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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学生报销办理事项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参保学生报销办理事项规定

(一)普通门(急)诊

1、参保学生的普通门(急)诊均应在校医室就医。校医室医生诊断需要外诊的疾病,必须由医生开具转诊证明,可转到广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先自付医疗费,在就诊日后2个月内,按照医保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2、寒暑假期间在户籍所在地的公立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急诊治疗的,学生先付医疗费,就诊日后3个月内,按照医保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3、普通门(急)诊医疗费报销手续:

学生汇总自己当月所有的报销材料,并于两个月之内登记办理报销。经审核,合乎学生医保报销条件的报销款,原则上一个月内返回至该参保学生校园卡内,请及时查询。届时,在校园管理工作部网站公布或张贴于学生医保管理办公室门口。

报销时间:每周二、三(受理上两个月的就诊报销)

报销地点:学生医保办公室A2-106

2、普通门(急)诊医疗费报销所需资料:

指定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及复印件、正规的医疗收费票据(盖章)、医疗费用清单(盖章)、医保卡、转诊者须校医室转诊证明(盖章)

(二)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住院

1、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住院等不在校医院统筹管理范围之列。参保学生直接到广州市500多家医保定点医院使用医保卡直接结算。(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需在各医保定点医院申请。)

2、寒暑假期间、实习期间在户籍及实习所在地公立医疗机构所发生的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的医疗费用,参保学生应当自医疗费用结算之日起计算,在3个月内携带居民医保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收费收据或发票、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医保门诊病历》或《异地就医记录册》及其他资料,向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备注:参保学生就诊时不携带有关材料,全部医疗费用自理。

篇2:某公司差旅费报销办法

公司差旅费报销办法

一、原则

差旅费用实行总额包干,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二、标准

级别地区交通费住宿费餐费业务费

经理级以上沿海城市实支实支实支实支

内陆城市实支实支实支实支

部门经理以上沿海城市实支250元/天实支实支

内陆城市实支150元/天100元/天实支

普通员工沿海城市实支150元/天80元/天实支

内陆城市实支100元/天80元/天实支

说明:

1.职员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主管视情况事先核准

2.出差人员持标准的申请单可向财务部借相应数额的差费,出差回来后必须在一周内填写出差报销单并结清手续。如无特殊情况又未能在一周内结清差费财务部有权暂停支付其工资,等报销完再核付

3.出差人员可乖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由派遣主管根据任务需要在出差申请单中审定,费用实报实销

4.出差期间因公支出下列费用,可实报实销:

(1)乘坐出租车按发票面值;

(2)因公长途电话费按电信局收据为凭;

(3)因公宴客费用,按正式发票为准。

篇3:医院外出进修参加学术活动审批报销流程规定

人民医院外出进修参加学术活动审批、报销流程规定

1.为进一步活跃学术交流气氛,规范学术活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为保证学术会议质量,学术活动的主办方系中华医学会、各级地方医学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必须盖有相应专业委员会印章。

3.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必须有相应的论文被会议录用交流,没有交流文章或交流文章与会议主题不符合的不予安排。

4.医务人员初级职称原则上参加院内学术活动及全省规范化培训;中级职称原则上安排省内学术活动;科主任或具高级职称者安排国内学术活动。同一人员原则上每年享受一次外出学习交流机会,特殊情况交院办公会讨论决定。

5.审批流程:

(1)一般人员外出交流人员持会议通知、交流论文、请假审批程序表经科主任、医教科、分管院长审签后,在医教科登记备案(其中会议通知、论文需复印存档)后方可参加外出学术活动。

(2)科主任除上手续外,需经院长审批后方才外出参加学术活动。

6.下列情况医院不予安排外出参加各类学术活动

(1)对院内学术活动参加率<50%的人员。

(2)参加学术活动期间,参加非学术活动(如旅游等)经查实二年内不予安排外出参加各类学术活动。

(3)上一年度没有完成医教科规定的讲座、培训、教学任务的科室人员。

7.报销标准:

报销人按规定要求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交审计科审核无误后,交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再到财务科结报。

①初级职称报销相关费用的70%,飞机票不报销;中级职称报销相关费用的80%,飞机票报销60%;高级职称(含副高)报销相关费用的90%,飞机票报销70%。

②相关费用标准:

A.初级职称:住宿费≤120元/天,伙食≤30元/天,市内交通费≤10元/天(打的费原则上不予报销);

B.中级职称:住宿费≤150元/天,伙食≤50元/天,市内交通费≤10元/天(打的费原则上不予报销);

副高以上:住宿费≤180元/天,伙食≤80元/天,市内交通费≤10元/天(打的费原则上不予报销);

D.会务费、资料费:工作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其会务费、资料费的控制标准为市级500元,省级700元;全国1000元。

以上费用在限额内按比例报销。参加各类指令性的学习、培训、开会或相关公务性活动,经院长审批可全额报销。

篇4:公司请款报销制度范例

公司请款报销制度范本

1.目的:为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总部及各分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款项支付和报销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和各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可以在本规定范围内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并同时将实施细则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3.管理原则

3.1货币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公司的货币资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公司(含子公司)的销售收入全部存入银行存款基本帐户,各子公司的银行存款基本帐户由公司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各子公司经公司财务部核定可单独使用一个银行存款一般帐户,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由公司财务部按当月计划拨款,各子公司按工作进度和公司有关规定自主使用。个别子公司因特殊情况(地域限制、经营方式需要等)需要自主使用银行基本帐户的,需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2日常资金使用实行计划管理

3.2.1每年12月20日前,各分子公司和公司职能部门根据公司次年的生产经营任务和费用管理要求编制次年的日常资金使用总计划,报公司财务部汇总,经公司办公会审查核准后下达年度用款计划。公司财务部按总用款计划编制货币资金筹集、使用计划。

3.2.2每月4日前,各分子公司和公司职能部门根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上月计划执行情况和本月工作需要编制本月的日常用款计划,报公司财务部汇总,经公司办公会审查核准后下达月用款计划。公司财务部按月计划和工作进度向各子公司拨款,各子公司财务部按计划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审核后根据工作进度用款。

3.2.3专项资金使用单项审批

3.2.3.1专项资金使用指计划外的业务费、固定资产购置、投资性支出和专项物资采购等资金使用;

3.2.3.2专项资金使用由各分子公司和公司职能部门等用款单位事先提出单项用款书面申请,说明款项的具体用途及将达到的效果、用款数额和具体用款时间,根据数额大小报公司分管领导或公司总经理审查批准后才能用款。额度较大的超过总经理审批权限的投资性质的资金使用,还需履行国家和公司规定的有关审批程序,经逐级审核批准后才能执行(审批形式:公司董事会通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国家有关审批机关批准等)。

4.请款程序

4.1各分子公司请款

各分子公司申请当月计划内拨款时,由分子公司财务部填制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付款凭证",经分子公司经理和财务部经理签字后交公司财务部。若属专项资金使用或计划外的其它支出,则需向公司财务部提供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书面申请等有关资料。

4.2个人请款

各公司和个人实际用款时先由经办人到本公司财务部领取专用请款单(根据用途分为"出差申请"、"专项借款申请""应付帐款结算申请""专项业务费申请")--在请款单上按要求填写清楚请款的事由和金额等内容并由经办人签字--将请款单连同有关合同、计划、发票或专项资金单项审批报告-并报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报分子公司负责人签字审批--超过分子公司领导权限的,再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超过分管领导审批权限的,按规定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3备用金借款

行政、销售等常有零星支出的公司,允许其有关人员借支一部分备用金。备用金数额严格控制,以不超过10天零星支出量为限,由用款公司和财务部共同确定。备用金经济责任落实到人,由经办人凭经批准的借据到财务部借款。备用金到年底须全数归还公司,次年再重新办理借款。

4.4财务部审核(指公司财务部,各分子公司财务部等)

各级财务部收到请款单据时,先审查其用款是否为计划内开支,如属计划外的开支或专项资金开支,是否有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的专项报告;再审核有关合同和预算是否已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准;最后审查其请款单有关人员签字是否齐全,与有关合同、预算是否相符,有关单据是否真实合法等。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才能支付款项。

5.各级领导审核责任和审批权限

5.1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开支负责。审核各项开支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规性,对开支的数额和效果发表明确意见。

5.2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各项开支负责。审批本公司计划内的各项开支(含按公司统一标准报销的费用、履行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的各项合同等);审核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规性,对开支的数额和效果发表明确意见。

5.3公司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开支负责。审批公司分管部门日常计划内的各项开支(含按公司统一标准报销的费用、履行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的各项合同等);审批分管各分子公司、分管部门的单笔开支金额在审批权限以内的专项资金,审查超过审批权限的专项资金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查分管各分子公司、分管部门的年度、月用款计划,对计划发表明确意见。

5.4公司总经理:审批年度、月用款计划;审批正常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大额经济合同;审批公司分管领导单笔金额审批权限以上至总经理审批权限以内的专项资金;与董事长共同审批总经理审批权限以上(指本制度规定限额)、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额度以内的专项资金和投资性支出(含购买无形资产、大宗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对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的大额支出,报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附件:审批权限的具体分类见附表《审批权限一览表》

6.报销程序及规定

6.1报销程序:经办人填制报销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部审核单证--分管领导签字--财务部报帐

即:报帐时由经办人填制公司统一的报销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所属财务部审核单证,财务审核后报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领导审批后再交财务部据以报帐。

6.2财务部审核要点:有关单证是否真实、合法、完整,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规,与有关合同、预算是否相符等。如属实物购进(包括宣传资料、办公用品等)是否有收货人签名,原材料、包装材料等是否有入库单、本单位质检部门检验合格证明等凭据;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验收人签名、存放地点和使用责任人是否填写清楚等。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方予以报帐并结算原借款或补足备用金。

6.3报帐时限:所有人员必须在公司规定的时限内报帐。即:差旅费借款在出差回单位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帐(因特殊工作关系不能及时报帐的,需在时限内书面告知财务部,书面报告需经直属上级批准);市内办事和办公用品购置一般在当天、最迟不超过第三个工作日报帐;固定资产购置在实物验收、安装完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帐。如未按时报帐,将按公司规定扣发工资,严重时将给予行政处分。定额通讯费、交通费报销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过期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报销该月费用。

7.建立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制度

每月结束时,各分子公司和公司职能部门对本单位本

月用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次月4日内将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表报公司财务部汇总,公司财务部将汇总情况报告公司办公会,由办公会决定对各单位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公司将结合审计情况调整各单位的用款计划,以确保公司资金的更有效利用。

年度结束时,各分子公司和公司职能部门对本单位本年用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次年首月25日内将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表报公司财务部汇总,

8.附则:

8.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8.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篇5:X集团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本着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

3.职责

3.1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负责因公外出人员的确认,由主管副总裁按规定要求逐级审批。

3.2外出人员的费用支出,由集团财务部门按照规定标准审核报销。

4.具体规定

4.1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因公外出人员,在公出期间所支出的费用,要本着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严格按以下规定。

4.2出差乘坐车、船、飞机的等级

4.2.1集团董事长、总裁可以乘坐火车软卧车、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位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并按实报销;

4.2.2集团总裁助理以上人员可以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软卧车、轮船二等舱位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并按实报销;

4.2.3集团职能部门经理及子公司总经理级职务以及一般工作人员可以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硬卧车、轮船三等舱位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并按实报销;

4.2.4机场建设费、人身保险费、订票手续费等随机、车、船票一同据实报销。

4.2.5出差目的地乘坐火车可直接到达的一律乘坐火车,且连续乘坐火车12小时,给予增加途中补助20元。低于12小时的不享受此项补助,乘坐飞机者,不论舱位等级和时间长短,一律不享受此项补助。

4.2.6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但确因任务紧急或必须随同集团领导同行的必须经集团总裁批准方可乘坐,并按上述4.2.1至4.2.4的标准执行。

4.3住宿费标准及开支办法

4.3.1住宿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项目

职务

住宿

北京、上海、深圳

天津、重庆、各计划单列市及各省会城市

其他地区

集团副总裁以上

最高不得超过650元

400

集团职能部门经理及子公司总经理以上

380

340

280

其他工作人员

240

180

150

4.3.2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范围内凭宿费发票报销,实际住宿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不予报销。但实际宿费标准低于规定标准的,按节约金额的30%给予宿费节约奖励,对于公出寄宿而不能取得发票的,可按相应住宿规定标准的50%给予节约奖励。集团明确规定任何人员不允许在所住宾馆签单消费;两人以上(同性)共同出差的不得单开房间,只能按标准间报销,报销人数以此类推。特殊情况必须经总裁签批。

4.4交通费开支标准

4.4.1往返机场、车站交通费凭机场航班及公交车票据实报销;确因任务紧急,短期内无法赶乘航班车的,经主管副总裁同意后可报销赶赴机场出租车票。工作人员出差期间每日补助交通费20元,按出差自然天数减一天计发,不再报销任何交通费用。总裁助理以上人员出差期间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4.4.2夜间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0个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4.4.3出差人员乘坐车、船均不得报销"音乐茶座"等费用;

4.5生活费补助标准

4.5.1公司副总裁以上领导外出期间因工作需要可据实报销招待费用;其他工作人员必须请示主管副总裁同意后经总裁签字方可报销。

4.5.2工作人员出差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补助30元人民币。经济特区每人每天补助50元。

4.5.3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按出差自然天数减一天计发伙食补助。

4.5.4因公野外作业要根据现场作业时间的长短、难易程度、食宿条件的不同采取一事一议,适当给予补助。

4.6因工作需要,陪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办案,办案期间的交通费、日常生活费用(包括餐费)经总裁同意并批准后方可报销,同时陪同人员不再享受交通及伙食补助。

4.7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乘出差之便,未经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的车、船费及生活费由个人自理。享受探亲待遇的人员,只准乘坐火车,且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允许报销硬卧车票,因路途遥远在转乘过程中需要停留一天的,可按一般工作人员的住宿标准报销。

4.8集团员工的出差费用超过规定标准的,必须报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方可报销。

4.9对参加行业举办的会议及学习班并由会议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收取的费用,或经集团总裁批准的专项费用,可凭会议通知及专项费用审批单据实报销。不在发放相应的生活补贴。

4.10差旅费预借的审批及报销办法

4.10.1实行差旅费借支的事前审批和事后核销制度,集团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外出,若需借支差旅费或报销差旅费,应旅行公出借款审批或事后核销手续。

4.10.2工作人员需预借差旅费的,应填写现金借款审批单,预借金额在500元以下的,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预借金额在500元以上2,000以下的,须经主管副总裁批准;2,000以上的必须经总裁批准。同时各级签字后再经财务总监会签,财务部方可办理付款手续。对借款金额较大的,必须提前半日通知财务部,避免由于资金准备不足给工作带来麻烦。

4.10.3出差人员应在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及时报销,报销票据必须按照时间顺序分类粘贴。经职能部门经理、子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裁、财务总监签字,财务部方可给予报销。财务部对报销完毕的业务必须向当事人提供报销回执,以备日后查找。对拖欠借款者,财务部直接从其本人工资中扣抵。对故意拖欠不报账人员,财务部有权加收资金占用费,情节严重者则给予罚款。年度终了,个人借款除购置大宗材料、物资、设备等无法报账的以外,一律如数退回。

4.11集团内部员工在财务部挂账前款未清者,不得再次预借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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