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立模拆模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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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立模拆模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2、采用行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4、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5、支设独立梁、柱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启模上行走。

6、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

7、拆除薄腹梁、吊车梁、行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

篇2:木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凡是木工作业人员均需遵守“木工作业一般安全规定”。

2、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准使用木工机械。

3、操作场所及车间内严禁烟火。熬制胶时应在指定地点,熬完胶后须将余火熄灭,胶筒拿到工作场所时,要防止胶筒底下带火星,应会使用木工场所备用的防火器具及工具。进入化工厂房首先与生产车间负责人联系,修理工作应在化工生产正常情况下进行。

4、操作场所及车间内的刨花、木屑应按规定及时清扫,并堆放到指定地点。

5、使用的工具、钉子及其他零件应放在工具袋或专用箱内,不要随意乱放。高处作业时尤其要注意安全。

6、工作前应检查使用工具是否齐全良好。工作中应随时清除工作范围内的尖刀物件,木板上的朝天钉应及时除掉。

7、禁止穿着凉鞋、拖鞋、高跟鞋和戴围巾、头巾进行工作,女工须将发辫罩入工作帽内。

8、钻孔时精神要集中,两人不得对面操作。

9、作业时遇有危险的架子、墙壁、砖石要及时排除,不准冒险作业。

10、工作时应随时检查所加工的木料是否有裂纹、节疤和暗钉等妨碍物。

11、立柱子、门框、窗框时,必须钉上牢固的拉杆;拉杆不能绑在脚手架或其他临时不稳定的设备上。

12、搬动较大木料及制件时,要有一人指挥,步调一致,稳起稳放,木料装小车要注意重心,操作者应站在木料两头。木料堆放不要过高,要保证稳定可靠,不允许从其中抽取木料。

13、进行高处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遵守以下规定:

(1)在坡度大于25度的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

(2)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必须在上面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屋架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吊运材料所用索具必须良好,绑扎要牢固。

(3)在没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设安全网或其他安全设施,并使用有防滑条的脚手板。钩挂牢固后方可操作。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4)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窗扇,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安装窗扇中的固定扇,必须钉牢固。

(5)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有安全措施。

(6)安装封檐板时,必须站在脚手架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工作。

14、操作木工机械,必须了解所操作设备的性能和应遵守木工机械与工具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5、操作机械设备工作前,须先试车,检查运转方向,各部分运转正常后才能工作。

16、机械运转中如有不正常的现象或发生故障时,应切断电源,停车检查。

17、操作木工机械时,要扎紧袖口,整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准戴手套。

18、木工机械设备上的轴、链条、带轮、齿轮、皮带及其他运转部分的防护罩或防护板不准随意拆除或移动。

19、每道工序完成的产品,必须按规定送到下一道工序或放置规定地点,不应乱堆乱放。

20、下班及工作结束后,须切断机械设备上的电源,并将电源开关盒锁好,必须做到“人走场地净,活完物料清”。

篇3:手木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木工用具应妥善存放在工具箱内,不得随地摆放。

2、清除工作场地的尖、刃物件。检查所用工具是否良好,木料是否有节疤,钉子、铁丝附着其上,如有则先行清除并采取措施。

3、工作场所要注意防火,应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禁止明火作业和吸烟。熬胶地点应单独设置在工作区外,离木料、木屑至少5米。木屑、刨花、碎片要及时清理。配电板、箱附近禁止放木制品或木屑等易燃物。

4、木制品及坯料要堆放稳妥整齐。

5、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6、登高作业应经审批,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7、采用起重设备应遵守相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篇4:木工盘踞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1、工作场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应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

2、机械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连接坚固,工作台上下不得放置杂物。

3、严禁在机械运行中测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机械上面和底部的木屑、刨花和杂物。

4、起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5、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和面对与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7、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在锯片后面的离齿10~15㎜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8、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刨花。

设备出现故障或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予以解决。

中建六局二公司桂荷园项目部

篇5:木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制定本规程是为了规范机械木工的操作,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机械木工岗位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

3.操作规程

3.1木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3.1.1开机前应首先检查各部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否则不能开机。

3.1.2木材的存放和加工场所的消防器材必须齐全,可靠和使用方便,工作场所不准有明火和吸烟,易燃材料和油棉纱等不得放在木材上及附近,各场所的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影响道路畅通,以保证安全。

3.1.3机床应保持清洁,转动部位安全装置应齐全、可靠、接地线良好,各部位螺钉螺帽紧固件不得松动,工具台上禁止放杂物。

3.1.4各种工具、刃具要经检查方可使用,不得有破损和裂纹。

3.1.5开机后待设备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工作。不准从机械部分上方传递木材、工具和工件等,装卸零件、刃具,必须待机停稳后方可进行,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

3.1.6设备起动后,身体不得靠近转动部位,操作者应站在安全位置上,严禁设备在运转中测量工件尺寸。清理木屑时,必须待设备停稳后进行。

3.1.7锯、刨床等加工长料时,对面要有人接料,上手和下手要配合好,手应距刃具300毫米以上,小工件要用推料棒进行。

3.1.8加工大料,多人配合时,必须指定一人指挥,动作协调。

3.1.9根据木料的粗细、软硬和浊度选择合理的切削速度,加工木料前应从木料中清除铁钉和铁丝等硬物。

3.1.10工作完毕,切断电源,让其自动停机,不准用手或其它物件去强制停机,停机后要清理机床,整理工具,摆放好木料和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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