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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煤矿防治矿井火灾安全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一、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防治措施及装备

1、井下机电硐室防火措施

(1)井下机电硐室有采区运输下山绞车房,采用砌碹支护,保持过道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

(2)硐室入口处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并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3)井下各车场设防爆灯,灯距为5m。

(4)照明电源均引自地面配电所,照明灯每盏设SJ8l一45/122接线盒一只,串挂安装。

(5)硐室内设置足够数量的砂子和2个50cm?化学泡沫灭火器,砂箱用1.5~3.0毫米铁板制作,容积不少于2m?。

(6)井下机电硐室在通道处设防火门或防火栅栏两用门。

(7)井下硐室不准存放汽油、柴油、煤油和变电器油,擦拭机械用的棉纱、布头等,要放在铁桶内封闭,并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2、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

(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采用矿用隔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并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严禁中性点接地。

(3)井下低压动力为660V,照明为127V。

(4)低压负荷开关选用KBZ-400Z型并配合JJB-600B型检漏继电器,以保证安全用电。

(5)向井下配电的低压配电屏设有过载、短路、漏电保护。

(6)井下局部通风机与掘进设备实现风、电、瓦斯闭锁。

(7)所有防爆开关,均设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保护和漏电闭锁保护。

(8)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进行接地。

3、井下爆破火灾防治措施

(1)爆破器材符合要求,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过期及非煤矿许用炸药。

(2)不准放明炮、糊炮、空心炮。

(3)不准用明火或动力线进行爆破。

(4)炮眼深度、炮眼封泥符合要求,并使用水炮泥。

(5)严格按规定装药、连线、启爆。

(6)爆破材料的运送、保管,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井下电缆

(1)下井电缆引自地面变电所,经由主斜井向井下负荷供电。

(2)井下电缆按安全载流量选择,并经电压损失和短路保护校验,采用矿用移动橡胶套软电缆。

(3)井下向配电站配电的低压电缆均采用矿用橡胶套铜芯电缆。

5、电缆悬挂

(1)在倾角在30°以上的井巷中,电缆用卡箍定;

(2)悬挂的电缆有适当的松弛度:悬挂高度不低于1.8米,且高于矿车;

(3)悬挂点间距为3米;电缆在压风管、供水管等管子的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4)电压等级相同的电缆悬挂在同一侧。

6、电缆连接

(1)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2)电缆线芯作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3)不同型号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采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4)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橡胶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胶套电缆的修补)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并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7、井下电气保护

井下电气设备有接地、短路、过流、过负荷、断相、漏电等保护,其设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

(1)电压在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均设有保护接地;接地网上任何地点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并且每一移动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导电阻值,不得超过l。

(2)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应埋设在水仓中,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厚度不得小于5mm。

(3)在下列地点装设局部接地极: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多动变压器);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局部接地极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

(5)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的铜线,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的铜线。

(6)40kw以上的电动机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井下的馈电线上,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要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保护装置和远程控制装置;要正确选择熔断器的熔体;每天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7)供电线路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通信线路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8)地面电气设备按相关规程应设置完善的防雷、防静电的保护装置,采用独立避雷针和避雷线防直击雷,采用磁吹避雷器防止雷电侵入波(感应雷击),全矿井地面应设置完善的主接地网,所有电气设备外壳及金属构件应接地,并与主接地网连接,以有效防止因漏电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二、带式输送机着火的防治措施及装备

该矿采面运输巷、主斜井采用的是矿用阻燃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带式输送机安装和运行应满足以下规定:

1、矿井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主要巷道和井筒均安装有专用电缆供照明使用。

3、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在皮带打滑、卸载煤堆、皮带跑偏时,能自动停止运行。

4、在驱动滚筒和从动滚筒的下风侧约10~15m处安装一氧化碳传感器和烟雾传感器,和沿输送机每隔一定距离设自动洒水装置。若传感器检测到带式输送机着火产生的高温或烟雾,则会自动打开喷水阀门,向胶带自动洒水灭火。

5、主斜井带式输送机应安装下列装置和设施:

1)输送机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装置;

2)在机头和机尾安装护栏,防治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接触;

3)为防止输送机荷重反转,安装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6、为使带式输送机超载保护电器设备,加液力偶合器保护,液力偶合器传动介质必须使用阻燃性液体。

7、本设计严禁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由于清扫带式输送机另一侧的浮煤,需在需要的地方设跨越输送机的过桥。

8、带式输送机传动采用减速机传动,启动采用变频启动。

三、其它火灾的防治措施及装备

1、预防火灾的一般规定

(1)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的水量。

(2)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等焊接工作;

(4)井下严禁吸烟;

(5)井下和硐室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定期送地成处理;

(6)井下清洗风动工具,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并必须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7)井上严禁使用灯炮取暖和作用电炉;

(8)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9)矿灯房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采用火炉取暖时,火炉间有单独的间隔和出口:通风要良好,严禁烟火,配备干粉灭火器3个和砂箱2个:充电装置要有可靠的充电稳压装置。

2、防止地面明火引发井下火灾的措施

为防止地面明火引发井下火灾,在矸石山、炉灰场、坑木场位置、井架,井口房、消防材料库、井口防火门等处,都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格实行明火管制,建立健全明火管理制度。

1)井口房内设有专职人员进行检查,严禁将各种烟火带入井下,避免火灾发生。

2)工业场地及风井场地井口20m范围内严禁明火,禁止电焊、气焊等作业。

3)如果生产过程中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每次操作前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要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应在前后各10m范围内为不燃性材料支护的井巷内,并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工作地点至少应配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下方用不燃性材料做成的设施接收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证明作业地点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成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lh,发现异状,立即通知处理;

(6)煤层中未砌碹或未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炉灰场、坑木场、消防材料库和井口房还应配备相应的

3、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引发井下火灾的措施

1)进入井下的电力电缆、通讯及信号电缆在进入井下处应设熔断器和防雷装置:

2)进入井下的各种架空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是好集中接地;

3)井下出来的架空排水管,在井口处采取可靠的接地:

4)进入井下的轨道必须在入井处采取可靠接地;

5)在矿井的高压母线上,装设阀型避雷器。

4、防止放炮引起井下火灾的安全措施

(1)采、掘工作面部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三级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每组装的药必须一次起爆止,并严禁使用2台放炮器同时进行放炮。

(3)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

(4)炮眼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无炮泥或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

(5)炮眼内发现异常情况,如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不准装药放炮。

(6)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连接时必须用胶布包扎,严禁出现明接头。

(7)在放炮地点20m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1/3以上时,不准装药放炮。

(8)处理瞎炮(包括残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按规程要求处理,瞎炮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9)放炮时,采用正向装药正向起爆。

(10)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制度,严禁采用糊炮、明火放炮和一次装药多次放炮。

(11)爆破工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并持证上岗。

(1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

(13)抽放孔、防突考察孔严禁装药放炮,放炮时必须用粘土炮泥充填。

5、发现矿井火灾的行动原则

(1)任何地点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在现场的区、队、班组及安全员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2)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3)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封闭火区,矿主要技术负责人负责封闭火区的方案措施编制工作。

(4)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原有的通风状态(若局部通风机处于运行状态,不得随意关闭局部通风机;反之,若局部通风机为关闭状态,也不得随意打开局部通风机)。

6、用水灭火应注意的问题

(1)水是导电物质,不能用来扑灭带电的电气设备的火灾;

(2)水比油重,不能用水扑灭油类火灾;

(3)扑灭猛烈火灾时,不得将水直接射入火源中心,防止水蒸气逆风而烫伤救火人员和发生水煤气爆炸;

(4)灭火水量必须充足。若水量不足,在高温下可分解为氢气和一氧化碳气体,有混合气体爆炸的危险。

7、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

辅助平硐的轨道(加装2组绝缘道夹板)、风井瓦斯管路、主井架空电缆金属外皮均应在井口附近设防雷接地,接地电阻<10欧姆。通信电缆在入井处装带熔断器的分线合。

四、消防设施

各地面建筑物及机房、库房、井下机电硐室、采掘工作面配电点及其附近的巷道等地点,按有关规定配备消防水管、沙箱、灭火器、在井底车场内设井下消防器材硐室,配备灭火器材。地面矸石场设置消防水管,在地面设消防器材库、配备灭火器、砂等。库内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灭火器设置应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材箱内,其顶端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若后期井下设置爆炸材料库时,爆炸材料库上面覆盖层厚度小于l0m时,必须安装防雷电设备。

五、井下消防洒水系统

1、水源选择:根据现场实地调查了解矿井已有完善、可靠的供水系统,其可以满足矿井生产生活用水。其水源来自距矿井工业场地约2km处泉水点。其水质未受污染,水质较好。

2、生产和消防供水系统:该矿在矿井供水水源点附近建有两个供水池,两个供水水池容积约250m3,其主要用于矿井日常生活与消防用水。地面工业场地用水点与供水水源点采用一条DN100焊接钢管,长约两公里。供水水池采用静压方式向工业场地和井下供水。井下防尘、消防生产用水也用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后的矿井水,处理后的矿井水与井下供水管网相接,以动压方式向井下供水以满足矿井的生产需要。

3、该矿的采、掘工作面,采面进、回风平巷,采区上(下)山、回风上(下)山、运输石门、车场,斜井等巷道等都必须敷设供水管路。井下消防洒水管路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井下消防、洒水水管规格:干管为DN80,支管为DN25;主、干管材质均采用金属管,在采掘工作面设洒水软管。在采掘工作面回风流、掘进工作面设防尘水幕,每组水幕不得少于5个喷头。

六、井下防火构筑物

井下应设置以下防火构筑物:

1、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维修;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措施。

2、井下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妨碍运输,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并采用防爆型的照明设备。

3、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

2012年2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2:防治自然发火和矿井火灾安全措施

本矿井煤层均属具有自然发火倾向和有可能自然发火的煤层,根据初设安全专篇说明书,采用凝胶为主,喷洒阻化剂,均压通风等为辅的综合防灭火措施。

一、防治自然发火措施

(一)、开拓开采方面的措施

1、回采工作面采用后退式回采,减少采空区漏风。

2、尽可能提高盘区和工作面的煤炭回收率,减少丢煤。

3、选择合理的工作面推进度,防止浮煤自燃。采用条带跳采推进法及时封闭条区采空区,防止采空区浮煤氧化自燃。

(二)、通风方面的措施

1、采用合理的工作面配风量,减少采空区漏风,缩短氧化带宽度。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工作面配风量,降低工作面发火的危险性。

2、均压通风。采用风机和风窗配合的办法来调节风压,使工作面的风压与其采空区的风压保持平衡,从而制止新鲜风流供给采空区,以防浮煤自然发火。

3、密闭堵漏和喷浆堵漏。对采空区及时封闭,用移动式注浆泵通过钻孔向采空区注凝胶,杜绝采空区漏风。

4、挂帘堵漏风防灭火。在工作面下隅角坚持挂风帘,以改变此处风量的方向和增加进风通道的风阻。

5、对服务年限长的主大巷,盘区大巷进行锚喷支护,封闭巷道煤壁与空气的接触,防止巷道煤壁氧化自燃。

(三)监测方面的措施

为提高矿井生产的安全性,生产期间可逐步建立矿井安全生产监测系统及束管监测系统,尽早发现发火征兆,及时防止火灾进一步扩大。

二、综合防灭火措施

(一)、凝胶防灭火

选用*KJ-5/18型胶体泥浆压柱机进行胶体压注,物科比例由设备进行调控,不需人工配科。此设备可单独使用,向火区压注凝胶灭火,也可与地面灌浆系统配合,大流量地压注胶体泥浆,快速消灭大面积矿井火灾。

(二)、阻化剂防灭火

1、阻化剂确定药剂采用MgCI2或者CaCI2。

2、喷洒工艺采用阻化剂雾化方式。建立阻化剂防灭火的雾化系统,采用移动式系统,将药液箱与发射泵放在平板车上与工作面移动变电站,泵站一块布置,排液干管采用高压胶管到工作面,然后接三通和高压软胶管与雾化器相联接。

3、参数

(1)、阻化剂溶液浓度选用15%

(2)、每班雾化溶液量0.658m3/班

(3)、设备选择:

注液箱:由厚钢板焊接或矩形箱体,容积5m3。

发射泵:选用WJ24型喷雾泵,其压力为0.2~2.5Mpa,流量为11~40L/min。

排液管:干管选用50mm高压胶管,毛细支管选用16-25mm高压软胶管连接干管和雾化器或喷嘴。胶管耐压要求不小于6Mpa。

三通:选用K型三通,分别与干管和支管相配套。

阀门开关:在干管与支管中分别配置阀门开关控制系统中的每个雾化器和喷嘴。

压力表:在系统中安装压力表,压力范围0~100kg/cm2。

喷嘴:在工作面下端头,各配置一个喷嘴,喷嘴选用扁形,出口尺寸为4×20mm。

雾化器:选用抚顺煤科分院研制的Ⅱ型雾化器。

(三)、均压防灭火措施

设置调压装置,调整通风系统,降低漏风通道两端风压差,减少采空区的漏风,达到既不向采空区供氧,又不让有害气体涌出,进而仰制采空区浮煤的自燃。

?(四)、束管监测系统

装备ASZ-2束管监测系统,实现地面连续遥测井下工作面、采空区、工作面顺槽等处的O2、CO2、CO及CH4四种气体,及时预测井下各地点的煤层发火情况。

三、外因火灾防治措施

(一)、井下外因火灾的预防

1、所有巷道均采用绝燃性材料支护。

2、井下胶带输送机选用不延燃胶带。

3、井下电缆均校验其热稳定性,防止其过热燃烧。

4、井下设有消防材料列车库;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及其它必要地点备有消防器材,设有防火门。

5、井下设有消防管路系统,在各必要的地点设有消火栓。

6、井巷掘进爆破时,严格控制装药量,装填水泡泥,炮眼用湿式黄泥封口,杜绝放明炮、火炮。

7、在进风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火炉取暖,防止引发井下火灾。

8、在进风井井口设置防火门,防止地面火灾引入井下。

(二)、井下消防

1、井下消防用水水源为深度处理后的井下排水,其水量由设在地面的高位水池供给。按《矿井防灭火规范》要求,矿井消防水量30L/S,一次火灾按连续三小时计算,需消防水量324m3。本矿井高位水池容水量可达600m3能满足使用。

2、井下消防和洒水共用一个系统,自管网接一条DN150的焊接钢管进入井下。消防栓采用SN50型室内消灭栓,水枪直径为?19mm,水龙带长25m。在胶带输送机巷道中,消防水管上每隔50m设一个三通管并装有阀门以便消防时使用,其它巷道中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

3、井下消防器材配置,在井下水泵房、变电所、煤仓上下口硐室等处,均配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以便及时处理发生的火灾。

4、井下消防材料库没在3-1煤辅助运输大巷与胶带输送机大巷之间。

(三)、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防治措施及装备

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均不能带电检修,电缆的接头均用隔爆电缆接线盒连接;控制信号系统的设备及元件为隔爆型;照明灯具选用隔爆型,防爆开关内均设有打开断电闭锁装置。

2、井下10KV电缆选用阻燃型交联聚氯乙烯钢带铠装护套电力电缆,660V电缆均选用阻燃型矿用橡套电缆,引出至移动变电站的10KV电缆选用阻燃性矿用监视型绝缘屏蔽电力电缆。井下选用中性点不接地矿用变压器。采掘工作面选用的矿用移动变电站之变压器也为中性点不接地变压器。

(四)、胶带输送机着火的防治措施及装备

1、所有胶带机选用阻燃型胶带,并设防火监测系统。

2、胶带机设有防跑偏装置、防滑装置及温度保护装置。机头溜槽处设采煤、堆煤监测系统。

3、在机头、机尾设置消防栓,并存入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以便及时扑灭火灾。

(五)、井下消防洒水系统

井下消防用水量10L/S,火灾延续时间6h,一次灭火用水量216m3。系统包括井下消防洒水水池、管道及灭火设备等,取用静压供水。

处理后的井下排水加压供至井下消防洒水水池,再经过管道送至井下工作面。在井下各巷道设置足量的消防给水栓,以保证灭火需要。

(六)、井下防火构筑物

在进风井井口设有防火铁门,在井下水泵房和变电所通道设有密闭门,消防材料库以及变电所内配电室和变电室之间,均设有防火栅栏两用门。

(七)、火灾检测及防灭火装备

井上消防材料库设在矿井工业场地,与矿井材料棚合建在一起。

井上下消防材料中存放的消防材料的种类与数量,根据矿井具体条件参照《矿井防灭火规范》规定配置。

篇3:矿井火灾培训内容

一、矿井火灾的分类:

(1)外因火灾是由某种外在的高温热源引起可燃物燃烧的火灾。如吸烟、电焊、用电炉或灯泡取暖、电火花、明火明电放炮、瓦斯煤尘爆炸等所引起的火灾。这类火灾的特点是发生突然,来势迅猛,无预兆可查,在矿井火灾总数中占的比例不大,但损失较大。

(2)内因火灾是指由于煤炭自燃引起的火灾。这类火灾有一个孕育过程(自燃要经过潜伏期、自热期和燃烧期),根据预兆能早期发现,但火源隐蔽,经常发生在人们难以进入的采空区和煤柱内,难以找到准确的火源位置,扑灭困难。

2、矿井火灾的危害:

?矿井火灾的危害很大,它能产生高温火灾及有害气体。火源附近的温度可达1000℃以上,伴随火灾的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是火灾事故中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火灾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可以产生“火风压”,使风流逆转,造成风流紊乱。火灾烧毁设备、支架和煤炭资源,造成停工停产。如果封闭灾区,还影响矿井生产正常接替,冻结煤炭资源。

二、煤炭自燃征兆

1、巷道中温度升高、湿度增加、出现雾气、巷道壁及支架上出现水珠。

2、从煤炭自燃或自热的地方流出的水或空气的温度都比平常明显升高。

3、当人接近火源附近时有头痛、闷热、精神疲乏、裸露皮肤微痛等不舒适的感觉。

4、巷道中或回采工作面出现煤油味、汽油味、松节油味或焦煤味。

5、煤炭从自热到自燃过程中,附近空气的固有成分将发生变化,空气中氧含量减少,二氧化碳含量增多。

三、火灾抢救

1、火灾抢救计划按本计划有关条文执行。

2、地面火灾处理,应根据不同类型的火灾采取相应的灭火方法。

(1)液体着火:一般采用惰性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灭火。

①油类着火燃烧速度快,要求用干粉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灭火。

②酒精类着火要用沙子或黄土掩埋灭火,也可用湿麻袋、湿被子覆盖灭火。

③沥青着火易扩展蔓延,要用泡沫灭火器和干粉灭火器灭火。

(2)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着火,要迅速关掉气体闸门,断绝气体来源,采用二氧化碳或大量喷水冷却气体容器。

(3)电器设备或电缆着火,首先切断电源,疏散附近的可燃性材料,采用干粉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停电后可用其他灭火器灭火,充油电气设备要在停电后打开阀门把油放出防止爆炸。

(4)木材及其他建筑材料着火,燃烧力度大,顺风扩展,应用强力水源浇射灭火,先浇湿附近可燃性材料,组织人员搬走,造成空场,隔绝火路。

(5)灭火步骤

①侦查灾情,着重了解燃烧品种,燃烧方向及是否困人,是否还有易燃易爆物品,按照具体情况制定救灾措施。

②堵截火势,疏散易燃易爆物品,灭火遵守先控制后灭火的战术,积极抢救人员及物资,集中力度打歼灭战,根据灾情,采用堵截包围,重点突破,穿插分割,逐步灭火的方法。

③用水包围火源,防止火势蔓延,拆除临时建筑,隔离火区。

④使用一切灭火器材灭火,根据火情和类别,组织人力、物力尽快灭火。

⑤灭火工作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团结一致、协同作战。

3、井下火灾事故处理

(1)井下发生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

①井下所有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一旦出现火灾,要首先打开自救器,并戴好。

②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要保持镇静,设法弄清火情,尽可能就地取材,立即组织灭火,力争做到“灭火于未兴”。与此同时尽快向调度室汇报,并向火灾区域发出警号,使可能受灾人员立即撤退。

③调度室应迅速通知和组织井下所有受灾害威胁区域的人员撤出,灾害一旦发展,要考虑到有害气体可能侵袭区域的人员撤退。

④合理通风,控制火势发展。首先保证正常通风,在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停风或反风,以免破坏正常的通风系统,同时要采取措施,防止风流因“火风压”而发生逆转,造成瓦斯聚集。当灾区人员全部营救出来之后,救灾指挥部要立即根据灾情,继续考虑制定灭火方案,组织人员救灾灭火。

(2)事故估计和处理方法

①掘进面多因电气失爆和爆破事故造成瓦斯、煤尘爆炸事故而引起火灾,这种灾害初始规模不大,现场人员应抓紧时间,利用现有工具、灭火器和水管等进行灭火。

②处理独巷火灾,要采用果断措施,可用密闭隔绝的方式,将火区限制在独巷内,以免火灾蔓延到主风流,威胁职工安全。

③一旦灾情发展到主风流,应通知井下所有人员撤退到地面,救灾工作应有救护人员承担。

4、发生火灾时的避灾路线

下井职工必须熟悉本区域附近的安全出口位置及各种避灾路线,各种灾害具体避灾路线按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执行。

若灾区风流中人员无法通过灾区,被有害气体封锁,受到灾害直接威胁时,受灾人员应戴好自救器,顺风流就地爬在水沟或底板低凹处,等待救援。

5、发生火灾后,应由跟班队长组织现场人员安全撤退,同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首先切断电源,尽可能组织现场人员灭火,控制灾情,并立即报矿调度室。

6、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要立即报告值班领导、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总经理,并联系救护队赶到现场抢险救灾;首先抢救遇险人员,再组织灭火或控制灾情。

7、由通风队监测电工接好CO监测探头,报警点设置为24ppm,再由救护队人员把监测探头挂在火灾地点下风侧5~10米处,对火灾地点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

8、矿领导及有关人员根据计划有关规定,立即召集抢险救灾指挥部人员开展救灾灭火工作。

名词:

1、锁风:矿山救护队在启封煤矿井下火区或灭火时,在锁住风流(即阻止空气流动)的情况下,开展救护工作的一项技术,用以防止供风后火区复燃,爆炸和火势迅速蔓延;

2、均压灭火:均压灭火就是降低采空区和已采区两侧的风压差,减少漏风,以达到预防和消灭火灾的措施。

3、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时,《煤矿安全规程》是如何规定的

答: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的工作,应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严禁在停风或在瓦斯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回收等作业。

4、一氧化碳的性质、来源、危害各是什么

答:性质:无色、无味、无臭、极毒的气体,比重0.97,微溶于水。浓度达到l3%一75%时遇火爆炸,达到30%时爆炸威力最强。

来源:(1)煤的氧化、自燃及火灾;(2)放炮;(3)瓦斯、煤尘爆炸。

危害:浓度达到0.016%时,数小时后稍微不舒服;0.048%时,lh内轻微中毒;O.128%时,O.5h-1h后严重中毒;O.4%时,很短时间内致命中毒;1%时,呼吸3-5口气,迅速死亡。

5、煤层自然发火有哪些征兆

答:(1)空气中温度和湿度增高,有浓雾及水珠,巷道壁出汗;(2)在巷道中有煤油味,然后出现松香味;(3)火区流出的水温度升高;(4)人体器官感到不舒服,如:头痛、闷热、皮肤疼痛;(5)有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出现,氧气减少。

6、矿山救护队启封火区应按哪些规定进行

答:封闭的火区符合启封条件后,方可启封。启封工作中矿山救护队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1)对火区启封计划要组织学习和讨论,并逐项进行检查落实,符合规定后,应制定出自己的行动计划;(2)启封前,要在锁风的情况下详细侦察。检查火区的温度、各种气体浓度及巷道支护等情况,发现有复燃征兆时,要立即重新封闭;(3)启封前,必须把回风侧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切断回风流的电源。在通往回风道交叉口处设栅栏,并做好重新封闭的准备工作;(4)启封时,要逐段恢复通风,认真检查各种气体浓度和温度变化情况。有复燃危险时,必须立即重新封闭火区;(5)启封工作结束后,矿山救护队要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值班,3d内无复燃象征时,撤出工作地点。

7、在什么情况下采用隔绝方法和综合方法灭火

答:(1)缺乏灭火器材或人员时;(2)难以接近火源时;(3)用积极方法无效或直接灭火对人员有危险时;(4)采用积极方法不经济时。

8、处理火灾,在反风前应采取哪些措施

答:反风前,必须将原进风侧的人员撤出,并采取阻止火灾蔓延的措施,防止反风后火灾向进风侧蔓延。?

9、扑灭井下火灾时,所采取的通风方式应能满足哪些要求

答:扑灭井下火灾时,抢救指挥部应根据火源位置、火灾波及范围、工作人员分布及瓦斯涌出情况,迅速而慎重地决定通风方式。

通风方式应能:(1)控制着火产生的火烟沿井巷蔓延;(2)防止火灾扩大;(3)防止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防止因火风压引起风流逆转造成危害;(4)保证救灾人员安全,并有利于抢救遇险人员;(5)创造有利的灭火条件。

10、用水灭火时,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1)火源明确;(2)水源、人力、物力充足;(3)有畅通的回风道;(4)瓦斯浓度不超过2%。

11、扑灭电器火灾时,应采取哪些措施

答:扑灭电器火灾,必须首先切断电源。无法切断电源时,严禁使用非绝缘灭火器材灭火。

12、进风的下山巷道着火时,必须采取什么措施

答:进风的下山巷道着火时,必须采取防止火风压造成风流紊乱和风流逆转的措施。

13、扑灭井下火灾,采取的积极方法有哪些

答:积极灭火方法有:(1)用水灭火;(2)用惰气灭火;(3)用高、中倍数泡沫灭火;(4)用灭火器灭火;(5)用砂子、岩粉、泥土及其它不燃性岩石和材料等直接压灭火焰;(6)破开和取出燃烧物,然后用水浇灭;(7)用水灌注火区。

14、在建造和封闭密闭墙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1)进风巷道和回风巷道中的密闭墙应同时建造。多条巷道需要进行封闭时,应先封闭支巷后封闭主巷;

(2)火区主要进风巷道和回风巷道中的密闭墙应开有门孔,其他一些密闭墙可以不开门孔;?

(3)封堵门孔时,必须统一指挥,密切配合,以最快的速度同时封堵。

15、火区封闭后,必须遵守哪些原则

答:(1)人员应立即撤出危险区,进入检查或加固密闭墙,要在24h之后进行;(2)密闭后,应采取均压通风措拖,减少火区漏风;(3)如果火区内氧含量、一氧化碳含量及温度没有下降趋势,应查找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16、封闭的火区具备那些条件才准启封

答:封闭的火区,只有经取样化验分析证实,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方可认为火区已经熄灭,方准启封:

(1)火区内的空气温度下降到30℃以下,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空气温度相同;(2)火区内空气中的氧气浓度下降到5%以下;(3)火区内空气中无一氧化碳,或封闭期间内一氧化碳浓度逐渐下降,并稳定在0.001%以下;(4)火区的出水温度低于25℃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出水温度相同;(5)上述四项指标持续稳定的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

17、在密闭的火区内,如果发生爆炸,破坏了密闭墙,应如何处理

答:在密闭的火区中,如果发生爆炸,破坏了密闭墙,禁止派救护队恢复密闭墙或探险。如果必须恢复破坏的密闭墙或在附近构筑新密闭墙之前,必须做到:

(1)恢复密闭前的通风,最大限度地增加入风量吹散瓦斯;(2)采取措施加强火区瓦斯排放(利用现有的排瓦斯系统,向火区增打排瓦斯钻孔);(3)加强瓦斯检查。只有在火区内可燃气体浓度已无爆炸危险时,方可进行火区封闭作业。否则,要在距火区较远的安全地点建造密闭。?

18、回风井简发生火灾时,采取的灭火方法和措施有哪些

答:回风井筒发生火灾时,风流方向不应改变。为了防止火势增大,应减少风量。其方法是控制入风防火门,打开通风机风道的闸门,停止通风机或执行抢救指挥部决定的其它方法(以不能引起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危险限度为原则)。必要时,撤出井下受危及的人员。当停止主要通风机时,应注意火风压造成危害。多风井通风时,发生火灾区域回风井的主要通风机不得停止。

19、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哪些灭火方法、措施

答:(1)当进风井井底车场和毗连硐室发生火灾时,应进行反风或风流短路,不使火灾气体侵入工作区;(2)回风井井底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风向,在可燃气体不会聚集到爆炸限度的前提下,可减少进入火区的风量;(3)矿山救护队要用最大的人力、物力直接灭火和阻止火灾蔓延;(4)为防止混凝土支架和砌碹巷道上面木垛燃烧,可在碹上打眼或破碹,施设水幕;(5)如果火灾的扩展危及关键地点(如井筒、火药库、变电所、水泵房等),则主要的人力、物力应用于保护这些地点。

20、井下不同地点的硐室发生火灾,采取的方法和措施各有哪些

答:(1)着火硐室位于矿井总进风道时,应反风或风流短路;(2)着火硐室位于矿井一翼或采区总进风流所经两巷道的连接处时,则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短路通风,条件具备时也可采用局部反风;(3)火药库着火时,应首先将雷管运出,然后将其它爆炸材料运出,如因高温运不出时,则关闭防火门,退往安全地点;(4)绞车房着火时,应将火源下方的矿车固定,防止烧断钢丝绳,造成跑车伤人;(5)蓄电池机车库着火时,为防止氢气爆炸,应切断电源,停止充电,加强通风,并及时把蓄电池运出硐室。

21、独头巷道发生火灾时,救护队在不明瓦斯浓度的情况下,如何行动

答:独头巷道发生火灾时,要在维持局部通风机正常通风的情况下,积极灭火。矿山救护队到达到现场后,要保持独头巷道的通风原状,即停止运转的风机不要随便开启,开动的风机不要盲目停止,进行侦察后再采取措施。

22、在扑灭独头巷道火灾时,矿山救护队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1)平巷独头巷道迎头发生火灾,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要在通风的情况下采用干粉灭火器、水等直接灭火。灭火后,必须仔细清查阴燃火点,防止复燃引起爆炸;(2)火灾发生在平巷独头煤巷的中段时,灭火中,必须注意火源以里的瓦斯,严禁用局部通风机风筒把已积聚的瓦斯经过火点排出。如果情况不清应远距离封闭;(3)火灾发生在上山独头煤巷迎头,在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灭火中要加强通风,排除瓦斯;如瓦斯浓度超过2%仍在继续上升,要立即把人员撤到安全地点,远距离进行封闭。若火灾发生在上山独头巷道的中段时,不要直接灭火,要在安全地点进行封闭;(4)上山独头煤巷火灾不管发生在什么地点,如果局部通风机已经停止运转,在无需救人时严禁进入灭火或侦察,而要立即撤出附近人员,远距离进行封闭;(5)火灾发生在下山独头煤巷迎头时,在通风的情况下,瓦斯浓度不超过2%,可直接进行灭火。若发生在巷道中段时,不得直接灭火,要远距离封闭。

23、处理瓦斯突出引起的火灾时,应采取何种灭火方法

答:瓦斯突出引起火灾时,要采取综合灭火或惰气灭火。如果瓦斯突出引起回风井口瓦斯燃烧,应采取隔绝风量的措施。

24、检查一氧化碳时怎样操作对浓量和微量一氧化碳怎样检查和换算

答:检查一氧化碳的方法:(1)在测定地点,将一氧化碳采取器三通开关扭成与筒身平行位置,往复推拉活塞3-4次;(2)将活塞向后拉,采取气样,然后将三通开关扭成45度位置;(3)将比长式检定管两端封口打开,把带“O”的一端插在采取器垂直出气口的胶管上;(4)把三通开关扭到垂直位置,以100秒的时间匀速推完。观察变色环位置,根据检定管上的数字读出一氧化碳含量。对浓量和微量一氧化碳的检查方法:使用相应测量范围的检测管按上述方法进行检查,如没有相应测量范围的检测管时,可按下述方法进行检查:(1)对浓度高的一氧化碳可稀簿后进行检查,得出结果与稀簿的倍数相乘,就是真实含量;(2)对微量一氧化碳可重复送几次气,检查得出的结果被送气次数除,就是真实含量。

25什么是火风压具有哪些特点

答:井下发生火灾时,高温烟流流经有标高差的井巷所产生的附加风压,称为火风压。

其特点:

(1)高温火烟流经的井巷始末两端的标高差愈大,火风压值愈大;(2)火势愈大,温度愈高,火风压就愈大;(3)火风压的方向,永远向上。

26、某矿一掘进工作面掘至400m时中部着火,必须封闭。巷道断面积为6m2,正常供风量为l00m3/min,回风流瓦斯浓度为0.2%,必须在多长时间内封闭完

已知:掘进工作面空间为400×6=2400(m3);正常供风量为l00(m3/min);瓦斯爆炸下限为5%;

求:瓦斯聚积到爆炸下限的时间t=

解:绝对瓦斯量为:100×O.2%=0.2(m3/min)

t=2400×(5%-0.2%)/0.2=576(min)

答:必须在着火后576min内封闭完。

救助站制度

篇4:某矿井火灾事故应急专项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险性分析

1.1矿井火灾

1.1.1内因火灾:增禾冲煤矿开采的煤均属于非自燃煤层。因此,不存在煤层自燃发火的危险性。

1.1.2外因火灾:增禾冲煤矿由于井下生产和机电设备、易燃材料和油脂的广泛使用,存在着机电设备(胶带、电缆、变压器、开关、风筒等)火灾、易燃材料和油脂火灾、火药燃烧火灾、瓦斯(煤尘)燃烧火灾的可能性和危险性。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以人为本原则。事故处理应最大限度保证遇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

2.2控制事故原则。应科学迅速地组织应急救援,防止事故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3保护环境原则。要把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损害(污染)控制到最小范围内。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见“增禾冲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中“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增禾冲煤矿成立矿井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监控中心。

总指挥:王润森(董事长)

常务副总指挥:吴增杰(矿长)

副总指挥:朱燕春、伍绍义、梁成义、梁承云、吴柱民、

陈联武。

成员:王洪群、吴继青、吴增峰、李育度、吴巨滨。

指挥部设在调度监控中心。主任:黄从成(兼),副主任:邓青华、伍鹃、

3.2.2总指挥部职责

组织日常矿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矿井发生事故后,负责对事故矿井应急救援的全面指挥工作,对事故迅速做出分析判断;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批准现场抢救方案;发布应急抢救命令;调遣应急救援人员队伍、物资、装备器材、医疗、通讯、后勤等工作;决定是否请求外援;上报上级部门等工作。

3.3各成员单位及部门职责

3.3.1调度监控中心:按照总指挥部的命令负责全面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和协调;负责事故汇报的接收和命令的下达;掌握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保证应急救援期间的通讯畅通;参与对事故的分析调查、评审报告等。

3.3.2生产技术组:负责对应急救援行动提供事故现场技术资料和水文地质等情况,对事故现场作出分析报告。

3.3.3驻矿安监员:负责监督事故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组织对事故处理后的调查工作和评审报告工作。

3.3.4救护队: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负责按照制定的抢救方案,组织现场的紧急抢险和救援工作。

3.3.5供应组、机运队:负责为事故矿井提供处理事故所需材料、设备,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到位。

3.3.6通风组: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通风技术服务保障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3.7社保人资组: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3.4现场指挥部

矿井发生事故后,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转为现场指挥部,由矿长担任现场抢险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组织制定抢险方案和现场指挥抢救工作。

3.5建立地面、井下救援基地

增禾冲煤矿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救援队伍到达后,应立即建立地面、井下救援基地。

3.5.1地面救援基地应建在靠近矿井井口且安全的地点,负责救援装备器材、车辆、物资的供应。地面救援基地应有现场指挥部成员、通讯员、气体化验员、仪器修理员、医护人员、汽车司机等人员值班,接受现场指挥部领导。

3.5.2井下基地应建在尽量靠近灾区、通风支护良好、通讯畅通、运输方便、不受有害气体威胁及爆炸波冲击的安全地点。井下基地应由救护队指挥员负责与地面指挥部、地面基地的联络、协调,接受地面指挥部的指挥,同时直接指挥井下救援人员的救援行动。井下基地应设有待机小队、通讯设备、必要的救护装备、值班医生、有害气体监测仪器和临时充饥的食物、饮料等。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矿井火灾

4.1.1.1矿井必须制定井下防灭火措施,设立井下消防材料库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消防器材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4.1.1.2矿井井口及井下变电所、水泵房和其他机电酮室、火药库等要设防火铁门,按规定配备齐全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4.1.1.3矿井要严禁井下电焊,保证井下机电设备的完好,按规定使用阻燃、抗静电的电缆、风筒和皮带,规定地点要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4.1.1.4矿井严禁在井下存放各类油脂,使用过的棉纱、布头和润滑油必须妥善处理,严禁乱扔、乱放。

4.1.1.5矿井井底车场、井下变电所、机电酮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20米范围内,都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1.1.6井下重点隐患地点要设专人维护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

4.1.1.7矿井要加强对职工井下防灭火意识的培训教育,使每个职工都能掌握井下防灭火的基本常识,落实“齐抓共管、群防群治”责任制。

4.2预警行动

4.2.1火灾预警:当井下一旦发现着火或巷道出现温度异常升高、不明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CO)等情况时。

4.2.2当现场发现以上预兆后,生产队组要立即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对险情地点重点防控,随时掌握事态发展动向,并及时向调度汇报。现场人员无法处理或处理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时,事故影响范围内应立即断电、撤人,汇报调度,矿指挥部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进行处理,同时汇报增禾冲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增禾冲煤矿指挥部得到报警后立即进入预警阶段,密切关注事故发展变化态势,随时准备应急处置,决定应急行动。

5、信息报告程序

5.1报警

当井下现场人员发现一至三级范围内灾害事故时,立即向调度信息中心汇报。

5.2接警

调度监控中心值班员接到紧急事故报警时,须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及人员伤亡、设施破坏情况,以及汇报人的姓名、单位、所在位置,并准确详细记录。之后立即向当日值班领导汇报。

5.3汇报方式:电话汇报。

调度监控中心电话:矿长手机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见增禾冲煤矿“综合预案”。

6.2响应程序

6.2.1现场响应

矿井发生灾害事故后,矿长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展开事故抢救,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解救被困人员,撤出灾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作业人员。

6,2.2应急启动

总指挥到达指挥部后,果断判断应急级别,凡接警情况在预警二级(现场应急)、三级(全体应急)范围内时,立即启动正中煤业应急救援预案,发出应急救援令:

①召集各副总指挥、全体成员到总指挥部集中待命;

②各级救援保障机构和救援物资及时到位;

③抢险救援专业队伍和其他救援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6.2.3扩大应急

增禾冲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同现场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一旦出现事故现场情况恶化,应请求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派专家、友邻矿山救护队进行增援。

6.3救援行动

6.3.1撤人

6.3.1.1井下发生灾害后,在矿山救护队及医务人员未到达之前,职工应迅速组织自救和互救,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或火灾时,还应迅速佩戴好自救器,然后沿规程规定的避灾路线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

6.3.1.2遇到无法撤退时,应迅速躲至安全地点等候营救。

6.3.1.3矿调度要迅速核查入井人员、升井人员和被困人员的数量及被困人员姓名。

6.3.2现场救援

井下发生灾害事故后,事故矿井应首先立即启动本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进行自救、互救,以迅事故,最大限度保证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6.3.3侦察及救援方案的制定

6.3.3.1增禾冲煤矿应立即组织矿山救护队进行侦察工作。在侦察过程中,救护队员应把救助遇险人员当作首要任务,同时要准确探明事故的性质、原因、范围、被困人员可能所在位置,以及巷道内气体情况和通风等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6.3.3.2指挥部应根据侦察结果和其他方面准确信息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制定救援方案,方案的制定应遵循下列原则:

1)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时救助遇难人员,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

2)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3)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把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损害、污染控制到最小范围。

7、处置措施

7.1火灾事故的救援行动措施

7.1.1侦察措施

7.1.1.1井下发生火灾事故后,到达事故矿井的救护队员在接受指挥部命令后,应首先对井下灾区进行全面侦察。

7.1.1.2侦察前,要认真做好战前检查工作,并携带处理火灾事故时所需的必要技术装备。

7.1.1.3侦察内容主要包括:着火地点、火势大小及事故波及范围;着火点支护情况;遇险人员分布及其伤亡情况;通风情况(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风门等构筑物破坏情况);灾区气体情况(瓦斯浓度、烟雾大小、一氧化碳等)等。

7.1.1.4侦察中,应首先把侦察小队派往遇险人员最多的地方,在救人情况下,侦察小队和待机小队应全部进人救援,来取一切必要措施,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路线进人灾区,先将受伤、窒息人员送到新鲜风流中进行急救,同时派人引导未受伤人员佩戴呼吸器或自救器撤离灾区,对于多名遇险人员待救时,抢救人员要本着“先活后死、先重后轻、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抢救。

7.1.1.5侦察过程中,如发现灾区区域内瓦斯达到2%并继续上升或混合气体浓度达到爆炸界限时,在不需要救人的情况下,应立即全部撤出灾区,汇报指挥部,采取措施。

7.1.1.6侦察小队行进到着火点时,符合直接灭火条件时,应立即利用井下灭火设施和所携带灭火装备进行直接灭火,同时召集井下待机小队立即进入,并报告指挥部请求支援,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把火灾消灭在初期阶段。灭火期间,在保证瓦斯不超限(低于2%)情况下,可考虑采取挂风障、打板闭、风流短路、局部反风等措施以减小火势发展,然后积极进行直接灭火。如果火势太大,难以接近火源或直接灭火对救援人员有危险时,救援人员应撤到井下基地立即报告指挥部以便采取下一步行动措施。

7.1.1.7其他侦察措施执行本预案中的有关规定。

7.1.1.8侦察完毕后,应由带队指挥员将灾区侦察结果详细报告指挥部(主要包括着火点位置、火势大小、事故波及范围、遇险人员伤亡情况、灾区瓦斯、氧气、一氧化碳等气体情况、支护情况等)。

7.2处理措施

7.2.1处理与扑灭井下火灾时,应把抢救井下被困遇险人员放在第一位。应根据火源位置、火灾种类、波及范围、井下人员的分布、以及瓦斯涌出情况,迅速采用有效的通风方式,通风方式应能:控制着火产生的火烟沿井巷蔓延;防止火灾扩大;防止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防止因火风压引起风流逆转造成危害;保证救援人员安全,并有利于抢救遇险人员;创造有利的灭火条件。

7.2.2井下发生火灾时,无论火灾发生在哪个地点,扑灭火灾应遵循下列原则:首先应利用现场条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积极进行直接灭火。当火灾范围较大,火势发展很快,人员难以接近火源时,可采用高倍数泡沫灭火机和惰气发生装置等大型灭火设备直接灭火。而当火灾面积进一步扩大、火势猛、无法用直接灭火法灭火时或火区瓦斯浓度达到2%且呈继续上升趋势有爆炸危险,危及到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时,可用隔绝灭火法和综合灭火法灭火,即将火区严密封闭起来,然后采用均压技术或注泥浆、河沙、惰性气体等措施,加速使火区熄灭。

7.2.3在扑灭井下火灾时,为防止火势扩大,在火源上风侧常用悬挂风障和安设风门等方法,减少巷道中的风量,减少氧气供给以减弱火势,但应派专人监测瓦斯变化,要防止瓦斯聚集引起爆炸;在火源下风侧利用水量充足的水幕阻止火灾蔓延;如果巷道顶板岩石完整,也可采用拆除木支架阻断燃烧,防止火灾蔓延;在扑灭倾斜巷道中的火灾时,要根据火风压与风流逆转的规律,注意防止风流紊乱,导致火灾蔓延,增大伤亡和使火灾事故处理复杂化。

7.2.4在处理火灾事故过程中,要十分注意顶板的变化,以防止因燃烧支架损坏造成顶板跨落伤人,或者是顶板跨落后造成风流方向、风量变化,而引起灾区一系列不利于安全抢救的连锁反应。

7.2.5在采用挖除火源的灭火措施时,应先将火源附近的巷道加强支护,以免燃烧的煤、矸石下落,截断救援人员的退路。

7.2.6扑灭瓦斯燃烧火灾时,可采用岩粉、沙子和泡沫、干粉、惰气灭火,并注意防止采用震动性的灭火手段。灭火时,多台灭火机要沿瓦斯的整个燃烧线一起喷射。

7.2.7用水灭火时,应将回风侧人员撤出,为了防止引起水煤气爆炸,水流不要对准火焰中心,而应从火焰的外围喷洒,随着燃烧物温度的降低,逐步逼向火源中心。用水灭火必须具备的条件:火源明确;水源、人力、物力充足;有畅通的回风道;瓦斯浓度不超过2%。

7.2.8扑灭电器火灾,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电源无法切断时,严禁使用非绝缘灭火器材灭火。

7.2.9进风井口、井筒、井底车场、主要进风道发生火灾时,为了抢救井下人员,应反风或风流短路。如果不能反风或停风后风流能逆转时,也可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但要防止引起瓦斯积聚。反风前,必须将原进风侧的人员撤出,并采取阻止火灾蔓延的措施,防止反风后火灾向进风侧蔓延。瓦斯矿井应尽量采用正常通风方式,如必须反风或缩短风流时,应加强瓦斯检查,防止瓦斯爆炸。零点通风只有在不致使瓦斯很快积聚到爆炸危险浓度,且能使人员迅速退出危险区时才能使用。

7.2.10回风井筒发生火灾时,风流方向不应改变。为了防止火势增大,应减少风量。其方法是控制入风防火门,打开通风机风道的闸门,停止通风机或执行抢救指挥部决定的其它方法(以不能引起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危险为原则)。必要时,撤出井下受危及的人员。当停止主要通风机时,应注意火风压造成的危害。

7.2.11井下硐室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关闭防火门,没有防火门时,应采取挂风障控制入风,进行直接灭火。如果着火硐室位于矿井总回风道时,应反风或风流短路;如果着火硐室位于矿井一翼或采区总进风流所流经两巷道的连接处时,则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短路通风,条件具备时也可采用局部反风;火药库着火时,应首先将雷管运出,然后将其它爆炸材料运出,如因高温运不出时,则关闭防火门,退往安全地点;绞车房着火时,应将火源下方的矿车固定,防止烧断钢丝绳,造成跑车伤人;蓄电池机车库着火时,为防止氢气爆炸,应切断电源,停止充电,加强通风并及时把蓄电池运出硐室。

7.2.12火灾发生在倾斜巷道上行风流时,应保持正常风流方向,在不引起瓦斯积聚的前提下应减少供风量,不应停止通风机运转,以防风流发生局部或全矿井的风流逆转或烟气蔓延。应利用中间巷道,小顺槽,联络巷和行人巷接近火源,不能接近火源时可采用发射高泡、惰气进行远距离灭火。在倾斜巷道中需要从下方向上方灭火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冒落岩石和燃烧物掉落伤人;火灾发生在倾斜巷道下行风流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风流逆转,增加出入风量,减少回风风阻,决不允许停止通风机运转,同时要注意并联和角联风路的有害或有利的作用。对入风斜井的中、下部发生火灾时,必须慎重,救护人员不允许从井口沿新风流入井,防止因火风压作用而使风流突然逆转方向。

7.2.13在采区水平巷道中灭火时,一般保持正常通风,视瓦斯情况增大或减少火区供风量。如火灾发生在采煤工作面运输巷道时,为了迅速救出人员和阻止火势蔓延,使遇险人员自救退出,可进行工作面局部反风或减少风量。若采取减少风量措施,要防止造成灾区贫氧和瓦斯积聚。

7.2.14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一般要在正常通风的情况下进行灭火,必须做到:从进风侧进行灭火,要有效地利用灭火器和防尘水管;在进风侧灭火难以取得效果时,可采用局部反风从回风侧灭火,但进风侧要设置水幕,并将人员撤出;采煤工作面瓦斯燃烧时,要增大工作面风量,并利用干粉灭火器、沙子、岩粉等灭火,全小队人员分布开,对整个燃烧线进行喷射灭火;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着火时,必须采取有效方法,防止采空区瓦斯涌出和积聚;用上述方法无效时,应采用隔绝方法和综合方法灭火。

7.2.15独头巷道(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救护队到达现场后,要保持巷道的通风原状,即风机停止运转的不要随便开启,风机开启的不要盲目停止,进行侦察后再采取措施。当火灾发生在平巷独头巷道迎头时,在瓦斯浓度不超过2%,通风情况下采用干粉灭火器、水等直接灭火,灭火后,必须仔细清查阴燃点,防止复燃引起爆炸;火灾发生在平巷独头巷道中段时,灭火中必须注意火源以里的瓦斯,严禁局部通风机风筒把已积聚的瓦斯经过火点排出,如果情况不清应远距离封闭;火灾发生在上山独头巷道迎头,在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灭火中要加强通风,排除瓦斯。如瓦斯浓度超过2%仍在继续上升,要立即把人员撤到安全地点,远距离进行封闭。若火灾发生在上山独头巷道中段时,不得直接灭火,要在安全地点进行封闭;上山独头煤巷火灾不管发生在什么地点,如果局部通风机已经停止运转,在无需救人时,严禁进入灭火或侦察,而要立即撤出附近人员,远距离进行封闭;火灾发生在下山独头煤巷迎头时,在通风情况下,瓦斯浓度不超过2%,可直接进行灭火。若发生在巷道中段时不得直接灭火,要远距离封闭。

7.3恢复工作

7.3.1当火灾面积小,用直接灭火法扑灭火灾后,应立即恢复正常通风,重新支护加固灾区巷道支护,并要多次冲刷、清理着火点范围,然后尽快恢复灾区巷道的安全设施和其他重要设施。只有在灾区区域恢复正常通风,无复燃情况下,经指挥部批准,救援人员方可撤离灾区。

7.3.2当火灾面积大、火势猛、有爆炸危险、无法用直接灭火法灭火,而用隔绝灭火法和综合灭火法将火区隔绝后,人员应立即撤出危险区,进入检查和加固密闭墙要在24小时之后进行。密闭后,应采用均压通风措施,减少火区漏风。如果火区内氧气和一氧化碳含量及温度没有下降趋势,应查找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7.3.3封闭的火区,经取样化验分析证实火区已经熄灭,由矿山救护队按照启封措施启封。在启封火区工作完毕后的3天内,每班必须由矿山救护队检查通风情况,并测定水温、火区温度和火区气体成分,确认火区完全熄灭、通风等情况良好后,写出书面报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方可转入恢复生产工作。

8、应急结束

矿井灾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合安煤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救援结束,救援人员方可逐步撤离事故现场,善后处理及生产恢复工作由煤矿安排进行。

9、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9.1各矿井都要按照要求的数量和质量配备应急物资,专人管理,及时更新,同时要保证随用随取。

10、处理火灾事故所需主要物资、装备

篇5:某矿井火灾事故应急演练方案

为创建平安矿区,保证矿井安全,加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以及救援机制和救援队伍的反应能力,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经矿委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一次矿井火灾事故应急演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为基础,按照“严格演练、加强战备、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救援原则,通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能够加强应急知识宣传、应急技能培训、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应急意识、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全面促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应急体制机制和应急队伍建设等工作的落实,防止灾变时能够及时处置,有效防范。

二、演练目的及要求

1、演练目的

通过开展矿井火灾演练活动,旨在培养全矿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遇到火灾时的自救和逃生能力,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锻炼我矿救护队伍的实战能力和妥善处置事故的能力。通过实战演练,提高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技术,补充应急装备和物资及需要解决的问题,提高其实用性和可靠性。同时为灾变时期的风流调度积累宝贵经验。

2、演练要求

严密组织以假当真确保安全达到目的

三、应急演练规模及时间

1、演练规模为单项演练

2、计划演练时间:2016年6月21日-6月28日,在本单位组织开展一次火灾事故模拟演练。

3、计划演练地点:地面工业场地(模拟井下工作面火灾)

四、指挥机构及参演人员的主要任务职责

1、成立演练指挥部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

安全矿长:

现场指挥:、、、、、

通讯人员:、

安检站2人、生技科2人、调度室2人、通风科4人、地测科2人、机电科3人、运输队10人、供应科2人、保卫科4人、工会1人、办公室1人、医疗人员2人,应急救援小分队一队11人,二队9人。

要求着装:蓝色工作服并佩戴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安全帽,矿灯,隔离式自救器。

准备工具:MF8公斤干粉灭火器、铁锹、镐、钩、斧、水管、砂、石粉、砖。

救治工具:两付担架、救护车2辆、工具车一辆。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指挥中心。

地面电话:4015609井下电话:8300

2、指挥部下设机构

⑴、抢险救援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副矿长

涉及部门:安检站、生技科、调度室、地测科、通风科、机电科、运输队、劳资科、救护队参加。

主要任务:尽可能、尽快地控制并消除火灾事故,营救受伤、受困人员。

⑵、技术保障组

组长:通风矿长

涉及部门:通风科

主要任务:测定事故危害区域、范围,监测回风巷变化,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监测受火灾影响区域的通风情况,必要时进行通风系统调整。

⑶、通讯保障组

组长:机电总工

涉及部门:机电科

主要任务:负责地面及井下个地点的电话通讯设备畅通。

⑷、警戒保卫组

组长:保卫科长

涉及部门:保卫科

主要任务:维护井口及矿区附近秩序,保证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物资通行,阻止外部人员进入,指挥救护人员、车辆顺利通行。

⑸、医疗救护组

组长;医疗室主任

涉及部门:医疗室、办公室

主要任务:设立现场医疗抢救站,对逃生或救出的伤员进行分类和急救处理。对重伤员及时转送医院治疗。同时对现场救援人员进行医学监护。

⑹、宣传信息组

组长:工会主席

涉及部门:工会、培训中心

主要任务:宣传发动人员参与演练,负责演练(事故和救援)信息发布。

⑺、善后处理组

组长:安监站长

涉及部门:安检站、调度室、生技科、通风科、机电科、运输队、劳资科、供应科。

主要任务:记录演练进展情况,演练过程中各类计划或意外事件发生情况,总结评价各部门演练效果。

五、演练前的准备工作

1、培训员工

由煤矿安全矿长贺鹏飞和技术负责人郭振荣对全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重点掌握灾害时期行动原则、应急处置方法、灾害路线、自救器使用、自救互救基础知识。

2、开展演练

由矿长温计锁部署假设井下某一地点发生火灾事故。参演人员根据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讨论应采取的行动。在角色扮演式模拟演练中,由总指挥按照演练方案发出控制消息,参演人员接收到事件信息后,通过角色扮演,完成应急处置活动。

六、应急演练事故情景设计及演练流程:

(一)情景设计

假设2016年6月*日*时许矿井5101工作面进风顺槽皮带发生火灾事故。要求受威胁区域内人员迅速撤离,矿通风部门合理调度风流,救护队员迅速到达指定位置进行人员搜救及救灾。

1、外景:道路清洁通畅,矿区公路旁边的绿化草地有几名工人在浇树,一切都在平静祥和的气氛中。

2、室内:会议室矿领导正组织学习、开会,讨论目前井下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案。

3、井下:*时*分左右,5101工作面运输顺槽烟雾传感器报警,皮带维护人员发现皮带着火,逐步形成燃烧的势态,如不及时控制,火势向工作面蔓延,直接威胁工作面人员的生命,还可能引起工作面放采空区瓦斯燃烧爆炸,扩大了事故范围。维修人员立即向当班组长报告并通过电话向地面报告。班组长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安全员、瓦检员组成急救急小组,指挥受灾一侧人员立即佩带自救器,顺风撤退到下山轨道进风巷,并对火灾进行初期控制。

4、地面:值班班室调度员接到井下报告。

内容如下:

井下人员报:值班室吗5101运输顺槽皮带着火了。调度员问:“有无人员受伤”报告:“只是皮带着火了,目前无人员伤亡。”

5、地面:调度员立即到会议室通知温矿长:井下报告5101运输顺槽皮带着火。温矿长问:“有无人员受伤”调度员说:“目前没有。”温矿长指示:“及时通知跟班矿长贺鹏飞马上到达现场组织人员灭火、自救,同时命令柳俊成、刘永明、王虹、郭建强召集各科、队人员准备下井施救,我马上汇报公司领导,启动火灾应急预案。通知各救灾小组迅速到副井口料场集中,做好施救准备。

6、井下:机电队长命令采区变电所切断5101工作面电源,消除火灾载荷。

机电部门:加强通讯设备的检查维护,保证电话、广播通讯畅通。

通风部门:瓦斯员加强对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检查,监测监控人员负责对监控设备维护,保证监控信息通畅准确,巷道维修人员积极准备材料,维护通风设施,保证有害气体从专用回风巷道排出。

采煤队:采煤队队员积极配合皮带队利用井下防尘管路水源及灭火器具对火源进行灭火。

运输部门:将砖、砂、石粉等材料及时运到现场。

7、地面:公司调度室、煤矿调度室,不断拨打电话,先后通知经理,副经理、安全总监,管理人员,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急救。

8、地面:煤矿大门前各路车辆把领导送到现场后退出场外,按顺序排好,让出救急通道,救护车辆就地待命。

9、地面:井下用电话向温矿长汇报灭火情况,温矿长用电话指挥各抢险组尽最大能力,进行灭火。并向公司领导汇报井下急救情况。

10、井下:施救小组迅速到达现场,由跟班矿长指挥灭火。

11、地面:所有抢险人员在院内集合,原地待命,准备施救。9时25分井下跟班汇报,井下灭火成功。矿长命令全部人员升井。10时5分,井下人员全部升井。

温矿长主持会议,总工程师郭振荣讲解灭火常识,跟班矿长贺鹏飞指出了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对应急救灾过程存在的问改进方面进行阐述。

12、温矿长宣布演习结束,全体人员返回。

七、演练流程

1、报警与响应

总指挥宣布演练开始。

调度室接到指示后,按照调度工作程序立即报告值班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公司调度室。同时向采煤队及各作业地点发出警报,通知人员撤离;通知矿辅助救护队、井口信息站等各部门。各部门人员接到通知,立即赶到各自岗位,组织救援。

2、成立抢险指挥机构

矿长接到事故报警,立即成立以矿长为总指挥,总工程师、安全矿长为副总指挥的抢险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矿井火灾应急预案,召集有关部门人员,分析事故特性及人员可能受阻、受困的地点。

3、人员撤离、抢救与警戒

采煤队接到调度通知,当班队长立即组织人员按《作业规程》规定的火灾避灾路线撤退。

矿辅助救护队接到调度室通知后立即集合,配备好救护设备、设施至井口待命。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根据灾情发展命令救护队员下井抢救;救护人员在抢救遇险人员时,应判定遇险人员的位置、浓烟流向、火势以及巷道破坏和通风情况;救护队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加强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并注意顶板状况,防止冒顶发生。医疗保障组接到调度通知后,立即组织医护队员、救护车及急救器材、药品到井口待命,待遇险人员升井后,随时检查、救治、转移。抢险救灾过程中,劳资科、机电科及采煤队,要定时、认真核对参与演练人员的升、入井信息,认真核对人数。发现井下作业人员没有升井要立即报告抢险指挥部。

设计人员受困地点:假定5101工作面运输顺槽发生着火事故,运输顺槽一名维护员在避灾过程中被气体熏倒,处于昏迷状态。救护队员接到指挥部命令后立即赶到伤员受困地点,搜救受困伤员。

人员撤离路线:当接到调度通知或发现有烟流进入时,应迅速佩戴自救器,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本次演练范围内人员撤人路线为:

5101工作面→运输顺槽→南行人大巷→西候大巷→副斜井→地面。

警戒保卫组负责安排地面警戒人员,维持好地面秩序,保证遇险人员撤离、救治、转移有序进行。为保证演练期间有序进行,警戒保卫组维持好地面秩序,对大门至井口区域进行管制,禁止演练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安检站组织人员对井下通往演练区域进行管制,禁止演练无关人员进入。

4、事故抢险与风流调度

发生着火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迅速判断火情,根据《应急预案》规定的“火灾事故处理措施”进行紧急处理。

机电科、通风科、救护队值班人员接到矿调度通知后,分别立即安排专人做好风机反风的准备工作、救护队员携带必备的灭火器材在井口待命,具备随时入井灭火条件。

机电科接到矿调度通知,按照相关程序对可能受浓烟风流波及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停电,以防造成全井下停电。

监测组接到调度通知,组织人员时刻注意下山专用回风巷以及进风流的温度、气体成分变化;通风救护队员赴井下事发地点,进行探险,察看火情,并随时向抢险指挥部或矿调度汇报;监测人员必须密切注意风向、风速、风量及空气成分变化,并根据变化作相应调风,同时向抢险指挥部或矿调度汇报。

演练过程中的风流调度:

演练过程中当无法控制火灾蔓延时,采用控制风流的方法使高温有害风流直接进入回风巷,当回风路线上确认没有受伤人员时,使浓烟风流沿回风大巷排出矿井。

5、灾变时期的人员控制

调度室负责灾变时期的人员控制,确保人员控制有序,数目清楚、正确。

调度室、机电科、通风科等单位及采煤队,在井口认真核对参与演练人员的升、入井信息,实现下井人数汇报,演练开始后每10分钟提取一次灾害涉及范围的单位人员入井数量、升井人数汇报给调度室。发现井下作业人员(演练人员)没有升井要立即报告抢险指挥部。

6、演练过程记录与评价

演练过程中,各抢险救援与人员撤退关键点均应有专人观察、记录演练过程,记录各类事件发生的时间、内容,并对其效果及不足进行分析评价。

八、演练结束与效果总结

1、以人员全部安全撤离,火灾被完全扑灭为标志,按预定计划完成各项演练项目或达到预定效果后,由演练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参加人员撤回原单位(部门)进行经验总结。

2、演练救援行动完成后,进入恢复阶段,现场指挥部要组织现场清理,清点并撤出演练人员。

3、演练结束后,各部门要对演练效果及经验教训进行书面总结,分析演练中暴露出的矿《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中的问题,报安检站汇总后,经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审阅后存档。

4、邀请公司及有关专家成立专家评价组,专家组对演练进行现场观摩,对演练行动及过程,根据情况提出决策性建议,并做出评价。专家组的建议及评价应经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及相关部门阅审后存档。

九、附表

附表一:井下消防材料库材料登记表

附表二: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附表三:同德煤矿井下电话号码表

附表四: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人员配备示意图

附表五: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

附表六:避灾路线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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