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作业现场防火防电防盗措施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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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作业现场防火防电防盗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1、防火、防电、防盗、防治安与每个施工人员挂钩。如发生失火失盗现象,直接或间接的责任者应得到扣发奖金或工资的处罚。

2、进入工地前应确定并建立安全、牢固、上锁的材料库房和工具库房。由专人掌握钥匙并看管。

3、工地现场及工人住宿的地方及工地办公室都要准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保管。消防器材的完好率,必须达到100%。

4、除设专门的防火安全员外,现场的工人要学习使用消防器材,二齿钩、铁锹、灭火桶、沙箱等也应齐备,开工前要经过至少一次的演习。

5、要让现场的人了解所有出口的位置,出口要有明显标志,火灾发生时出口能及时打开。

6、任何人不得在作业区内吸烟,点明火。否则罚款100-500元,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用电要小心,临时电、电源箱等都要由有证电工接驳。收工时,应将无用电源切断。

8、工程部要加强领导,经常检查火灾隐患,要检查、抽查相结合。

9、任何人不得带走任何施工材料,如发现此种情况,将扣发当月工资,严重者开除回家。

10、对于在施工现场要注意协调好周围群众,不要扰民,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投诉。

12、对于失火、失盗、损坏设备、物品,造成的经济损失,分清责任后,分别对肇事者本人,班组、工程部有关人员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

篇2:野外生产作业森林防火措施范本

为了加强我公司野外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实现工程施工和森林防火“两不误,两促进”的目标,杜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防范野外工作人员防火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措施,各带队负责人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认真学习。

1、强化宣传教育。使所有参与野外施工作业的作业人员熟知森林防火安全防范常识,能够自觉地遵守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

2、强化火源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用措施,严格管控野外作业生产、生活用火,严防人为火的发生。

3、强化责任落实。遵从野外作业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双向落实责任的原则,森林防火部门、各野外作业单位的上级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确保各项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位。

4、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野外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力度,使作业人员的受教育率达到100%。

5、细化野外火源管理各项措施。根据国家电网线路架设野外作业人员生产作业特点,针对不同的火源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严控人为火灾的发生。

6、严格入山火源管理。每个作业人员需持有《入山通行证》。严格禁止作业人员携带火种进入林内作业。加大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严禁野外吸烟、弄火。

7、强化野外作业火源管理。防火期内,对确需在施工区域内生产生活性用火的,必须经防火办批准,在三级风以下天气使用,严防失火。

8、落实“一盒火制度”,即:指野外作业点指派专人保管和使用“一盒火”。

9、每个入山作业人员在从事施工作业的同时,都要主动承担作业区内的林火预防和扑救任务,真正做到防火和施工两不误、两促进。同时,要求各作业点都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切实解决森林高火险期生活用火问题。使用油锯等机械作业的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防失火、跑火,五级风以上高火险天气停止使用。林内作业时油脂燃料的存放必须选择好安全地点。

10、加强林区生产野外作业管理。严格遵守防火禁令。五级风以上高火险天气,各野外作业点要停止一切生产生活用火,做好预警响应工作。

11、严格执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2、严格落实各项森林防火责任。

13、加强领导,注重协调。配合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野外生产作业林火预防和林火扑救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四川省岳池送变电工程公司

11okv宜里-诺敏河-托扎敏输电工程第二标段

2014年4月10日

篇3:脱硫吸收塔检修防火安全措施范本

脱硫装置吸收塔内的检修工作极容易发生火灾,并可能产生严重的火灾后果,所以在吸收塔内和其一米的范围内严禁产生火花与动火工作。可以采用不动火的办法代替而能达到同样效果的,应尽量采用其它工艺处理。

一、常规检修防止火灾安全措施:

1.1在防腐施工区域5米外设置封闭的警戒区,并设置醒目的“禁止烟火”标志。

1.2对进入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专项检查,不允许携带香烟、火种、手机等物品,绝对禁止在现场吸烟。

1.3进入吸收塔内部工作时,人孔门外必须有至少一人不间断监护,并能随时保持联系;人孔门前悬挂安全警示牌。

1.4施工区域要实行监护制,无人施工时要实施可靠封闭。

1.5进入吸收塔内部工作的检修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小于24V行灯,严禁使用小太阳和其它220V照明设施,行灯电源高压侧需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

1.6吸收塔内部需搭设脚手架时,脚手架管底部需做好防护措施,防止损伤吸收塔底板防腐层。

1.7一切电气工具在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漏电产生火花。吸收塔检修作业时,用工具袋将工器具装好,拆卸下来的零部件、螺栓也应使用工具袋,防止高空落物及零部件、螺栓掉落。

1.8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数量足够、品种合适的消防器材和必备的临时水源,开工前确认该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1.9严禁在施工现场存放防腐涂料及其稀释剂,所有用完涂料的容器必须立即清走。

篇4:焊接切割作业安全用电安全防火技术措施

1、安全用电防护措施

(1)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作业时应穿戴工作服、绝缘鞋、电焊手套并保持干燥和清洁。

(3)焊接工作开始前,应先检查焊机和工具是否完好无损和安全可靠。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是否有损坏的地方。焊机的外壳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接触是否良好。

(4)工作地点潮湿时,地面应铺有橡胶板或其它绝缘材料。

(5)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切勿靠在带电的钢板或工件上,以放触电。

(6)在带电的情况下,为了安全,焊钳不得夹在腋下去搬运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子上。

(7)推动闸刀正相对时脸部不允许直对电闸,以防止短路造成的火花烧伤面部。

(8)在狭小的空间、船舱、容器和管道内工作时,为防止触电,必须穿绝缘鞋,脚下垫有橡胶板或其他绝缘衬垫;最好两人轮换工作,以便互相照看。否则需有一名监护人员,随时注意操作人员的安全情况,一遇有危险情况,就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

(9)更换焊条时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10)下列操作,必须在切断电源后才能进行:

改变焊机接头时:更换焊件需要该接二次回路时;焊机发生故障需要进行检修时;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现场时。

2、安全防火措施。

(1)焊接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高处作业时,氧气瓶、液化气不得放在作业区域正下方,应与作业正下方保持10M以上的距离。必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文的易燃物。

(3)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门点火,然后开氧气瓶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是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4)作业中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得折弯胶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

(5)点火时,焊炬口不得对着人,不得将正在燃烧的焊炬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炬带有乙炔气和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容器内。

六、防止机械伤害的措施

1.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2.机电设备完好无损,必须有了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3.机电设备停电、停工休憩时必须拉闸关机,并按规定和要求上锁。

4.机电设备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养、检查、定机管理、定期保养。

5.机电设备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运转。也不准在运转时维修保养。

篇5:现场防火防爆防毒防雷安全技术措施

1、一般规定

(1)施工作业区和招标方生产区的安全距离不足25m,必须在相邻侧建高度不低于2.2m的非燃烧性实体墙进行隔离。

(2)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区和招标方生产区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方和项目部的各项安全防火规定。杜绝任何未经审批的明火作业。

(3)施工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招标方规定的禁火区严禁携带火种、穿带铁钉皮鞋、非棉质工作服。

(4)运输车辆的排气管应佩戴防火罩。需要穿越生产区或禁火区时必须经招标方同意,并按规定的路线、时间、时速通行。

2、电、气焊作业

(1)进行电、气焊作业前,应由专业工程师或班组长向电、气焊工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借口纵容电、气焊工进行违反消防安全的冒险作业。

(2)装过或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管道和设备,在未进行彻底清洗置换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有必要时,还须设置盲板进行隔离。

(3)严禁在可能有可燃蒸汽、气体、粉尘泄露或禁止明火的危险性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前进行动火分析,并保持足够的防火距离。

(4)焊割结束后或离开作业现场时,切断电源、气源,仔细检查工作场所周围及防护设施,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和可燃物上。

(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设备。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焊把线和气焊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的场所穿过。

(6)焊割现场配备适用的灭火器材,在潜在火灾、爆炸危险性较大现场焊割作业必须有专人全程监护。

3、电气设备

(1)施工现场暂设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修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并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严禁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

(3)放置及使用易燃液体、气体的场所,采用防爆电气设备及照明灯具。

(4)变(配)电室保持清洁、干燥,变电室要有良好的通风。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活及保存与配电无关的物品。

(5)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具。

(6)电气设备和线路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7)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按规定做好防雷接地装置,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4、材料堆场及仓库

(1)材料堆场及仓库必须严格遵守《仓库库房防火安全管理细则》。

(2)熟悉存放物品的性质、储存中的防火要求和灭火方法,严格按照其性质、包装、灭火方法、储存防火要求和密封条件等分别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物品禁止混存一起。

(3)严格执行“五距”。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m;垛与散热器、供暖管道间距不小于0.3m;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

(4)物品入库前进行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放准入库。

(5)库房门窗严密,物资不能储存在预留孔洞的下方。

(6)库房内照明灯具不准超过60W,并做到人走断电。

(7)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8)库房管理员在每日下班前,对库房巡查一遍,确认无火灾隐患后,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放准离开。

(9)严禁在仓库内兼设办公室、休息室或更衣室、值班室以及各种加工作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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