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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种类配置—露天生产装置区消防给水设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露天生产装置区消防给水设施

(1)消防供水竖管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露天生产装置区内,对于高度大于20米的框架、塔群联合平台等,根据火灾危险性和灭火冷却的需要,应设置消防供水竖管。当平台、框架的保护面积小于或等于50平方米时,竖管的管径可为75毫米;保护面积大于50平方米时,竖管的直径应为100毫米。竖管应沿梯子一侧安设。在每层平台上均宜在竖管上设置接口,并在竖管设消防水带箱,箱内放置水带、水枪和泡沫管枪,便于冷却和灭火使用。

(2)冷却喷淋设备为了及时冷却高度超过30米的炼制塔、蒸馏塔或容器,宜设置固定喷淋冷却设备,可用喷水头也可用喷淋管,冷却水的供给强度可采用5升/分·米2。

(3)消防水幕在化工露天生产装置区有用消防水幕对设备或建筑物进行分隔保护的,阻止火势扩大。消防水幕应是均匀且连续性良好的雾状水帘。喷雾头的压力一般需在3公斤/厘米2以上,喷雾水的供给强度不宜小于0.34升/秒·米。

(4)带架水枪在火灾危险性较大且高度较高的设备四周,宜设固定式带架水枪(亦称水炮),并备置移动式带架水枪保护重点部位金属设备免受火灾辐射热的威胁。一般情况下,炼制塔群和框架上的容器除设有喷淋冶却设施和水幕分隔设施外,宜设置带架水枪加强保护。

篇2:消防设施种类配置—空气泡沫灭火设施

空气泡沫灭火设施

扑救大面积油类或贮罐火灾的空气泡沫灭火设施有泡沫消防车、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器、泡沫枪等设备组成;根据安装方式不同,分为移动式、半固定式和固定式三种。目前移动式和半固定式应用日益广泛。特别是采用曲臂升高灭火炮车和大功率泡沫消防车,以及泡沫液运输车组成移动式泡沫站是当前石油化工灭火的新技术。

固定泡沫站一般由消防水泵、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器(又称泡沫室)、水池和泡沫液贮罐组成。泡沫比例混合器的作用是使泡沫液与水按一定比例进行混合其构造如图13—9。

空气泡沫产生器是一种固定安装在易燃液体贮罐上,产生和喷射空气泡沫的灭火设备。当泡沫消防车或固定消防泵供给的泡沫混合液经输送管道通过产生器时,吸入空气形成空气泡沫。目前国内生产的横式空气泡沫产生器性能见表13—30。

表13—30模式空气泡沫产生器性能

型号

产生器进口标定压力(公斤/厘米2)

容量(升/秒)

混合器

泡沫

PC13A

*

4

25

PC14A

*

8

50

PCI5A

6

16

100

PCI6A

O

24

150

空气泡沫枪是产生和喷射泡沫用以扑救小型油罐,地面油料着火及一般固体物质火灾的有效灭火工具。使用时用水带接通消防车,开启阀门,当空气泡沫枪进口处压力达到3.5~7公斤/厘米2左右时,泡沫枪内即形成一定真空,此时把泡沫枪吸液管插入空气泡沫液桶中即可喷射出泡沫灭火。空气泡沫枪的主要性能见表13—31。

表15—31空气泡沫枪主要性能

型号

工作压力

公斤/厘米2

流量,升/秒

射程米

空气泡沫液

混合液

空气泡沫

PQl3

7

3.76

0.24

4.00

25

24

PQl4

7

7.32

0.48

8.00

50

28

固定空气泡沫灭火系统一般由消防水泵、泡沫液罐、比例混合器、混合液管线和泡沫产生器等组成。按水与泡沫液的混合方式可分多种流程。现仅举环泵比例混合、流程及压力比例罐混合流程如下。

(1)环泵比例混合流程是目前国内仍在采用的固定空气泡沫消防流程,如图13—l0所示。

将泡沫比例混合器安在水泵出水管与吸水管之间的旁通管上,利用水流喷射作用产生负压,泡沫液按比例被吸入,形成的混合液送至泡沫产生器,吸入空气形成泡沫。进行喷射灭火。

(2)压力比例罐混合流程是小型油罐使用的空气泡沫消防流程,如图13—11所示。

将空气泡沫液罐和比例混合器设在水泵出水管上,使排出水的一部分进入空气泡沫液罐,利用水压将泡沫液压入比例混合器的低压区,同时又利用比例混合器的喷射作用来吸入泡沫液,使泡沫液与水混合,然后将混合液送往泡沫产生器产生泡沫进行灭火。此流程中水与泡沫液的混合;利用压入和吸入的双重作用,管路上压力损失较小

篇3:消防设施种类配置—灭火机

灭火机

化工厂房、库房、露天设备、生产装置区、贮罐区,除应设置固定灭火设施外,还应设置小型灭火机,以利扑救初起火灾。

常用的灭火机类型及其性能、用途如表13—32。

表15—32灭火机性能及用途

灭火机类型

泡沫灭火机

二氧化碳灭火机

干粉灭火机

“1211”灭火机

四氯化碳灭火机

规格

10升65~130升

2公斤以下2~3公斤5~7公斤

8公斤50公斤

1公斤2公斤3公斤

3公斤以下2~3公斤6~8公斤

药剂

筒内装有碳酸氢钠、发沫剂和硫酸铝溶液

瓶内装有压缩成液体的二氧化碳

钢筒内装有钾盐(或钠盐)干粉。并备有盛装压缩气体的小钢瓶

钢筒内充装二氟一氯一溴甲烷,并充填压缩氮气

瓶内装有四氯化碳液体并加有一定压力

用途

扑救固体物质或其他易燃液体火灾。不能扑救忌水和带电设备火灾

扑救电气,精密仪器,油类和酸类火灾。不能扑救钾、钠、镁、铝等物质火灾

扑救石油、石油产品、油漆、有机溶剂、天然气设备火灾

扑救油类、电气设备、化工化纤原料等初起火灾

扑救电气设备火灾。不能扑救钾、钠、镁、铝、乙炔、二硫化碳等物质火灾

性能

10升喷射时间60秒,射程8米。65升喷射170秒。射程13.5米

接近着火地点,保持3米远

8公斤喷射时间14~18秒,射程4.5米。50公斤喷射时间50~55秒,射程6~8米

1公斤喷射时间6~8抄,射程2~3米

3公斤喷射时间30秒,射程7米

使用方法

倒过来稍加摇动或打开开关,药剂即喷出

一手拿着喇叭筒着火源,另一手打开开关即可喷出

提起圈环,干粉即可喷出

拔下铅封或横销,用力压下压把即可喷出

只要打开开关,液体就可喷出

保养和检查

1.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2.注意使用期限。3.防止喷嘴堵塞。4.冬季防冻夏季防晒。5.一年一检查。泡沫低于4倍时应换药

每月测量一次,当小于原量1/10时,应充气

置于干燥通风处,防潮防晒。一年检查一次气压,若重量减少1/10时应先气

置于干燥处,勿撞碰。每年检查一次质量

检查压力,小于定压时应充气

化工厂内需用小型灭火机的种类及数量,应根据保护部位的燃烧物料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的数量、厂房和库房的占地面积,以及固定灭火设施对扑救初起火灾的可能性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在一般情况下,小型灭火机设置的数量不应少于表13-33的要求。

表15—33小型灭火机设置

场所

设置数量,个/米2

备注

甲、乙类露天生产装置丙类露天生产装置甲、乙类生产建筑物丙类生产建筑物甲、乙类仓库丙类仓库

1/150~1/100

1/200~1/150

1/50

1/80

1/80

1/100

①装置占地面积大于1000米2时选用小值,小于1000米2时选用大值②不足一个单位面积,但超过其50%时,可按一个单位面积计算③灭火机最少设置数量为两个

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栈台

按栈台长度每10~15米设置1个

可设置干粉灭火机

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罐区

按贮罐数量每罐设置两个

可设置干粉灭火机

小型灭火机系指10升泡沫、8公斤干粉、5公斤二氧化碳等手提式灭火机,化工露天生产装置区及危险性较大地点、除设置手提式灭火机外,还应设置一定数量的较大的泡沫、干粉等手提式灭火机。中小型化工厂在缺乏全厂性消防设施的条件下,除按表13—33设置小型灭火机外,宜根据火灾危险性增设手推式灭火机。

篇4:公共设施改造维护维修工作规程

1目的

确保及时更新、改造、维护维修公共设施,保证其适时适量增容和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管理的公共设施的改造及维护维修。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审批《年度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工作计划》。

3.2管理处主任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3分管主管负责监控和验收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工作质量。

4.程序

4.1定义

4.1.1公共设施的抢修:是指损坏的公共设施,已经严重影响到业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或其正常生活,必须对其即时进行的维修。

4.1.2外委:指委托工程部以外的单位进行的改造及维护维修。

4.1.3内委:指委托工程部进行的改造及维护维修。

4.1.4自修:指管理处维修人员自行进行的改造及维护维修。

4.2小区公共设施的确认

《公共设施一览表》由管理处主任指定人员制作,小区公共设施可包括如下内容:

a.供电、供水设施:包括变配电所、应急(备用)发电机、地下水池、天面天池等。

b.路灯、公共通道灯、草地灯、射灯、地下车库照明灯。

c.区内休闲娱乐设施,包括养鱼池、喷泉水池、瀑布(含控制装置)、休闲桌、椅、滑梯、秋千等。

d.消防设施,包括室内、外消火栓、消防喷淋、消防报警装置等。

e.公共天线、公共电信线路、电话DP箱、有线电视接线箱。

f.卫生设施,包括垃圾桶、果皮箱、化粪池。

g.公共防盗设施,包括对讲报警系统、红外线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治安岗亭。

h.道路及道路设施,包括路面、汽车道闸。

i.停车场及设施,包括自行车、摩托车停车场、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含排水泵及自动控制装置)、道路标识系统。

j.电梯(含机房)、大堂空调、大堂设施。

k.其他公共设施,包括燃气管道及阀门、雨水、污水、井盖、草地喷灌、电表箱、水表箱、区内标识、天面隔热层。

4.3年度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的制定

4.3.1每年12月30日前管理处主任组织相关分管主管根据公共设施运行情况、日常的巡视检查情况、定期保养情况、维修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评估公共设施改造、维护维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拟制下年度公共设施改造、维护维修计划报总经理审批。提出该计划时可考虑如下内容:

a.需要增加的公共设施。

b.需要更新、改造的公共设施。

c.需要增容的公共设施。

d.需要进行维护维修的公共设施。

e.进行增加、更新、改造、增容及维护维修的时间和周期。

f.其他有关事项。

4.3.2总经理在次年1月30日前审批完毕年度计划。必要时,总经理可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讨论年度计划。

4.4年度计划的实施

4.4.1总经理批准的年度计划由管理处主任安排分管主管实施,因环境变化而引起的年度计划中公共设施改造、维修项目变更时亦需经总经理审批。

4.4.2各分管主管实施年度计划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和周期开工、完工。

b.外委项目和原材料的采购,应按《供方评审及控制程序》、《采购及分包控制程序》进行。

c.一般情况下的维修工作由管理处安排自修,在管理处不能自修或涉及项目工程量大、技术难度高的由管理处主任决定委托工程部维修,对外委托项目应通过工程部认可后,方可委托外修或委托工程部代理委托并进行项目监理(注:分公司可直接外委,外委项目由分公司负责人认可)。

d.对委托工程部维修的项目应向工程部提交《工程部维修委托单》,对于预算价格超过500元的项目还需提交《工程立项呈批表》报工程部认可,呈总经理审批。

e.管理处自修的项目需填写《维修单》报管理处主任审批。

f..对于预算价超过500元的自修、外委项目,需提交《工程立项呈批表》交总经理审批。(说明:分公司的由分公司负责人审批)

g.施工用水、用电和开挖、占用公共用地(道路)时,须负责办理报批手续。

h.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

i.遇有疑难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处主任。

j.按设计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竣工验收,做好验收记录。

4.5计划外改造、维修(含抢修)项目

4.5.1根据日常巡视检查、业户投诉记录、业户访问记录等情况分析提出的改造、维修项目按条款4.4.2相关规定办理。

4.5.2内、外委项目的评审按《服务要求确定及评审程序》有关规定办理。

4.5.3内、外委项目施工过程监控

4.5.3.1管理处应严格按照签定的协议或合同条款监控受托方施工,对不符合协议或合同条款的施工及时提请受托方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4.5.3.2对施工项目,管理处分管主管每天至少巡视一次,对重要改造、维修项目应适当加巡视频率,巡视检查情况记录于相应的巡视检查记录表上。

4.5.4对施工完毕的工程由管理处按设计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竣工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4.5.5公共设施的抢修

4.5.5.1管理处主任当班时,由主任组织实施抢修;管理处主任不在时,由分管主管组织实施抢修。

4.5.5.2必要时,抢修负责人可向上级报告抢修情况或请求帮助。

4.5.5.3管理处所有人力、财力、物力应优先满足抢修的需要。

4.5.5.4抢修完毕,管理处主任应向总经理报告抢修情况,包括:

a.事故原因;

b.损失情况;

c.抢修结果;

d.抢修费用;

e.纠正和预防措施。

4.6除抢修外,公共设施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分管主管书面通知并监督施工单位处理。

4.7注意事项

4.7.1对于涉及高空、明火、带电作业的情况,施工方案必须明确安全保障措施,分管主管在施工前应协同施工单位对施工的安全措施进行评估,在确保措施具有安全有效的情况下方可动工,否则,管理处应拒绝施工单位施工。

4.7.2在施工过程中,分管主管应加强巡视检查,特别是涉及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方面应予特别巡视,检查记录在相应的巡视检查记录表。

5.记录

5.1最新的《年度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工作计划》和《公共设施一览表》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

5.2《维修单》和《工程立项呈批表》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二年。

6.附件

6.1《公共设施一览表》

6.2《工程立项呈批表》

6.3《年度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工作计划》

篇5:给排水设备设施操作规程

1、开机前先检查输入电压是否正常,电控柜内的电器元件是否正常,根据电机额电流调整热继电器数值。

2、检查水泵进出口阀门有无打开,阀门的工况是否良好,水泵电柜的电气性能和机械性能是否正常,如配有气压罐,则应对气压罐的外形检查,防止变形或锈蚀。

3、接通电源,合上柜内开关,检查电源、指示灯、电压表、电流表等是否正常。

4、给水设备

1)试运转时,应至少二人以上配合进行,其中一人观察水泵电机运转情况,另一人在控制柜前进行操作,将电柜操作面板上的万能开关转至手动,利用在面板上的手动按钮分别点动各台水泵电机,以确定水泵电机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2)手动操作,将转换开关拔至手动位置,选取要运行的水泵,按起动按钮,选取的水泵起动供水,需要停止时按停止按钮,水泵停机,如需转换水泵供水,必须先停已起动的水泵,再起动需转换的水泵。

使用手动操作时,需要设专人现场监控,防止管道压力过高或过低。

3)自动操作,将转换开关拔至自动位置时,水泵进入自动运行状态,水泵将依据设定压力,自动调节水泵运转速度并自动循环转换水泵供水。

4)关机,将转换开关拔至停位置时或使用停止按钮,水泵停机,然后断开柜内总开关及总电源。

5)运行时水泵每三小时检查一次,并记录相关参数。

5、排水设备

1)污水泵手动操作,将转换开关拔至手动位置,按需起动的排污泵起动按钮,选取的污水泵起动排水,需停止时按停止按钮,污水泵停止排水。

2)自动操作,将转换开关拔至自动位置时,污水泵将根据污水坑内水位情况自动排水,水位达到起泵位置的污水泵起动排水,水排完后污水泵自动停机。

3)污水泵每星期巡查一次并记录检查结果。

5、严禁将给排水设备无水运转及超压运转,避免出现危险,如出现紧急情况(如电机过热,过压、过流等其它情况),发现人应第一时间关闭此设备,并报告上级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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