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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制粉系统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我厂即将进行磨煤机出口粉温提高运行方案,这对制粉系统的安全运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制定本措施。

1加强制粉系统设备维护力度,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规定

1.1磨辊油质抗氧化检查:磨煤机出口粉温提高投运后,可能会造成磨辊轴承润滑油碳化问题,所以要求第1个月每周取样分析一次(6太磨各取1只磨辊);第2-6月每月取样一次。直至确认润滑油没有碳化危险,再按照正常油务技术监督要求执行。

1.2磨辊油封检查: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磨辊油质检查,以确认磨辊油封没有损坏。如发现进粉严重的磨辊要及时安排轴承清洗或解体检修;周期性大修中拆卸的磨辊油封要留存、检查,以确认其耐温性能;

1.3煤粉管道防磨检查:加强煤粉管道巡查,发现漏粉情况,立即联系运行停磨,办理检修相关流程,同时迅速组织检修人员进行抢修消缺,粉管补焊要采用挖补工艺,避免贴补焊接方式。若无法及时停磨的,应采取临时封堵措施,消除或减少漏粉情况。消缺后要立即对散落在设备和保温上的煤粉进行打扫、清理;

1.4积极探索煤粉管道最佳耐磨方案,在机组检修中实施,以延长煤粉管道、弯头等易磨部件寿命,减少漏粉缺陷发生;

1.5机组大修时,增强煤粉管道检查力度,提高检修标准,狠抓检修质量,从源头上控制漏粉缺陷;

1.6详细记录煤粉管道漏粉位置,作为日常巡检重点检查部位,并作为日后检修重点方向;

1.7解决各磨煤机蒸汽灭火电动门内漏问题,投用磨煤机蒸汽灭火设施,清理蒸汽灭火管道内的煤粉。

2加强制粉系统设备巡检力度,做好设备文明生产

2.1制粉系统重点部位检查:

2.1.1严格按照《锅炉设备点检卡》要求开展制粉系统的点检工作,发现制粉系统设备振动、温度、声音异常时,要分析原因,及时处理;

2.1.2重点关注磨煤机石子煤排放情况,要求每日不同时段多次检查,对石子煤排放量突然大幅变化,石子煤中带有煤块、火星等现象要提高警惕,发现问题要及时停磨查找原因;

2.1.3加强热一次热风门内漏的检查和治理工作,每次检修都要检查热风门开度和盘根损坏情况。并寻求适当机会对热风门改造;

2.1.4加强热一次风道口石子煤堆积清理工作,要求做到每次停磨检修都要检查、清理;

2.1.5加强给煤机异物清理工作,防止给煤机堵煤和皮带打滑情况发生。

2.2输煤运行要加强来煤杂物清理,减少给煤机断煤故障发生。

2.3主机运行要提高对燃料水分的敏感性,对水分较高煤种和冻煤要适当降低粉温运行。

2.4要求消防维护加强制粉系统消防设备的检查、维护,保障消防系统的可靠投运。

2.5制粉系统设备保洁

2.5.1维护单位对磨煤机平台、润滑油站、给煤机等部位要求每日清理一次;磨煤机顶部平台要求每周彻底清理一次;漏粉缺陷处理后要立即清理。

2.5.2保洁公司对制粉系统区域地面要每天清理;在做好防坠落措施后,对高空管道要每周清理一次;磨煤机顶部钢结构清理工作要求按照厂内重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和到岗到位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并搭设脚手架,每两个月进行清理一次,要注意清理钢梁上表面、H型钢内部、拐角、螺栓孔等易积煤粉的部位,。

2.5.3电气专业对磨煤机平台下电缆桥架以及磨煤机顶部电缆桥架里的积粉要及时进行清理,防止自燃。

3加强制粉系统防火知识宣贯,提高防火意识

3.1组织相关人员对制粉系统蒸汽灭火系统、消防水系统、消防器材使用和布置位置等进行熟悉,保证在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反应;

3.2要求各相关单位对本措施组织学习,并做好记录,要了解自身职责和要求,并遵照执行;

3.3关注石子煤排放人员的火情敏感教育,保障信息畅通,发现问题能够及时掌握;

3.4生技部加强对主机维护制粉系统检修台账记录的检查,保证台账的准确和清晰,提高检修台账对制粉系统检修的指导意义;

3.5加大制粉系统维护的奖惩力度,对发现重大缺陷或隐患的人员进行奖励,鼓励点检员、检修人员积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生产技术部锅炉专业

2012.08.20

篇2:制粉系统防火防爆措施

制粉系统的煤粉很易燃烧,因此制粉系统防爆门应避免朝向电缆层及人行通道,防爆门动作后应立即及消除周围的火苗与积粉。严格控制磨煤机出口温度及煤仓温度。其温度不得超过煤种要求的规定,煤粉仓应有温度测点并宜装报警测点。给粉机应有定期切换制度,避免在停用的给粉机入口处出现积粉自燃。清除给粉机进口积粉时,不得用氧气管和及压缩空气吹扫。

手动测量煤粉仓粉位时,浮筒应由非铁质材料制成,仓内浮筒应缓慢升降,以免撞击仓壁产生火花,发生煤粉爆炸。要经常检查煤粉仓、绞笼(螺旋送粉器)吸潮管应加保温措施,控制吸潮门开度使煤仓负压保持适当的数值。煤娄仓外壁应予保温,以防止煤粉他外壁受冷风吹袭时使仓内煤粉易结块而影响流动。同时还应做好煤粉仓层的清洁工作,防止煤粉仓爆炸后热气浪喷出所引起的二次爆炸,或粉仓层积粉自燃后火苗进入煤粉仓应装置固定的灭火系统,如蒸汽灭火、二氧化碳灭火或氮气灭火装置,平时要保持完好,并定期使用。

在启动制粉系统和设备检修之前,应仔细检查设备内壁是否光滑,有无积粉死角。清仓过程中发现仓内残余煤粉有自燃现象时,清扫人员应立即退到仓外,将煤粉仓严密封闭,用蒸汽、氮气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等进行灭火。清仓时,煤粉仓内必须使用防爆行灯。铲除积粉时,工作人员应穿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使用铜质或铝质工具,不得带入火种,禁止使用压缩空气或氧气进行吹扫。在磨煤机清扫积粉时,严禁在煤粉温度没有下降可燃点以下时打开人孔门清扫。

严禁在运行中的制粉系统设备上进行动火工作。若在停用的制粉系统进行动火作业,要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必须将此设备处积粉清除干净,并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在煤粉浓度大的场所,须在测定粉尘浓度合格后,方可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进行动火作业。

篇3:运煤制粉设备系统储煤场防火防爆措施

露天储煤场与建筑物、铁路和装卸设备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储煤场的地下,禁止敷设电缆、蒸汽管道。输煤皮带上空附近和原煤气隔栅动火,应做好隔离措施。

大型电厂燃用煤若为烟及较其更易燃煤种时,其主要输煤带宜选用难燃型。原煤应成型堆放,不同品种的原煤应分别堆放。若长期堆放的原煤,则应分层压实,时间视地区气温而定。容易自燃的煤不宜长期堆存,必须堆存时,应有防止自燃的措施,并经常检查煤堆内的温度,当温度升高到60℃以上时,应查明原因并立即采取措施。

对长期停用的原煤仓、输煤皮带系统(包括煤斗、落煤管和尘用的通风管)的积煤、积粉应清理干净,皮带上不得有积煤,以防积煤、积粉自燃。对长期不用的或停运的龙门吊煤机、斗轮机等应尽量停放在煤堆较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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