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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工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1.按作业要求及时接上风水管,并上好风水头,要保证不漏风、不漏水。

2.水平坑道接管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风水管路距掌子头不得超过10~12米。铁道距掌子头不得超过5~7米。

(2)每个掌子头必须有两个风头及水头。

(3)风、水管必须可靠地悬吊起来(吊管眼筑水泥钩子或打杆柱),铁丝头必须弯向岩帮。

(4)每个川脉应有单独的风、水截门。干线每隔200~300米应安设总的风、水截门。

(5)根据设计要求按腰线铺轨,底高时可拒绝正式轨道。

(6)钉道钉时要交错钉,不得钉在一条直线上。

(7)横过穿脉的风水管路应起拱或接地管,拱高度应在1.8米以上。

3.天井接管应遵守下列规定:

(8)风、水管路必须靠帮架设,不得从人行道中通过。

(9)风、水管路必须用8号铁丝绑在横梁上。

(10)风、水管应随着天井掘进接到安全棚子下面。

(11)每个天井下面必须有独立的风、水截门。

(12)必须在通好风后才能接风、水管,禁止单人作业。

4.接风、水管和铁道要在打完眼放炮前的时间里进行,尽量避免上班后现接风水管。

5.做好风、水管和铁道的维修工作,及时处理跑风、跑水和炸裂等问题。

6.接管时丝扣必须上紧上严,拧紧的扣数一般不得低于10扣,严防管子脱扣伤人。

7.修理管路时,先闭风门,不许带风修理。严防管子断裂吹伤人员。

8.接完管要吹洗管内杂物及铁锈,此时人员必须躲开以免吹伤。

9.对各掌头所应用的喷雾、洒水设备都要加以维护。

10.风、水管路要按设计要求敷设,不得大小管径倒置安装。同时应尽量避免弯头过多过急。

11.运输巷道的管子要用吊管眼内筑水泥钩子或杆柱悬吊。

12.风管路长达500~1000米应在适当地方接一个油水分离器,以便风管有水及时放出。

13.走机车的弯道安护轮轨,外轨要垫板。

14.对主运巷道的铁道必须定期检查,加强维护,保证规格质量。

篇2:废石坡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作业地点,首先做好如下检查工作。

2.进行废石坡的铁道铺设作业时,废石场卸车地点的轨道中心线与线路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轨枕长度的二分之一加上0.4米的安全宽度,外轨应比内轨高50毫米。

3.当废石场边坡易于塌落时,在轨道移设后必须注意边帮的稳固性;轨道末端应设有阻车及信号装置,并应有上升坡度。

4.支护时,棚腿柱窝深度应100~200mm,木材大头在上,小头朝下,若采用完全棚子时,底梁应埋入底板内。

5.检查支承压情况,遇有变形或压裂要有时修理或更换。

档案管理制度

篇3:塔吊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吨/平方米、重型塔为12~16吨/平方米。

(3)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4)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5)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6)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关于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7)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8)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9)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10)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11)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12)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3)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14)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15)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6)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17)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1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19)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0)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度。

(21)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2)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厘米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23)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24)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0毫米,4倍率时为700毫米;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毫米。4倍率时为400毫米,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25)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米处。

篇4:主塔液压爬模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坚持“谁设计,谁负责安全;谁施工、谁负责安全;谁签字,谁负责安全”的原则,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参建员工的“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教育,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所有参加高塔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高空作业禁忌症及医生认为不适合从事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塔施工作业。

3、参加高塔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具备相应的技术素质和安全应变技能,经鉴定合格后方可登高塔施工作业。爬模装置的安装、操作、拆除应在专业厂家指导下进行,专业操作人员应进行爬模施工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正确规范地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扣好帽带;高空、悬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并穿防滑鞋;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

5、建立及时天气预报汇报制度,当塔身处于风力大于(等于)6级或遇雷雨、浓雾天气时应暂停施工。同时做好现场施工人员及有关设备、设施的撤离、转移和加固工作,确保人、机、设施的安全。

6、塔身、横梁施工的悬空作业处必须层层设置安全平网和立网,立网高出每层施工面1.5m,平网随施工高度而提升,网格、网距、受力等符合规范要求,形成绕塔身封闭的高空作业系统。

7、操作平台上应在显著位置标明允许荷载值,设备、材料及人员等荷载应均匀分布,人员、物料不得超过允许荷载;爬模装置爬升时不得堆放钢筋等施工材料,非操作人员应撤离操作平台。

8、施工人员与塔吊司机之间应保持有效的通讯联络,现场配备足够数量的对讲机。现场塔吊运行,应严格执行塔吊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并填写设备运行日志。

9、起重工要严格执行起重吊装“十不吊”的规定,吊点选择合理、信号统一、哨音明亮、手势清晰。

10、高空作业所需的工索具及材料等,应放在工具包内或临时固定,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及物件。

11、高空作业所需的氧气、乙炔瓶应装入铁框中提升和吊运,作业台面处的氧气、乙炔瓶应用绳索绑扎牢固,防止滚动和坠落。

12、各类电气设备必须按建筑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的要求,保证有效的安全接地措施,安装防漏电保护装置,施工设备及工程设施必须有防雷击装置。

13、爬模爬架、滑模、横梁支撑体系、塔身内模板支撑等,投入施工前必须先验算其承重、刚度、稳性等安全系数,确保万无一失。

14、爬模及附墙结构的设计必须根据现场条件,验算其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满足施工中爬架的最大荷载及风载,并留有足够的安全系数。

15、爬模施工实行定员定岗制度。控制人员数量和设备、材料重量。爬架上不得堆放重物及大型设备。零星材料、小型设备的放置要有规则,重量应严格控制,且须经技术人员同意,避免爬架平台上超荷载或荷载分布不均衡而引起爬架倾覆及局部破坏。

16、操作平台与地面之间应有可靠的通讯联络。爬升和拆除过程中应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应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爬升和拆除指令只能由爬模总指挥一人下达,操作人员发现的不安全问题,应及时处理、排除并立即向总指挥反馈信息,严禁作业人员随爬模起吊。

17、爬升前爬模总指挥应告知平台上所有操作人员,清除影响爬升的障碍物。爬模装置拆除时,参加拆除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每起吊一段模板或架体前,操作人员必须离开。

18、爬架上的活动脚手架采用翻板式。其端头靠近模板或塔身墙面,避免在爬架高度内形成“小高空”,保障操作人员安全。工作人员站在活动脚手架处作业时,脚手架应牢固,脚手板要用铁丝固定。

19、爬模爬升时,应先检查吊装用的绳索、吊环、卡具及每块模板上的吊扣等是否完整可靠,且应先拆除一切临时支撑,经全面检查清理后方可起吊。

20、爬模施工现场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爬模安装、拆除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收银制度

篇5:塔吊安全操作规范

1.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2.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谨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3.操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塔吊的工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负责。

5.操作室远离地面,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处,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工作。

7.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行。严禁用塔吊机吊运人员。

8.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起吊。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10.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

11.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2.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制造厂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使用依据,如无证件时应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不得纠结,变形。所有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13.工作完毕后,起重臂转到顺风方向,并将吊钩开到离臂杆顶端处2-3米位置。

塔吊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司机应熟悉塔吊机械性能和说明书,遵守说明书中的要求。

3.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的信号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

4.塔吊每班应有二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司机地面监护,防止发生意外。

5.当挂好钢丝绳索具,起升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的下方,防止重物坠落,臂杆塌落伤人。

6.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7.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该有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8.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运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

9.禁止做快速回转,防止回转过快造成物件就位困难和重物离心力过大发生危险。

10.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11.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12.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13.严禁斜吊和吊拨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4.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开关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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