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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矿周边森林防火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目前气温回暖,且天旱少雨,为继续保持我矿森林防火的良好局面,切实做好春季森林消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损失,保护森林生态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促进我矿可持续又快又好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旬邑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2sv设备管理资源网

一、成立“矿周边春季森林防灭火”专项领导组

组?长:?杨忠平

副组长:?刘海峰

成?员:?戚世民、张金平、张炳金、席和平、张明、

余胜军、赵六一、王小红、郭进华、张公社

张忠民、刘孝科、唐永红、程虎仓、杨小峰、

赵六一、王明禄、王占喜、杜社民、程书仓、

张双运、杨占荣、马民周、马富民、王转训、

王东战、王武明、王金峰、王小健、李罗庄、

何群性、张小振、吴平安、韩水林、程建仓、

罗永红、陈夫涛、王贵成、吴昌华、武昌荣、

刘伦斌、郭学友、王荣兵、赵红珍、王武明、

谢道义、王友平、郑水平、刘选民、侯小平、

丁勤元、张小群、刘书印、王建昌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主任:刘海峰(兼)。

二、工作目标

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抓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矿上下齐抓共管,科室队伍广泛参与”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用火,确保春季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全年森林消防工作再创好成绩。

三、工作步骤及任务

第一阶段: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3月12日至3月25日)。主要内容:

(一)通过宣传资料、标语、黑板报等多种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矿范围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二)将森林防火相关管理规定及措施下发到各科室,由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学习。

(三)通防科、保卫科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有特色的宣传活动。

(四)明确责任到人,落实执行情况。

第二阶段:积极排查、消除火灾隐患(3月25日-5月1日)。主要内容:

(一)保卫科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周边村镇消防动态和我矿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及工作程序。

(二)各科室单位全面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对森林火灾隐患严重的地段,登记造册,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三)做好与周边村镇负责人联系宣传工作,确保他们在我矿区范围内祭祖时不使用明火。

(四)对矿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炮竹的进行严厉制止,并进行宣传教育。

(五)抽调各科室人员建立扑火应急小队,并进行扑火技能演练。加强扑火器具的日常保养、维修,保证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第三阶段:加强部署,狠抓落实,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3月15日至4月10日)。主要内容:

(一)3月15日,召开小组成员会议,专题研究森林防火活动和部署安排春季森林防火工作。

(二)3月16日,召开各科室、队伍负责人参加森林防火工作动员会,部署安排落实森林防火行动。

(三)3月17日,保卫科负责把相关森林防火注意事项书写到黑板报上;调度室负责把森林防火相关措施印发传送至各科室进行学习。

(四)保卫科组织人员对坟墓集中点、零星坟墓及进山主要路口的分布情况进行排摸和现场踏勘。工作方案应主要包括:每个集中点、道口的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巡防检查,禁止无关人员携带烟火、爆竹、蜡烛;遇到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法;非集中点坟地的防火措施等。

(五)保卫科组织森林防火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用火。对重点部位进行突击检查,做到严防死守。

(六)由安全科组织巡查督查组对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到位情况进行督查。根据督查情况进行再部署,再组织,再落实,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四、森林防火工作安全技术措施

(一)防火值班

1、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值班成员及相关领导应保证24小时开机,保证信息畅通。

2、公示带班值班人员、时间、责任,将值班表报矿调度室备案。

3、值班人员应熟悉本地区的防火情况,能够熟练使用通讯设施,保证信息上传下达畅通。

4、值班期间不准脱岗、不准饮酒、不准搞娱乐活动,按规定做好值班记录。同时,要对本辖区域内的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避免脱岗、漏岗现象发生。

5、遇有火情要及时向矿调度室及值班领导报告。

6、备有防火专用值班车,随时准备应付突发火情。

(二)森林防火巡护

1、建立生活区、生产区、井田范围三级护林防护网络,加强对全矿范围内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

2、配备足够的森林防火巡护人员及相关设备器材。

3、高温、大风天气,要24小时对全矿周边森林进行巡查,杜绝一切引火源的出现。

4、巡护人员的职责是:巡护山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制止火种上山和报告火情,协助防灭火应急小队进行灭火工作。

(三)加强野外用火管理

1、在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及林区边缘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对林中空地及林区边缘田、土进行登记,做好动员工作,严禁烧灰积肥、烧田土坎。

?3、在防火戒严期内及高火险天气,森林消防巡护队要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发现事故苗头,消除火灾隐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违法就抓。在火灾多发区、重点林区路口、主要交通道路两旁的林区设置防火检查点,巡护人员有权对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检查,有权扣留不准携带的火种和易燃物品。

4、做好井上电焊、气焊等明火工作的管理,并登记,逐人落实监护人和监控措施,防止发生意外。

5、防火期内确需生产性用火,必须经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批准,经批准后,要有专人负责,远离林区边缘,开好防火隔离带,准备好扑火工具,有组织地在三级风以下的天气用火,严防失火。

(四)火情监测及火灾报告

1、火情监测报告主体是巡护人员及其主管单位。其它单位和个人也有报告火情的责任。

2、发生火情要立刻将火情发生或发现的时间、地点、地被物状况、火势大小、蔓延方向及扑救情况报告矿调度室。

3、调度室应当立即组织应急灭火队迅速开展扑救。

4、保护好起火点,发现可疑人,应予以截留,并主动协助森林公安机关破案。

5、对故意瞒报、迟报、误报火情或扑救不及时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6、对重、特大森林火灾及有特别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事故的火情发展趋势、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等信息,由矿领导小组核实后交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或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7、调度值班室电话:。

(五)灭火指挥调度

1、矿区范围内的林区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火场指挥由当日在矿矿长担任。

2、发生在各村镇交界处的森林火灾,任何一方发现火情的,应及时通知毗邻,成立联合前线指挥部,两方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内必须亲临现场进行指挥。

3、林火燃烧时间超过2个小时或受害森林面积5公顷以上且继续蔓延的森林火灾,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内必须到现场指挥扑救,其它周边成员单位积极到现场给予援助。超过6小时仍未扑灭的火灾或发生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或可能酿成重大火灾及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火灾,副指挥长必须靠前亲自指挥扑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必须前来指挥,也可指定专人担任火场指挥。需要县级专业队援助时,由现场最高指挥长统一调度指挥。

4、火场指挥根据火场地形、森林类别、风向、风力、温度等因素,正确判断扑火人员到岗、物资到位情况,不得因指挥不当引起人员伤亡事故。火场指挥做出的增派人员,交通运输和物资调运的决定,有关单位必须执行,不得有误。

5、指挥长在指挥扑火的同时,及时安排追截火灾肇事者或嫌疑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6、火情严重或无法控制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县专业扑火队立即开赴火场参加扑救工作,服从前线指挥部指挥。

7、火场明火扑灭后,要安排足够人员看护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8、严禁老人,不满16周年以下儿童、残疾人、孕妇等进入火场。

(六)防火设施物质管理

?1、后勤部门应建立不少于15平方米的防火物资仓库,明确管理物资责任人。

2、防火设施设备进行分类造册登记,一个月清理一次,掌握增减情况,并及时进行补充更新。

3、配置专门的森林防火车(运输人员、灭火器材),森林防火车必须做到专车专用,加强维修保养,确保防火用车。

4、防火物资必须保证性能良好,随时能用,并做好防潮、防虫、防雨工作。

5、遇有重大火情,全矿防火物资统一调动使用。

(七)后勤保障

后勤科要组织保障灭火所需机具物资的需要、调配和供应;并为运送扑火人员、救援物资和灾民等优先提供运输工具,确保交通畅通;调度室及时联系周边地方卫生部门,做好医疗队伍组织、医疗物资储备、调度等工作,组织医疗队赶赴火场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八)培训演练

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有计划地组织灭火指挥员、灭火队员以及巡护人员进行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灭火演习,提高灭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灭火作战能力,普及避火安全常识。

五、保障措施

(一)我矿对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奖罚责任制,工作成绩与绩效考核挂钩。

(二)矿防火领导组对发生森林火灾村,要查清责任,发现有渎职、失职行为的,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保卫科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多次无故缺岗的,予以辞退。

(四)因个人或者组织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领导小组要将相关肇事人、责任人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一)保卫科和通防科要落实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宣传力度。同时对外来人员的防火意识进行积极宣传。对进山道口、坟场等重点地段安排人员严防死守。

(二)保卫科组织的护林防火巡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切实加强管理和监督。

(三)森林消防应急小队,要加强装备的维护保养,熟练掌握扑火器具的使用性能,加强扑火演练,不断提高扑火技能,确保能拉得出、打得了、灭得下。小队必须按照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方案的规定,建立充实现有森林消防队的力量,保证扑救森林火灾的力量。

(四)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和调度室汇报,确保信息畅通。

(五)森林消防应急小队做到24小时待命,相关车辆随时待命。

(六)所有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人员及消防应急小队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落实人员把守进山道口,加强宣传教育,收缴进山人员携带的一切火种及易燃物品。

篇2:工业煤矿地面储煤场防灭火安全措施

我矿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实行地面储煤场防灭火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一、矿成立矿井地面储煤场综合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忠贤

副组长:慈忠贞

成员:张守金秦继龙赵守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调度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矿井地面储煤场防灭火日常管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矿长:负责地面防灭火措施的落实,配齐防灭火所需的人、物,对防灭火工作负全面责任。

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地面防灭火工作技术方案、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查,负责指导、监督、检查防灭火措施的落实,对防灭火技术方案、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负责。

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防灭火技术方案、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的审查或落实,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灭火技术工作负责。

安全副矿长(助理):负责地面防灭火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防灭火工作的实施,对地面火灾的预防及发生火灾时的安全工作负责。

机电副矿长: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储煤场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安装,对违反有关规定私自安装电气设备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追查处理。

机电科:负责储煤场用电设备安装、用电的审批,负责安装过程的技术指导,保证安装的电气设备完好、供电合理,防止因供电设备不完好、供电线路不合理引起电气火灾。

供应科:负责防灭火、消防器材的供应。

调度室:负责对防灭火过程进行调度指挥、煤场储煤管理工作、煤场防灭火工作日常管理。

安检科:负责组织防灭火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三、防灭火日常管理

1、每天每班必须由调度室负责对煤场煤堆进行测温检查,并填写测温记录,如发现异常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并建立健全煤场测温记录,为了防止自燃起火、贮煤温度应控制在60℃下,发现温度上升有可能超过60℃时,应采取洒水等措施降温。

2、加强储煤场管理、建立储煤场检查制度,每天每班必须由调度室派专人负责对储煤场进行不少于两次巡查,并记录行走路线及各个地点情况,汇报矿调度室。

3、每天每班由调度室负责对防火地点的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灯等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

4、每天每班由调度室负责检查消防水源阀门、外接口、消防水带、水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防灭火安全措施

1、原煤升井后,经转运到地面煤场贮存后,应使用铲车将其推平整、压实,煤堆整齐成型且界限分明,煤堆四周不能有散积浮煤堆,地面卸煤点10米范围内不准存煤,应及时对卸煤点附近的原煤进行转存,并派专人巡视。

2、如发生煤自燃预兆时,应及时进行翻煤堆,再分层压实,或采取洒水等其它措施,防止煤堆发火。

3、使用铲车时,必须对机械进行细致检查,防止漏油,严禁铲车进入明火区域。

4、原煤必须进行合理的分类存放。

5、储煤场内不准动火,如特殊情况,必须有矿长签字的动火批复,然后动火单位再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6、地面消防水池设置的通往储煤场的消防水管路,必须经常进行喷洒水降尘工作。

7、每天必须对储煤场设置的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8、煤场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细心观察,严防煤炭自燃。一旦发现煤炭自燃,立即报告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严格火源管理,严禁在储煤场内抽烟,或没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情况下进行电气焊作业。

10、一旦储煤场内发生火灾,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及时向调度及有关领导汇报,并及时使用消防栓进行灭火,控制火灾影响范围。

11、储煤场工作人员每班必须使用消防水管对堆积煤进行洒水潮湿,并随时检查堆积煤有没有自燃发生征兆。

篇3:某某煤矿防治矿井火灾安全措施

一、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防治措施及装备

1、井下机电硐室防火措施

(1)井下机电硐室有采区运输下山绞车房,采用砌碹支护,保持过道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

(2)硐室入口处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并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3)井下各车场设防爆灯,灯距为5m。

(4)照明电源均引自地面配电所,照明灯每盏设SJ8l一45/122接线盒一只,串挂安装。

(5)硐室内设置足够数量的砂子和2个50cm?化学泡沫灭火器,砂箱用1.5~3.0毫米铁板制作,容积不少于2m?。

(6)井下机电硐室在通道处设防火门或防火栅栏两用门。

(7)井下硐室不准存放汽油、柴油、煤油和变电器油,擦拭机械用的棉纱、布头等,要放在铁桶内封闭,并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2、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

(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采用矿用隔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并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严禁中性点接地。

(3)井下低压动力为660V,照明为127V。

(4)低压负荷开关选用KBZ-400Z型并配合JJB-600B型检漏继电器,以保证安全用电。

(5)向井下配电的低压配电屏设有过载、短路、漏电保护。

(6)井下局部通风机与掘进设备实现风、电、瓦斯闭锁。

(7)所有防爆开关,均设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保护和漏电闭锁保护。

(8)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进行接地。

3、井下爆破火灾防治措施

(1)爆破器材符合要求,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过期及非煤矿许用炸药。

(2)不准放明炮、糊炮、空心炮。

(3)不准用明火或动力线进行爆破。

(4)炮眼深度、炮眼封泥符合要求,并使用水炮泥。

(5)严格按规定装药、连线、启爆。

(6)爆破材料的运送、保管,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井下电缆

(1)下井电缆引自地面变电所,经由主斜井向井下负荷供电。

(2)井下电缆按安全载流量选择,并经电压损失和短路保护校验,采用矿用移动橡胶套软电缆。

(3)井下向配电站配电的低压电缆均采用矿用橡胶套铜芯电缆。

5、电缆悬挂

(1)在倾角在30°以上的井巷中,电缆用卡箍定;

(2)悬挂的电缆有适当的松弛度:悬挂高度不低于1.8米,且高于矿车;

(3)悬挂点间距为3米;电缆在压风管、供水管等管子的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4)电压等级相同的电缆悬挂在同一侧。

6、电缆连接

(1)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2)电缆线芯作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3)不同型号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采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4)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橡胶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胶套电缆的修补)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并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7、井下电气保护

井下电气设备有接地、短路、过流、过负荷、断相、漏电等保护,其设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

(1)电压在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均设有保护接地;接地网上任何地点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并且每一移动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导电阻值,不得超过l。

(2)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应埋设在水仓中,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厚度不得小于5mm。

(3)在下列地点装设局部接地极: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多动变压器);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局部接地极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

(5)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的铜线,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的铜线。

(6)40kw以上的电动机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井下的馈电线上,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要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保护装置和远程控制装置;要正确选择熔断器的熔体;每天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7)供电线路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通信线路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8)地面电气设备按相关规程应设置完善的防雷、防静电的保护装置,采用独立避雷针和避雷线防直击雷,采用磁吹避雷器防止雷电侵入波(感应雷击),全矿井地面应设置完善的主接地网,所有电气设备外壳及金属构件应接地,并与主接地网连接,以有效防止因漏电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二、带式输送机着火的防治措施及装备

该矿采面运输巷、主斜井采用的是矿用阻燃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带式输送机安装和运行应满足以下规定:

1、矿井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主要巷道和井筒均安装有专用电缆供照明使用。

3、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在皮带打滑、卸载煤堆、皮带跑偏时,能自动停止运行。

4、在驱动滚筒和从动滚筒的下风侧约10~15m处安装一氧化碳传感器和烟雾传感器,和沿输送机每隔一定距离设自动洒水装置。若传感器检测到带式输送机着火产生的高温或烟雾,则会自动打开喷水阀门,向胶带自动洒水灭火。

5、主斜井带式输送机应安装下列装置和设施:

1)输送机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装置;

2)在机头和机尾安装护栏,防治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接触;

3)为防止输送机荷重反转,安装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6、为使带式输送机超载保护电器设备,加液力偶合器保护,液力偶合器传动介质必须使用阻燃性液体。

7、本设计严禁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由于清扫带式输送机另一侧的浮煤,需在需要的地方设跨越输送机的过桥。

8、带式输送机传动采用减速机传动,启动采用变频启动。

三、其它火灾的防治措施及装备

1、预防火灾的一般规定

(1)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的水量。

(2)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等焊接工作;

(4)井下严禁吸烟;

(5)井下和硐室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定期送地成处理;

(6)井下清洗风动工具,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并必须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7)井上严禁使用灯炮取暖和作用电炉;

(8)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9)矿灯房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采用火炉取暖时,火炉间有单独的间隔和出口:通风要良好,严禁烟火,配备干粉灭火器3个和砂箱2个:充电装置要有可靠的充电稳压装置。

2、防止地面明火引发井下火灾的措施

为防止地面明火引发井下火灾,在矸石山、炉灰场、坑木场位置、井架,井口房、消防材料库、井口防火门等处,都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格实行明火管制,建立健全明火管理制度。

1)井口房内设有专职人员进行检查,严禁将各种烟火带入井下,避免火灾发生。

2)工业场地及风井场地井口20m范围内严禁明火,禁止电焊、气焊等作业。

3)如果生产过程中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每次操作前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要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应在前后各10m范围内为不燃性材料支护的井巷内,并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工作地点至少应配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下方用不燃性材料做成的设施接收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证明作业地点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成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lh,发现异状,立即通知处理;

(6)煤层中未砌碹或未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炉灰场、坑木场、消防材料库和井口房还应配备相应的

3、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引发井下火灾的措施

1)进入井下的电力电缆、通讯及信号电缆在进入井下处应设熔断器和防雷装置:

2)进入井下的各种架空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是好集中接地;

3)井下出来的架空排水管,在井口处采取可靠的接地:

4)进入井下的轨道必须在入井处采取可靠接地;

5)在矿井的高压母线上,装设阀型避雷器。

4、防止放炮引起井下火灾的安全措施

(1)采、掘工作面部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三级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每组装的药必须一次起爆止,并严禁使用2台放炮器同时进行放炮。

(3)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

(4)炮眼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无炮泥或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

(5)炮眼内发现异常情况,如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不准装药放炮。

(6)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连接时必须用胶布包扎,严禁出现明接头。

(7)在放炮地点20m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1/3以上时,不准装药放炮。

(8)处理瞎炮(包括残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按规程要求处理,瞎炮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9)放炮时,采用正向装药正向起爆。

(10)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制度,严禁采用糊炮、明火放炮和一次装药多次放炮。

(11)爆破工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并持证上岗。

(1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

(13)抽放孔、防突考察孔严禁装药放炮,放炮时必须用粘土炮泥充填。

5、发现矿井火灾的行动原则

(1)任何地点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在现场的区、队、班组及安全员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2)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3)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封闭火区,矿主要技术负责人负责封闭火区的方案措施编制工作。

(4)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原有的通风状态(若局部通风机处于运行状态,不得随意关闭局部通风机;反之,若局部通风机为关闭状态,也不得随意打开局部通风机)。

6、用水灭火应注意的问题

(1)水是导电物质,不能用来扑灭带电的电气设备的火灾;

(2)水比油重,不能用水扑灭油类火灾;

(3)扑灭猛烈火灾时,不得将水直接射入火源中心,防止水蒸气逆风而烫伤救火人员和发生水煤气爆炸;

(4)灭火水量必须充足。若水量不足,在高温下可分解为氢气和一氧化碳气体,有混合气体爆炸的危险。

7、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

辅助平硐的轨道(加装2组绝缘道夹板)、风井瓦斯管路、主井架空电缆金属外皮均应在井口附近设防雷接地,接地电阻<10欧姆。通信电缆在入井处装带熔断器的分线合。

四、消防设施

各地面建筑物及机房、库房、井下机电硐室、采掘工作面配电点及其附近的巷道等地点,按有关规定配备消防水管、沙箱、灭火器、在井底车场内设井下消防器材硐室,配备灭火器材。地面矸石场设置消防水管,在地面设消防器材库、配备灭火器、砂等。库内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灭火器设置应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材箱内,其顶端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若后期井下设置爆炸材料库时,爆炸材料库上面覆盖层厚度小于l0m时,必须安装防雷电设备。

五、井下消防洒水系统

1、水源选择:根据现场实地调查了解矿井已有完善、可靠的供水系统,其可以满足矿井生产生活用水。其水源来自距矿井工业场地约2km处泉水点。其水质未受污染,水质较好。

2、生产和消防供水系统:该矿在矿井供水水源点附近建有两个供水池,两个供水水池容积约250m3,其主要用于矿井日常生活与消防用水。地面工业场地用水点与供水水源点采用一条DN100焊接钢管,长约两公里。供水水池采用静压方式向工业场地和井下供水。井下防尘、消防生产用水也用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后的矿井水,处理后的矿井水与井下供水管网相接,以动压方式向井下供水以满足矿井的生产需要。

3、该矿的采、掘工作面,采面进、回风平巷,采区上(下)山、回风上(下)山、运输石门、车场,斜井等巷道等都必须敷设供水管路。井下消防洒水管路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井下消防、洒水水管规格:干管为DN80,支管为DN25;主、干管材质均采用金属管,在采掘工作面设洒水软管。在采掘工作面回风流、掘进工作面设防尘水幕,每组水幕不得少于5个喷头。

六、井下防火构筑物

井下应设置以下防火构筑物:

1、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维修;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措施。

2、井下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妨碍运输,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并采用防爆型的照明设备。

3、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

2012年2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4:煤矿预防火灾的=措施

一、预防火灾事故的措施

1、严格执行《规程》224条有关要求,井下不准存放煤油、汽油、变压器油,使用或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纸等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往地面处理,不准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2、对井下巷道中各储用油点,各种机械设置点,被油污染的煤体,必须由专人负责,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清除,每月至少进行两次,加油必须使用吸油器和漏斗,严禁用油桶直接倾倒各类油脂。

3、严格电气设备管理,杜绝明火操作,消灭失爆,井下各类电缆不得有明口、鸡爪子、羊尾巴,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开关(电缆电线),各类电器开关整定值要和负荷相符,过荷保护齐全。

4、井下皮带运输机必须遵守《规程》373条有关规定,采用阻燃皮带,必须装有皮带打滑保护,烟雾保护,温度保护和堆煤机保护装置,以及防尘自动洒水装置,跑偏装置,各皮带巷皮带运输机的机头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5、井下进行氧电焊作业必须按《规程》223条规定执行,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巷道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批准并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监督,作业后必须清理现场,不得留有火患,并监护一小时。

6、井下水泵房、机电硐室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检修硐室、材料库都应配备3个CO2灭火器;井底车场应配备5个以上CO2灭火器;皮带运输机巷道机头配3个CO2灭火器;机尾配2个CO2灭火器;采掘工作面应在指定地点放3个以上CO2灭火器。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性能,并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这些器材的存放地点,并明确责任,真正能起到积极灭火的作用。

7、设置地面消防材料库,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沙子、水桶、灭火器等)定期检查试验,保证应急时使用,消防材料非因处理事故时不得使用,因处理事故所消耗的材料必须及时补齐。

8、一矿每季组织一次由安检、通风、消防、生产、技术等部门联合进行的井上下消防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严格执行井口检身和管理制度,严禁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井口20米范围内必须严禁烟火。

二、火灾事故的处理措施

(一)、掘进巷道火灾事故的处理措施

1、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时,要在维持局部扇风机正常的通风情况下,积极灭火。矿山救护队员到达现场后,要保持独头巷道通风的原状,即风机停止运转的不要开启,风机开启的不要随便停止,进行侦察后,再采取措施。已经知道发火巷:道内充满大量瓦斯,在不需要救人的清况下,指挥员不得派救护队员进入火源地点冒险灭火或抢险。充满大量瓦斯的独头巷道,虽然已经通风,但瓦斯含量迅速增加,也不得入内灭火。独头巷道内修建密闭墙来封闭火区,要在原密闭火区的安全地点建筑密闭墙。

2、在扑灭掘进巷道内火灾时,救护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独头巷道迎头发生火灾,瓦斯不超过2%时,要在通风的情况下,采用于粉灭火器、水等直接灭火。灭火后必须仔缀清查火源,防止复燃弓|起爆炸。火灾发生在独头巷道的中段知,灭火人员必须注意火源以内的瓦斯,严禁用局扇风筒把已积聚的瓦斯排出经过着火点,情况不明,则远距离封闭。

若火灾发生在上出独头煤巷迎头,在瓦斯不超过2%时,灭火中要加强通风,排除瓦斯。如果瓦斯超过2%仍在继续上升,要立即把人员擞到安全地点,进行远距离封闭。上由独头煤巷不管火灾发生在什么地点,如果局扇已经停止运转,在无需救人时,严禁进入灭火或侦察,而要立即撤出附近人员,远距离进行封闭。?火灾发生在下山独头巷迎头时,在通风的情况下,瓦斯不超过2%可直接进入灭火,若发生在巷道中段时,不得直接灭火,要远距离封闭。

?3、平巷、和其他水平巷道中的火灾。

平巷、或其他水平巷道中发生火灾时,要选择有效的通风方式,如反风、短路通风等,以便救人和灭火,防止火灾扩大采取短路通风时,要确保火灾有害气体不致逆流运行。

水平巷道中火灾蔓延,也要从进风侧进行灭火,不能从回风侧灭火时,必须从另一侧进行,在这种情况下不应进行反风,同时还要采取措施防止火灾蔓延,反风应在撤出人员并在迸风侧设置水幕后才能进行。

4、在水平巷道中灭火时,一般保持通风,根据瀑炸性混合气体浓度确定增加或减少供风量,如火灾发生在采面的迸风巷道时,为了迅速救出工作面人员或阻止火势蔓延,可进行工作面局部反风或减少风量,使遇险人员自救退出,若采用减少风量救入时,要防止造成灾区贫氧或瓦斯积聚。

(二)采煤工作面火灾事故的处理措施

1、采煤工作面着火初期,现场人员根据火灾情况,要尽力用直接灭火法进行灭火,并要立即向调度所汇报。如果火势发震较为严重,现场人员要沿着避灾路线立即撤离,由救护队员实旋灭火或封闭。当采用封闭法处理火灾时,采煤工作面入风巷和回风巷封闭墙的位置,可根据密闭墙内巷道的容积、瓦新超限所需要的时间等因素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入巷附近,在有瓦斯爆炸危险情况下,要先建立防爆墙,在防爆墙的掩护下,再砌封闭墙。?

井口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立即视情况进行矿井反风或关闭井口防火门,必要时停止通风机,防止火灾气体及火焰侵入井下;井筒中发生火灾时,必须视情况采取风流短路、反风或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措施,防止火灾产生的有害气体进入并下其他用风地点;当进风井底车场和躲避硐室发生火灾时,必须视情况进行反风或使风流短路,确保火灾气体不侵入工作区;回风并井底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方向,在可燃气体不会积聚到爆炸限度的前提下,可减少进入火灾的风量;

处理火灾事故时,在灭火行动上要果断迅速,不能犹豫不决,错失良机。矿领导在接到报警通知后,要按照《矿井事故应急救援计划》及火灾事故实际情况行事,实施停电撤人等紧急应变措施,立即报告县救护队调度室,建立救灾指挥部,制定救人对策。在制定对策时,要设法避免引起瓦斯爆炸。

三、应急救援程序:

1、接警:矿调度室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矿并的报警电话时,要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并下被困人数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接到电话后,要立即向当日矿总值班室和总指挥迸行汇报。

?2、总指挥接到汇报后,参照标准,如着火区域较大,损失严重时,要立即命令启动重特大并下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否则,必须密切关注事故矿井的灾情,组织救援。

3、应急启动处理及办法:

(1)矿调度所接到总指挥命令后,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矿调度所待命。

(2)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所后,按照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示,协助总指挥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救援工作由矿长负责统一指挥,发生事故后要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救灾工作。

(4)?井下发生灾害后,在矿山救护队及医护人员未到达之前,职工应迅速组织自救和互救,要迅速佩带自救器,按照本工作区域的火灾事故避灾路线,擞至新鲜风流中直到地面。在撤离时要设法切断灾区电源。

?(5)?任何入发现并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情况,采取一切可能的办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力争在火灾初期把火扑灭。

?(6)?遇到无法撤退时,应迅速进入躲避硐中(或进入临时构筑避灾硐室)等候营救。

(7)矿调度室要迅速核查入井人员、上井人员和被困人员的数量及被困人员姓名。

(8)救护队到达矿山后,首先应组织人员进行侦察工作,准确探明火灾事故的性质、原因、范围、被困人员可能所在的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等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9)待侦察清楚灾情时,矿长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救灾方案。

(10)制定方案的原则

①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时救助遇难人员,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②发生火灾后,先切断火区电源后在灭火。

③采用直接灭火和有效的通风等措施,控制火灾扩大。

?(11)扑灭火灾时,人员必须站在上风侧,同时要注意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伤入。

?(12)发生火灾后,现场人员应首先设法切断火区电源,采用与火灾类型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发生易燃支护材料和油脂着火时应首先选用灭火器灭火;井下发生煤体燃烧时首先要切断火区电源,然后再采取隔离等措施进行灭火。

(13)现场指挥部应根据火区所在地点、范围和通风瓦斯等情况,制定措施,选择最有效的通风方式,要确保火灾有害气体不向有入员的巷道蔓延和逆转,以便救人和灭火。

(14)为防止火灾扩大,需改变矿井通风方式或采用反风时,应在组织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安全撤离后再采取此项措施。

四、防止火风压风流逆转的措施。

①积极灭火,控制火势:火灾发生以后,应尽一切可能创造条件积极灭火,直接灭火失效后,当灾区人员已撤出的请况下,应在火源的进风侧建筑临时密闭,适当控制火区进风量,减少火烟生成。但需注意火灾发生在上行风流中时,主要密闭建在火源所在的主干风路中(密闭与火源之间无旁侧风道)。如果这种要求难以达到,则应首先把旁侧风路密闭起来,然后再密闭主干风路,以免在旁侧风路产生风流逆转和引起瓦斯爆炸,在下行风路中发生火灾时,应首先密闭旁侧风道,暂时加大火源所在风路的风量,防止风流逆转,必要时再在火源所在的风道中建筑密闭。

②正确调整风流,避免事故扩大,火灾发生分支风流中时,应维持主要通风机原来的工作状态,特别是在救人、灭火阶险情况下,要先建立防爆墙,在防爆墙的掩护下,再砌封闭墙。?

(18)井口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立即视情况进行矿井反风或关闭井口防火门,必要时停止通风机,防止火灾气体及火焰侵入并下;并筒中发生火灾时,必须视情况采取风流短路、反风或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措施,防止火灾产生的有害气体进入井下其他用风地点;当迸风井底车场和躲避硐室发生火灾时,必须视情况进行反风或使风流短路,确保火灾气体不侵入工作区;回风井井底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方向,在可燃气体不会积聚到爆炸限度的前提下,可减少进入火灾的风量;

五、防止火风压风流逆转的措施

①积极灭火,控制火势:火灾发生以后,应尽一切可能创造条件积极灭火,直接灭火失效后,当灾区人员已撤出的情况下,应在火源的迸风侧建筑临时密闭,适当控制火区进风量,减少火烟生成。但需注意火灾发生在上行风流中时,主要密闭建在火源所在的主干风路中(密闭与火源之闻无旁侧风道)。如果这种要求难以达到,则应首先把旁侧风路密闭起来,然后再密闭主干风路,以免在旁侧风路产生风流逆转和引起瓦斯爆炸,在下行风路中发生火灾时,应首先密闭旁侧风道,暂时加大火源所在风路的风量,防止风流逆转,必要时再在火源所在的风道中建筑密闭。

②正确调整风流,避免事故扩大,火灾发生分支风流中时,应维持主要通风机原来的工作状态,特别是在救人、灭火阶段不能采取减风或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措施。

(3)增加排烟风路,加大排烟能力。在可能成为排烟的风路上,应该迅速打开已有的放火风门,甚至密闭墙,清除阻碍风流和火烟流动的障碍物,使回风线路畅通,扩大排烟能力,迅速将火烟直接导入矿井总回风道排出。

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时,要指定专人连续监测风流及瓦斯、煤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气的浓度和温度,以确保抢险救灾人员的安全。

当发生巷道坍塌和损坏时,现场指挥部要及时组织抢险队伍恢复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以恢复正常通风。

扩大应急

事故现场要和县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一旦现场情况恶化,应要求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进行增援。

六、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要求的数量和质量配备应急物资,专人管理,及时更新,同时要保证随用随取。

****煤矿

?2011年1月10日

篇5:春季森林防火安全技术措施范本

清明节即将来临,春季森林防火进入关键阶段。我矿所属林区边缘,森林防火工作尤为重要,为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确保我矿和周边森林资源安全,采取加强森林防火措施,确保春季森林防火工作顺利进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春季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组?长:矿长

副组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通风区长

和?达:四个应急消防小分队,每队12人,共48人。

和达成员名单

第一分队

第二分队

第三分队

第四分队

队长

武留锁

队长

好燕兵

队长

孙建武

队长

李中金

1

高鹏

1

冀明华

1

降建宏

1

郝明胜

2

畅威

2

王荣刚

2

乔建刚

2

郭维强

3

冯涛

3

梁金才

3

杜建国

3

高士文

4

赵建军

4

李常明

4

毕悦

4

韩毓强

5

张勇

5

常有

5

张磊

5

畅海晓

6

武太森

6

郭赵俊

6

李振宇

6

张子龙

7

刘鹏

7

郭峰

7

武普龙

7

杜利军

8

李艳俊

8

杨殿彪

8

闫鑫

8

刘德昌

9

申万里

9

郭红兵

9

刘德顺

9

平书松

10

郑天柱

10

胡青云

10

汪君

10

付大伟

11

范海波

11

李能杰

11

曹海龙

11

李双九

花?坡:三个应急消防小分队,每队11人,共33人。

花坡成员名单

第一分队

第二分队

第三分队

队长

郭殿亮

队长

王建林

队长

杨逢科

1

李树林

1

郭建林

1

李伟明

2

梁建刚

2

刘应慧

2

李缠顺

3

岳建东

3

张怀宝

3

燕晓春

4

赵增富

4

李玉生

4

李春胜

5

李世龙

5

雷天明

5

郝春树

6

宋安基

6

刘富有

6

孙俊峰

7

毋冬炳

7

胡建强

7

王建强

8

程耀强

8

温海鹏

8

刘发科

9

王开锦

9

卫泽云

9

郝昌荣

10

刘俊

10

高太

10

武留义

善?朴:一个应急消防小分队,共5人。

善朴成员名单

队长

成?员

杨爱东

许留庆

武三虎

窦昌庆

窦昌生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结合我矿实际,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即: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标语、公告等,深入宣传森林防火知识,从源头上杜绝火源,超前防范,增强防火意识,认真执行有关部门的规定,营造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在矿区内严禁抽烟,禁止一切明火操作行为。清明将至,我矿在清明节期间,对辖区内清明祭扫进行排查登记,逐人跟踪监督,巡查各个祭扫点,严禁野外用火,确保安全。

四、加强防火值班制和预警机制。加强防火值班调度工作,实行24小时值守和领导值班制,所有应急消防队人员必须佩带袖标,加强森林防火巡逻,并要求全员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

五、强化火情报告和应急消防。要求发现火情时,及时报告调度室(汇报者要说明着火地点、火灾信息),调度室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通知各相关应急消防队长,由队长有序组织消防人员,安排灭火工作及注意事项,配备灭火工具,积极进行灭火。

六、加强责任落实制度。为进一步充实森林防火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增加消防力量,对因责任不强、组织不力、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和脱岗、漏岗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清明应急消防储备材料明细(和达井)

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灭火器

12

水壶

20

铁锹

20

工作服

50

胶鞋

50

手套

50

帽子

50

毛巾

50

上述材料采购储备责任人:朱午成

清明应急消防储备材料明细(花坡井)

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灭火器

10

水壶

10

铁锹

15

工作服

35

胶鞋

35

手套

35

帽子

35

毛巾

35

上述材料采购储备责任人:张怀宝

清明应急消防储备材料明细(善朴井)

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水壶

2

铁锹

3

工作服

5

胶鞋

5

手套

5

帽子

5

毛巾

5

上述材料采购储备责任人:杨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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