投资(注册资)、装、办公用品、信息、电脑及其他个人保险、合同制、借用工、劳务协议、委托代办(退、进档)及其他。

3、质量管理:质量、环境审核及其他第三方测评。

4、财务管理:融资借贷、担保抵押、固定资产、保险(财产、公众、机器及其他)、涉外经济。

5、市场管理:投资竟标、经营项目及其他。

三、评审方法

1、各管理处及下属部门所签合同涉及到的可行性调查、谈判、签约等情况及重大合同履行中发生的问题,应主动会同公司对口部门评审,必要时请公司法律顾问一并会审。

2、公司一般不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担保。若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公司计划财务部审查后,报地产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四、职责

1、管理处经理全面负责合同的拟定并审核合同所有条款。

2、计划财务部经理负责审核合同的付款方式和合同标的。

3、行政人事部负责对行政管理范围的合同进行审核并负责对所有合同会签流转的总体控制。

4、物业经理负责审核合同全文内容。

5、地产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合同的最终审批和签约或指定合同签约的委托人。

六、适用条件

凡超出管理处经理审批权限,须经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流转,经公司职能部门会签后报地产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并以公司名义盖章生效的一切合同和协议。

七、合同会签控制

1、填制合同会签单:

(1)合同编号: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合同及管理处经理审批权限外的合同编号的规范管理,确保合同编号的连性,具体规定为:管理处名称+年份+合同流水号,其中“管理处名称”按照公司行政人事部质量管理体系三类文件中的《上岗证编码管理规定》(I/*R7.5.3-01)实施,举例如下:

GY――公园世家管理处;*R――行政人事部;JC――计划财务部。

(2)合同名称

指该合同全称(包括合同附件或资料)。

(3)部门意见

由合同履行所在部门负责人说明订立合同的有关情况并签名。

(4)管理处经理意见

合同主办部门为管理处的,须由管理处主要负责人结合部门意见做出有关评定。

(5)计划财务部意见

公司计划财务部依据合同订立的预算方案,从资平衡的角度提出相应意见。

(6)行政人事部意见

行政人事部依据合同订立的涉及内部规章的条款,从行政、人事管理的角度提出相应意见。

(7)评审小组意见

若设有评审小组的,则由评审小组组长填写评审意见;若不设评审小组的,则由合同主办部门填写“无”。

(8)物业经理意见

物业经理依据公司整体情况,对合同的详细内容进行仔细审核,并签署有关意见和责任人,确保合同的规范、有效。

(9)地产常务副总经理意见

地产常务副总经理在综合各部门的意见后对合同是否签约做出最终的批示。

2、合同委托

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须经地产常务副总经理审批核准后,方可由经办人办理签定手,否则作无效合同。

3、合同内容

合同订立时内容应条款齐全,责任明确,一般应有下列条文:

合同前注正文结尾附则

合同名称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格、付款方合同正本副本的份数、发开户帐号联系人电话及双方全称式、地点运输方式、履行期限、包装、送位合同有效期限、签其他须补充的有关事项订约目的仓储、担保、验收、第三者责任、维修约地点、日期、双方代表订约依据保养、违约责任签名及盖章

4、合同订立应提供合作方的下列文件

资信调查报告:如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的业务许可证、企业法人的有效授权委托书、验证报告等。

5、会签流转

(1)合同的流转会签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办理,行政人事部文件资料员严格按照合同会签流转程序在公司各部门及各管理处之间进行流转,并对每一环节的责任人实行签收、签发,以保证流转的时效和防止合同的遗失。

(2)对于符合要求的合同,合同自行政人事部收到之日到盖章生效之日为4个工作日。

(3)如果合同会签部门对合同条款发生异议,需由经办部门办理修改并再次与合作方协商有关条款的合同,行政人事部自收到之日到退回经办部门之日为4个工作日。

(4)重新进行合同会签的合同须再次填写合同会签,须附上上一次的合同修改原稿、修改后的合同正稿及上一次流转的合同会签,再次会签确认,整个会签期限为4个工作日。

6、合同签约

(1)签约用印条件:地产常务副总经理批准的合同会签;

(2)用印申请单:地产常务副总经理批准的用印申请;

(3)供方企业代表签名和有效合同印章

7、合同档

(1)一般合同签定份数为肆份,合同订立位各执贰份。

(2)属于公司职能部门负责订立的合同,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合同会签过程中的外委项目申请表、合同会签(包括修改稿)正本,一份正本合同送公司计划财务部,叁份正本合同送合同订立部门,由合同订立部门负责递交合作方和本部门留存。

(3)属于管理处负责订立的合同,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合同外委项目申请、合同会签(包括修改稿)正本,壹份正本合同送公司计划财务部,叁份正本合同送管理处,由管理处负责递交合作方和管理处留存。

(4)每年6月底前,公司计划财务部门将前一年已履行完成的正本合同交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档。

篇2:中海物业公司合同签订管理规定

ZH物业公司合同签订管理规定

一、合同的签订按照**程序文件办理。

二、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按以下程序办理:

1.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必须经分公司经理同意,才可办理加盖合同专用章手续。

2.各部门保存合同复印件,监管合同条款执行情况。

3.财务会计保存合同复印件,监管应收应付款项。

三、合同章由行政部管理,并由主任负责保管和使用。

四、印章保管人在使用合同章时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合同名称、盖印份数、承办人、批准人等。

五、未经批准,印章保管人不得将合同章交予其他人员携带和使用;不得在空白的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章。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须经分公司经理批准。

六、分公司所有经济合同在签订后要将正本上报**一份备案。

七、行政部对所有经济合同文本进行分类、编号、建档。

八、因工作需要使用合同文本时,须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并在一周内归还。如因特殊情况须延长使用期限,须经重新办理申请。

篇3:某酒店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酒店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一、说明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酒店及员工双方的约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作为本酒店已执行的“劳动合同实施细则”及《劳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补充条款。

二、合同分类

第三条、本酒店员工合同分为《劳动合同》与《聘任合同》两种。合同期一律为三年。

三、签订合同的范围〗

第四条、除临时工以外的所有员工,均应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凡酒店同意将档案转移到本酒店的正式员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凡档案关系无法转移或不能转移的酒店员工,经酒店同意,可签订《聘任合同》。

四、合同解除

第七条、辞职

员工如有正当理由欲辞职,可以提前写出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员工提前七天,使用期满后提前一个月),将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于约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辞退

如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根据合同规定,酒店可以辞退该员工。

第九条、开除

如员工严重违纪,酒店可予以开除。

第十条、解除合同

在合同期内,由于特定原因,酒店与员工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五、违约赔偿

第十一条、对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含未按规定的离职日起离职)的员工,需按如下标准缴纳违约赔偿金。

在本酒店工作不满一年者,需交赔偿金三千元;

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但不满两年者,需交纳赔偿金二千元;

在本酒店工作满两年但不满三年者,需交赔偿金一千元。

第十二条、对因严重违纪而别开出的员工,酒店将根据该员工违纪情节轻重或对酒店造成的损失情况向其索取赔偿,赔偿金额由酒店据实订立。

第十三条、对批准离职的员工(含辞职,辞退,开除)凡于规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的,可免于交纳赔偿金;否则,按照每迟一天罚款50元。

六、培训赔偿

第十四条、凡参加酒店组织的培训的员工,如欲辞职应按所接受的培训的价值交清赔偿金。

在本酒店工作不满一年者,赔偿所受培训价值全额

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但不满两年者,赔偿所受培训价值全额的70%

在本酒店工作满两年但不满三年者,赔偿所受培训价值全额的30%

第十五条、辞退及被开除的员工,酒店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收取培训赔偿金。

第十六条、培训价值由酒店根据员工所接受的每项课程的价值及及课程数目而确定。

七月、其他

第十七条、既往发布的有关制度中,如有与本制度冲突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规定的修正权及解释权归酒店人力资源部。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全体合同制员工。

篇4:物业管理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政策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政策

(1)《劳动合同》的签订

1).人事行政部确认公司同意该员工转正后一周内,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发放聘书、建立该员工调整薪资;

2).该员工试用期计入合同期。管理层员工《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公司、聘用人员、劳动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3).公司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制;

4).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终止前30日,人事行政部向所属部门员工发放《劳动合同期满通知书》,并附续订《劳动合同》。如员工无异议,双方续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

劳动合同期满,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解除。

(3.1)终止通知:

1).《劳动合同》期满,合同终止。公司将提前30日向员工发放《劳动合同期满通知书》;

2).尚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解除。公司和员工均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2)通知期限:

1).三十天:对已转正的员工;

2).三天:对在试用期内的员工。

(3.3)薪水补偿替代:

公司及员工均可选择以薪水补偿方式提前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额按员工平均日薪(以20.92天/月计算)乘以不足天数计算。

(3.4)《劳动合同》的解除:

1).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依据《劳动合同》、《劳动法》、《员工手册》等相关条款;

2).员工如无正当理由或事先通知,连续3天以上缺勤,则视为员工自动解除其《劳动合同》,公司可以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并无需采用薪水补偿;

3).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依据《劳动合同》及《劳动法》、《员工手册》等相关条款。

(3.5)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1).剩余年假可以薪资结算的形式支付或以年假冲抵工作日;

2).通知期间,员工应认真旅行职责。

(3.6)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工作规程:

A.个人提出

1)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辞职申请表》,并报所在部门;

2)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事行政部;

3)人事行政部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4)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通知其部门及本人办理离职清算。

B.公司/部门提出

1)相关部门填写《员工离/辞职申请表》报人事行政部;

2)人事行政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通知其部门及本人办理离职清算。

(3.7)离职清算:

1).员工离职前,须填写《离职交接单》。该员工最后离职日及离职薪金的核算由人事行政部确定。

2).离职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后由本人持《离职交接单》到相关部门进行财务清算,归还相应物品,以各部门负责人签字为准;

3).清算结束后,本人持该《离职交接单》交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通知财务部发放最后薪金;

4).人事行政部在公司内部进行通告。

篇5:物业岗位合同管理规定

物业岗位合同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岗位合同的管理和签订流程,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岗位合同书是确定员工岗位聘任、明确员工责、权、利的协议。

第三条岗位合同书签订对象:

为各部门、管理项目领班以上(含领班)员工,公司经营班子不适用本管理规定。

第四条岗位合同书的内容:

聘任岗位名称、岗位聘任期限、岗位职责、权限、岗位绩效目标、薪酬、福利等。

第五条岗位合同根据职能部门、管理项目、岗位职责的不同分为三个类别:

一、适用于职能部门负责人的;

二、适用于管理项目负责人的;

三、适用于其他员工的。

第六条岗位合同签订程序:

一、职能部门及管理中心(处)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的签订程序:

1、由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员工的工作技能、业务素质、工作绩效、任职资格评定等确定各岗位合适人选;

2、由公司总经理与确定的合适人选签订岗位合同;

3、在岗位合同履行期间,公司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可调整岗位合同内容或终止岗位合同。

二、职能部门员工、各管理中心(处)主管、一级、二级物管员、领班以及技术骨干、关键岗位人员的签订程序:

1、由各部门(管理项目)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技能、业务素质、工作绩效提出拟聘用人选,并报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

2、由部门(管理项目)负责人与员工签订岗位合同;

3、在岗位合同履行期间,部门因工作需要,并报公司审核批准后,可调整岗位合同内容或终止岗位合同。

4、公司因项目拓展、经营管理需要,可调整岗位工作内容,各单位员工应服从调配。

第七条岗位合同原则上一年签订一次。

第八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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