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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物业项目钥匙管理暂行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物业项目钥匙管理暂行规定

为保证小区的安全,防止被盗等治安案件的发生,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机械类钥匙的管理规定

1.钥匙的使用、配制和管理,由办公室负责。

2.钥匙均应存留安全秩序部一把应急备用。对客服务、公共区域的房间钥匙由使用部门自行管理。办公区办公室钥匙留存服务中心一把,以备清扫工作使用。

3.钥匙损坏影响使用的,由使用部门填写《钥匙(配/借)用申请单》,部门部长签字后,报安全秩序部。私自配制钥匙,一经发现,将违纪者予以除名。

4.因钥匙丢失,需启用备用钥匙,由部门部长签字,再到办公室签字后领取。用后立即送还,如需配制,按第三条规定办理。

5.办公用保险柜钥匙应按规定随身携带,严禁存放在办公桌内,每次用过保险柜应将号码打乱。使用人工作变动时,接管人应重新设置密码,再行使用。

6.锁门时应上好保险,双扇门应将固定扇插牢后再行锁好。禁止使用撬、捅等方式开门。

7.房间变更使用性质应向安全秩序部备案。重点部位钥匙丢失后应及时换锁,并报安全秩序部备案。

二、......

篇2:某物业项目备用钥匙管理规定

物业项目备用钥匙管理规定

一、为规范公司备用钥匙的管理,便于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指的备用钥匙是指公司消防通道门及非24小时营业或办公场所的房门钥匙(财务办公室和财务仓库除外)。

三、公司各部门备用钥匙须交物业服务部消防监控中心统一保管,移交时须填写《公司备用钥匙移交表》(见附件一),并办理移交手续。

四、物业服务部消防监控中心主管为公司备用钥匙管理责任人,并将公司各部门交来的备用钥匙作如下管理:

1、建立《备用钥匙台帐》,对钥匙分门别类进行编号并粘贴标签,放入钥匙专柜保管。

2、备用钥匙管理责任人休息或休假时,须将备用钥匙专柜钥匙移交消防中心下一班次当值人员保管,并注明需跟进事项。

五、公司各部门因特殊情况需借用、备份备用钥匙或更换门锁时,按如下程序操作:

1、借用

填写《备用钥匙借用、备份申请表》(见附件二),由借用部门负责人签认――派专人到消防监控中心联系备用钥匙责任人或当值人员借取――备用钥匙责任人或当值人员做好登记后,随同借用人前往开启门锁,门锁开启后将钥匙放回钥匙专柜。

2、备份备用钥匙

填写《备用钥匙借用、备份申请表》,由备份备用钥匙部门负责人签认――派专人到消防监控中心联系备用钥匙责任人或当值人员――备用钥匙责任人或当值人员做好登记后,随同借用人前往备份备用钥匙。

3、更换门锁

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需更换门锁时,须及时将新更换的备用钥匙送交消防监控中心备用钥匙责任人或当值人员做好登记,并以新换旧。

六、遇突发事件时,经公司总值批准后,物业服务部当值负责人可临时取用备用钥匙进入相关区域执行公务,借出、归还时须做好登记。

七、本规定解释、修订权属总经室。

八、本规定经总经室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物业服务部

二○**年*月*日

附件一:

公司备用钥匙移交表

移交部门:

钥匙所在部位数量钥匙所在部位数量

移交部门负责人确认:移交人:接收人:

年月日 附件二:

备用钥匙借用表

时间借取部门钥匙名批准人钥管员归还时间钥管员备注

备用钥匙借用配匙表

时间部门钥匙名配匙原因批准人钥管员备注

篇3:某写字楼管理处钥匙管理制度

写字楼管理处钥匙管理制度

为确保部门各类钥匙及锁具的有序使用和公司财产、资料的安全,避免无故遗失、损坏的意外事件发生,特制定以下使用管理制度:

一、物业管理处各种钥匙由科长或者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编号、存放;

二、客服中心各未出租房钥匙由客户服务事务主管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编号、存放;

三、如需使用钥匙,应向客服事务主管说明用途,并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上登记;

四、钥匙借出后,由使用人负责保管;

五、钥匙使用完毕后,应将其对应的锁具锁上并检查是否锁好,及时归还钥匙,并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上记录归还时间;

六、如遗失钥匙或非正常原因钥匙损坏,由使用人照价赔偿;

七、部门钥匙原则上不外借,如确需借出,需打借条并说明归还时间;

以上各项,从即日起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篇4:钥匙委托管理作业程序

一、目的

规范钥匙委托管理工作,确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钥匙。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特定情况下业主委托保管的钥匙及未入住单位钥匙的管理。

三、职责

1、服务处主管负责组织、安排钥匙的管理工作。

2、服务处员工负责依照本程序实施托管钥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程序要点

1、管理处可以进行钥匙保管的范围

(1)开发商交楼后,业主未入住时由开发商托管的钥匙。

(2)特定情况下业主托管的钥匙。特定情况是指:业主确有实际的生活、工作困难确需托管钥匙,不至于给物业部工作带来额外事端的情况。

2、开发商托管的钥匙

(1)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结束后,物业部可以根据发展商的托管要求接管未入住单位的钥匙。

(2)接管过来的钥匙由服务处员工清楚标明钥匙单位编码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

(3)钥匙的发放工作详见《入住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3、业主在特定情况下托管的钥匙

(1)业主委托保管钥匙时,服务处员工应按《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一式两联)要求填写日期、单位编号、业主姓名、钥匙数量、托存原因及领取钥匙的要求等项目。

(2)管理员就特别向业主说明本物业部不承担为业主保管家庭财产的责任,业主同意后,请业主在《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的“业主签名”栏签名确认。

(3)管理员将《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第二联交业主保管。

(4)管理员将《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上的有关内容登记在《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内,并在托管的钥匙上贴上标有业主姓名的标识,然后将钥匙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保存。

4、托管钥匙的管理

(1)管理处有维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钥匙时,由服务处员工在借用人办理钥匙借用手续后,将钥匙交给借用人。钥匙借用手续的办理程序为:借用人在《借用钥匙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借用日期、钥匙编号、数量、预借期、借钥匙原因、借用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然后签名确认。

(2)办理钥匙退还手续时,服务处员工应在核对钥匙数量后,在《借用钥匙登记表》中标注钥匙退还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栏签名确认。

(3)服务处主管应安排服务处员工根据各类登记表的记录检查钥匙的借还情况,发现借期超过三天不还钥匙者,应致电借钥匙部门或个人催还。

(4)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服务处员工应按《钥匙管理备忘录》要求记录事件经过并报服务处主管;服务处主管与房地产开发商/业主联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补配钥匙或换锁措施确保遗失钥匙单位的安全,服务处员工将处理结果记录在《钥匙管理备忘录》中。

(5)业主或业主指定的领钥匙人前来领取钥匙时,管理员凭《业主证》/领钥匙人的身份证移交钥匙给领钥匙人。同时应在《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中标注移交日期,请业主/领钥匙人签名确认。在无任何证件证明索匙者为钥匙所属单位的业主/业主指定的领钥匙人时,服务处员工不得将钥匙转交。

5、所有与钥匙管理有关的记录应由部门归档保存两年。

五、记录

1、《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

2、《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

3、《借用钥匙登记表》

4、《钥匙管理备忘录》

篇5:钥匙管理工作规程

钥匙管理规程

1.0目的

有效的对钥匙进行规范管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钥匙管理

3.0相关说明

4.0职责

4.1工程主任/主任:负责与施工单位钥匙移交的确认,并与住户中心做好移交手续。

4.2住户中心主任/主管:负责与工程部钥匙移交的确认,并对钥匙的保管进行定期检查.

4.3工程人员:负责对钥匙的单位、数量、编号及适用性进行逐一确认。

4.4物业助理:负责对移交的钥匙单位、数量、编号及适用性进行逐一确认,并做好钥匙的标识与借用登记。

5.0内容

5.1移交钥匙

5.1.1分包单位施工完工后与工程部人员进行钥匙移交手续,工程人员需对分包单位移交的钥匙进行逐一核对,对移交钥匙的单位编号、数量及适用性进行确认。

5.1.2工程部“验收小组”组长/工程员在门锁验收工作完毕后,按《钥匙验收记录表》要求记录合格的单位编号和数量,并要求施工队交匙人签名确认,然后将钥匙联同对应表格移交给住户中心.

5.1.3物业助理根据《钥匙验收记录表》核对工程部“验收小组”交来的钥匙,当实际接收钥匙数目与《钥匙验收记录表》“数量”项相符时,应在“签收确认”项标“√”。否则,应将实际情况在“备注”栏注明。核对完毕,应在《钥匙验收记录表》签名确认。

5.2钥匙整理与保管

5.2.1物业助理应标清钥匙单位编码并整齐有序地放置在钥匙柜中,并在钥匙柜贴上示签,加以注明。

5.2.2业主/住户委托保管钥匙时,物业助理应在《业主托存/移交钥匙登记表》和上作相应记录,并将钥匙按单位编号整齐有序地放置在钥匙柜中,业主/住户前来领取钥匙时,物业助理凭“**花园住户证”和“业主身份证”移交钥匙给业主。同时,应在《业主托存/移交钥匙登记表》中标注移交日期,请业主签名确认。并在《托存钥匙日期登记表》中取消该单位钥匙托存日期。在无任何证件证明索匙者为钥匙所属单位的业主或合法住户时,物业助理不得将钥匙转交。

5.2.3住户中心主任/主管应安排专人定期对钥匙柜内的标签和钥匙单位编号进行检查,如发现标签、编号脱落或模糊不清时,应及时更新改进。

5.3钥匙借用与归还

当公司员工或其他施工单位因公事要求外借钥匙时,物业助理应检查借匙人的工作证,并由借匙人签名确认。

5.3.1花园管理区、工程部、绿化部、经营部、售楼部借匙情况分别按《___部门借钥匙登记表》要求填写日期、钥匙编号、数量、借匙人;

5.3.2对于其他施工单位借钥匙情况应由工程人员代借,并在《其他部门长期借钥匙登记表》中签字确认。

5.3.3对于未入住单位的业主的借匙情况应由售楼人员代借,并在《业主借匙看房登记表》中签字确认。

5.3.4办理钥匙退还手续时,物业助理应在核对钥匙楼量后,在对应的登记表中标注钥匙退还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栏签名确认,然后,按钥匙单位编码整齐有序地放置在钥匙柜内。

5.3.5住户中心主任/主管应安排物业助理根据各类登记表的记录检查钥匙的借还情况,发现借期超过一星期不还钥匙者,应填写《钥匙催还单》发送到借钥匙部门催还。

5.4钥匙的损坏或丢失

5.4.1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物业助理应按《钥匙管理备忘录》要求记录事件经过,并报告住户中心主任/主管。住户中心主任/主管与业主联系,征得业主同意后,采取补配钥匙或换锁措施,确保遗失钥匙单位的安全,住户服务中心将处理结果记录在《钥匙管理备忘录》。

5.5所有与钥匙管理有关的记录就归档保存两年。

6.0相关文件

文件编号文件名称

7.0质量记录

记录编号记录表格

《钥匙验收记录表》

《业主托存/移交钥匙登记表》

《托存钥匙日期登记表》

&

nbsp;《___部门借钥匙登记表》

《其他部门长期借钥匙登记表》

《业主借匙看房登记表》

《钥匙催还单》

《钥匙管理备忘录》

8.0修改记录

日期版本修改人修改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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