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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工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1.清理现场工作

第一条:清理现场应先清大宗物品、材料,后清散碎物品和垃圾。清理的大宗物品、材料及散碎物品和垃圾等,应运至指定地点堆放。

第二条:清理垃圾、废料时应使用编织袋、箩筐等容器装运;在高处清理的大宗物品、材料,应使用溜槽滑送至地面域使用垂直运输设备运送至地面,禁止由高处往下倾倒、抛掷。

第三条:清理的垃圾、杂草等杂物不得在工地焚烧,以免造成火灾和大气污染。

第四条:砍伐树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伐树前,应将周围有碍砍伐作业的灌木和藤条砍除,并选好安全躲避的退路。

(2)伐树范围内应布置警戒,非工作人员不得逗留、接近,倒树时应将被砍树木向预定方向倾倒。

(3)大风、大雾和雨天不得进行伐树作业。

第五条:在清除於泥时,应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先排除积水,后清除淤泥。

第六条:在高处清理时,作业人员不准站在平台边沿,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第七条:夜间清理作业必须由电工安装照明灯具,保证有足够和安全的照明,方可进行夜间清埋作业。

2.人工挖土方

第一条:挖掘土方时,必须由上往下进行,禁止采用掏洞、挖空底脚和挖“伸悬土”的方法,防止塌方事故。

第二条:多人同时挖土操作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禁止面对面进行挖掘作业。

第三条:用十字镐挖土时,禁止戴手套,以免工具脱手伤人。

第四条:挖掘土方作业中,如遇有电缆、管道、地下埋藏物或辨识不清的物品,应立即停止作业,设专人看护并立即向施工负责人报告。严禁随意敲击、刨挖和玩弄。

第五条工:基坑、基槽的挖掘深度大于2m时,应在坑、槽周边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第三章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深基坑挖土时,操作人员应使用梯子或搭设斜道上下,禁止蹬踏固壁支撑或在土壁上挖洞蹬踏上下。

第七条:从基坑、基槽内向外抛土时,应抛出离坑槽边沿至少1.0m,堆士高度不得超过1.5m。

第八条:深基坑挖土时,应按设计要求放坡或采取固壁支撑防护。

第九条:在设有支档工程的地质不良地段作业时,除考虑分段开挖的同时,还应分段修建支档工程。

第十条:作业中,作业人员不得在阶坡及深坑和陡坎下休息。作业时,应随时观察边坡土壁稳定情况,如发现过坡土壁有裂缝、疏松、渗水或支撑断裂、移位等现象,作业人员应先撤离作业现场,并立即报告施工负责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待险情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十一条:在斜坡面上挖土作业,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坡面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必须先清除较大石块,在清除危石前应先设置拦截危石的措施。作业时,坡下严禁车辆行人通行。

第十二条:在滑坡地段开挖时,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内。开挖挡墙基槽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在作业时应设专人观察,严防塌方。

第十三条:在电杆附近挖土时,对于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为:电杆1.0~1.5m,拉线1.5~2.5m,并视土质决定边坡坡度。土台周围应插标杆示警。

第十四条:在公共场所如道路、城区、广场等处进行开挖土方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四周设置圃栏和护板,设立警告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3.人工运土

第一条:在深基坑内往上运土时,应设置牢固的上下斜道,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3,并应设防滑条,两侧设防护栏杆。两人抬运时,要采取同肩同步,同起同落的方法,抬运中不得跳动,防止跳断跳板。

第二条:使用人力手推车运土时,运输道路要平坦,禁止推跑车,前后车应保持不少于3m的安全距离。

第三条:深井运土使用辗铲吊运时,辗铲支架要安装牢固,绳索要坚固,并经常检查设施和工具是否牢固、可靠,下方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挂好装运土斗或装运土筐起吊时,下方人员必须躲开或上到地面,以免装运土斗(筐)或土、石块掉下砸伤。

第四条:吊运时,要听取下方人员指挥;往下运送装运土斗或装运土筐时,应先通知下方人员,以免砸伤下方人员。

第五条:运出的泥土应堆放距坑口1.0m以外,高度不得超过1.5m,以免积土压塌坑口或土石块滚人坑内砸伤下方作业人员。

篇2:更换空重牛钢丝绳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严格遵守《进入作业现场安全通则》。

第二条要由专人控制安全开关。

第三条工作前检查工属具是否符合要求,清理场地障碍物或油污。

第四条工作前检查绞车房安全护栏可靠性,工作中不得依靠安全护栏。

第五条工作中,在卷筒两侧工作的人员要做好呼唤应答,动作协调,严禁抛扔工具。人员上下卷筒要注意防滑。

第六条拉钢丝绳时,要有专人指挥,确保人员步调一致,防止挤人伤手。

第七条要专人配合动车、专人指挥。动车前指挥员要确认现场人员处于安全位置,并发出动车警告。张紧时,要点动动车。

第八条动火切割绳头时,要先将绳头捆扎牢固。断头处及时用水冷却,防止绳芯阴燃。

第九条更换钢丝绳完毕,要空载试车,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十条钢丝绳窜头、张紧要执行本规程。

篇3:潜孔钻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质保量的完成当班生产任务。保潜孔钻安全运转,维修保养,杜绝设备及人身事故的发生。提供设备缺陷,了解掌握设备预修情况参加小修和设备检修验收工作。按技术人员布孔穿孔,减少废孔的发生。

1、接班

⑴班前必须休息好,班前不准饮酒。

⑵提前15分钟到岗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听取上班岗位人员介绍情况,并做好记录。

⑶设备点检

①、检查回转机构无异响无龟裂及松动现象。

②、查钻架机构疲劳裂痕,无松动,无磨损超标现象,减速机外温小于10°—25°,无异音。

③、检查送杆器无杆器无疲劳裂痕,无松动及异响等。

④、检查干式除尘无异常响声,除尘效果好。

⑤、检查行走机构无异响,无松动,乌龟裂等现象。

⑥、检查风、水、电供应情况及无泄露现象。

⑦、检查其它机构无松动龟裂现象,各部电机运转正常,电机温升<50度,各部运滑良好,符合“五定”标准。

2、作业程序

⑴、根据布孔位置将个机稳好,在稳钻过程中注意与副司机配合,防止出现破坏风绳、电缆和设备事故。

⑵、训动空压机,开始供风。

⑶、将电动卷扬开关搬到手动位,稍稍提起钻具,取出托上卡钎杆的板子,缓缓放下钻具,钻头接触地面时停止。

⑷、开动冲击器钻头全部进入基岩后,给回转机构回转,开孔完成。

⑸、正常穿孔过程中,根据岩石变化情况,调节轴压,随时观察电流指数不得超过规定(高速22.4A,中速25.6A,低速23.4A)否则停机检查原因,工作风压低于4kgf/cm2时停机。

⑹、注意调整推进机构的链条松紧程度,注意钻孔排渣、除尘情况,如不排渣不进尺,钻杆剧烈摆动,有不正常声响和冲击器不正常时立即停车检查。

⑺、当一节钻杆打完后,先停水将钻具做短距离的上下提拉,吹净孔底岩粉。

⑻、使上搬子口稍高于钎托将搬子插入,电动反转使回转达机构与钻杆脱开,手动提升,使回转机构稍高于付杆上端,操作送杆器手柄,把付杆送入,下降回转机构使其钻头插入付杆插座时止,点动正转,回转机构与付杆结好,升起托杆器,再将付杆提升400mm,退回托杆器。

⑼、下降付杆,使付杆插头插入主钻杆插座内,点动付杆使之与主杆结好。

⑽、孔深达到设计要求时,先停水,吹净孔内岩粉,提起钻具到主钻杆上搬子口稍高于钎托时停止,此时停回转,停风,插入搬子点动回转付杆,卸下主杆,送入送杆器,托出付杆。

⑾、手动下降回转机构,使回转机构插头插入主杆,点动接好主杆,点动提升稍提钻具取下搬子,手动提升提主杆到孔外,停提升,停转。

⑿、移动潜孔钻,至下一孔们,重复上面操作。

3、交班

⑴交班前彻底清扫岗位卫生。

⑵交班前检查设备仪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⑶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情况及问题,接班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岗位下班。

⑷积极参加班后会。

篇4:爆破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爆破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经过专门训练和有关部门审查,考试合格,持有公安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资格证。

2、使用电雷管起爆时,每个放炮员都必须详细检查放炮器、母线及工具是否合格,不合格不准使用。

3、放炮器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放炮员必须使用防爆型放炮器,严禁用明刀闸、电铃线、灯盒子、电器开关等方法进行放炮。

(2)放炮器由放炮员妥善保管,要悬挂在干燥安全的地点,但不得与药雷管放在一起。

(3)放炮器的手把和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其它人不得动用。

(4)不到放炮时,不准将手把和钥匙插入放炮器,放炮器钥匙扭至充

电位置,当氖灯亮后必须立即将钥匙扭至放炮位置进行放炮,防止电容器

电压继续上升,损坏元件。

4、放炮母线外皮必须使用橡胶或聚氯乙烯线,放炮母线接头要除锈,扭接、放炮前,母线要悬挂好,并要躲开溜子、电缆等一切导电物。

5、放炮后要将母线收回放在安全可靠的地点。

6、炮棍要用木质的,并且要直,直径要和药卷相当。

7、炸药及雷管必须使用矿山安全炸药,瞬发电雷管。

8、领取火药时要当面检查,点清数量,雷管和火药必须由放炮员亲自领取,退还和携带,分别背至露天采场,其它人员不得领退和携带。不许使用含水份超0.5%的硝铵炸药,受潮到用手握紧后不能松散到原来粉末姿态的炸药,和硬化到不能揉松的硝铵炸药,禁止使用,并且必须交回火药库。

雷管必须经过导电性能测定,并要编号,固定专人使用,雷管脚线不得有生锈现象。

9、雷管、火药往露天采场携带时,必须执行专人专箱专锁。炸药和雷管必须装在不同的容器里,领取火药后要立即上锁。

放炮员在携带炸药雷管途中休息时,要选择安全地点,行走中要注意避开电缆和金属物体。

10、火药运到工作面后,要将炸药和雷管分别放在安全地点,不得混放。

11、当班剩余的火药要退回火药库,严禁将炸药、雷管寄存在露天采场任何地方。

12、装配引药要在工作面安全地点进行,必须躲开电缆、铁管、钢丝绳、开关等金属导体,禁止坐在药箱上装配引药。

13、抽雷管时,要把脚线顺好,握住脚线抽,不得握住雷管抽。

14、用直径略大于雷管直径的木质或竹质炮针在药卷的平端扎孔,或将药卷平端炮皮纸揭开搓软,将雷管插入药内,用脚线在药卷上拴一个扣,并将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禁止使用将雷管从药卷侧面斜插入药的方法做引药。

15、采场严禁使用糊炮和明炮。

16、采场在装药时,无关人员要撤离到安全地点。

17、装药前要先清除眼内的岩粉,用炮棍探明炮眼的深度、角度和炮眼内积水,变形等情况。

18、装药时,药卷之间和引药之间必须密接,推送时,一手拉着雷管脚线,一手用炮棍轻轻将药卷和引药一次入炮眼内,药卷和雷管的集中穴都必须朝眼底,一个炮眼只准装一个引药,引药要在药卷的最外面,两根脚线必须拧在一块。

19、炮眼内有水时,药卷和引药都要装入防水套,工作面有水时,脚线要卷到炮眼口,防止漏电短路引爆和丢炮。

20、炮眼的装药量和封泥量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炮眼深度一般不小于0.65米。

(2)在松软矿层内放炮、封泥长度至少为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在岩层内放炮,炮眼深度在0.9米以下时,装药长度为炮眼深度的三分之二。炮眼剩余部分要用封泥填满。

(3)在有几个自由面的工作面放炮时,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米,在大块岩石上放炮时,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米。

2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装药放炮,并立即报告班长,及时进行处理。

(1)装药地点20米以内,在未清除矿岩或其他物体堵塞采场通道三分之一以上时,不得装药。

(2)炮眼深度、角度、位置和方向不合乎作业规程时,不得装药。

(3)发现炮眼缩小,坍塌、裂缝等变形时,不得装药。

(4)炮眼内矿岩粉末清除干净,炮泥质量不合格和数量不足时,不得装药。

(5)装炮地点和炮眼内发现出水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透老空水等情况时,不得装药。

22、放炮要一次装药,一次拉炮。

23、放炮时,只许放炮员一人操作。

24、工作面放炮要坚持正常程序。

25、放炮前,班长必须亲自布置责任心强的人员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未经班长允许,不得擅离岗位。

26、放炮前,班长负责把机器、工具和电缆等加以可靠保护或运出工作面。每次放炮都必须把所有炸药和雷管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27、放炮撤人时,放炮员要最后离开放炮地点。放炮时,放炮员必须连喊三声“放炮了”,并回头看,确实发现放炮地点没人时,然后再放炮。

28、放炮撤人必须撤到规定距离以外的安全地点。

29、通电后,火药没有爆炸时,放炮员必须立即把放炮器手把和钥匙取下,并将放炮母线从放炮器上摘下、扭结,再等一定时间,(瞬发雷管至少要等五分钟,毫秒雷管至少要等15分钟),才能检查线路,查明原因。

30、放炮后,放炮员和班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危石、瞎炮等情况,如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

31、放炮后,放炮员要立即检查现场,检查炮窝与放炮眼数量是否相符,有无瞎炮,发现残炮、瞎炮要收集起来,交回火药库。

32、处理瞎炮、残炮时必须严格按下列规定执行;

(1)可以重新联线放炮。

(2)处理瞎炮必须在班长指导下进行,并在当班处理完毕,如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当面向下班交清情况,并要作出明显标记。

(3)在距离瞎炮眼至少0.3米处另打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新炮爆炸后,放炮员要详细检查崩落的矿岩,搜集未炸的药卷和雷管,为了确定瞎炮眼的方向,可以用木质工具将炮泥掏出0.1米。禁止在瞎炮眼中拉出雷管,在瞎炮处理完以前,禁止在该地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篇5:风钻凿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凿岩机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技术工操作使用。

2、开工前,首先要检查工作场地,处理好作业环境。

3、凿岩前,需检查下列各项:

(1)凿岩机各部螺栓、螺帽、弹簧是否完整、齐全、紧固。

(2)机体不得有裂纹。

(3)风水开关要灵活可靠。

(4)注油器要完整,油路要畅通。

(5)各操作手把灵活可靠。

(6)胶皮管不得有破口。

(7)钻架无变形。

(8)钎子要直,尾部要平整,无崩裂掉渣现象。

(9)钎尾水针偏心孔不得大于1毫米。

(10)钎尾的长度以108±2毫米为宜。

4、凿岩前,需吹净供气管和接头的脏物,以免进入机体内研损零件。

5、接通压风之前,应将器件操纵把及调压阀柄回复零位。

6、胶皮管螺母要捆扎牢靠,并要拧紧,以免松脱伤人。

7、使用前,注油器要装满油脂,油脂要清洁,并调好油阀。工作过程中按时向注油器注油,不得无润滑油作业。

8、使用前,应在低风压下(3公斤/厘米2)或者半开车运转10分钟左右,检查运转声音是否正常,各操作手把是否可靠,有无跑风跑水情况,钻架的升降是否灵活,机器正常时,方可进行打眼。

9、定眼时,司机和领钎工要相互配合,按规定的岩孔方向、位置放好凿岩机。司机站在机器后侧面,手握把手,调整钻架到适当高度。领钎工要站在一侧,避开司机视线,手握钎杆,眼看钻头,将钎头顶在岩壁上。

10、机器开动时,应先小压风开动,在气腿顶力逐渐加大的同时逐渐加大风压凿岩,不得在气腿推力最大时骤然开钻凿岩,更不应当长时间开空运转钻,以免损坏零件。

11、凿岩机进入正常凿岩时,可以单人单机操作,司机一手扶住柄体部分,一手根据凿岩情况调节操纵阀和钻架调节阀。

12、运转中要时刻注意其声音、各部螺栓、接头等情况,如发现声音不正常,螺栓及接头有松动时,要立即停机处理。

13、运转中必须经常吹风或吹水清除眼中的岩粉。如出现粉尘飞杨要停机检查钎头、钎杆中心孔及注水结构,并及时处理。

14、掌握钻杆在岩孔的中心位置,避免钎杆与孔壁相撞,发生断钎、夹钎等情况。如出现夹钎时,要用扳手慢慢转动,并用中运转徐徐带动。

15、压风管路气压应保证在5-6公斤/厘米2范围,水压应保证在2-3公斤/厘米2范围。

16、严禁干打眼,更不允许拆掉水针作业。

17、不要在打过眼的地方打眼。

18、不要骑在支架上打眼作业。

19、打底眼时,钻架与底板成15度左右角度为宜。

20、打顶部眼时,钻架可稍向前倾斜,凿岩机稍往上仰,钻进10-15毫米以后,钻架可稍加升高,并把凿岩机放平,进行正常凿岩。

21、大断面多台凿岩机平行作业时,以每2平方米使用一台凿岩机为宜。各台凿岩机任务要明确,炮眼要编号,长短钎要配合使用,操作时要注意周围凿岩机工作情况,避免互相影响,防止断钎伤人。

22、在打眼过程中移动钻架时,可将凿岩机减速进行。

23、拨钎时应开半风。

24、钻完眼后,应先拆掉水管,进行轻运转,可吹净机器内部残存的水滴,以防零件锈蚀。

25、钻眼后,要清除机器灰尘,将胶管盘好,置于安全地方,不许乱扔乱放。

26、拆卸、装配及修理时应注意:

(1)机器有故障时,禁止在工作面拆卸,应在修理地点由修理人员检修。

(2)机器在拆卸和装配时,要保证零件整洁,装配的零件表面要涂润滑油脂。

(3)拆装时,部件不应随便敲打,对重要零件的配合表面及各部磨光零件表面要保护。

(4)新机器在使用之前,须拆卸清洗内部零件,擦净机器在出厂时所涂的防锈油脂。重新安装时,各零件表面要涂润滑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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